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工作方案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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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作方案4篇
专项工作方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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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作方案
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
关于在市本级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
根据xx市纪委《关于建立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监督检查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xx纪发〔xx〕16号)、《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督四查”监督检查机制方案》(xx人社纪检〔xx〕4号)要求,为推动人社局“四督四查”监督检查工作的落实,迅速扭转该项工作被动局面,局研究决定,从7月份开始至9月底在全市人社系统开展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xx年以来全市就业资金治理和使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治理和使用情况,必要时可以延伸到其他年度。
(一)就业资金治理和使用情况
1、《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情况
我市从xx年开始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本辖区内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或劳动者自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对没有就业经历的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和各类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
《就业失业登记证》执行国家标准、统一编号,属地治理,按照《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治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xx〕23号)的操作规程,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是否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采集和证件发放,不设置政策外条件,提供免费服务,做到应发尽发。
2、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情况
(1)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
我市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治理,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忙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对就业困难群体中的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4555”人员和享受城镇居民低保家庭的“4050”人员、登记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等是否进行公益性岗位安置。
“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
严格按照《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x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xx省公益性岗位治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xx〕14号)规定,对岗位开发、人员招聘、岗位治理、薪酬待遇等各个环节是否进行规范操作,公开公正,就业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2)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情况
我市为稳定就业,主动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量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
各县区是否开展工作,符合条件的人员是否落实补贴。
3、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
是否继续开展毕业生实名登记,通过电话回访和职业指导,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求职补贴和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
4、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情况
县区小额担保贷款目标完成情况,是否做到任务完成与时间同步。
对大学生创业是否落实创业补贴,是否按上限给予小额担保贷款。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治理和使用情况
1、待遇发放情况:
是否按时足额到位发放,看账册及进账凭证。
xx年7月1日开始待遇调整是否到位并补发,看账册及进帐凭证。
2、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中心省市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看账册及进账凭证。
3、个人账户养老金积累是否按规定进行定存。
省厅规定定存额超过总额的75%,同时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定期存款。
4、内控制度方面:
是否严格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对本单位各项业务办理进行内部治理与监督;是否严格按内控制度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
(三)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情况
1、信息采集情况:
是否信息采集全面完成,信息正确并完成信息回写上传。
2、农村银行服务网点建设情况:
要求每村必须有一个以上银行服务网点,服务半径不超过1.5公里,服务网点与发卡银行一致,要求提供服务网点的明细,联系电话,联系人并抽查,提供县区人社局验收情况报告,是否按以上要求完成。
(四)xx市社会保险数据合库工作推动情况
是否成立了领导小组,是否制定了合库工作方案,是否制定了合库计划,是否成立了社会保险公共业务部,并提供相关依据。
(五)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县区政府是否出台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征地项目预存的社会保障费是否按时足额到账,是否设立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专户,被征地农民是否享受到就业和社会保障待遇。
二、检查方式
专项检查工作从今年7月开始,到9月底结束。
市局成立以处级干部为组长,纪检监察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人员为成员的四个专项检查组。
不定期深化县区,采取听取汇报、质询问题、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仔细对比检查内容,做好自查自纠,切实把专项检查工作做好。
(二)整改处理到位。
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
列出整改台账,逐项整改落实。
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并建立长效机制。
(三)强化约谈通报。
对在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由局领导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在全局予以通报。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专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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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县安监局
为果断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的经济进展制造一个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五部门关于全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XX〕159号)精神,决定从9月1日开始至年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一)全年道路交通事故三项指数实现“零增长”,专项行动期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减少,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保证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二)全县公路机动车超速、货车超限、客车超员、骑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骑乘二轮摩托车3人以上、酒后驾驶、违法超车、无牌无证驾驶、违反交通信号,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其中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超速、醉酒驾车、客车超员20%以上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霞泉收费站卡点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检查率达到100%。
(三)在年内,被省里确定的10处临水临崖高落差非凡危险路段的整治启动率达到100%,并完成临水、临崖、高落差等非凡危险路段的整治。
(四)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全部实现户籍化治理,其中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信息采集率分别达到100%。
一年内驾龄的驾驶人“实习标志”发放率达100%。
(五)公交车、出租车、客运班车营运规范、文明、有序,杜绝非营运客车的非法营运。
(六)拖拉机营运治理达到规范、有序、适量的工作目标,外籍拖拉机临时档案建立率达100%,涉及拖拉机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查处。
(七)学校交通安全防范措施得到落实,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得到健全和完善,学生接送车得到有效监管,中小学生专门接送车辆标志牌发放率达到100%,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秩序得到整治和规范。
专项行动期间力争不发生一起涉及学生的死亡事故。
(八)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加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驾驶人的治理和教育,专项行动期间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驾驶人力求不发生交通违法行为。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副县长张为华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邹云、公安局副局长肖永平为副组长,政法委、宣扬部、发改委、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监察局、司法局、建设局、工商局、质监局、残联、人保公司以及各乡镇(含开发区,下同)领导为成员的全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交警大队内),由公安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建立具体的工作班子,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抽调专门人员,落实专项经费,保证专项行动有序向前推动并完成预定目标。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路面交通安全治理。
1.坚持从严的原则,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交通、农机、安监等部门要仔细履行职责,严格依法治理,加大对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形成高压治理态势。
要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货车超限、客车超员、骑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骑乘二轮摩托车3人以上、酒后驾驶、违法超车、无牌无证驾驶、违反交通信号,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要加大对车流量大、事故多发的路段、时段的巡逻和管控力度,进一步发挥6f测速仪和电子监控等科技手段的作用,不断加大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的力度。
要严厉查处各类农村道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农机治理部门充分发挥公安驻农机联络室的作用,加大农村道路的巡查,同时要主动联合公安交通治理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严厉查处拖拉机载人、无证驾驶和脱检等严重违法行为。
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力度,专项行动期间,县公安局、县交通局要集中组织开展“蓝盾”和“天网”行动,坚持“五个一律”的严管措施,严厉打击超速、客(校)车超员、非法营运、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对限速70公里/小时(含)以上路段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和限速60公里/小时(含)以下路段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的超速违法行为,一律给予吊销驾驶证处罚;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给予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对无证驾驶汽车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以上;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给予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2.在霞泉收费站设卡,执行24小时勤务制度,公安交警要在卡点各抽调4人以上,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检查登记,切实加大路面管控和查纠力度。
对超员的客运车辆一律扣车查纠、卸客转运;县内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的一律停止营运,超速行驶超过50%的,一律吊销驾驶证。
严格出租车日常监督治理,果断查处拒载、违章组客、异地经营等行为。
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
充分发挥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的作用,各乡镇要主动牵头本辖区公安、交通、农业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基础工作排查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要充分发挥和调动村级信息员在交通安全基础调查、安全隐患排查、交通安全宣扬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各乡镇要对本辖区中小学校的交通安全负总责,落实中小学校校长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4.对交通违法行为形成有效监督。
进一步推动客车超员、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的落实,集中处理曝光、点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
(二)强化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治理。
1.切实落实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户籍化”治理措施。
公安交通治理部门要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治理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切实把握车辆底数、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驾驶人安全行车等情况,做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见车见人,不漏登、不漏管。
要采用统一的登记卡,将车辆和驾驶人有关信息及时录入户籍化治理系统,并执行各部门信息共享。
充分发挥重点车辆gps治理系统的作用,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监控,从严查处重点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2.严把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关。
公安交通治理部门要进一步把好驾驶人考试关,非凡是摩托车驾驶人考试,保证考试质量,果断防止不合格学员取得驾驶资格,做到监管重点前移、关口前移、预防在先。
3.交通部门要仔细履行行业治理职责,加强客运企业的监督和治理,督促企业责任主体加强交通安全生产,从严落实“三关一监督”制度(市场准入关、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关、车辆技术状况关、场站现场监督),保证客运安全。
(三)加强道路危险路段和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整治工作,全面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1.由安监局牵头并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交通事故危险点段的滚动排查,及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执行限期挂牌整改。
2.落实危险点段整改时限。
交通、建设部门对排查出的公路、城市道路施工维修路段安全隐患,做到发现一处立即整改一处。
3.由公安会同交通部门组织开展临水、临崖、高落差等非凡危险路段的排查工作。
在今年年内,全面启动已被省里确定的10处临水临崖高落差非凡危险路段的整治,并完成临水、临崖、高落差等非凡危险路段的整治工作。
4.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交通和公安交警部门指导配合,组织开展乡道及康庄工程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整改工作,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乡道及康庄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健全和完善工作。
(四)有针对性地加强交通安全宣扬、努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
组织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扬教育工程,不断深化“五进”宣扬,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扬媒体,进一步大力宣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要根据交通事故的特点和原因,以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学生接送车驾驶人,驾龄在3年以下驾驶人和公路沿线的居民、进城务工人员和中小学生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机动车驾驶人“十不违”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宣扬活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办法》、观看《保护生命、平安出行》动漫光盘教育片,通报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剖析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等,进一步掀起交通安全宣扬高潮。
专项行动期间,要在县主要新闻媒体上设立“事故警示栏目”,对机动车驾驶人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执行公开曝光和点评,加大舆论监督力度,营造广泛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五)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县安监部门要发挥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的综合监督治理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牵头并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对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进行排查和综合分析,确定重点整改的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专项行动期间,县里将组织专项行动督察组,分赴各乡镇、各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指导。
12月下旬,将对专项行动进行仔细总结,凡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执行“平安乡镇”一票否决,对工作不落实,治理不到位的,将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熟悉,迅速行动。
这次“全县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是我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扬教育工程,落实市、县人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整改意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具体行动和主要措施。
各部门、各乡镇必须居安思危,坚持预防在先的原则,充分熟悉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极端重要性,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仔细制定方案,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规范执法,依法行政。
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的关系,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既要严禁不作为,又要防止乱作为和“三乱”现象发生。
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仔细履行职责,增强法制意识、爱民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三)加强协调,畅通信息。
专项行动期间,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和信息报告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从9月18日起,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分别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5554313)报送专项行动一周情况;每月进行小结,分析当前存在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小结于每月29日上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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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运管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效能、优化进展环境,全面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等问题,促进党员干部持续转变作风、提高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制造性,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xx市交通运输局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荥交[xx]1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道路运输治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和省、市重要工作部署,仔细落实各项作风建设规定,以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为重点,以转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促进展为抓手,切实解决一些干部“冷硬横推、中梗阻”等阻碍经济进展、损害干群关系、影响党政形象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严厉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为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作风纪律保障。
二、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旨在解决一些干部精神懈怠、贪图享受、效率低下、纪律松弛、平庸无为、得过且过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促使干部队伍精神面貌进一步改观、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在全市形成凝心聚力、风清气正、谋事干事、争先创优的良好政治环境。
三、治理内容
着重治理道路运输治理部门所有工作人员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一)不仔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点部署、重要事项;违反客观规律、违反规定程序等,导致决策失误的。
(二)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本地、本部门和本单位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作风效能问题等;对应当受到追究或问责的问题拖延不办;对明令禁止的行为,有意违犯、有意放纵,或者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
(三)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没有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和标准内完成的;对集体决策的事项消极抵制、拖延执行;对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主办科室不及时牵头沟通、协调,或协办科室不主动支持配合,相互推诿、拖延不办,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的。
(四)工作推动不力,不服从领导治理,不接受任务分工,经多次督促后仍不执行或完不成的。
(五)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在规定时间内不予答复、“冷硬横推”;有意刁难治理服务对象、有偿服务、只收费不服务或服务不到位的。
(六)不仔细执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迟报、漏报、误报、瞒报、谎报、拒报工作情况;对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反应迟缓、应对失误、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扩大的。
(七)在履行工作职责中不敢治理、不敢担当、做老好人、庸碌无为的。
(八)无故不上班、“吃空饷”,违反工作纪律,上班迟到早退,外出不按规定请假的;在工作时间打牌、下棋、玩游戏、炒股票或上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擅离职守,值班、带班脱岗离岗的。
(九)对纳入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治理的部门不执行电子监察有关规定的。
(十)对公开承诺的事项不兑现的。
(十一)具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应当问责的其它情形。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从xx年7月开始,到xx年12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扬发动阶段(7月17日—7月20日)
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讨论会等形式,统一思想,提高熟悉,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参加到治理工作中。
组织开展党纪条规学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心八项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等。
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营造学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利用网络、板报、信息简报等形式,宣扬本单位治理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取得的成效。
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营造浓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21日—8月10日)
要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的方式和自己查、部门评、领导点等方法,仔细查摆分析,切实把本单位以及每一位工作人员在学习、思想、作风、纪律、工作等方面的问题查找出来。
既要在单位内部查找问题,也要开门查找,接受监督,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做到重点查摆、全面剖析、彻底整改。
本阶段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庸、懒、散、软”方面的问题,仔细征求意见建议,通过宣扬栏、学习园地等形式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活动督导。
(三)集中整改阶段(8月11日—11月30日)
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仔细分析、整理归类、建立台账,形成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要细化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逐项、分类、分步骤进行整改落实。
开展评议活动,采取个人自评、党组织评议的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廉政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代表参加评议。
根据评议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
同时抽查部分科室,由科室负责人向单位汇报工作落实情况。
要把专项治理活动与我单位具体工作结合起来,与全面完成经济社会进展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以专项活动推动工作,用工作实绩检验活动成效。
(四)建章立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完善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制度。
根据《xx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办法》,对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人员,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实施严格问责;对屡次出现问题的科室及个人,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科室领导的责任。
构建干部能上能下、优胜劣汰机制,定期通报我单位机关效能建设考核情况,提高干部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促进干部廉政勤政、争先创优。
2.完善绩效考核制度。
我单位将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科学量化指标,增加机关效能建设的考核分值。
要从注重定性考核向定量考核转变,着力解决“勤、懒”评判标准缺乏,处理依据缺乏等问题。
进一步加大考核结果的使用力度。
五、明确责任
(一)各科室、党支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我单位的治理工作由所党总支部统一领导,要把治理工作纳入干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中,定期分析干部的思想状况和工作状态,及时解决干部在思想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科室、党支部负责人是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治理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干部的作风负主要领导责任,既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治理工作。
(二)综合科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责任
所综合科要协助所党总支部加强对各科室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督促相关人员落实工作部署,不定期检查工作进度,并向所党总支部报告治理工作监督检查情况。
对一些领导不重视、组织不仔细、工作走过场的科室,在通报批评的同时,约谈主要负责人,情况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治理责任
人事部门要把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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