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与验收管理制度规范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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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与验收管理制度规范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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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与验收管理制度规范汇编
工程质量与验收管理制度
1.总则
1.1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本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2.引用标准及关联文件
2.1《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规定》
3.术语和定义
3.1隐蔽工程:
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中间交接与验收:
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
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施工质量事故:
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4.职责
4.1工程项目部职责
4.1.1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
4.1.2组织建立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
其职责包括:
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4.1.4参加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
有权对各种违反规程、规范、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等的工程项目行使否决权,有权签发停工通知单、整改通知书等。
4.1.5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在质量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主要工作任务:
1)收集、整理、学习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质量标准,确定工程验收标准,指导、参加工程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2)参与有关设备合同谈判,收集、确认设备制造质量验收标准,熟悉上述标准并准确使用;
3)参加施工招标和监理招标工作,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和项目监理单位质检部门人员管理台帐,并监督严格履行中标时的承诺;
4)组织设备制造质量监督检验、设备安全性能检验工作,负责建立设备制造质量台帐(包括:
抽样设备名称、抽样比例、检验结果、安全性能试验、设备制造质量问题及处理情况),建立设备制造质量问题及处理结果的闭环管理;
5)协调、监督监理单位充分发挥其职能,及时监理单位提出的施工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并进行处理;
6)在工程进行过程中,始终坚持在现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分专业作好监督检查日志,定期汇总并作为施工质量分析的依据;
7)建立质量事件管理台帐,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
包括:
设备、材料验收发现的质量问题,施工质量问题,以及其他因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问题所涉及的各有关单位应负的责任;整改、处理结果及杜绝类似事件发生的防范措施。
4.2监理单位职责
4.2.1按照合同所界定的业务范围和技术部的授权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对建设单位负责。
4.2.2督促和检查各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国家、部颁发的各项质量法规、施工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等各项制度和公司发布的工程质量管理等各项制度。
4.2.3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信誉、业绩,须满足本工程的要求。
4.2.4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施工作业指导书及其覆盖率,重点审查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的针对性和可行性以及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2.5对施工单位特殊工种人员(如起重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焊工、电工、测量人员、试验人员、质检人员等)的资质进行检查,严格要求持证上岗。
查验重要施工机械、起重设施需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符合要求后才准予使用。
4.2.6审查施工单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及上报的开工报告,督查单位工程开工条件,提出监理审查意见,确保项目按标准开工并保证工程持续施工。
4.2.7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件的质量和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并对主要原材料、构件的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核。
对工程原材料、构配件、焊接材料、油漆、保温制品等产品质保书、制品理化性能报告等进行检查,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要求在现场进行抽检,送样检测,杜绝不合格材料和制品流入本工程。
监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工程所用钢筋、水泥和砂石等材料的现场见证取样和砼、砂浆试块等送验制度。
对原材料台帐记录进行跟踪溯源检查,对现场材料检验状态标识进行检查,做好原材料和制品的质量监控,使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4.2.8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全过程、抓质量预控,坚持深入施工现场,做好日常的监理巡检和旁站,对发现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不符合项,根据问题性质的严重情况,及时现场指正或发出施工质量整改通知单,严格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闭环管理。
4.2.9进行主要分项、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验评,验收前,监理人员应认真检查施工技术记录和自检记录,并按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进行检查和验收,及时签署验收意见。
所有验评项目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签字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隐蔽工程和工程缺陷的处理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不得覆盖和封闭。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监理工程师不予审批工程量。
4.2.10监督检查土建与安装的中间工序交接管理,按标准进行交接。
未经监理参加交接验收,不得开展安装作业。
做好尾工项目的质量监控力度,提出尾工项目限期完成清单,不留基建痕迹,按时按质完成工程项目。
4.2.1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项目质量计划、防止质量通病措施。
4.2.12对施工单位计量器具检定的符合性及计量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4.2.13主持设计交底和图纸专业会审。
审核设计变更,对设计修改和施工变更申请进行闭环控制。
4.2.14定期主持质量例会,对施工质量进行评价,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预测和预控,每月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质量情况。
参与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提出监理意见,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及实施。
4.2.15定期完成质量统计工作,认真执行有关的各项质量报告制度。
4.2.16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工序控制、工艺质量和各项技术措施的执行。
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技术监督工作和技术检测工作及其技术记录。
4.2.17组织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参加一般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4.2.18熟悉和掌握设计文件对采购设备的各项要求、技术说明和有关标准,对现场设备管理提出监理意见。
参加工程设备的开箱验收、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分类保管。
核实、登录施工单位上报的缺陷单,并报建设单位。
参加建设单位召开的设备缺陷讨论和处理方案会,对设备缺陷的处理进行检查验收和闭环管理。
4.3施工单位职责
4.3.1须有完整的、正常的质量保证体系。
各项管理制度完整。
对施工质量全面负责。
应设置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专职质量人员或设专业质量工程师,工地配备专职质量检查员,班组设质量检查员。
质量人员的配备应满足工程现场质量管理工作的需要。
4.3.2切实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质量控制方针政策和法规。
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和标准、合同组织施工。
4.3.3遵守建设单位发布的各项管理制度。
接受建设单位、项目监理单位的质量监督和检查。
做好质量监检中的配合工作和监检后的整改工作。
4.3.4建立和健全施工技术责任制。
施工单位项目部设总工程师;工程项目设专责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设专职工程师(专职技术员)。
各施工单位应制订和完善各级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责。
切实做好施工过程中地各项技术管理工作。
4.3.5工程开工前需编制下列施工技术文件向监理报审:
1)施工组织总设计;
2)施工组织专业设计;
3)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施工方案或措施;
4)方案、措施、作业指导书编制计划一览表;
5)由项目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确定的需项目监理单位审查的作业指导书(不需项目监理单位审查的作业指导书应送交项目监理单位一份备查);
6)各专业质量验收评定划分表;
7)质量部门的人员配备及持证情况;
8)现场计量器具检定情况一览表;
9)合格焊工、热处理、探伤、电气、热控、测量、计量员、起重工等特殊工种持证情况;
10)各分包单位及物资供应商的资质审查情况;
11)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如金属、建筑、电气、保温、化工及油漆等)、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质量检定及现场见证取样、复验的情况;
12)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4.3.6按规定做好施工质量的分级检验工作。
不同级别不合并检验、不越级检验、不随意变更检验标准与检验方法。
4.3.7按规定做好计量器具的验定工作,保证计量器具在验定周期内,并做到施工计量器具与检验计量器具分开。
4.3.8对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单位以及质量监督站发出的《不符合项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等,认真及时处理,并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4.3.9按规定做好质量记录事故的登录、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重大质量事故的上报工作。
4.3.10及时做好各项工程施工质量的统计工作,并于次月三日前送项目监理单位,其内容包括质量验评、检验和试验、施工质量问题、设备与原材料质量问题以及次月质量工作计划。
4.3.11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施工图纸,按规定程序进行施工图纸的专业会审、系统会审、综合会审,并做好会审纪要,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与设计方联系解决,与其他施工单位有关联的施工项目,则参加由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单位组织的施工图纸综合会审。
4.3.12工程项目开工前须进行项目工程总体交底;专业项目开工前须进行专业交底;施工项目作业前须进行方案、措施、作业指导书交底。
各级施工技术交底,都必须做好交底记录,履行全员签字手续。
4.3.13必须对工程中的设备和使用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混凝土以及热工、电工测量元(部)件等进行检查、试验,防止错用、乱用和降低标准。
其生产厂家应具备相应资质和合格证件、检验报告等必须随货提供,并经质量管理部门检定签认。
4.3.14施工中必须按现行规程、规范、验评标准等规定的检验项目及时进行检验,各种试验报告、证件资料必须有专人及时审定并汇集整理,在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时提供备查。
工程竣工时列入工程移交资料。
4.3.15不准随意变更设计。
变更设计须按照《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4.3.16认真执行国家档案法。
按规定及时进行必需的各种施工技术资料、文件、方案、措施、技术记录、试验报告、会议纪要、工程总结等进行整理归档。
各种试验报告、施工技术记录、工程总结等资料应与工程同步完工。
4.3.17应定期召开质量例会,认真分析工程施工项目的质量趋势,掌握工程施工项目质量动态。
当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时,应及时组织质量专题会议,总结经验和教训,制定对策和措施。
4.3.18组织下列工程项目质量自查:
1)工程项目土建交付安装前;
2)安装交付调试前;
3)同一工程项目的上道工序交付下道工序前;
4)重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重点分项工程完工前:
5)检查主要内容为:
各种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按设计、设备图纸监查主体设备和附件以及系统的完整性与正确性;未完工程项目。
每次工程项目质量自查中的未完项目及存在的问题,必须列出清单,及时整改。
4.3.19结合工程的实际,积极制定施工各专业新技术、新工艺的培训计划,努力提高工程技术和质量水平。
4.3.20应事先制订本工程施工、技术、质量总结的编制计划,认真做好工程总结,并与工程同步完成。
4.3.21应用工程管理软件进行工程技术、质量、进度等信息管理,并与建设单位、项目监理单位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联网,共享工程信息,及时更新,努力提高工程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质量目标
5.1.1工程勘察、设计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
5.1.2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覆盖率100%,质量问题整改率100%,质量验收合格率100%,工程质量全部合格,不发生质量事故;工程建设达到设计要求的功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5.1.3土建、安装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100%,焊口合格率100%。
5.1.4实现项目达标投产。
5.1.5杜绝重大质量事故,控制一般质量事故。
5.2质量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5.2.1切实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质量控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2.2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和标准、合同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组织施工和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验。
5.2.3推行全过程、全员质量管理,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
5.2.4抓质量预控,坚持全过程监控、把质量问题和缺陷消灭在萌芽中。
5.2.5严格遵守工艺规范和批准的作业指导书,严格执行质量标准,严格把好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关。
5.3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
5.3.1施工质量验收评定的依据
1)工程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
2)设计单位签发的设计变更单与制造厂签发的设计变更单;
3)国家或部颁有关规程标准及现行技术文件。
5.3.2施工质量的检查验收
1)按施工单位班组→施工单位工地质检员→施工单位质检部门→项目监理单位的程序逐级检验,后一级的检验必须在前一级检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监理验评的项目,应由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后,按施工质量检验范围划分的规定,提前24小时(特殊情况下可为8小时)书面向项目监理单位报验。
项目监理单位接受的交验项目必须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a施工单位已三级检验合格;
b施工单位提交的自检记录、技术记录、试验报告完整、齐全;
c质量验评表填写完整、无涂改,符合要求。
如三个条件中有一项不满足要求,项目监理单位可以不接受交验。
当检验项目符合规定的标准时,参加验评的各方代表均应在质量验评表上签名。
评级、验评不合格的项目,不准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3)施工质量验评的主要内容为两个方面,一是所检验的工程项目的现场检验质量是否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二是检查提供的技术记录、试验报告、质量验评表等资料是否规范、真实、准确、齐全、清晰。
4)停工待检点(H点):
必须等待项目监理单位的代表到场验评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5)未按规定检查验收合格的项目,不得转接下道工序,隐蔽工程不得隐蔽。
5.3.3隐蔽工程项目的检验
1)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其一般验收项目如下:
a工程建设工序进行中间环节半成品的验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钢筋工程检验,验收内容有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预埋件的数量和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况;
b埋入地下的基础工程,验收内容应有地基开挖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基础断面尺寸、桩基中桩的位置、数量、制作质量、入土深度、最后贯入度等;
c埋入地下的管道工程,验收管道垫层、坐标、接口、焊缝、水压试验等;
d全厂接地网及计算机系统接地装置,验收坐标、焊缝搭接尺寸、焊口防腐处理以及按设计要求使用的降阻剂、接地电阻大小等;
e埋入结构或土中的防水、防腐工程,如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的防水层、防水处理措施、防腐处理等的施工质量;
f工艺设备安装前的内部质量验收,如安装工程中设备解体检修,电气设备安装中变压器吊芯检查,设备扣盖前或有关设备内部已完工程的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a隐蔽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先自检并填写隐蔽工程质量检验报验单(包括检查内容),提供给参加验收人员检查。
检查后各方作出评价并签署明确意见。
b隐蔽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项目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设计代表,明确验收的时间、地点、内容,并提供相关自检资料。
各有关单位应派人按时到达现场。
经各方共同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c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参加人员: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质监工程师、相关的专业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相关专业的设计代表及施工单位质监、质检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等。
d隐蔽工程验收,填写“隐蔽工程质量检验报验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各方代表签字。
3)隐蔽工程验收问题处理原则如下:
a施工单位未通知有关单位而自行隐蔽,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和项目监理单位有权提出重新开挖检查,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开挖解体,其检查费用、修复或返工费用和施工修改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b经检查发现问题后施工单位不按要求进行返工和处理时,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和项目监理单位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工,并出具书面的工程停工通知单,停工所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自己负责。
cH点(停工待检点)必须在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和项目监理单位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
5.3.4验收记录管理
验收记录一式五份,各单位签署意见后,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项目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公司档案室各保存一份,并作为工程技术资料文件永久性存档。
5.3.5中间交接与验收
1)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
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交接工程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a经过质检检验合格;
b脚手架已拆除,场地已清理;照明投用,屋面不漏水;门窗全,能上销;门窗玻璃全,并揩拭干净;
c埋件、留空完整,无遗漏、设备基础的尺寸、标高、坐标正确;
d建筑工程中的安装设备完整无损、整洁。
2)中间交接与验收工作由项目监理单位组织,交方、接方参加。
交方需按规定向接方提供有关的技术记录,接方负责接收验收,经验收,证明能满足安装工作需要时,各方应在中间交接签证单上办理签证手续,今后由于保管不善引起的质量问题,由接方负责处理。
中间交接签证不能替代工程项目的验评,仅表明工程项目责任的转移(但不表示质量责任的转移)。
对尚遗有的未完或缺陷的,可列表附于交接签证书后,由交方按要求时间予以完成。
5.3.6质量等级的评定
1)质量等级的评定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应随完随评。
2)当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等级规定时,必须及时处理,并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其质量等级:
a返工重做的可以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b经过加固补强、补修或经法定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其质量仅应评为合格;
c经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设计单位认可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可不加固补强的,或经加固补强改变外形尺寸,造成永久缺陷的,其质量可定为合格。
5.3.7验评资料管理
1)质量检查、验收、评定的格式和原始记录,必须采用规定的格式、合理编号(按验评划分表),书写整齐、记录完整,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填写。
2)施工单位应以单位工程或重要分部工程为单位,在竣工验收后,一周内向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和项目监理单位提交有关的成套资料,在此基础上进行单位工程的评定。
如出现质量检查、验收、评定资料缺乏,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并责令补充齐全。
3)凡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项目监理单位参加的验收项目,有关的资料应送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项目监理单位,其余按前述规定保存,在竣工时,一并由施工单位统一汇总、整理送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和综合办公室档案室各一份。
4)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先经项目监理单位审核后,由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统一归口、整理、审定后送建设单位综合部档案室存档。
5)建立质量管理台账并随工程月报报送上级公司。
6.检查与考核
6.1工程质量由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项目监理单位参加评定。
7.附则
7.1本制度未尽事宜遵照国家和石油化工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执行。
7.2本制度由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负责解释。
7.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8.附录
附件1:
施工质量验评工作流程图
附件2:
施工质量整改通知单
附件3:
施工质量整改报验单
附件4:
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报审表
附件5:
质量检验计划
附件6:
工程质量报验单
附件7:
土建交付安装中间验收交接表
附件8:
安装交付调试中间验收交接表
附件9:
未完工项目的安排
附件10:
单位(分部)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附件11:
隐蔽工程质量报验单
附件1:
附件2:
施工质量整改通知单
编号:
№: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致:
项目部
事由:
内容:
监理单位(章):
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师:
年月日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注:
本表一式三份,由项目监理单位填发,施工单位签字后。
建设单位、项目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附件3:
施工质量整改报验单
编号:
№: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致:
项目监理单位
我单位在收到号整改通知单后,已按要求整改完毕,请予复查。
附件:
整改情况
施工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项目监理单位复查意见:
监理单位(章):
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师:
年月日
建设单位意见:
(工程项目部章)
专业工程师:
工程项目部主管:
年月日
注:
本表一式三份,由施工单位填报,建设单位、项目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附件4:
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报审表
编号:
№:
工程名称:
致:
监理单位
我单位依据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篇和本工程的设计,已完成专业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现报上,请审定。
附件1:
《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
附件2:
《质量检验计划》
施工单位(章):
经办人:
项目经理:
年月日
监理单位审核意见:
监理单位(章):
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注:
本表一式五份,由施工单位填报,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监理单位各存一份,施工单位存三份。
附件5:
质量检验计划
【封面包含】
工程名称:
机组号:
质量检验计划名称:
质量检验计划编号:
区域(标段):
专业/工种:
版本号:
修订次:
批准:
审核:
编制:
监理单位:
年月日
【正文包含】
工程编码
工程名称
性质
验收权限
控制点类型
记录类型
报告类型
单位
分部
分项
检验批
一般
主要
关键
班组
工地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质
监
联络组
R点
W点
H
点
S点
可是创业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在创业过程中会遇到很多令人难以想象的疑难杂症,对我们这些80年代出生的温室小花朵来说,更是难上加难。
据调查,大学生对此类消费的态度是:
手工艺制品消费比“负债”消费更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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