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木渎新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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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木渎新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国环评证甲字第1901号
市中区木渎新城污水处理厂
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
中区木渎镇污水处理厂
环评单位:
环境保护部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零一二年十月
1建设项目概况
1.1建设背景
为有效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木渎镇政府于1998年动工建设了木渎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0000m3/d的一期工程,主要收集处理木渎镇区西部(金山路以西,包括老镇区北部的部分居民)的居民生活污水和第三产业(含宾馆、饭店和浴室)污水。
随着木渎镇高新技术工业园区的招商引资和镇区的人口急剧增加,生活废水和工业废水持续增加,木渎污水处理厂陆续扩建投产了二、三工程。
木渎污水处理厂现状设计总规模达5万m3/d。
目前随着木渎新区、木渎科技工业园及木渎-胥口工业园相继建设,这些区域的城市污水均暂时排入了木渎污水处理厂,由于这些区域的工业废水比例较高,水质成份复杂,导致木渎污水厂现有设施处理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污水量、水质标准提高及木渎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因此,根据木渎片区总体规划和排水工程规划等,中区木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木东公路与规划凤凰路交叉口东南侧建设总规模为10万m3/d的木渎新城污水处理厂,原木渎污水厂废除后改造成提升泵站。
同时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道约27.72公里(不含支管)、改造污水泵站9座(不含现有污水厂拆除工程),新建污水泵站1座;新建中水增压泵站1座,再生水管道约15.3公里。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受木渎镇污水处理厂委托,环境保护部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2建设地点
市中区木渎新城污水处理厂位于木东公路与规划凤凰路交叉口东南侧,木渎与横泾交界处,总占地面积264亩。
经深度处理后的尾水经管道排入厂区北侧家浜,经木横河,最终排入胥江。
1.3建设容
1.3.1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市中区木渎新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项目性质:
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位于木东公路与规划凤凰路交叉口东南侧,木渎与横泾交界处,总占地面积264亩。
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为91986.61万元,其中污水厂投资62246.22万元,配套污水管网及泵站投资约26134.74万元,再生水管网及泵站投资约3605.65万元。
建设容:
(1)新建100000m3/d污水处理装置;
(2)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道约27.72公里(不含支管)、改造污水泵站9座(不含现有污水厂拆除工程),新建污水泵站1座;(3)新建中水增压泵站1座,再生水管道约15.3公里;(4)建设尾水排放管35米,管径1500。
职工人数:
定员28人
项目规模和工艺:
10万m3/d,污水处理采用组合式倒置A2/O处理工艺+混凝沉淀过滤+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工艺,出水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1072-2007)限值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污水排口位置:
经深度处理后的尾水经管道排入厂区北侧家浜,经木横河,最终排入胥江。
1.3.2污水处理厂服务围
木渎新城污水厂的服务围为整个木渎区域,包括胥江南片区和胥江北片区。
规划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约30.16km2,其中居住用地约10.93km2,公共设施用地约6.88km2。
服务围总面积达21.7km2(不含道路广场绿化用地及穹窿山地区8.46km2,服务对象为木渎镇居民生活污水、商业服务的生活污水以及木渎区域现状工业企业废水,服务人口达27.5万人。
1.3.3污水收集系统
本项目污水管网工程包括污水干管和污水提升泵站两大部分。
污水干管主要沿区域穹灵路、枫江路、福路、七子路、新宝带西路、金枫路等道路布置。
根据污水管网规划,本项目规划设新建1座污水提升泵站、改扩建9座污水提升泵站(包括原木渎污水厂改建为中途提升泵站)。
本次环评容包括污水干管和污水提升泵站,污水支管和原木渎污水厂废除改造不在本次环评围,需另行环评。
具体配套管网工程量见表1.3-1。
表1.3-1本工程污水主干管表
序号
路名
管径(mm)
2015年(m)
1
天池山边路
d600
1080
2
藏中路
d600
1500
3
军共路
d600
1500
4
穹灵路
d600
350
d1000
740
5
灵天路
d600
390
6
珠江路
d600
7
枫江路
d800
700
8
福路
d600
2440
d800顶管
2080
9
公路
d600
210
10
七子路
d600
1640
d800
720
新宝带西路
d600
1000
d800顶管
900
珠江南路
d600
470
11
金枫路
DN1000压力管
6700
d1000顶管
2240
d1200
2700
d1500
本工程污水泵站工程容详见表1.3-2。
表1.3-2本项目污水泵站工程容
序号
泵站名称
设计流量(m3/h)
新建规划面积(m2)
或改扩建措施
现有规模
改造后规模
1
同春桥泵站
840
1640
换泵
2
湘江路泵站
300
540
换泵(远期)
3
七号桥泵站
440
600
换泵(远期)
4
藏北1号泵站
1600
380
换泵
5
藏北2号泵站
1600
540
换泵
6
藏北3号泵站
1600
660
换泵
7
藏北4号泵站
3200
1020
换泵
8
木渎污水厂泵站
/
2880
改建、换泵
9
胥江城泵站
/
780
新建,占地1200m2
10
污水厂中途泵站
1000
2620
改建、换泵
1.3.4再生水管网工程
再生水管网近期主要考虑胥江以南地区的工业区域,再生水干管主要沿区域木东公路、金枫南路布置,其中木东公路及金枫南路等道路敷设DN600主干管;工业区道路铺设DN400、DN200管。
再生水管网及泵站施工期工程容见表1.3-3。
表1.3-3再生水管网及泵站施工期工程量
序号
管道规格
管材
数量
备注
1
DN600
钢管顶管
2500
胥江以南
2
DN400
钢管顶管
2800
胥江以南
3
DN200
PE
6500
胥江以南
4
DN100(估列)
PE
3500
胥江以南
管道合计
15300
5
厂加压泵站
占地360m2
1250m3/h
1.3.5工程投资及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为91986.61万元,其中污水厂投资62246.22万元,配套污水管网及泵站投资约26134.74万元,再生水管网及泵站投资约3605.65万元。
本项目环保投资约为1110.6万元,占总投资的1.21%。
1.4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拟建厂址位于尧峰公墓附近,边居民较少,项目用地围及卫生防护距离的居民将由中区人民政府实施拆迁安置,现拆迁工作正在进行,厂区围的居民拟于2012年年底拆迁完毕,厂址围居民拟于2013年拆迁完。
具体安置根据《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操作,由政府统一进行现金补偿安置。
拆迁后厂址围200米无居民;同时项目尾水排放经预测在正常排放情况下对排口上下游敏感保护目标影响均较小。
排污口设置在家浜河渠首(东经120.5259°,北纬31.2177°),经木横河、汲水桥河和黑鱼浜进入胥江,排污口设置符合水利部门的管理相关规定,并已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
因此,项目选址和排口设置是合理的。
1.5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中鼓励类第二十二款“城市基础设施”中的第9条“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供水水源及净水厂工程”的要求,符合产业政策。
本项目属于《省鼓励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第六项“社会服务业”中第2条“污水、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厂(焚烧厂、填埋场)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属于《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第十四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17条“‘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对照《省工商业鼓励发展的重点技术、产品导向目录》、《省工商业限制和淘汰生产能力、工艺及产品目录》和《市当前限制和禁止发展产业导向目录》,本项目不在“限制类”和“禁止类”名录。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市中区污水工程专项规划》;符合《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管理要求;本项目所用地不在七子山生态公益林围,与《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的相关管理要求不相违背。
2建设项目围环境现状
2.1环境现状质量评价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本次环评对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进行布点监测,SO2、NO2的1小时平均浓度和PM10的24小时平均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H2S和氨气的1小时平均浓度能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最高容浓度;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状况良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次评价收集市环境监测站在江南运河、胥江和太湖湖区上的6个例行监测点的例行监测数据,结果表明胥江例行监测断面中西跨塘断面氨氮、COD和DO超标,其余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江南运河各例行监测断面的氨氮均超标,其余各项指标均未出现超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要求;太湖湖区例行监测点的各项指标均未出现超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对木横河、黑鱼浜、走马塘河和胥江上布设6个断面进行现状监测,监测的胥江各断面除SS超标外,其余各项指标均未出现超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木横河、汲水桥河、黑鱼浜、走马塘河监测断面各项指标均未出现超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质标准要求。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次监测在项目厂址上下游布设10个监测点。
所有监测点总大肠菌群均超标;D3监测点家场氨氮超标;其余监测点的各项监测指标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中Ⅲ类标准要求。
总大肠菌群和氨氮超标主要是由于当地居民生活污染和农业污染的影响。
(4)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次评价在项目厂界及围居民点共布设10个噪声监测点。
监测结果表明,各厂界其余监测点位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敏感保护目标的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5)土壤、底泥环境质量现状
本次评价在项目所在地布设1个土壤监测点,在尾水排放河道木横河布设1个底泥监测点。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址土壤除汞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III级标准外,其余监测因子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Ⅱ级标准;对木横河底泥的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因子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Ⅱ级标准。
2.2评价围
根据本项目评价等级、污染物排放特点及当地气象条件、自然环境状况,确定各环境要素评价围见表2.2-1。
表2.2-1评价围表
项目
评价围
大气
污水处理厂:
以项目拟建地为中心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
管线:
管线两侧各200m的狭长地带;泵站:
泵站围300m的围
地表水
木横河、汲水桥河全段,胥江全段,胥江入江南运河口上、下游3km(江南运河)围
地下水
以项目拟建地为中心半径3km的圆形区域(28.26km2)
噪声
污水处理厂:
厂界1m处;泵站:
围50m
3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主要污染物
3.1.1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1)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在污水处理厂厂建设及厂外管道和泵站新、改、扩建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主要有:
施工所产生的粉尘和扬尘。
类比同类工程实地监测结果,施工作业场地近地面粉尘浓度可达1.5~30mg/m3。
燃料燃烧废气
燃料燃烧主要为运输车辆、施工车辆、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SO2、NOX、CO、HC等。
(2)废水污染源
施工期污水包括污水处理厂厂建设及厂外管道和泵站新、改、扩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现场废水。
生活污水
据调查,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最大为9.6t/d。
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浓度为:
COD300mg/L、SS200mg/L、氨氮25mg/L。
本项目施工期生活废水经经临时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用于围绿化用水,对水域环境影响很小。
施工现场废水
施工现场废水包括建筑材料水洗、混凝土预制件的水喷洒、机械车辆冲洗水。
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固体,这部分废水应导入事先设置的简单沉淀池进行沉淀后可作回用水用于施工道路、临时堆场的喷洒用水。
(3)噪声污染源
本项目在污水处理厂厂建设及厂外管道和泵站新、改、扩建施工期需要强夯和振动碾压地基处理,需要使用的各种施工机械,如打桩机、挖掘机、推土机、混凝土搅拌机、压路机等,都是噪声的产生源。
本项目配套管道长达27.72km(不含支管),施工过程中的沟槽开挖、铺管、回填和路面修复以及本项目建成后现有污水处理厂的拆除改造也会对围居民造成影响。
(4)固废污染源
施工垃圾主要来自施工场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队伍产生的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产生量约1208.44t,高峰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1t/d。
3.1.2营运期污染源分析
(1)尾水
本项目设计规模为10万t/a,根据市中水回用要求及《市中区污水工程专项规划》,本项目再生水回用量要达到3万t/d,尾水排放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标准的A标准。
本项目主要废水污染物排放源强见表3.1-1。
表3.1-1木渎新城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物
进水量
排放
消减量(t/d)
产生浓度(mg/l)
产生量(t/d)
排放浓度(mg/l)
排放量(t/d)
废水量
/
100000
/
70000
30000
COD
500
50
50
3.5
46.5
BOD5
18
10
0.7
17.3
SS
220
22
10
0.7
21.3
氨氮
35
3.5
5
0.35
3.15
TP
4
0.4
0.5
0.
0.365
(2)固体废物
污水处理厂运行中固废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的剩余活性污泥、拦污栅截留物、沉砂池的泥沙等,其中泥饼产生量为70t/d、拦污栅截流的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8.0m3/d、沉砂池沉淀的泥沙和悬浮物产生量为3.0m3/d。
污水提升泵站固废主要包括污水提升泵站机械格栅运行时拦截下来的较大杂物、废渣,本项目配套污水提升泵站固废产生量为1.07m3/d。
(3)噪声
本项目运行期机泵、曝气设备、污泥脱水机以及污水提升泵站的污水提升泵等设备会产生噪声,噪声值为70~90Db(A)。
(4)恶臭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提升泵站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过程中散发出来的恶臭类气味。
污水处理厂产生恶臭的环节主要有沉淀池、曝气池与脱水等。
本项目拟对污水提升泵房及污泥工段等主要的恶臭污染源进行脱臭处置,在产生臭源的地采取加盖、收集及处理措施,除臭工艺采用生物脱臭法。
本项目恶臭排放量见表3.1-2。
表3.1-2本项目恶臭污染物排放量单位:
kg/h
构筑物名称
NH3
H2S
产生量
排放量
产生量
排放量
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
0.
0.
0.78×10-3
0.39×10-3
生物反应池
0.
0.
5.17×10-3
5.17×10-3
贮泥池、脱水机房
0.011
0.006
9.69×10-3
4.85×10-3
合计
0.
0.10
15.64×10-3
10.41×10-3
本项目新建1座污水提升泵站和2座再生水加压泵站,改扩建9座污水提升泵站(包括原木渎污水厂改建为中途提升泵站)。
污水泵站均使用地埋式泵站,并且安装加盖除臭设施,同时污水泵站围100米均无居民区,因此,本项目污水提升泵站恶臭不做定量分析。
3.2环境保护目标
控制污染目标:
项目建成后污染物达标排放。
排污口设置符合《省排污口设置规化整汉管理办法》的要求。
环境保护目标:
水环境保护目标是保护当地纳污水域(木横河、走马塘河和胥江),使水质级别不会因该项目的实施而下降;此外污水厂和泵站围500m有少量居民,要保护厂址及边地区的人群不受环境污染的直接和间接危害。
本项目新建一座泵站,改造9座泵站,已有泵站改造其中4座泵站规模改造后变小,根据对本项目的泵站进行现场踏查,泵站附近附近100米无集中居民区,胥江城新建泵站及同春桥泵站、七号桥泵站、湘江路泵站等改造泵站围分布有居民区,最近距离130m;本项目污水管网沿已建或规划的城镇道路铺设,再生水干管主要沿区域木东公路、金枫南路(福路交叉口)等道路布置,管线两侧100米围的居民主要集中在金枫路沿线。
表3.2.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
保护目标
规模
位
最近距离(km)
备注
污水处理厂大气环境
家场
约38户114人,拟拆
SW
0.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二级标准
家场
约46户138人,拟拆
-
项目占地
肖家巷
约123户369人,拟拆
-
项目占地
庄
约120户360人
NS
0.75
柴场村
约60户180人
NE
0.9
庙头村
约51户153人
NE
1.0
顾家墩
约183户549人
W
1.1
邱巷村
约163户489人
NNE
1.0
划船浜
约74户222人
S
0.8
草屋棚
约30户90人
SSW
2.63
皋峰
约28户84人
SW
3.49
家村
约180户540人
SWW
4.74
新河
约20户60人
W
3.41
上供
约130户420人
W
4.97
村
约28户54人
NWW
3.05
凤凰
约260户780人
N
1.97
姑
约30户90人
N
3.60
泵站大气环境
金枫美地
约190户570人
E
0.12
同春桥泵站
田沟村
约260户780人,待拆
NE
0.11
邱巷村
约16户48人
E
0.26
胥江城泵站
山雨墅
约43户129人
W
0.10
污水厂中途泵站
南浜村
约303户909人
E
0.06
湘江路泵站
陆家村
约50户150人
NW
0.27
七号桥泵站
店村
约60户180人
N
0.13
污水处理厂改造泵站
新怡花园
约33户99人
W
0.27
管网大气环境
金枫美地
约10户30人
S
0.08
路-福路污水主管沿线100米
下塘河棚
约35户105人
W
0.015
金枫路-木东公路污水主管沿线100米,金枫路再生水主管沿线100米
家庄
约42户126人
E
0.02
旺家村
约30户90人
E
0.
田家沟
约15户45人,待拆
E
0.1
姑村
约10户30人
E
0.1
尧峰村
约25户75人
W
0.05
肖家巷
约12户36人,待拆
E
0.03
家场
约30户90人,待拆
E
0.01
家场
约28户84人,待拆
W
0.015
地表水环境
木横河
小河
NW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类标准
走马塘河
小河
NW
-
胥江
中河
N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类标准
胥江(胥口)枢纽断面
太湖流域考核断面
W
本项目尾水排口上游6.2km
西跨塘
市控断面
E
本项目尾水排口下游4.2km
江南运河(轻化仓库断面)
省控断面
E
胥江入江南运河上游1.73km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类标准
太湖湖体
-
W
本项目尾水排口上游6.2km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类标准
声环境
污水处理厂厂界
-
-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类类标准
中途提升泵站
-
-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4a类标准
生态环境
七子山生态公益林
-
E
距离厂界0.23km
重要生态功能区
木渎风景名胜区
-
W
路-福路部分污水主管穿越
重要生态功能区
-
NW
距离厂界2.5km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附图3.2-1。
3.3主要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3.3.1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
(1)地表水环境影响
综合各面因素考虑,排污口设置在家浜河渠首案具有投资小,施工率低,不涉及拆迁,对区域水环境影响小等优势,最终推荐选用次排口设置案。
项目建成后,服务区COD和NH3-N入河量有较大辐度地减少,在污水处理厂尾水回用30%后,COD入河量由原来的6387.5减少至1277.5t/a,削减了5110t/a;NH3-N的入河量由原来的638.75减少至127.75t/a,削减了511t/a。
可以说本项目的建成运行对整个区域水环境的改善具有积极意义。
本项目尾水排入厂边的家浜,家浜流入木横河,顺木横河至汲水桥河,沿汲水桥河入黑鱼浜,最终进入入胥江(胥江中区工业、农业用水区)。
本项目废水受纳木横河和汲水桥河等小河,本项目虽为环保项目,但废水排入后将使这些河流下游污染加重。
对胥江评价江段的影响是:
正常排放条件,胥江顺流时,污水入胥江后CODcr混合浓度为18.342mg/L,增量为2.342mg/L,NH3-N的混合浓度为0.9942mg/L,增量为0.2342mg/L,TP的混合浓度为0.1534mg/L,增量为0.0234mg/L;
到达下游西跨塘(市控断面)断面(x=3200m)时,CODcr、NH3-N和TP浓度增量分别为2.179mg/L,0.2226mg/L和0.0232mg/L,叠加本底值后均能够达标。
到达下游木渎镇界断面(x=4200m)时,CODcr、NH3-N和TP浓度增量分别为2.130mg/L,0.2191mg/L和0.0231mg/L,叠加本底值后均能够达标。
汇入江南运河处(x=7100m)时,CODcr、NH3-N和TP浓度增量分别为1.995mg/L,0.2093mg/L和0.0229mg/L。
按江南运河流量40m3/s计算,江南运河CODcr、NH3-N和TP浓度分别将增加0.234mg/L,0.0245mg/L和0.0027mg/L,分别占江南运河Ⅳ类水质标准限值(30mg/L、1.5mg/L、0.3mg/L)的0.78%、1.6%和0.89%,对江南运河上的省控断面轻化仓库基本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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