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岛区国内经合办.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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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国内经合办
青岛市黄岛区国内经合办
2017年度部门预算与“三公”经费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主要职责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第一部分部门主要职责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区内资管理、区域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对口支援与扶贫协作等方面的政策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利用内资数据的统计分析、调查研究与考核工作,协调调度全区重点内资项目,帮助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确定的我区对口支援地区的对口支援与扶贫协作工作,并做好对口支援资金的筹集和对口支援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组织实施我区投资建设的对口支援项目、西部开发项目。
(五)组织协调各镇(街道、园区)、区直部门和单位参与国内区域经济合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承办以区名义参加或举办的国内区域经济合作活动。
(六)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内资项目的招商引资、洽谈,做好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及引进项目的协调推进服务工作。
(七)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负责工委区委、管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黄岛区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情况
黄岛区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共有行政编制1人,事业编制13人;实有在职18人。
派遣制3人,长期聘用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黄岛区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预算487.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68.11万元。
其中: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87.2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增加168.1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元。
我单位无非税收入来源。
二、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黄岛区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2017年度支出预算487.2万元,比上年增加168.11万元。
包括:
1、基本支出244.2万元,占支出预算50.12%,比上年预算增加60.11万元。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72.4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2.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9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8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96万元。
基本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的是:
人员增加。
2、专项资金243万元,占支出预算49.88%,比上年预算增加108万元。
增加的主要项目及原因是:
(1)“对口支援专项资金项目”增加140万元,增加原因:
对口支援与扶贫协作地区由4个增至6个。
三、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黄岛区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5万元,比上年增加0.5万元。
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7.2万元,包括:
公务用车运行费7.2万元,主要用于:
公务用车的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比上年度减少0.8万元。
公务接待费预算6.3万元,主要用于:
项目开展等公务活动的接待支出。
比上年度增加1.3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口支援与扶贫协作区域增加公务接待活动有所增加。
另外,2017年安排培训费预算2万元,主要用于:
业务培训。
会议费预算4万元,主要用于:
业务工作会议。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1)工会经费:
1.67万元。
(2)公务接待:
4.8万元。
(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24万元。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7.2万元。
(5)会议费:
2万元。
(6)培训费:
2万元。
(7)差旅费:
5万元。
(8)邮电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0万元。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黄岛区财政局关于转发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公布青岛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青黄财字[2017]11号),按照我单位2017年工作任务,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4.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货物类:
共计7.25万元。
1、台式计算机1.8万元;
2、一体机:
1.4万元;
3、耗材:
4.05万元
(二)服务类:
共计7.2万元。
1、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2.6万元,车辆加油服务4万元,机动车保险服务0.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资产情况表
2016年度
金额单位:
元
项 目
行次
数量
价值
年初数
年末数
年初数
年末数
栏 次
1
2
3
4
资产总额
1
—
—
419380.63
405153.19
一、流动资产
2
—
—
57052.63
34342.19
二、固定资产
3
—
—
362328
370811
(一)房屋(平方米)
4
0
0
0
0
(二)车辆(台、辆)
5
1
1
124400
124400
(三)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台、套…)
6
0
0
0
0
其中:
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
7
0
0
0
0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8
0
0
0
0
(四)其他固定资产
9
—
—
237928
246411
减:
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10
—
—
0
0
三、长期投资
11
—
—
0
0
四、在建工程
12
—
—
0
0
五、无形资产
13
—
—
0
0
减:
累计摊销
14
—
—
0
0
六、其他资产
15
—
—
0
0
三、纳入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2017年度无纳入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四、部门出台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青岛市黄岛区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公务卡使用办法
根据黄岛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青黄财字〔2015〕5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情况,制定《黄岛区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公务卡使用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卡,是指我办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第二条公务卡结算方式用于公务消费的适用范围是:
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务支出,包括办公用品、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000元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
第三条与公务卡管理有关的信息维护、财务报销、银行划款和动态监控等业务,通过财务部门的公务卡管理系统办理。
第四条持有公务卡的工作人员(以下统称持卡人)应当妥善保管公务卡,规范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业务,并及时向财务部门申请办理报销结算手续。
第五条严禁将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公务卡管理范围违规办理公务卡有关业务;严禁持卡人违规使用公务卡,恶意透支、拖欠还款或将非公务支出用于公务报销;违反规定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公务卡日常管理
第6条公务卡申办成功后,经我单位核实确认,由发卡行将持卡人姓名和卡号等信息统一录入公务卡系统。
第七条在工作人员新增、调动和退休时,财务部门应及时组织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或停止使用等手续,并通知发卡行及时维护公务卡系统;现有工作人员涉及公务卡的相关信息变动时,应及时通知发卡行维护公务卡系统。
第八条公务卡原则上仅用于办理人民币支付结算业务。
第九条公务卡主要用于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
公务支出发生后,由持卡人及时向财务申请办理报销手续。
公务卡也可用于个人支付结算业务,但不得办理报销手续,我办不承担私人消费行为引致的一切责任。
第十条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个人负责保管。
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的补办等事项由个人自行到发卡行申请办理,并通过财务部门及时通知发卡行维护公务卡系统。
第三章公务卡支付管理
第十一条对于差旅、会议、购买等公务支出,凡具备刷卡条件的,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
使用公务卡结算时,应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先通过公务卡结算,并取得相应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和银行卡签购单及消费小票。
第十二条持卡人在公务消费中一律不允许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
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现金的,持卡人可填写借据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向财务预借,并按现行财务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章公务卡财务报销管理
第十三条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消费结算的各项公务支出,必须在发卡行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到财务部门报销。
因持卡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第14条持卡人办理公务卡消费支出报销业务时,应当按照财务部门要求填写报销审批单,并附相关财务报销凭证、银行卡签购单及消费小票,按照规定的财务报销程序即除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报销凭证上签字外,还须由包括经办人在内的两人以上签字后报请审批。
第十五条财务对批准报销的公务卡消费支出,按以下规定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一)通过公务卡系统,编制公务卡还款明细信息,生成《公务卡还款明细表》,并以电子文档形式将公务卡还款明细信息提交发卡行。
(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指令(支票等支付凭证),并发送电子信息给授权支付代理银行,授权支付指令“用途”统一填写“公务卡还款”。
(三)将加盖单位财务公章的纸质版《公务卡还款明细表》送往发卡行。
(四)在公务卡免息还款期内,统一办理公务卡报销资金的还款手续并确保资金在规定时间之前划转到公务卡。
第十六条持卡人的主要职责:
(一)按发卡行规定及时归还公务卡项下的银行欠款,因调动、退休等原因离开所在单位,应按单位要求清理结算公务卡项下的债权债务,并停止使用公务卡。
(二)遵守国家关于银行卡使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公务卡。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
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强制目录
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序号
公务卡结算项目
备注
01
办公费
指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02
印刷费
指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03
咨询费
指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04
手续费
指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支出。
05
水电费
指单位支付的水电费支出、污水处理费支出。
06
邮电费
指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支出。
07
物业管理费
指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08
差旅费
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出差支付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干部及大中专学生调遣费等。
09
维修(护)费
指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序号
公务卡结算项目
备注
10
租赁费
指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11
会议费
指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12
培训费
指各类培训支出。
13
公务接待费
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4
专用材料费
指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
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15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指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16
其他交通费用
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青岛市黄岛区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报销制度
根据黄岛区财政局《青岛市黄岛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青黄财字〔2016〕206号)、《关于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青黄财字[2014]48号)与黄岛区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2013年以来各级审计机关审计发现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加强我办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结合我办具体实际,制定本报销制度。
一、报销审批监控程序
1、我办各项支出必须事先提出计划,按支出审批权限批准后,在计划范围内列支。
2、办公用品的购置:
由各科室根据需要,编制计划报办公室审核汇总,由办公室按计划统一购买,并建立实物帐,领用时,填制领用单,详细登记办公用品的进、出情况。
3、会计、出纳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并于每月25日前报账,月底前记账,并将汇总情况上报财务负责人。
二、报销规定
(一)、差旅费报销规定
1、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到财务借用公务卡(特殊情况可以少量预借差旅费)。
2、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连同《出差申请单》、原始报销凭证,按规定的时间及手续到财务报销。
3、差旅费报销标准严格按照财政局《青岛市黄岛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青黄财字〔2016〕206号)执行。
4、交通费:
出差需购买飞机票的,严格按照公务机票购买管理通知要求执行。
5、在市内外出办事,应尽量选择乘坐公交车,原则上不提倡乘坐出租车,如确因工作需要乘坐出租车,要事先请示分管领导,并在报销单上注明,报销时出租车票不得连号。
(二)、公务用车费用报销规定
车辆修理费、油费、过路过桥费、车辆保险费、验车费等车辆费用由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进行申请,财务负责人审批。
(三)公务接待费
1、招待费:
因公对外发生的接待费,应事先填写《接待计划》,报销前填写《接待清单》,连同原始报销凭证方可报销。
2、工作餐:
事先填写《工作餐登记单》,报销前将发票和登记单一起粘贴好后方可报销。
(四)、报销发票粘贴规定
报销人应将发票及相关附件分类逐张整齐地粘贴在报销单(左上角处),并保证正面朝上,不得倒置,完整规范地填写相应的报销单。
具体要求为:
1、费用报销单:
按类逐项填写内容摘要,写清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及所附单据张数。
2、费用报销发票的内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并盖有开具发票单位的发票或财务专用章。
经办人必须要求开票单位如实填写发票所有内容,发票涂改、大小写不符、假发票以及非行政部门开具的收款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3、差旅费报销单:
按途中经过的地点及发生相关费用逐地逐项填写对应的时间、住宿、交通等费用,因出差发生的其他费用填在差旅费报销单中,并注明出差事由,天数,随行人员。
4、填写报销单时应使用中性笔笔或钢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
三、报销时间
每周四定为报销单据日。
报销单据由经办人、综合科科长、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交给财务报销。
四、流程图:
1、费用发生前的申请(接待计划、接待清单、工作餐登记单、出差申请单等)
2、费用报销人粘贴好附件并签字
3、报销人送报销单给本部门负责人复核
4、科长签字
5、分管负责人签字
6、主要负责人签字
7、出纳凭审核结果付款或结清借款
五、下列情况不予报销:
1、违章罚款及其它因当事者过失造成损失浪费。
2、不符合国家开支标准的单据,无理由跨年度的单据。
字样备注:
阿拉伯数字:
1、2、3、4、5、6、7、8、9、10、100、1000、10000。
中文: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
中文大写: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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