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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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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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海盐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海盐县环境保护局
《海盐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杨月明
副组长:
殳乃峰
王为光
成员:
王明华
张越茜
张海明
陈雪芳
张健
马浩中
编制单位:
嘉兴学院
项目负责人:
翟志才
技术负责人:
方应森
项目组成员:
韩瑞瑞
高树梅
吴家强
1前言
海盐县位于浙江省北部杭嘉湖平原,地处北纬30°21′到30°28′,东经120°43到121°02′,东濒杭州湾,西南邻海宁市,北连平湖市和嘉兴秀洲区。
全县陆地总面积534.73平方公里(其中河道、湖泊等水域面积52.74平方公里),海湾面积537.90平方公里,岛礁0.48平方公里。
境内陆地海岸自澉浦起到海塘乡方家埭止,全长53.48公里,是浙北海岸最长的县(市),下辖沈荡、百步、于城、澉浦、通元5个镇,武原、秦山、元通、西塘桥4个街道。
2010年末,全县户籍人口37,3147人,比上年增加2,445人;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38.27亿元,同比增长8.0%,按年平均户籍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64,063元(9,463美元)。
“十一五”以来,海盐县国民经济保持较快发展,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城乡面貌持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特别是近年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为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至2010年底,全县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效显著,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污染防治取得新进展,区域环境质量呈稳中趋好的态势,环保体制机制日趋完善,公众对环保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十二五”期间,是海盐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积极应对国内外发展新变化、面对各类发展新挑战的关键时期。
根据浙江省《“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和《海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进一步巩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省级生态县”建设成果,全县“十二五”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坚定不移地实施“生态立县”战略,以保护环境、优化发展、维护权益为基本出发点,积极创新环境管理的理念、体制和机制,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努力破解发展难题,为加快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海盐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
2现实基础与面临形势
2.1“十一五”环保规划执行情况
“十一五”期间,海盐县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中确定的各项指标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分解落实到各镇环保目标责任书和各职能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中。
同时,建立了排污权交易、重点污染源监管、部门联动协作等机制;通过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污染源治理,使全县的环境质量整体得到改善。
海盐县“十一五”环保规划主要指标目标值及完成情况见表2-1。
表2-1“十一五”环保规划主要指标目标值和2010年完成情况表
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规划目标值
2010年实际值
总
量
控
制
1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
比2005年下降15%
比2005年下降19.3%
2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比2005年下降15%
比2005年下降15.4%
3
氨氮排放总量
比2005年下降5%
数据统计不完善,不作分析
4
粉尘排放总量
比2005年下降5%
5
烟尘排放总量
比2005年下降5%
水
环
境
6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75%
未达到
7
饮用水合格率
100%
达到
8
重要水域水体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50%
未达到
9
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
有所提高
有所提高
10
地表水县交界断面水质
出界断面水质不劣于入界,并提高一个类别
未达到
大
气
环
境
11
县域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比例
>90%
94.5%
12
城镇建成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
>100%
100%
13
酸雨强度和发生频率
有所降低
略有降低
声
环
境
14
县城噪声达标区覆盖率
100%
100%
15
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55dB(A)
54.8dB(A)
16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
<70dB(A)
66.9dB(A)
生
态
环
境
17
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12m2
12.5m2
18
重要生态环境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受保护国土面积占全县土地面积
>15%
达到
19
生态镇(县)建设
所有镇达到浙江省生态镇考核标准,基本达到生态县建设要求
达到
辐射
环境
20
环境辐射水平
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
达到
21
废放射源收贮率
100%
100%
污
染
治
理
22
城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
>75%
83%
23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5%
100%
24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
100%
100%
25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100%
100%
26
污水排放达标率
100%
98.94%
27
危废、医废和放射性废物
得到安全处置
得到安全处置
污
染
防
治
28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95%
97.95%
29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60%
71.12%
30
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
>95%
98.66%
31
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
>80%
99.43%
32
单位GDP化学耗氧量排放强度
<2.84千克/万元
1.98千克/万元
33
单位GDP二氧化硫排放强度
<2.16千克/万元
2.14千克/万元
截止2010年底,在可分析的30项指标中,实际完成25项,未达到目标要求的主要是与水环境质量相关的4项指标;指标完成率83.3%,说明“十一五”环保规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特别是,由于全县上下高度重视污染防治工作,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取得了显著成效。
由表2-2可知,2010年全县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4710.53吨,在2005年5836.93吨的基础上,同比削减量为1126.4吨,降幅达到19.3%;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5091.8吨,累计削减926吨,降幅为15.4%。
表2-2“十一五”规划总量和2006~2010年的实际情况表
指标名称
2006年实际值(吨)
2007年实际值(吨)
2008年实际值(吨)
2009年实际值(吨)
2010年实际值(吨)
十一五规划目标值(吨)
至2010年降幅(%)
化学需氧量
5846.74
5571.94
5312.29
5116.27
4710.53
4943.88
19.3
二氧化硫
5830.38
5619.32
5197.87
5294.03
5091.8
5115.13
15.4
注:
2005年化学需氧量5836.93吨、二氧化硫6017.8吨。
2.2“十一五”环保工作成效
2006-201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海盐县始终把环境保护摆在重要的战略位置。
针对国内外特殊的宏观经济形势,制定了“保增长、促转型、打基础、求突破”的指导方针,以“当好参谋、促进发展、关注民生”为理念,按照“夯基础、健管理、严执法、强素质、优服务”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责任、忧患、大局、服务和创新”五大意识,积极推进污染减排和生态县建设,使区域环境质量有了一定改善,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在相关部门和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海盐县国民经济增长较快,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城乡面貌持续改善,各项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十分重视生态环境安全,各项环境保护事业取得了积极进展。
与此同时,积极推进污染减排和生态县建设,解决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严格环境监管,优化企业服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全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2.2.1以生态创建为载体,全面实施生态建设工程
“十一五”期间,海盐县以创建“省级生态县”为契机,始终把全县生态镇、村及“绿色系列”创建作为生态建设工作的基础,以点带面发挥示范点的作用,全面开展生态创建工作。
同时,加大整治和督查力度,确保各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的落实。
一是加大生态宣传力度。
“十一五”以来,海盐县采取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强生态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
开展了“二台一报”专题宣传,与海盐电视台在今日海盐栏目开辟“生态与环保”专题,嘉兴日报专刊登载“生态海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开展环保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和进家庭的“五进”活动,向社会发放《家庭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知识读本》等环保科普小册子及环保袋,传授环保知识,广大群众生态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
此外,还加强了农业面源整治工作宣传,为畜禽污染治理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舆论保障;开设“五大联创,和谐海盐”论坛、“人文海盐”论坛,使生态建设不断深入人心。
二是有序开展生态创建工作。
在省级生态县创建中,海盐县以分解任务来明确目标,以督查考核来提高积极性,同时扎实有序推进全县生态镇、村的创建和验收工作。
明确了生态创建的主体是各镇区,为此将工作重点放在生态镇、村建设上,主动加强与镇村的联系,指导基层开展生态创建工作,全县生态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2007年,对已创建的6个县级生态村进行了指导服务,督促完善各方面工作,使其顺利通过了县生态建设验收。
2008年,百步镇创建了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武原镇创建了省级生态镇,澉浦镇基本通过省、市二级的省级生态镇复查。
2009年,于城镇结合小城镇建设改善镇容镇貌,沈荡镇结合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改善村容村貌,最终两镇获得省级生态镇命名。
目前,海盐县省级生态镇数达到7个,县各级生态村数增至44个,占总行政村数42.3%。
三是绿色创建成绩显著。
2008年有6所学校争创“省级绿色学校”并通过省验收组(预)验收,4所学校争创“市级绿色学校”并通过市验收组(预)验收。
城北、宜家、百可等3个社区创建并通过市级“绿色社区”验收;核电新村、建新等2个社区创省级绿色社区。
另外全县有3户家庭获得省级绿色家庭的称号。
2009年创建了3个省级绿色社区、5所市级绿色学校、2个省级“绿色家庭”、1家省级“绿色医院”;新增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数4个,水产养殖无公害“双认证”数2个,绿色食品认证数2个。
通过绿色系列创建,提高了群众自觉保护生态和爱护环境的意识,绿色理念得到进一步加强。
四是生态体系逐步形成。
“十一五”海盐县根据省、市下发的目标任务书,结合各镇生态建设任务和各部门生态县建设的职责,制定了年度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任务书,做到任务落实、职责明确。
为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制定了各镇(区)和各部门年度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进展情况自查表,对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进行检查。
同时,制定了具体的考核评分标准,年终对各乡镇、部门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并将生态建设中环保方面的任务,结合各部门工作责职以文件形式分解落实到位。
逐步形成了良好的生态体系,大大改善了生态环境。
一是加快了对废弃矿山的整治工作,创建绿色矿山2座,废弃矿山的生态环境治理率达80%以上。
二是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全面禁采地下水,有效减缓地面沉降。
三是加大“青山白化”治理力度,“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率达95%以上,生态墓葬覆盖97%行政村。
四是加快绿化造林步伐,累计建设生态公益林面积3.4万亩,建成生态公益林3.3万亩,全县森林蓄积净增量达到了3.5万立方米;创建3个省级绿化示范村,旅游区环境达标率达到100%。
除此之外,新增沼气工程2.8万立方米,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72%;制订出台《2009年度海盐县秸杆禁烧工作方案》,通过部门联动、镇村负责,有效遏制了农田焚烧秸杆现象,秸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同时,做好河道清淤工作,累计完成“万里清水河道工程”1144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平方公里。
2.2.2推进县级环境问题整治,节能减排机制全面建立
“十一五”海盐县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开展重点区域环境污染专项整治、污染物减排工作,积极实施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同时,全面实施省“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和省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严格把好项目环保审批关,大力推进“招商选资”力度,加快区域产业结构优化步伐。
对经济效益好、产品附加值高的环保型、龙头型项目,开展绿色服务,加快项目推进速度。
以此推动产业集聚,做大做强优势产业。
2.2.3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区域环境安全
“十一五”海盐县环境保护工作,除了在节能减排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外,同时加强了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保证了环境安全。
一是开展多项专项行动。
通过开展“洁净蓝天”专项行动,以铁的手腕“治理一批、关停一批、曝光一批、查处一批”严重影响群众健康的烟尘污染问题。
同时,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执法行动,积极配合农经部门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专项检查。
二是充分运用多种执法手段。
第一,执法手段上多部门配合,建立了环境执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对复杂的环境违法行为,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切实提高环境执法效率。
第二,执法监察上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环保义务监督员队伍的作用。
在全县所有行政村聘请了一名环保义务监督员,协助环保执法部门开展日常环境监察。
全方位的环境监察网络,有力地推进了环境执法工作的开展。
第三,执法方法上多形式并举,建立了环境执法飞行监测制度。
三是突出环境执法重点,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1)突出饮用水源环境执法,开展饮用水源“四整治、一规范”工作,清查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排污企业,彻底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企业。
(2)突出工业区环境执法。
针对全县各工业园区环境污染问题,把园区内有废水排放的企业全部改用明管将污水送入集污管网,同时污水集水池采用防渗漏且耐腐蚀的材料进行改造,确保污水全部进入污水管网。
同时,各污水排放企业全部建设了雨水排放口采样井,杜绝雨水混入工业污水。
(3)突出重污染企业环境执法。
对全县酸洗、电镀、印染、造纸等重污染企业进行专项环保执法大检查;并组织开展了全县涉砷企业、钢铁行业及“二高一资”企业的执法大检查,取缔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化学电镀小企业。
2.2.4切实加强环保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环保队伍素质
“十一五”期间,海盐县的环境保护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委“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再创体制优势,推动科学发展”思想为引领,围绕环保能力建设,不断夯实全县环保监管基础,提高监管能力,探索建立推动环保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环境执法监管机构建设,推进“三个三年建设”。
2008年初,根据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结合实际,提出从2008年至2010年开展以标准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三个三年建设”。
使环境监测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环保队伍素质,不断增强服务理念。
近年来,海盐县环保局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全局工作重点,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勇于创新,爱岗敬业;服务群众,深入实际;团结协作,讲究效率;严格纪律,清正廉洁,通过加强学习、增加交流、深入调研的方式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同时,积极转变观念,坚持在经济发展中保护环境、在环境保护中发展经济,认真开展对企业的环保技术服务。
此外,一方面继续无偿对企业污染物处理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对部分企业邀请相关科研单位技术专家免费现场指导,另一方面,在重污染企业建立以企业内部为主的环境监督员制度,切实提高企业自身环保管理水平。
2.3“十二五”环境保护机遇与挑战
今后五到十年,是海盐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是减轻环境污染、建设生态文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全面实现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十二五”期间,海盐县环境保护迎来了新的起点和机遇。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根本出发点,2010年中共浙江省委做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嘉兴市及海盐县“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均确立了“生态立市”和“生态立县”战略。
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成为海盐县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
然而,由于传统产业结构的蔽端、城市化进程加快、经济总量快速增长等等因素,都对环境的压力不断增大,使得“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面临诸多的问题和挑战。
紧紧抓住发展机遇,着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是“十二五”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期环境保护工作重要而又艰巨的任务。
一是水环境形势仍然严峻。
由于流域水环境的影响,海盐县境内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极低。
多年来,工业污染减排的成效难以在水环境质量上得到体现,再加上全县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面广量大,粗犷粗型的畜禽养殖、化肥施肥方式已成农村传统,出境水水质差于入境水水质的状况改善难度大。
二是污染减排与经济发展矛盾突出。
一方面,由于全县经济总量的持续增长,污染物的新增量较大;另一方面,除造纸、印染企业外,其它工业项目减排潜力有限,使减排工作压力继续加大,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难度大,矛盾更加突出。
三是环境基础设施还不完善。
由于受资金等因素制约,全县污水管网特别是支管网系统还不完善,尤其是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入网率偏低,建设任务仍繁重,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率都有等待进一步提高。
另一方面,部分企业环保治理设施明显滞后,治污设施能力与污染物产生量不匹配现象突出。
此外,部分危险固废的暂存、运输、收集、处置未按危险固废的管理和处置要求进行,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可能性大。
企业也有需求进行处置,但目前缺乏有效的处置手段。
四是农村环境问题突显。
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尤其是农村水环境和各种废弃物还未得到有效治理和利用。
因此,加强农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和处理,有效控制农业养殖和种植污染,加大对农村中小河流的整治和管理,都将是“十二五”期间的重要工作。
五是队伍建设和管理机制有待加强。
面对当前日益加大的环保工作压力和严峻的环境形势,环保队伍人员和素质需进一步加强,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此外,不少企业内部环保管理水平不够,人员素质和能力不足,管理制度仍不规范、不健全,导致超标现象时有发生。
综上所述,为了切实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促进海盐县经济又好又快增长,“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必须以“十七大”提出的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生态立县工作目标,在维护和促进全县经济稳定较快发展的前提下,着力在改善水环境质量、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下苦功。
同时,必须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力度,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和环境污染整治各项任务;转变传统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建设以资源节约、循环经济、防治污染、保护生态为主要内容的和谐社会。
3指导思想与目标
3.1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统领,全力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构建以高新技术为支撑、以绿色产业和清洁生产为重点的合理的经济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树立绿色GDP的理念,走集约高效和谐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创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以保护环境、优化发展、维护权益为方针,以减少污染排放、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着力自主创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推进生态建设,构造宜居城市环境。
加大对环境的综合整治,促进全县环境质量全面好转,整体提高海盐县的生态承载力,增加发展的环境容量空间。
着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全面建设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生态环境支撑。
3.2规划原则
(1)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协调,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共赢。
本规划作为海盐县“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专项规划之一,应在国家、浙江省、嘉兴市以及海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对环境保护目标、重点领域和保障措施进行完善和补充,在政府宏观调控机制、社会共同参与机制和投资保障机制下顺利实施。
(2)力求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为海盐县社会、经济、城市建设的宏观决策及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3.3总体目标
根据全省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的总体目标,结合海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总体目标确定如下:
到2015年,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环境恶化趋势得到进一步遏制,城乡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
地表水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区域内基本消灭劣V类水体,空气优良率稳定在90%以上;酸雨率和酸度均有所下降,灰霾天气出现频率明显下降;城市环境质量基本达到功能要求,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
环境法制进一步完善,环保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基本实现环境管理、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的现代化,初步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环境安全保障体系。
在此基础上,力争创建国家级生态县。
3.4主要指标
海盐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见表3-1。
表3-1海盐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
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规划目标值
总量控制
1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
下降12.3%(其中工业加生活减少13.3%)
2
氨氮排放总量
下降12.8%(其中工业加生活减少12.6%)
3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下降14.2%
4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
下降12.7%
水环境质量
5
地表水交界断面水质
地表水出界断面水质不劣于入界
6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50%
7
地表水功能区水质
基本无劣V类水体
水污染防治
8
重点工业废水污染源治理
稳定达标排放
9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
>90%
10
城镇污水处理率
>80%
11
开展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
>70%
大气环境质量
12
环境空气质量
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例>90%
13
酸雨率、灰霾天气出现频率
比2010年明显下降
固废污染防治
14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100%
15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
100%
16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5%
17
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重点企业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90%
18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94%
19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
>97%
20
秸秆综合利用率
>80%
声环境质量
21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55分贝
土壤污染防治
22
典型区域、典型类型污染土壤初步得到修复,受污染土壤修复面积比例
>20%
生态环境建设
23
林木覆盖率
>20%
24
省级生态镇(街道)创建率
100%
25
国家级生态镇创建率
>80%
3.5规划范围及年限
规划范围为海盐县所有辖区,总面积534.73平方公里。
“十二五”规划年限为2011~2015年,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特别标注之处采用标注年份数据)。
3.6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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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盐县 环境保护 十二 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