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卢氏锄沟峪矿区砂岩石料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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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卢氏锄沟峪矿区砂岩石料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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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卢氏锄沟峪矿区砂岩石料矿
河南省卢氏县锄沟峪矿区砂岩石料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豫地评采报字(2011)第41号
河南地源矿权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路合作路25号邮编:
450007
电话:
2(兼传真)
河南省卢氏县锄沟峪矿区砂岩石料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内容摘要
河南地源矿权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按照国家矿业权评估的有关规定,对河南省卢氏县锄沟峪矿区砂岩石料矿采矿权价值进行了详细评估,并形成了采矿权评估报告书,现将该告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一、评估机构:
河南地源矿权评估有限公司。
二、评估对象:
河南省卢氏县锄沟峪矿区砂岩石料矿采矿权。
三、评估目的:
评估卢氏县锄沟峪矿区砂岩石料矿采矿权价值,为该采矿权的出让肯定采矿权价款提供参考依据。
四、评估基准日:
本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7月31日。
五、评估日期:
本评估报告起止日期为2011年8月10日至2011年8月24日,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2011年8月24日。
六、评估方式:
收入权益法。
七、评估结果:
本次评估全区保有储量为(122b)共计×104m3,设计损失量为0m3,设计利用的资源储量为×104m3,采矿损失量为×104m3,预可采储量×104m3,评估用可采储量100×104m3,达产年份年生产规模为20×104m3/年,总服务年限为年,采矿权有效期内矿山服务年限为5年。
经评估肯定河南省卢氏县锄沟峪矿区砂岩石料矿采矿权价值评估结果为:
万元。
大写人民币:
捌拾捌万柒仟肆佰元整。
本评估报告书是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实际情形的基础上,依据收入权益法的评估程序和方式作出的,能够作为肯定采矿权出让价款处置的参考依据。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按现行法规规定,本评估结果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采矿权出让价款处置这一评估目的和呈送矿业权评估主管部门确认利用。
本报告的利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数或部份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要自《河南省卢氏县锄沟峪矿区砂岩石料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形,应认真阅读该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全文。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报告复核人: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
河南地源矿权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正文目录
河南省卢氏县锄沟峪矿区砂岩石料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收入权益法)
豫地评采报字(2011)第41号
河南地源矿权评估有限公司同意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按照国家采矿权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依照公认的评估方式,对河南省卢氏县锄沟峪矿区砂岩石料矿采矿权以2011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了详细评估,现将该采矿权评估情形及该时点的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评估机构的名称、地址
机构名称:
河南地源矿权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郑州市合作路25号
法定代表人:
马长源
采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
矿权评资(1999)009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
豫工商企4
二、矿业权评估委托方
评估委托方:
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
三、评估目的
评估河南省卢氏县锄沟峪矿区砂岩石料矿采矿权价值,为该采矿权的出让处置采矿权价款提供参考依据。
四、评估对象、范围和评估史
评估对象:
河南省卢氏县锄沟峪矿区砂岩石料矿采矿权。
评估范围:
按照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采矿权价值评估委托书矿区范围由以下4个拐点圈定,各拐点直角坐标如下:
1.X= Y=.00
2.X= Y=.00
3.X= Y=.00
4.X= Y=.00
矿区面积:
平方千米,开采标高800米至700米。
评估史:
该采矿权为第一次评估。
五、评估基准日
按照《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及《矿业权评估参数肯定指导意见》,评估基准日一般选择会计期末,距离评估开始日不超过两个月,距离评估报告申请备案不超过六个月。
本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7月31日。
报告中所采用的一切取费标准和各类经济指标均以此评估估基准日的有效价钱为依据。
六、评估依据
(一)法律、法规和规范依据
1.1996年8月29日修改后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1998年2月12日国务院令第241号《矿产资源开采记录管理办法》;
3.1998年2月12日国务院令第242号《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4.国务院令(第13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5.国务院令(第150号)《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
6.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0)309号文印发的《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7.国土资源部关于从头发布《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02号);
8.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2008年8月1日公告发布的《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
9.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2008年8月1日公告的《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
10.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源量发[2008]174号);
11.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8】18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
12.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8】182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13.冶金、化工石灰岩及白云岩、水泥原料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0213-2002);
1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发布的《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
(二)行为、产权和取价依据
1.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采矿权价值评估委托书;
2.《河南省卢氏县锄沟峪矿区砂岩石料矿资源储量报告》;
3.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河南省卢氏县锄沟峪矿区砂岩石料矿资源储量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三储评(零、乙)字【2011】19号}和《河南省卢氏县锄沟峪矿区砂岩石料矿资源储量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三国土资储蓄(零、乙)字【2011】18号}。
4.河南省卢氏县锄沟峪矿区建筑石料用砂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评审备案表;
5.评估项目组搜集的有关资料。
七、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概况
(一)矿区位置与交通、自然地理与经济概况
1.矿区位置与交通
矿区位于卢氏盆地南缘,洛河南侧。
沿洛河有县乡级水泥路面,与209国道相连,可通往县城,灵宝、三门峡市等地。
村村通公路从矿区中部穿过,交于沿河公路,交通便利。
2.自然地理及经济概况
矿区位于熊耳山北坡卢氏盆地南缘,紧临洛河。
区内整体地势南高北低。
矿区最高点海拔860m,最低点海拔600m,最大高差260m,属山岳地貌之低山区,植被不发育,仅有少量树木和草覆盖。
区内属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最冷元月份平均气温-℃,最热为七月份平均气温℃。
极端最低气温-℃(1955年1月10日),极端最高气温℃(1966年6月21日)。
年平均降水量,最大日降水量,(1989年7月10日),主要降水期集中在7、八、9三个月。
11月中下旬初雪,次年2月中旬解冻。
矿区所属地域工业基础薄弱,经济属性为农业经济。
主要农作物为小麦、玉米。
经济作物以烟叶栽培为主。
地方经济欠发达,青年人多外出务工,劳动力较丰裕。
矿区内及外围无名胜古迹和自然保护区,也不在禁止、限制开采矿产的区划之内。
(二)矿区地质工作概况及所取得的地质勘查功效
1.以往勘查工作
(1)1961~1964年,河南省地质局区测队开展的洛宁幅1:
20万区域地质调查,了解地层层序及构造格架,为该区提供了较系统的基础地质资料。
(2)1992~1994年,河南省地矿厅区调队开展的1:
5万《卢氏县》幅区域地质调查,为本区提供了地层、火成岩、构造、矿产等方面较为详细的资料。
(3)1995年,河南省地矿厅区调队为卢氏县地矿局编制了卢氏县1:
5万地质图、矿产图,这是一份较为系统、全面的全县综合地质资料。
2.这次储量核实工作情形
本次工作主要有1:
2000地质测量、1:
2000地质剖面测量。
通过上述工作,大致查明了矿区内地质特征和粗砂岩(矿体)的散布范围,并对矿石质量进行了研究,估算资源储量(122b)万m3。
完成主要实物工作量为:
1:
2000地质测量,1:
2000地质剖面测量1120m。
(三)矿区地质特征
1.区域地质背景
矿区位于华北陆台南缘,卢氏断陷盆地南部,地层区划为豫西地层分区熊耳山地层小区。
2.矿区地质概况
(1)地(岩)层
矿区面积小,无明显大的构造,也没有岩浆岩出现,仅当场层进行叙述。
矿区出露地层主如果新生界古近系大峪组(E3d),次为矿区北部少量的新生界古近系卢氏组(E2I)(位于矿区外围)。
1)新生界古近系大峪组(E3d)
为矿区的主腹地层,岩性组合主要为褐红色砾岩、砂砾岩、局部夹砾钙质泥岩,为本次资源储量的矿体,厚度大、未见顶底板。
2)新生界古近系卢氏组(E2I)
为矿区次腹地层,出露在矿区北边部,岩性主要为褐红色厚层状含礡泥岩、局部夹砾钙质泥岩。
矿区地层简单。
3)第四系(Q)
黄土及残积物。
(2)构造
矿区内构造不发育。
(3)岩浆层
矿区无岩浆岩出露。
(四)矿产资源概况
1.矿体特征
矿体主要为古近系渐新统大峪组褐红色砂砾岩、粗细砂岩、泥质灰岩互层散布于整个矿区,砾岩走向61°,偏向151°,倾角3~8°,平均5°,厚4~5米,平均米。
2.矿石质量及其它特征
砂岩矿石呈紫红色,用于建筑填料的原料利用。
由于一般的料石矿都可用于填料,因此本次工作没有对矿石质量作进一步的研究。
(五)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1.水文地质
矿区范围内主古近系渐新统大峪组(E3d),褐红色砾岩,砂岩结构比致密,岩层含水。
区内地形较陡,大气降水排泄通畅。
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
另外,本区为露天开采,对水文地质条件要求不高。
2.工程地质
矿区工程主如果采场边坡的稳固性。
矿层和围岩均为古近系渐新统大峪组,硬度5~6,体重为m3,抗压强度为,属坚硬类岩石。
本区除沟谷低洼处有第四系零星散布外,其余大体上为袒露的砂岩,矿区内矿岩坚硬致密、结构稳固、形态简单、抗压强度大,岩层内裂隙不发育,岩石稳固性往深部逐渐增强。
未来矿区开采最终稳固边坡角按60º考虑,不会出现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露天开采边坡较为稳固。
属稳固性矿体,工程地质条件简单。
3.环境界质
(1)环境界质概况
本区地震烈度为Ⅴ级。
按照《卢氏县地质灾害调查报告》,该区无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表沉降和塌陷等隐患。
从目前看,本区环境界质条件优良。
(2)矿山开采对环境影响
矿区地处山沟内,采区周边开阔空旷,远离居民区。
开采进程中的废石很少,可当场用于修路,不会造成周围环境的破坏。
开采进程中不利用化学试剂,不会造成环境污染,也形不成对环境保护的潜在危害。
矿山及开采部门应在生产结束后制定闭坑及环境治理恢复办法。
总之,该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界质条件简单,综合开采技术条件属Ⅰ-1型。
4.矿床其它开采技术条件
(1)矿石松散系数
按照矿区周围采石厂调查,该区内的矿石松散系数为1.38m3/m3。
(2)开采方式
本区主采白云岩出露较好的地方,覆盖层较薄,剥离量小,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矿体赋存条件适合露天开采。
(3)剥采比
地告白云岩出露较好,岩石风化弱,剥采比可忽略不计。
(4)开采标高设置
本矿床开采标高设置为+780~+880m。
(5)安全爆破距离
矿区位于官道口镇锄沟峪,北距郭家埝约700m,知足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300m的要求。
因此,按安全爆破规程施工,对矿区周围的建筑物无破坏性。
开采进程中,增强对废气、粉尘的防护,以保障安全生产和周边居民安全。
八、评估实施进程
受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河南地源矿权评估有限公司选派由地质、采矿、选矿、财会人员组成的采矿权评估项目组,于2011年8月10日至2011年8月24日,历时12天,对河南省卢氏县锄沟峪矿区砂岩石衬矿采矿权价值以法定和公平的程序进行了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与委托方互换了意见。
整个评估进程分为四个阶段:
1.同意委托阶段:
2011年8月10日—8月10日。
同意委托,与委托方商签采矿权价值评估委托合同书。
2.资料核实阶段:
2011年8月11日—8月15日。
组成采矿权评估项目组,制定评估方案,肯定评估方式。
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源储量及开发方案中的各项技术参数进行了认真核实。
3.评定估算阶段:
2011年8月16日—8月20日。
评估人员依照所选定的评估方式及合理选取肯定的有关参数进行具体的评定估算。
4.报告编写阶段:
2011年8月21日—8月24日。
撰写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将评估结果与委托方互换意见。
打印、复制、送交委托方。
九、评估方式
按照《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办法》和《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及采矿权的特点,该矿属于小型矿山,且未生产没有可供利用的财务数据,但矿山占用的资源储量及开发利用方案经过评审备案,估计开采能够盈利及能够持续经营,符合采用收入权益法的条件,评估采用收入权益法。
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
P—采矿权评估价值;
SIt—年销售收入;
K—采矿权权益系数;
i—折现率;
t—年序号(i=1,2,3,…,n)
n—评估量算年限
十、评估参数的肯定
(一)可采储量
一、储量简测报告批准的资源储量
本项目评估所依据的矿产资源储量是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测绘队于2010年12月编写的《河南省卢氏县锄沟峪矿区砂岩石料矿资源储量报告》,提交保有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类矿石量×104m3。
二、设计利用的资源储量
设计利用的资源储量为评审通过的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类矿石量×104m3。
3、预可采储量
(1)设计损失量为:
0m3
(2)采矿损失量
该矿顶板较为稳固,开采技术条件简单,综合开采损失率按10%考虑,则采矿损失量为:
采矿损失量=(设计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率
=(×104-0)×5%=×104m3
(3)可采储量
可采储量=设计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量
=×104-0-×104=×104m3
详见附表3
(二)生产规模与矿山服务年限
一、生产规模
按照储量、规模、服务年限相匹配原则,肯定生产规模为20×104m3/年。
二、矿山服务年限
评估用的可采储量×104m3。
按照经济合理的矿山服务年限计算公式:
式中:
—合理的矿山服务年限(年);
—矿山生产规模(20×104m3/年);
—矿床可采储量×104m3)
—贫化率(按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贫化率取值0%)
则:
≈(年)
该矿总服务年限年,采矿权的有效期限为5年,因此本次评估服务年限5年,该矿开采出矿石量为100×104m3。
评估用服务年限乘以松散系数后150×104m3。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7月31日,各年产量安排见下:
各年产量安排
年份
2011
2012-2015
2013
合计
产量(万m3)
30×4=120
(三)销售收入
该矿最终销售产品为石砂岩经破碎后进行销售,成品率为60%,按照评估基准日以前近期销售及评估项目组搜集了解的情形,价钱一般30~35元/m3,评估时参照原矿销售情形,取价30元/吨(不含税)。
正常生产年销售收入为
30×30×60%=540万元。
(四)采矿权权益系数
按照《矿业权评估指南》,建筑材料矿产采矿权权益系数~%,考虑该矿交通条件较好,自然条件一般,开采条件简单,采矿权权益系数取值%。
(五)折现率
折现率由安全利率和风险溢价两部份组成。
安全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2008年12月28日发布的五年期存款利率%估算,风险溢价按3~5%估算,评估时采用的折现率取8%。
十一、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是在假设本采矿权能够顺利取得采矿许可证,企业能够持续经营的基础上,在评估基准日时点价钱水平基础上。
若是因计划等原因无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则评估结论将不能成立,若是无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则本采矿权将没有价值。
若是在评估基准往后到本评估报告备案日之间有其它事项发生,足以影响本假设的成立,则评估结论也不成立,应当从头评估。
十二、评估结论
本评估机构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实际情形的基础上,依据收入权益法的评估程序和方式,通过认真的评定估算,肯定河南省卢氏县锄沟峪矿区砂岩石料矿采矿权价值为:
万元。
大写人民币:
捌拾捌万柒仟肆佰元整。
十三、评估特别事项说明
1.评估结果有效期
本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7月31日,按国家现行法规规定,本评估结果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
若是利用本评估结论的时刻超过本评估结果的有效期,本评估机构对因此造成有关方面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2.评估基准往后的调整事项
在评估报告基准日起一年时刻内,若是委托评估的勘查功效及资源储量发生重大转变,委托方应商请本评估机构按照原评估方式,对评估值进行相应的调整;若是本次评估所采用的价钱标准发生不可抗拒的转变,并对采矿权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本评估机构从头进行采矿权评估价值。
3.其它责任划分
本公司只对本项目评估结论本身是不是合乎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负责,而不对资产定价决策负责。
委托方应对所提供的原始资料及有关书证的真实性负责,而不对评估结果负责。
本次评估结果是按照本次评估目的而得出的非市场价值,不得用于其
它目的。
十四、矿业权评估报告利用范围限制
本评估报告书仅供委托方就本次评估的特定目的,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出让采矿权进行价款处置之用。
未经委托方许可,本公司不会向他人提供或公开评估报告及其相关资料。
本评估报告书的利用权为委托方所有。
十五、评估起止日期和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评估起止日期: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十六、评估责任人员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报告复核人:
注册矿权评估师:
河南地源矿权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表目录
1.河南省卢氏县锄沟峪砂岩石料矿采矿权价值计算汇总表;
2.河南省卢氏县锄沟峪砂岩石料矿采矿权评估净现值计算表;
3.河南省卢氏县锄沟峪砂岩石料矿资源储量计算表
表1河南省卢氏县锄沟峪矿区砂岩石料矿采矿权价值计算汇总表
评估委托方:
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评估基准日:
2011年7月31日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项目
评估净值
备注
河南省卢氏县锄沟峪矿区砂岩石料矿采矿权
总可采储量:
×104m3
评估用可采储量:
×104m3
评估机构:
河南地源矿权评估有限公司制表:
马长源日期:
2011年8月20日
表2河南省卢氏县锄沟峪矿区砂岩石料矿采矿权价值评估净现值计算
评估委托方:
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评估基准日:
2011年7月31日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计算年期
合计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生产量(原矿石)
30
30
30
30
价格
30
30
30
30
30
30
30
年销售收入
2700
225
540
540
540
540
315
折现系数
年销售收入现值
矿业权权益系数
采矿权评估值证内
评估机构:
河南地源矿权评估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日期:
2011年8月20日
法定代表人: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
表3河南省卢氏县锄沟峪矿区砂岩石料矿资源储量计算表
评估委托方:
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评估基准日:
2011年7月31日储量单位:
万立方米
项目
查明可控制的资源储量(332)矿石量
设计损失量
设计利用资源量
采矿损失量
可采储量
备注
资源储量报告资源储量
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利用资源储量
0
评估用可采储量(证内)
100
评估机构:
河南地源矿权评估有限公司制表:
马长源日期:
2011年8月19日
矿业权评估机构及注册矿业权评估师许诺函
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
受贵局的委托,我公司对贵局因河南省卢氏县锄沟峪矿区砂岩石料矿采矿权价值评估事宜所涉及的全数资产进行了认真的清查审核、评估量算,并形成了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在假定条件成立的情形下,咱们对采矿权评估结果许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采矿权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资产范围一致,未重、未漏;
二、对涉及采矿权评估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合理的抽查、核实;
3、评估方式选用适当,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靠得住;
4、影响采矿权评估价值的因素考虑全面;
五、采矿权评估价值公平、准确;
六、评估工作未受任何人干与并独立进行;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
注册评估师执业机构: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河南省卢氏县锄沟峪矿区砂岩石料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附件
河南地源矿权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图)目录
关于《河南省卢氏县锄沟峪矿区砂岩石料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附件》利用说范围的声明:
一、采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评估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注册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评估人员专业教育背景及个人能力陈述;
五、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采矿权价值评估委托书;
六、《河南省卢氏县锄沟峪矿区砂岩石料矿资源储量报告》;
七、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河南省卢氏县锄沟峪矿区砂岩石料矿资源储量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三储评(零、乙)字【2011】19号}和《河南省卢氏县锄沟峪矿区砂岩石料矿资源储量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三国土资储蓄(零、乙)字【2011】18号}。
八、河南省卢氏县锄沟峪矿区砂岩石料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评审备案证明。
关于《河南省卢氏县锄沟峪矿区砂岩石料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附件》利用范围的声明:
本附件仅供委托方用作了解评估有关情形并报送矿业权评估结果确认机关审查时利用。
未经委托方允许,本评估机构不得将附件的全数或部份内容提供给其它单位和个人,也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
河南地源矿权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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