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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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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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方案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方案
为了加强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国家财产和员工的健康安全,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现结合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管理方案。
一、组织机构:
项目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查兴副组长:
王西卫、蒲发军
成员:
郑大友、何以松、杜新云、焦根民、张道森、杨太泉、钟永禄
责任单位:
项目部安质部
责任人:
查兴
相关责任人:
王世雄、王西卫、蒲发军
二、资金投入:
配置配电箱、闸刀、保险丝、漏电保护器等物品,计划资金15000元。
三、使用时间:
2003年10月1日至2004年12月30日。
四、管理方案:
1、凡从事电器操作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部门的专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的线路架设、配电设施、用电机具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3、工地配电房要做到“五防一通”,即防火、防水、防雷、防触电、防小动物、通风良好。
4、配电室应配备必须的防火器和安全工具、安全警示牌。
标志应齐全醒目,室内不得存放杂物。
5、配电室的进出线端应有绝缘防火措施。
6、配电盘的保护装置、仪器、仪表应齐全有效,安装应符合要求。
7、三相四线及单相电由室外进入用户配电箱前应接地。
8、低压电器设备的选用及安装应符合用电安全。
9、各类开关应标明所控用电设备的名称。
10、变压器周围应装设围栏,高度不低于1.7米,变压器外廓与围栏的净距不小于0.8米。
11、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应运行良好,检查人员应加强巡回检查。
12、施工现场应使用绝缘良好电源线,电源线老化、绝缘损坏、接头处无包扎不得使用,电源线通过金属构件时要有可靠的绝缘措施。
13、电源架空主干线离地面高度不低于5米,支干线离地面高度不低于3米。
14、电源线截面积应正确选用,满足施工用电负荷要求。
15、照明线路应设置独立的开关,漏电保护器,零线必须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16、照明线路架设高度,室内不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3米,线路敷设必须符合要求。
17、在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的场所,使用的灯具及线路敷设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要求。
18、专用开关箱安设在机具附近,从开关箱至机具要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电缆连接。
19、移动和手提机具外壳必须要有接零保护,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确保施工人员的身命安全。
20、开关箱应能防雨、防砸、设门锁。
安装距地面高度为1.5米。
保险丝必须符合要求,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
21、电器安装应符合要求,并保持完好无损。
22、带电作业除采用双重绝缘或36伏以下的机具外,都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禁止一切违章作业。
脚手架搭设及拆除管理方案
为了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大力减少各类事故,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管理方案。
一、组织机构:
项目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查兴副组长:
王西卫、蒲发军
成员:
郑大友、向以松、杜新云、焦根民、张道森、杨太泉、钟永禄
二、责任单位:
项目部安全质量部
责任人:
查兴
相关责任人:
唐双林、王世雄、王西卫、蒲发军
三、资金投入:
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劳保鞋、手套等计划投入资金4万元。
员工培训费1万元。
合计:
5万元整。
四、使用时间:
2003年8月2004年12月。
五、管理目标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部门的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参与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要到具有体检资格的医疗部门进行身体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
3、从事脚手架搭设及拆除人员,必须要经过有关医疗部门进行身体检查,并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
4、凡从事脚手架搭设及拆除人员,必须要经过有关安全部门的专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5、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钢管和扣件,都必须经有关质量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鉴定合格后,方能投入施工使用。
6、架杆主要采用外径48毫米,壁厚3.5毫米的焊接钢管,也可用外径50毫米,壁厚3毫米的无缝钢管,立杆、大横杆、斜杆的钢管长度4-6.5米为宜,小模杆以2.1-2.3米为宜,钢管材质应符合国家标准,有弯曲或裂缝的钢管不得用作脚手架杆。
7、各类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直角、回转、对接扣件要光滑、无裂缝、螺丝无锈蚀和滑丝、变形及损伤者严禁使用。
8、落地立杆必须设有钢板,块面或钢筋混凝土预制块底座,底座必须满足地基承载力的要求。
9、外立杆须高出平层面1.2米,坡层面1.5米,防护栏杆不少于2米。
10、大横杆应架设在立杆内侧,同一水平面内,外横杆的搭设接点应错开,不应设在同一跨间内,接点也应错开,纵向间距不小于50毫米,同一垂直面内,上、下相邻大横杆的同排大横杆纵向水平偏差控制在50毫米。
11、小横杆应垂直放于大横杆之上,用扣件与大横杆紧固,靠近立杆者,应连接在立杆上,小横杆伸出大横杆外不大于100毫米,单排脚手架的小横杆必须伸入砌体内不小于240毫米,双排脚手架等的小横杆靠墙一侧,应离开墙面50-150毫米,小横杆应水平设置,不得里高外低。
12、为防止架子外倾,应每三步五跨设置一根边墙杆,边墙杆应随砌埋设,其搭设方法是将小横杆穿墙体(或砌体),伸入到室内,再用两根短管在贴墙内、外两面把小杆扣紧,当在窗洞个设边墙杆时,可用两根短管夹住窗间墙体再与小杆扣牢。
13、参加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专门培训。
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严禁一切违章冒险作业。
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方案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并结合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一、组织机构:
项目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查兴、副组长:
潘光坦
成员:
王世雄、秦文华、王西卫、蒲发军
责任单位:
项目部机运物资部、派出所
责任人:
查兴、潘光坦
相关责任人:
王世雄、秦文华、王西卫、蒲发军
二、资金投入:
1、修建炸药库2万元;2、报警器及防爆箱5000元。
3、运输车辆;专门购置一辆箱式小解放来运送爆炸物品到个工点,购车费用4、5万元;4、看守员工资约5000元/3人一月。
使用时间:
2003年8月至2004年5月
三、管理目标:
1、爆炸物品的意外爆炸,丢失,被盗等重大事故为零。
2、从事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门的爆破安全技术培训,并熟悉爆破器材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规则,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从事爆破作业必须设立现场指挥,指挥信号要统一。
4、爆破器材必须分类贮存在爆破器材仓库里,严禁雷管炸药混装一库。
5、爆破器材库必须建成具有防潮,防火,防盗,通风好,无明火照明,严禁在爆破器材库的危险区内修建其它任何建筑物和构筑物。
6、若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立即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7、禁止使用翻斗车,自卸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自行车和摩托车等运送爆破器材。
8、装卸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有关规定,严禁烟火和携带发火用品。
9、装卸爆破器材时,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应有专人在场监督;
二、应设置警卫,禁止无关人员在场;
三、禁止爆破器材与其它货物混装;
四、严禁摩擦,撞击,抛掷爆破器材;
五、必须派专人随车押运。
10、必须建立爆破器材领取,发放,回收登记制度,雷管,炸药应分别装运。
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禁止乱丢乱放,当批使用剩余爆破器材应及时回收入库。
11、从事爆破器材作业人员,必须要思想集中,不得分散精力。
12、严禁利用胶管内的高压风直接吹散尘埃和石屑。
13、起爆药包必须在装药时制作,严禁事先做好放在一边,制作时,严禁直接用雷管插入起爆药包,必须用与雷管直径相同的木条或竹钎先在药包的一端插一个深为1.5倍雷管长度的小孔,然后放入接好引线的雷管,封闭孔口。
14、采用导火索起爆时,应采用一次点火法点火,单个点火时,一人连续点火的根数不得超不得超过5根,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最少1.2米。
15、起爆前,警戒区四周必须设警戒人员,警戒区的人畜必须撤离,机具应妥善安置,警戒人员必须手持红旗和喊话筒(或口笛)以便显示标志和传达信号。
16、警戒区范围一般小炮应距放炮点200米以外,药量较多的爆破(含洞室大爆破),警戒距离应经设计算决定,但最少不得低于300米。
17、在有车船通过的地段,必须与有关运输部门取得密切联系,规定爆破时间,若附近有高压电线,通信线路时,应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并采取防护措施。
18、在起爆后确定无瞎炮的情况下,20分钟后才准进入爆破区检查。
19、爆破线路必须与带电的照明线或动力线分开。
20、在遇有雷雨天气,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有瓦斯地区,严禁使用普通雷管起爆。
21、瞎炮应由爆破专业人员当场处理,多个瞎炮必须设立明显标志,周围15米内,严禁人员通行。
2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爆炸物品交由民工管理及使用。
23、其它未尽事宜执行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方案
为了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大力减少各类事故,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管理方案。
一、组织机构:
项目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查兴副组长:
王西卫、蒲发军
成员:
郑大友、向以松、杜新云、焦根民、张道森、杨太泉、钟永禄
二、责任单位:
项目部安全质量部
责任人:
查兴
相关责任人:
唐双林、王世雄、王西卫、蒲发军
三、资金投入:
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劳保鞋、手套等计划投入资金4万元。
员工培训费1万元。
合计:
5万元整。
四、使用时间:
2003年8月2004年12月。
五、管理目标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部门的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从事土石方作业,应从上而下分层进行,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挖掘方法。
3、挖基础工程槽、洞、沟时,应视土层性质,湿度和挖掘的深度等具体情况设计放安全边坡坡度。
否则,应设置相应的固壁支撑,以防坍塌伤害事故发生。
4、对高边坡应随时检查和观察,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补救和加固。
5、挖土操作人员前后相距最少3年左右、间隔2米,不得两人对头刨土。
6、在公共场所、居住区、交通道路等处挖掘时,应设置围栏,夜间应挂红色警示灯。
7、如多台机械同时开挖,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性,施工机械离边坡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8、若需在高边坡下方修筑护坡,挡墙水沟时,必须要观察边坡的地质情况,并派人将边坡上方的危石清除干净。
9、离边坡下的行人和车辆严禁逗留。
10、应在高边坡的上下方设立安全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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