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产权房屋租赁合同.docx
- 文档编号:24818088
- 上传时间:2023-06-01
- 格式:DOCX
- 页数:16
- 大小:26.61KB
大产权房屋租赁合同.docx
《大产权房屋租赁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产权房屋租赁合同.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大产权房屋租赁合同
租
赁
合
同
(商业用房)
商铺位置: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出租方):
住所(联系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所(联系地址):
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可(出租/预租)的商业房屋等相关事宜订立本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及附件。
第一部分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1-1甲方_出租_(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市路(号/幢)(室/部位)(以下简称“该房屋”)。
1-2该房屋租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实地测量并确认该房屋租用建筑面积,双方同意以该房屋租用建筑面积作为计算租金的面积(不包含物业管理费),且双方同意不就该面积与其他部门、机构或其他任何人士或组织测量的面积或与建筑面积、自用面积或其他算法的面积有出入而进行任何租金的调整。
1-3该房屋用途为,房屋类型为,结构为。
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一)。
1-4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产权方/使用方)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具备出租该房屋的合法资格的相应证明文件。
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有/未)设定抵押。
1-5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
(二)和附件(三)中加以列明。
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部分房屋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用作使用,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第三部分租赁期限和免租装修期
3-1该房屋的租赁期自房屋交付日起年(计个月)。
3-2该房屋的免租装修期自房屋交付日起个月。
免租装修期包括在租赁期内。
免租装修期内免收租金,但乙方仍须按本合同的规定交纳免租装修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和水费、电费、煤气费及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一切其他费用,具体以甲方的《租户装修手册》和《物业收费一览表》为准。
乙方在免租装修期内未能装修完毕或在免租装修期届满后再进行装修的,不再享有任何免租的权利。
第四部分房屋交付
4-1该房屋的预计交付日期为:
年月日(以下简称交付日)。
实际交付日以办理交接手续的当日为准。
4-2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且双方签署交付凭据,即视为甲方已履行将该房屋合格地交付给乙方的义务,免租装修期以交付凭据中规定的交付日开始计算。
(详见附件四)。
4-3甲方可以提前交付该房屋,甲方实际交付该房屋之日为房屋交付日期。
乙方同意给予甲方90天的宽限期,装修免租期相应顺延,甲方在宽限期内交付该房屋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4若乙方未于交付日到物业管理部/甲方指定地点办理该房屋的交接手续,则自甲方通知的交付日至乙方实际接受日止的天数在乙方的免租装修期中扣减。
若乙方自甲方通知交付日起30日内仍未办理接受手续,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将该房屋另行出租他方,乙方已付租赁保证金(或意向定金)不退,甲方还有权追究因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部分租金标准、支付方式和期限
5-1该合同中的租金、物业管理费、保证金及其它一切费用都以人民币为基本货币单位计算。
5-2
5-3在租赁期内,乙方按照元/平方米/天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租金。
自第年起,租金每年在前一年度的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
5-4
5-3本合同签订之日即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的首期租金,计人民币___元。
以后每叁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3个月租金,先付后用。
双方约定租赁期内租金支付节点及金额如下表:
序号
租金标准
租金支付节点
租金单价
元/㎡/天
月租金
元/月
付款日期
付款金额
付款对应租期
11
自__年__月日开始至年月日止
2
自__年__月日开始至_年_月_日止
3
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止
5-4付款日期若遇星期六、日或国家法定假日,则付款期限提前至假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
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到期未付租金、物业管理费的1.0%(月租金及物业费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
5-5以汇款方式付款,甲方指定如下账户作为收款账户:
账户:
开户行:
账号: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消、扣减其应付的每月租金、管理费或其它费用。
第六部分租赁保证金及其他
6-1签署本合同时,乙方须按照相当于该房屋第一年月租金的2倍,即元(大写人民币圆整)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事先已签订《租赁意向书》的其履约定金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以确保乙方遵守在本合同项下其必须遵守的一切条文规定。
在整个租赁期内保证金由甲方保管,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保证金的利息。
乙方应于签署本合同时缴清该保证金,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向乙方开具收据凭证。
6-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保证金冲抵本房屋租金。
租赁期满合同终止时,乙方付清相关费用并与物业管理部门办理完本房屋返还交接手续后30天内,乙方已付租赁保证金由甲方无息归还(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6-3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负责恢复租赁房屋至交房标准的原状。
租赁房屋经甲方验收认可后,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房。
如甲方代为恢复租赁房屋原状的,有权在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如有不足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6-4如乙方希望不做恢复而保留其增设或改建的装修和附属设施,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并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此种情况下乙方遗留改建装修和附属设施均无偿归属甲方自行处置。
如甲方同意无需恢复或需部分恢复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部分恢复工作(如有需要),并就遗留的所有装修和附属设施(必须保证该等装修和附属设施处于完好的可使用状态)提供完整的图纸、消防验收合格证明、质保证书、使用说明书。
6-5如乙方在经营中出现客户先储值后消费、吸纳众多第三方股权投资等涉及有可能导致资金蓄积超过乙方注册资本甚至可能违反国家金融政策的情形,甲方有权单方提高乙方的租赁保证金,防范后续风险。
第七部分物业管理
7-1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乙方需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的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按规定支付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
元(RMB[]),按月支付。
自本房屋交接之日起乙方须支付物业管理费。
甲方通知乙方进行房屋交付后,如因乙方原因未及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物业管理费从通知送达乙方的3天后开始计算。
7-2乙方应根据每月预计用水、用电量向物业管理部门缴纳等同于一个月水电费的用水用电保证金。
(一般按账单付费,不涉及到保证金,用水是否应涵盖在物业费之内)
7-3
7-4租赁期间,使用本房屋所发生的水、电、通讯、设备等等一切使用费由乙方承担。
具体如下:
7-5
(1)该房屋交付使用前,甲方负责开通并接装“总水表”、“总电表”与“公共水表”、“公共电表”以及该租赁房屋的分水表、分电表,并承担所有的费用。
(2)分水表、分电表后端的接装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安装费、工程费、使用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全额承担。
(3)如乙方需在该房屋交付条件的基础上扩大水、电供应量、污水排放量,则有关工程费、增容费等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扩大水、电供应量、污水排放量需对房屋周边建筑或道路进行改建,则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使用而产生的水、电、通讯、设备等一切使用费由乙方全额承担。
其中:
乙方单独向公用事业单位申请的费用由乙方按抄表数自行缴纳相关费用。
水、电费费先由甲方向有关公用事业单位支付,然后由乙方在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通知付款的15日期限内向甲方缴付。
同时,乙方同意按照公平原则承担合理的损耗水电费,承担比例不超过其实际用量的10%。
乙方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书面催告仍不予支付的,每逾期付款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未付金额1.0%的滞纳金。
(5)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收到乙方支付的水费后应于10日内向乙方开具相应的合法票据;但公用事业单位开具的水费、电费发票归甲方所有。
(乙方是否有水电费的发票?
)
7-3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约定或条款,拖欠支付本合同规定的水电费,在不影响甲方其它权利或补救的前提下,甲方有权以用水、用电保证金抵付任款。
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每日1%的滞纳金。
滞纳金的计算期自上述各项费用应付之日期开始计算,直至乙方补足用于支付所有前述费用的本金、滞纳金和其它相关费用的保证金部分并结清所有拖欠款项为止。
在甲方以此方式使用该保证金或其任何部分的情形下,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的十五日内向甲方支付一笔款项,以补足该保证金。
如乙方未能按甲方的要求将保证金补足,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按每日1%收取滞纳金,且构成乙方违约。
第八部分房屋的使用要求和修缮责任
8-1甲方对附件一所规定的公共区域进行维修和保养,但乙方应承担由于乙方的过错、过失和疏忽行为对公共区域造成的损失损坏的赔偿责任。
8-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包括但不仅限于机电设备、智能化系统、公用区域装修、室外景观绿化、房屋的窗户或玻璃等。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并经甲方验收通过。
乙方不及时采取处理措施的,甲方可代为维修及恢复原样,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修复;甲方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尽快进行维修。
乙方不得擅自处理(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可在为减少乙方财产及雇员产生即时损害或风险之目的的限度内进行临时性的修理)。
如因乙方或其雇佣人员擅自处理该等损坏或故障而造成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
8-3租赁期内,乙方必须保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可使用良好状态。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或允许他人对该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进行任何改建、增建或增设。
擅自改建或增设的、甲方有权要求拆除并回复原状,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8-4对由于下列因乙方的过错导致的事故而直接或间接造成甲方及/或物业管理公司或任何其它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损害,乙方须对该等损失、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该房屋内的任何电器装置、电器用品或电线的故障或失修;
2)该房屋水管通道或厕所堵塞或损坏;
3)火或烟雾在该房屋内扩散;
4)任何来源的水在该房屋或其任何部分泄露或满泻;
5)乙方对该楼宇任何公共地方造成损坏。
乙方于本款项下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维修费用,以及任何其它人士因前述情形向甲方索赔或主张其权益而导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项,和甲方及/或物业管理公司因向乙方索赔所发生的一切开支和费用。
8-5甲方有权在发出通知而乙方并未在规定期限内清理的情形下,以甲方认为妥当的办法,清理及处置该公共区内乙方留下或未处理好的任何装箱、纸盒、垃圾或其它任何种类或性质的障碍物。
甲方无须因此向乙方或任何其它人士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因其执行本条规定而引起的所有开支或费用。
8-6倘乙方未能遵守本条有关修缮工程的约定,甲方或其雇员、代理人有权在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后进入该房屋进行该等修缮工程。
乙方须承担所有因该等修缮工程而引起的费用。
8-7在租赁期内,乙方须自费更换该房屋内损毁的灯泡、灯管或其它设备。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甲方为乙方附加、修理、改变或更换该楼宇指示牌(如有)内乙方铭牌的服务费用。
8-8 对乙方专用的卫生、供水设施(如有),乙方需负自费维护的责任,保持该等设备良好及清洁,并符合公共卫生或其它政府有关部门的规章。
不得影响、妨碍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正常维护、维修、保养,不置放任何超过或可能超过建筑物设计荷载范围的物品。
8-9乙方自行负责其经营,并承担相应风险及相关责任;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该房屋的外部包括公共通道、窗户、外墙或顶部展示、树立、粘贴或悬挂任何标志、文字、标记、海报、旗帜、宣传牌、或告示等,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外进行展览、派发、摊卖任何商品、宣传品或进行任何促销活动或类似活动。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及/或物业管理公司及/或其它未见于本合同注明的公司名义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8-10乙方应以甲方认同的方式和风格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和在该房屋内陈列展示乙方之商品。
8-11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
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通知乙方。
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遇到紧急事态时,若在营业时间内,甲方由乙方人员陪同进入该房屋,但在非营业时间内或无法联络到乙方的情况下,甲方或其授权代表可在事先无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房屋,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事后甲方应当将相关情况向乙方予以书面说明。
8-12乙方须在该房屋遭受到损毁,或任何人士在该房屋受伤,或该房屋发生火警或意外,或该房屋内的水管信道、煤气管道、电线、装置、附属物或其它设施出现损坏、破裂或缺陷时,立即以口头或书面通知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
如因乙方未及时通知而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损坏扩大部分由乙方承担维修责任。
如甲方代为维修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维修费用。
8-13 乙方对既存设备进行变更、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未经许可擅自增设、变更的,甲方有权要求拆除并恢复原状,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维修责任为乙方。
租赁期满,乙方拆除其增设的设施和设备时,不得损坏该房屋的结构及装修,如有损坏现象发生,乙方需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8-14乙方倘对该房屋任何时间进行任何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对该房屋进行的内部装修、分隔、修建、改建或安装、更换设备、装置以及在房屋内安装、搭建或建造任何夹层、阁楼或其他类似分隔物),其设计与图纸必须取得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并征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有关部门的书面同意或批准。
因向政府部门的报批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15 乙方保证该等装修工程不得影响该楼宇(办公楼/商场/公寓)内其它使用人的正常(办公/经商/生活),并严格按照该物业管理公司颁布的适用装修期间的管理守则进行 乙方倘对该房屋消防喷淋系统、给排水系统、强电系统或可能影响该楼宇任何机电系统的工程进行任何修改/重做,实施方案必须报甲方及相关政府部门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需接受甲方的监督,改造工程竣工后需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16 乙方应保证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工程前自费为该房屋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风险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
8-17 若于租赁期内的任何时间,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该房屋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提出任何书面整改要求,乙方均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不时的要求修改其装修。
若因此须影响相邻的其它承租人,乙方应独自负责修复对相邻造成的任何损坏并独自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对相邻承租人的合理补偿。
同时,甲方并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责任,但若因此而使甲方权益遭受损害,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
8-18店招标志:
除在甲方指定的店招位置(详见附件五)可以有乙方的公司或营业名称外,乙方不得将任何标志、广告或通知标示、登录、或附着于该房屋外部的任何部位或者该楼宇的任何其它部位,但在该房屋内部者以及甲方书面批准之规格、颜色和风格者除外,否则甲方有权将其移除,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项移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8-19乙方向甲方承诺,乙方最迟于年月日前正式营业(即取得营业所需许可批文并正式对外营业)
第九部分转租、转让和交换
9-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或放弃占用租赁房屋或其中任何部分或以分租、借用、共用、联营或将业务承包他人等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本合同当事人在租赁期内取得使用或占用该房屋或其中任何部分。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任何其它第三人,也不得将该房屋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
任何乙方之关联企业在该房屋内共同经商或设立铭牌等事宜,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若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发生上述事项均视为乙方违约。
9-2承租人如需发生变更,乙方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新的承租人须与甲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应结清此前发生所有费用。
第十部分合同终止
10-1、本合同在以下情形下均为合同终止:
(一)、租赁期限届满,或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合同提前终止。
(二)、本合同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拆迁动迁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达成一致而提前解除。
上述前2项导致合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0-2因租赁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而合同终止,乙方应在租期结束日起二日内腾退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给定的期限内起腾退租赁房屋。
甲方有权在腾退期满次日停止相关物业服务(含停止提供水、电、气服务等)。
10-3如乙方腾退后仍留有余物(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设施设备),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全权处理。
如乙方未按本条第2项规定腾退的,必要时甲方有权进入并收回租赁房屋,对乙方存放在房屋内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设施设备)在物业管理公司监督下由甲方清点封存,乙方在1个月内不与甲方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有权按照遗弃物品自行处理物品。
甲方因此所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物品保管费、运输费等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一部分违约责任
11-1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本房屋的,甲方应支付相当于当年三个月的租金的违约金。
(二)租赁期间,由于出租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租赁房屋损坏,造成承租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出租方赔偿其直接损失。
11-2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当年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二)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承租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相当于3个月的租金;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
(2)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损坏;
(3)乙方擅自转租、变相转租、转借他人、调换、分租或与他人入股成立公司或合作将该房屋提供给他人实际使用等。
(4)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公共事业费和/或滞纳金、违约金,逾期超过壹个月的;
(5)乙方利用本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6)乙方擅自占用公共区域、消防通道,或未遵守相关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在甲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整改的;
(7)乙方违反工商法律法规,无照经营或无行业许可证经营的;
(8)乙方被政府职能部门查处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
(9)乙方未按约提交完整证照或提交证照不真实不合法的;
(10)除调整装修外,乙方歇业或停业达30日的,或未依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开业达30日的;
(11)其他违反本合同,经甲方通知15日内仍拒不整改的。
乙方违约情形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交房标准返还房屋,如不能依照该标准返还房屋的,不得主张甲方对其装修、增添设施进行补偿。
乙方发生上述违约情形,甲方通知乙方15日仍拒不整改的,甲方亦有权采取以下止损措施:
(1)在租赁押金中扣减上述所欠费用;
(2)
(3)停止向乙方供水、供电;
(4)
(5)勒令乙方即刻退场;
(6)
(7)并有权留置乙方在该租售场所内所有的设施,设备,装饰等并可自行委托经甲方认可的拍卖机构经过委托拍卖后,抵扣乙方所欠费用及违约金;
(8)
第十二部分其他条款
12-1在乙方违约情况下甲方接受租金之行为,不能视为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乙方交付的租金或其他款项不足本合同之规定金额时,或甲方接受金额不足的租金或其他款项,均不能视为甲方同意乙方少付租金或其他款项,也不影响甲方追索欠租欠款的权利以及根据本合同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此外,甲方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将不意味放弃该等权利。
甲方的任何权利的放弃均以甲方签署的书面明确表示为准。
12-2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不得擅自排放废气、废水、废渣,不得擅自占用公共区域、消防通道、非租用区域。
租赁期内乙方拥有的财产由乙方负责管理,须向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费自理。
12-3承租方涉及易燃、易爆、噪声及废气、废水、废渣等危险品和污染源时须事先申报取得甲方和上海市有关部门审批同意,达到安全标准和排放标准后方可使用租赁房屋。
12-4乙方须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各项前置性许可证,具备正常开业经营的各项条件,并严格按照所在行业的各项规定展开营业。
如因乙方经营的相关手续不完善,而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甲方有权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如因乙方违规经营,导致第三方损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甲方有权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12-5乙方须经甲方同意后向所属燃气公司申请开通。
乙方在使用天然气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引发安全责任事故,概由乙方承担。
12-5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一切经济、经营及其它纠纷,概由乙方自行解决,并独立承担一切民事、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2-6甲乙双方均以本合同载明的地址和电话作为履行通知的联系方式,本合同租赁房屋也作为乙方同等有效联系方式。
如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因无法履行通知义务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过错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的邮件退回也视为已送达。
12-7乙方对外宣传的所有涉及甲方、租赁房屋的相关事项应事先报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行,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与后果。
12-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同意放弃对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129任何由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争论或主张,或者双方当事人之间关于本合同的解释、违反、终止、有效性问题的争议,首先应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10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1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效力,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之日起即生效。
本合同附件内容
附件一:
该房屋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附件二:
房屋现状、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表
附件三:
房屋交接书
附件四:
店招及广告位置图
附件五:
双方证件复印件
(本页无正文,为签署页)
出租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
联系电话:
备注:
承租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
联系电话:
备注:
签署日期:
年月日
签署地点:
附件一
该房屋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产权 房屋 租赁 合同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