陕西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精准扶贫农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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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精准扶贫农村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精准扶贫农村
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西咸新区《关于印发西咸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西咸规建发〔2017〕41号)文件要求,结合新城实际,现制定秦汉新城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1、目标任务
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以保障住房安全为目标,以解决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为重点,按照西咸新区确定时限,分期分批实施,统筹规划、加大投入、精心实施,确保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于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
2、工作流程
(一)调查摸底。
各街办(镇)对辖区内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总户数进行摸底后报扶贫办,扶贫办审核后初步确定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名单。
(二)房屋危险等级划定。
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根据扶贫办提供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名单,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危险等级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根据鉴定报告,精准划定危房级别。
(三)确定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按照符合补助标准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村级公示、街办(镇)审核、街办(镇)公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审核的程序确定。
(四)危房改造。
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各街办(镇)要派专人全程进行监督检查,并留影像资料,确保房屋质量和建筑面积符合改造标准。
对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街办(镇)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一建设。
(五)申报。
危房改造竣工后,各街办(镇)初步审核,审核合格后,将申报资料报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六)验收。
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联合各街办(镇)及相关单位逐户检查验收。
(七)资金拨付。
危房改造动工后,财政局根据工程进度按比例将补助资金拨付到街办(镇)的危房改造专户中。
三、改造要求
(一)建设标准
坚持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改造后的农房须面积适当,必须达到主要部件合格、结构安全,满足抗震设防标准。
改造后的农房应具备卫生厕所、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
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
户均建筑面积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
(二)改造方式
属C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D级危房的(含无房户)、土坯房应拆除重建。
对南位镇辖区内的D级危房户(含无房户)、土坯房,在贫困户自愿的基础上,原则上由镇政府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对双照街道办辖区的D级危房户(含无房户),原则上原地拆除重建;对正阳、渭城、窑店、周陵街道办辖区的D级危房户(含无房户),原则上不再重建,按新城拆迁政策实施搬迁,提前集中安置。
四、检查验收
危房改造完成后,由各街办(镇)先行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填写《秦汉新城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验收表》,向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申请验收,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联合各街办(镇)及相关单位进行逐户逐项检查验收,确保房屋质量和建筑面积符合改造标准。
五、补助资金
(一)补助标准
秦汉新城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
属D级危房的(含无房户)应原地拆除重建,每户补助资金5万元(含民政等部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属C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每户补助资金2万元(含民政等部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土坯房贫困户按D级危房改造标准拆除重建。
(二)补助方式
危房改造动工后,经街办(镇)申请,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审核,财政局将补助资金的30%拨付到街办(镇)的危房改造专户中;房屋主体封顶后,经街办(镇)申请,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审核,财政局将补助资金的40%拨付到街办(镇)的危房改造专户中;改造工程全部竣工后,经街办(镇)申请,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审核验收合格后,财政局将补助资金剩余的30%拨付到街办(镇)的危房改造专户中,各街办(镇)将所拨付的资金要及时下发到补助对象,做到专款专用。
六、时间要求
各街办(镇)在6月10日前上报扶贫办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总户数摸底情况,扶贫办审核后提供精准扶贫贫困户名单,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于6月20前确定2017年度精确核准的精准扶贫危房户名单。
各街办(镇)要督促危房改造户和施工队合理安排工期,尽早动工,尽早竣工,尽早验收,力争全部危改户在2017年7月底前全部开工,2017年12月25日前C级危房改造全部竣工验收,2018年12月10日前D级危房(含无房户)、土坯房改造全部竣工验收。
各街办(镇)必须于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将危房改造档案报送至秦汉新城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七、申报资料和档案管理
(一)危房改造完成后,由各街办(镇)初步审核后,报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验收,申报时应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秦汉新城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表(加盖村委会公章)、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
2.秦汉新城农村危房鉴定报告,无房户、土坯房户由村、街办(镇)出具证明。
3.秦汉新城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农户资料填写详细,有调查统计人签名、办事处盖章及负责人签字)。
4.村民代表会议评议资料复印件(会议记录和村民代表签字)。
5.村公示栏内照片及公示复印件(包括户主姓名、家庭类型、新建房或修缮加固等,并将公示材料拍成照片)。
6.街办(镇)公示复印件。
7.农户相关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薄所有人员)。
8.低收入证明材料(低保户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五保户需提供五保证复印件,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书复印件,其它贫困户应提供相关证明)。
9.农户危房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电子版照片。
(二)档案资料编制与管理
街办(镇)负责编制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做到材料齐全、管理规范。
档案内容应包括上述街办(镇)上报材料的全部内容并按顺序用A4版面装订成册,封面统一采用“秦汉新城××街办(镇)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档案资料”字样。
纸质档案一式3份,街办(镇)初审后报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审批,档案全部完善后,由秦汉新城管委会、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街办(镇)各存一份。
八、组织机构
为确保秦汉新城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秦汉新城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杨占成秦汉新城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
董延安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高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周陵街道办党工委书记
张亚红渭城街道办党工委书记
侯勋窑店街道办党工委书记
张萌正阳街道办党工委书记
段高利双照街道办党工委书记
鲁忠诚南位镇党委书记
成员由各街办(镇)主任、镇长及分管危房改造的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董延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刘强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新城范围内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协调工作。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街办(镇)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单位,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具体抓,要抽调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倒排工期,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大宣传引导。
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积极性,促进秦汉新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三)公开透明,加强监督。
要及时公开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坚决查处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等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精准扶贫危房改造任务如期完成。
附表:
1.秦汉新城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表
2.秦汉新城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
附表1:
秦汉新城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表
街办(镇):
村民委员会:
村民小组: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
民族
家庭人口
贫困类型
□五保户
旧住房建筑面积(㎡)
联系电话
□低保户
□其他贫困户
建设方式
□自建
改造方式
□加固修缮
改造后建筑面积(㎡)
□原址翻建
□统建
□集中安置
改造前照片
村委会
意见
调查人:
村主任:
街办(镇) 意见
调查人:
负责人
(盖章):
年月日
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意见
调查人:
负责人(盖章):
年月日
附表2:
秦汉新城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
建房
地点
街办(镇)村组
户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人数
联系电话
农户贫困类型
□五保户□低保户
□其他贫困户
危房
等级
□C级□D级□无房□土坯房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筑层数
建筑面积
㎡
农户信息核验
上述农户信息是否与申请表相符□是□否
是否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否
备注说明:
验
收
内
容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备注说明
填表说明
有无及完备性
安全性
观感质量
1
建筑选址
/
/
1、根据《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逐项验收填写。
2、拟验收危改房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第六条规定时必须验收第5项,否则不必验收;拟验收危改房如已设置第10、13项时必须验收,否则不必验收;两层及以上危改房必须验收第11、12项;一层危改房如已设置第12项时必须验收,否则不必验收。
3、验收合格项在相应的方格中填“√”,不合格的填“×”,不必验收的填“○”。
4、所有须验收项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否则不合格,并在验收结论的相应方格中填“√”。
5、填写字迹须清晰工整,不得有涂改等痕迹。
2
功能分区
/
/
3
建筑面积
/
/
4
室内净高
/
/
5
地基
/
/
6
基础
/
7
抗震措施
/
8
墙体
9
门窗
10
梁、柱
/
11
楼板
12
楼梯
/
13
阳台、露台
/
/
14
屋面
15
室内地面
/
/
16
日照
/
/
17
采光
/
/
18
通风
/
/
其他
对原宅基已进行清理,旧房全部拆除;异地建房户已收回原庄基或鉴订交回宅基的书面声明。
□是□否
备注说明:
街办(镇)
验收结论:
合格□不合格□
验收组签字:
验收日期:
年月日单位(盖章)
秦汉
新城
验收结论:
合格□不合格□
验收组签字:
验收日期:
年月日单位(盖章)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委会办公室2017年6月23日印发
共印1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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