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理赔教案6机动车商业保险.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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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理赔教案6机动车商业保险
第六章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及费率
6.1总则
6.2机动车损失保险
【课题】:
车损险
【课型】:
理论教学
【学时】:
两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1.掌握车损险的保险责任
2.熟悉车损险责任免除
【教学重点与难点】:
1.车损险的保险责任
2.车损险的责任免除
【教学手段、方法及教具】:
教学相关资料、讲授法
【教学内容】
任务一:
情境导入
高女士到保险公司为自己的爱车买保险,但不清楚各个险种的作用,你作为保险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如何解答?
任务二:
总则
本保险条款分为主险、附加险。
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
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
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任务三:
机动车损失保险
一、机动车损失险的含义
简称车损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二、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4)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冰雹、台风、热带风暴;
(5)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雪崩、冰陷、暴雪、冰凌、沙尘暴;
(6)受到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
(7)载运被保险机动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驾驶人随船的情形)。
三、免赔责任
1.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通用条款):
①地震。
②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
③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④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
⑤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
⑥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a.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
b.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
c.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被保险机动车;
d.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⑧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
⑨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未向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
⑩除另有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2.被保险机动车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A.自然磨损、朽蚀、腐蚀、故障。
B.玻璃单独破碎,车轮单独损坏。
C.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D.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E.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F.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G.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H.标准配置以外新增设备的损失。
I.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
J.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K.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
L.被保险人或驾驶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M.应当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金额。
3.免赔率
①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5%,负同等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主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全部事故责任或单方肇事事故的免赔率为20%。
②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无法找到第三方时,免赔率为30%。
③违反安全装载规定,但不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的,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
对于投保人与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绝对免赔额的,本保险在实行免赔率的基础上增加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
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四、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
第六章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及费率
6.3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
【课题】:
三责险
【课型】:
理论教学
【学时】:
两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1.掌握三责险的保险责任
2.熟悉三责险的责任免除
【教学重点与难点】:
1.三责险的保险责任
2.三责险的责任免除
【教学手段、方法及教具】:
教学相关资料、讲授法
【教学内容】
任务一:
第三者责任保险
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简称三责险):
是指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的保险。
一、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
二、责任免除
(一)以下损失,保险人不负责
1.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2.被保险机动车本车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二)下列情况保险人不负责(通用条款,与车损险同)
(三)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2.精神损害赔偿;
3.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4.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5.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6.被保险人或驾驶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7.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四)应当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五)保险人在依据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按下列免赔率免赔:
①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5%,负同等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10%,
负主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全部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20%;
②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10%;
③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增加免赔率10%;
④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的,增加免赔率10%。
三、责任限额
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本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
主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视为一体,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主车保险人和挂车保险人按照保单上载明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的比例,在各自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但赔偿金额以主车的责任限额为限。
4、赔偿处理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应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
第六章机动车商业保险
6.4机动车盗抢险
6.5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
【课题】:
盗抢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
【课型】:
理论教学
【学时】:
两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1、掌握盗抢险的保险责任和关于赔偿的处理
2、掌握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和投保注意事项
【教学重点与难点】:
1、盗抢险的保险责任
2、车上人员责任险的投保注意事项
【教学手段、方法及教具】:
教学相关资料、讲授法
【教学内容】
任务一:
全车盗抢险
一、保险责任
(一)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
(二)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三)保险车辆在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二、责任免除
(一)非全车遭盗窃,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
(二)保险车辆被诈骗、罚没、扣押造成的损失;
(三)被保险人因民事、经济纠纷而导致保险车辆被抢劫、抢夺;
(四)租赁车辆与承租人同时失踪;
(五)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被保险车辆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六)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损失。
(七)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提供机动车停驶手续或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
三、免赔率
(一)发生全车损失的,免赔率为20%;
(二)发生全车损失,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的,每缺少一项,增加免赔率1%;
(三)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增加免赔率5%;
(四)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的,增加免赔率10%。
任务二:
车上人员责任险
一、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保险车辆车体内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二、责任免除
1.通用条款
2.免赔人员:
(1)被保险人或驾驶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
(2)被保险人及驾驶人以外的其他车上人员的故意、重大过失行为造成的自身伤亡;
(3)违法、违章搭乘人员的人身伤亡;
(4)车上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斗殴、自杀、犯罪行为造成的自身伤亡;
(5)车上人员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
第六章机动车商业保险
6.7机动车附加险
【课题】:
机动车附加险
【课型】:
理论教学
【学时】:
两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1、掌握各附加险的保险责任
2、了解各附加险的责任免除
【教学重点与难点】:
1、不计免赔特约险的保险责任
2、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的保险责任
【教学手段、方法及教具】:
教学相关资料、讲授法
【教学内容】
任务一:
玻璃单独破碎险
一、玻璃单独破碎险定义
所谓玻璃单独破碎险是指对于风挡玻璃和车窗玻璃的单独破碎,保险人负责赔偿。
这里的玻璃仅指风挡玻璃和车窗玻璃,不包括车灯玻璃与天窗玻璃。
在车辆的正常行驶时或停放时,只有挡风玻璃或车窗玻璃破碎,无其他地方损坏,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玻璃单独破碎险是附加险,只有在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
安装与维修过程中造成的玻璃破碎,玻璃险不负责赔偿。
平安保险公司与太平洋保险公司对于灯具、车镜玻璃的破碎,玻璃险不负责赔偿;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未做说明。
二、保险责任
投保了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保险人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
投保人在与保险人协商的基础上,自愿按进口挡风玻璃或国产挡风玻璃选择投保,保险人根据其选择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一般情况:
国产车按国产玻璃投保,进口车按进口玻璃投保,也可以本是进口玻璃按国产玻璃投保,则理赔时按国产玻璃赔。
三、责任免除
在下列情况下,保险人将免除玻璃单独破碎险:
灯具、车镜玻璃破碎;被保险人或其驾驶员的故意行为,以及安装、维修车辆过程中造成的破碎;玻璃险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赔付,无免赔率;安装、维修机动车过程中造成的玻璃单独破碎。
任务二:
新增设备损失险
保险期间内,投保了本附加险的被保险机动车因发生机动车损失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车上新增加设备的直接损毁,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本附加险的保险金额内,按照实际损失计算赔偿。
新增加设备,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出厂时原有各项设备以外,被保险人加装的设备及设施。
投保时,应当列明车上新增加设备明细表及价格。
任务三:
发动机涉水损失险
保险期间内,投保了本附加险的被保险机动在使用过程中,因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的直接损毁,保险人负责赔偿。
本附加险每次赔偿均实行15%的绝对免赔率。
任务四:
车上货物责任险
一、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责任免除
1.偷盗、哄抢、自然损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烂、变质造成的货物损失;
2.违法、违章载运或因包装不善造成的损失;
3.车上人员携带的私人物品;
4.应当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损失和费用
任务五:
自燃损失险
一、保险责任
1.因保险车辆电器、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本车的损失;
2.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
二、责任免除
1.火灾、爆炸、自燃造成被保险车辆的损失;
2.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
3.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三、赔偿方式
1.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2.施救费用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支出计算赔偿
3.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①当被保险人应负赔偿金额超过赔偿限额时:
赔款=赔偿限额x(1-免赔率之和)
②当被保险人应负赔偿金额低于赔偿限额时:
赔款=应负赔偿金额x(1-免赔率之和)
任务六:
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
一、保险责任
因发生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事故,致使保险车辆停驶,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二、责任免除
1.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未及时将被保险机动车送修或拖延修理时间;
2.因修理质量不合格重新返修。
保险金额按照投保时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约定的赔偿天数确定;约定的日赔偿金额最高为300元,约定的赔偿天数最长为60天。
任务七:
车身划痕损失险
一、车身划痕损失险的定义
负责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的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损失。
车身划痕损失险是附加险种,只有在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较适用于3年以内10座以下的客车。
二、车身划痕损失险的保险责任
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三、车身划痕损失险的责任免除
在下列情况下,保险人承担的车身划痕损失险责任可以免除:
被保险人或驾驶人的故意行为和车身表面自然老化、损坏造成的损失;因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导致的划痕,平安保险公司与太平洋保险公司不赔,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未做说明;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四、保险金额及赔偿处理
1.保额的档次
保额共分为四档:
2000元、5000元、10000元、20000元,保额由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在投保时协商。
2.绝对免赔率
车身划痕险每次每次每次每次赔偿均实行15%的绝对免赔率,划痕险在保险期间内,理赔金额累计达到赔偿限额时,此附加险保险责任终止。
任务八:
不计免赔特约条款
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对应的投保险种,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人负责赔偿。
下列情况下,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2.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而增加的;
3.发生机动车盗抢保险规定的全车损失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而增加的;
4.机动车损失保险中约定的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
5.可附加本条款但未选择附加本条款的险种约定的;
6.不可附加本条款的险种约定的。
任务九:
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
被保险机动车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但因无法找到第三方而增加的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人负责赔偿。
任务十:
指定修理厂险
投保了本附加险后,机动车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可指定修理厂进行修理。
任务十一:
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
保险人负责赔偿第三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或车上人员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六章机动车商业保险
6.8保险费计算
【课题】:
计算保险费
【课型】:
实验教学
【学时】:
两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1、熟悉各险种保费的影响因素
2、能够计算交强险和四个主险的保费
【教学重点与难点】:
1、基准纯风险保险费
2、费率调整系数
【教学手段、方法及教具】:
讲授法
【教学内容】
任务一:
讲授汽车保险保费的计算方法
一、交强险保费的计算
交强险保费实行与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机制。
交强险保费=基础保费*(1+A)
案例1:
一辆家庭自用5座车投保交强险,其在上两个年度没有发生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今年的交强险保费是多少?
案例2:
一辆家庭自用5座车投保交强险,其在上个年度曾发生3次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今年的交强险保费是多少?
二、商业险保费的计算
商业险保险费=基准保险费*费率调整系数
基准保险费=基准纯风险保险费/(1-附加费用率)
费率调整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交通违法系数
(1)基准纯风险保险费
基准纯风险保险费是构成保险费的组成部分,用于支付赔付成本,为投保各主险与附加险基准纯风险保险费之和,根据保险标的的损失概率与损失程度确定。
基准纯风险保险费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一制定、颁布并定期更新,各保险公司通过中国保信车险信息平台统一查询获取,保险公司应据实使用,不允许修改。
1.车损险的基准纯风险保险费
2015年汽车保险费率改革的的车损险加入了车型风险相对系数,该系数综合考虑了不同的损失赔付率、出险频度、零整比等风险要素,其基准纯风险保险费可由车险信息平台返回,保险公司获取后据实使用。
案例3:
一辆车龄为3年的“北京现代BH7141MY舒适型”家庭自用汽车投保车损险,其基准纯风险保险费为多少?
案例4:
一辆车龄为6年的“北京现代BH7141MY舒适型”家庭自用汽车投保车损险,其基准纯风险保险费为多少?
2.三责险的基准纯风险保险费
根据被保险机动车车辆使用性质、车辆种类、责任限额直接查询基准纯风险保险费。
案例5:
一辆车龄为3年的“北京现代BH7141MY舒适型”家庭自用5座汽车投保三责险,责任限额为50万元,其基准纯风险保险费为多少?
案例6:
一辆5座的出租车投保三责险,责任限额为50万元,其基准纯风险保险费为多少?
3.车上人员险的基准纯风险保险费
根据被保险机动车车辆使用性质、车辆种类、驾驶人/乘客查询纯风险费率。
驾驶人基准纯风险保险费=每次事故责任限额*纯风险费率
乘客基准纯风险保险费=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纯风险费率*投保乘客座位数
案例7:
一辆车龄为3年的“北京现代BH7141MY舒适型”家庭自用5座汽车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1个驾驶员、4个乘客),每座的责任限额为5万元,计算其基准纯风险保险费为多少?
4.全车盗抢险的基准纯风险保险费
根据被保险机动车车辆使用性质、车辆种类查询基础纯风险保险费和纯风险费率。
基准纯风险保险费=基础纯风险保险费+保险金额*纯风险费率
案例8:
一辆车龄为3年的“北京现代BH7141MY舒适型”家庭自用5座汽车投保盗抢险,实际价值为6.8万元,计算其基准纯风险保险费。
案例9:
一辆车龄为3年的“北京现代BH7141MY舒适型”5座出租汽车投保盗抢险,实际价值为6.8万元,计算其基准纯风险保险费。
(二)附加费用率
附加费用率是以保险公司经营费用为基础计算的,包括用于保险公司的业务费用支出、手续费支出、税金、工资支出及合理的经营利润。
保险公司原则上应根据本公司最近三年商业车险实际费用水平,测算本公司商业车险保险费的附加费用率,也可参考行业平均费用水平进行测算。
附加费用率由保险公司自主设定唯一值,并严格执行经保监会批准的附加费用率,不得上下浮动。
(三)费率调整系数
费率调整系数用于根据保险标的的风险判断,对保险基准保险费进行上下浮动比率的调整。
费率调整系数由无赔款优待系数、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组成,交通违法系数暂未开放。
1.无赔款优待系数
根据历史赔款记录,由保险行业协会统一制定颁布,保险公司查找表格获取,严禁上浮或下调。
2.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
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是由保险公司自定义的,监管部门给了上下限,只要在这个上下限内都可以。
自主核保系数比较复杂,可分为“从人”和“从车”两类影响因子;“从人”的因素包括驾驶技术、驾驶习惯、驾龄、年龄、性别等;“从车”的因素包括行驶里程、约定行驶区域、车型、投保车辆数等。
自主渠道系数是保险公司根据自身对电话、网络、门店、中介等营销渠道的内控管理和成本核算情况设置的。
任务二:
给出案例,要求学生计算保费并填写实验报告
一辆“五菱LZW6376NF”家庭自用7座汽车投保交强险和四个主险,车辆资料如下:
●车龄3年,投保时实际价值3.8万元;
●车损险按实际价值投保,约定免赔额300元;
●三责险限额30万元;
●车上人员责任险投保一个驾驶人和6个乘客,每座限额3万元;
●该车在上一个年度曾发生3次有责任的事故,商业险有2次赔款;
●附加费用率0.56%,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均为0.8。
该车投保交强险和四个主险,计算其保费。
任务三:
填写实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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