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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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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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2、重大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5、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6、安全例会制度
7、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8、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9、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0、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
11、分包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2、劳保用品安全管理制度
13、供应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5、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16、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制度
17、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18、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1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20、安全生产标准考评与改进制度
二、各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砌筑工安全操作规程
2、抹灰工安全操作规程
3、油漆玻璃工安全操作规程
4、木工操作规程
5、钢筋工操作规程
6、混凝土工操作规程
7、防水工操作规程
8、架子工操作规程
9、电工操作规程
10、电焊工操作规程
11、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12、普通工操作规程
三、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2、塔吊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3、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
4、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5、木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6、压刨机安全操作规程
7、平刨机安全操作规程
8、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9、机动翻斗车安全操作规程
10、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11、物料提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12、钢筋机械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2、重大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5、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6、安全例会制度
7、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8、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9、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0、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
11、分包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2、劳保用品安全管理制度
13、供应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5、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16、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制度
17、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18、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1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20、安全生产标准考评与改进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
一般分为思想、法规和安全技术教育三种主要内容:
⑴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项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行教育。
⑵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条例、本企业已有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纪律条文。
⑶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训练。
其内容主要是本厂安全知识、工业卫生知识和消防知识,本班组动力特点、危险地点和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电气安全技术和触电预防;急救知识;高温、粉尘、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护;职业病原因和预防知识;运输安全知识;保建仪器、防护用品的发成、管理和正确使用知识等。
专业安全技术训练,是指对锅炉等受压容器、电、气焊接、易燃易爆、化工有毒有害、微波及射线辐射等特殊工种进行的专门安全知识和技能训练。
2.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级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等形式。
三级教育:
在工业企业所有伤亡事故中,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识而产生的事故发生率一般为50%左右,所以对新工人、来厂实习人员和调动工作的工人,要实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教育。
其中,班组安全教育包括:
介绍本班安全生产情况,生产工作性质和职责范转,各种防护及保险装置作用,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和操作注意事项。
经常性的宣传教育:
可以结合本企业本班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交流会、事故现场会、班组园地或墙报等方式进行宣传。
2、重大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一、由公司安全科、工程技术部会同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每月定期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安全事故隐患的来源。
二、召开安全生产现场会议,分析、确定安全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如工序管理不当,技术交底不明确,施工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能力,施工设备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生产人员缺少相应的培训,施工管理不到位,自检互检工作不到位,责任分工不明确,责任心不强等。
三、根据上述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四、整改后必须进行跟踪检查,直到彻底消除隐患为止,并记录采取纠正措施的结果。
五、评价确保重大事故隐患不在发生的需求,利于不断改进。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有效促进公司的发展,特制定以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安排专人负责监督检查工作,每天进行不少于30分钟的安全生产巡逻工作,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消除。
二、每周对在职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
三、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对于安全生产做的好的,进行奖励;对于安全生产做的不好的,进行惩罚。
四、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班组,具体到个人,若有不按规定操作生产而导致公司利益遭到损失的,将处以加倍赔偿损失。
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对于违反安全生产的员工,要做到以“教育为主”的方式进行处理。
六、遇特殊事件不能处理时,要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上报上级领导,由领导给予协助解决。
七、定时开展安全生产总结会议,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探讨、研究、解决。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工伤事故情况,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性,采取有效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伤事故报告
1、发生轻伤事故后,应由负伤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等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并由工地负责人在当日下班前报告企业负责人和安全部门。
2、发生重伤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亲自或责成有关人员组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3、各生产单位及施工现场,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应在一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和主要原因,用电话或派人报告公司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
4、发生死亡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企业负责人,并保护好现场。
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
发生重大死亡事故也照此办理。
二、工伤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事故的单位要积极组织抢救伤者,想方设法医疗,使之尽快恢复健康。
2、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必须做好围挡和标志,派专人看护,使被破坏的物件、寿命、碎片、残留物,致伤人的位置保护原样,不准移动和冲刷擦拭。
3、事故发生后,企业要立即成立3-5人的事故调查小组,按“四不放过”原则,一是勘察事故现场,查清受害人或肇事者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致伤物体、并拍摄事故现场。
二进制对发生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查清受害人或肇事者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本工种工龄、接受教育情况和发生事故原因,对证人的口述材料要认真考试其真实程度,并责成写出书写材料,签字盖章。
三是查清单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及措施的落实情况。
在找出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采取措施的基础上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按其性质分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和破坏性事故,结合企业内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按应负的责任大小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分别给予事故单位和个人予以罚款、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触及刑律的上报人民检察院处理。
三、工伤事故统计
1、工伤事故的年报、月报必须准确、及时上报企业的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
2、工务事故的编者计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报告的要求(即按轻伤、重伤、死亡及损失仪器、损失金额)进行统计上报,不得隐瞒上报、虚报和拖延不报。
5、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调动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严格按安全生产及技术规程施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工伤事故发生,公司特制定如下制度:
奖励?
1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
2.?
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
3.?
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
4.?
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
5.?
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
6.?
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
7.?
被评为省、市、局、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
8.?
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
惩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
1事故责任者。
?
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
3?
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
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
5?
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
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
7?
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
8?
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
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
惩罚类型?
1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2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
?
2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
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
6、安全例会制度
根据上级安全管理科和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要求,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项目安全生产形势,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研究安全生产奖罚事宜,参与或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因此为及时准确的掌握分公司各阶段实际情况,做到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会人员
1、安全生产例会由经理、副经理、安技组长负责主持。
2、参会人员为:
分公司安全组织机构人员参加。
二、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月25日,也可根据当前的安全重点工作和上级管理部门安全工作重点要求,实时召开。
三、主要职责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指令和规章制度等。
2.根据上级安全工作总体要求,提出分公司安全生产指导思想,安全目标、重点、关键和措施。
3.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查找倾向性、关键性问题,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制定预见性对策措施和解决方案,确定安全生产。
4.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并认真督促抓好落实。
5、汇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本月安全检查情况及事故情况;分析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研究下一步安全工作的重点;安排下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6、针对各部门、站场、车队存在的问题,制定可行的措施,采取相应对策,确保各方面正常安全生产。
7、征求各方建议,持续改进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使安全工作不断适应各岗位、站场、车队,达到管理创新的目的。
7、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1、凡新招收的员工在上岗前,必须在医院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由企管部建立员工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对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不得招收。
2、每次招收的新员工在岗前安全知识培训时,必须把职业病防治知识及劳动卫生知识列入培训内容,使其掌握职业卫生的有关规定。
3、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在岗接触粉尘作业的工人,按周期组织进行拍片检查。
4、接尘人员每季度必须配发防尘口罩、手套及其它劳保用品,物资部门要建立劳保发放档案。
5、各部门必须按照分管范围及工作场所,定期清理巷道中的浮尘,确保作业场所工业卫生符合职业卫生标准。
6、严格按照《规程》规定,建立健全井下防尘系统,完善喷雾降尘设施,减少作业场所内的浮尘,湿润作业场所内的落尘,使其不能飞扬。
7、对于喷雾降尘不能到达的地方,每周至少要进行一次洒水,确保巷道湿润。
8、掘进工作面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9、保持设备的性能完好,发挥设备本身的消音降噪功能,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噪音指标超过国家环保标准时,要立即进行检修,直到符合标准才可使用。
10、对于突发性噪声,提前通知附近的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其他能够人为控制的突发性噪声应尽量做到“以人为本”的原则,使噪声危害降到最低限度;加强设备维修,减少机械老化带来的噪声。
11、在高温季节来临时,应准备好职工的防暑降温用品和物资,加大井下采掘工作面的通风力度,加强工作现场温度监测,防止井下作业场所出现高温情况。
12、加强职业危害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员工学习职业危害和职业卫生常识。
13、加强各工作场所气体成份的监测,发现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增加时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
14、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对作业场所内的粉尘浓度每月测定2次,对粉尘的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粉尘中的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测定方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15、在地面设制专门的晒衣场,升井人员能及时晒干衣物,以防潮湿时间过长,导致风湿病发生。
16、接触粉尘及有害物质的人员作业时,必须佩戴防尘、防毒口罩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17、凡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接尘作业:
(1)活动性肺结核病及肺外结核病。
(2)严重的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
(3)显着影响肺功能的肺脏或胸膜病变。
(4)心、血管器质性疾病。
(5)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粉尘作业的其他疾病。
18、凡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井下工作:
(1)风湿病(反复活动性)。
(2)严重的皮肤病。
(3)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井下工作的其他疾病。
19、癫痫病和精神分裂症患者严禁从事煤矿生产工作。
20、劳动工资部门必须加强职业病信息收集和沟通,掌握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的基本情况。
21、对从事粉尘作业的人员应进行定期检查,矽肺病患者应定期复查,检查时间为:
(1)矽肺观察对象和各期矽肺病患者每年复查一次,也可与定期检查一同复查。
(2)对接尘工龄超过矽肺最短发病工龄(15年)者,脱尘后每四年检查一次,连检三次无症状者再检时间由职业病防治部门确定。
22、其它职业危害可根据情况不定期检查。
8、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一.设备设施选购
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的安全。
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
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
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二.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落定。
2.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有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2)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3)做好设备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
防止过度磨损
4)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5)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6)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五.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生产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
2.每半年由使用部门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3.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
4.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六.设备设施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事故分为:
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
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在5000以下。
2)重大设备安全事故:
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3)特大设备安全事故:
导致设备保费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2.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2)重大。
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3)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4)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1.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因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2.设备报废手续
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术部确认并签署意见。
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术部审核,经副总理批准,移交财务部门结算手续
3.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
新材料。
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得。
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切勿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程。
八.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即在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状态,按章设备选别,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
由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保存。
9、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一、所有事故现场调查记录、绘图、照片、事故调查的证言和会议记录材料以及技术鉴定和试验的报告,都应归入事故档案。
二、发生重伤、死亡、重大伤亡或特别重大伤亡事故,都应分别建立完整档案。
三、事故统计报表和原始记录以及统计台帐都应按年编号归档。
四、结果后应将事故资料全部归档,并填写目录,以备查考。
档案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2、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
3、现场调查记录、图纸;
4、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详细材料;
5、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6、物证、人证调查材料;
7、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8、医疗部门对伤亡情况的报告;
9、事故时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10、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
11、事故调查分析会议记录;
12、有关本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10、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
一、安全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
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安全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三、安全事故的报告
1、安全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三、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安全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
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
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
11、分包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
(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
(2)审核企业性质。
(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作量。
(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的进入当地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的核定数量。
(5)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要调查。
2.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
(1)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健康证、就业证、资格证)。
(2)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务人员的持证要求。
3.分包单位的选择
(1)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工程分包单位。
(2)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录》中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3)对名录以外的分包单位,按本企业规定程序进行评定和审批。
4.分包合同签订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2)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
“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管理协议”等。
(3)合同应明确总包与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5.分包队伍进场
(1)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总交底。
(2)以分包合同为依据,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全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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