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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试论增加农民收入的新途径毕业论文
【关键字】论文
试论增加农民收入的新途径
摘要: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的工业取得了令世瞩目的发展,可是与我国蒸蒸日上的工业生产和日新月异的城镇发展不相协调的是我国农村发展滞后、农民增收缓慢。
农村居民收入过低给我国带来了工农业发展不平衡、贫富差异拉大、社会不稳定性因素增多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适时增加农民收入、缩小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异成为我国解决许多社会问题的关键。
通过对我国农业发展滞后的原因分析、我国传统农民收入方式调查和国外政府对农业生产的政策支持,对我国农业生产的现状进行清楚的了解,并进一步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最后从农民自身创收和国家政策支持等方面寻求农民增收的新途径。
关键词:
城乡差异、农业补贴、农民增收
NewIdeasofIncreasingFarmers'Income
Abstract:
Reformandopeningupinhasbeenover30years,andthedevelopmentofindustryhasmadetheworld'sattention.Butthrivingwiththeindustrialproductionandfast-changingurbandevelopment,ruralareasdevelopmentisslowandthepeasants'incomeisslow.Ruralresidents'incomeistoolowtoourcountrybroughttheindustrialandagriculturaldevelopmentimbalance,wideningwealthgaps,socialstabilityfactorsandsoonaseriesofsocialproblemsincreased.Timelytoincreasefarmers'income,narrowingtheincomegapbetweenurbanandruralresidentsininsolvingmanysocialproblemsbecomethekey.Throughthesluggishdevelopmentofagricultureinourcountrycauseanalysis,ourtraditionalwaysoffarmers'incomeandtheforeigngovernmentsurveyofagriculturalproductionpolicysupporttoagriculturalproductioninChina,aclearunderstandingofthesituation,andfurtheranalysisofexistentproblems,finallyfromthepeasantsincomeandnationalpolicysupportandsoonseekingnewwaysofincreasingfarmers'income.
Keywords:
Urban-ruralgap,Agriculturalsubsidies,Farmerin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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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
早在上世纪50年代,我国就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当时我国农村社会生产力低,广大农民的温饱还难以保障,发展农业生产主要是解决农民的吃饭穿衣问题。
现在随着我国各项事业的蒸蒸日上,农民的吃饭穿衣问题早已解决,可是与城市发展相比,农村地区发展稍显落后的问题逐步显现出来,城乡居民的收入在逐渐拉大并给我国的各项事业带来了不容忽视的影响,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成为我国现阶段不得不面对并需要着手解决的问题。
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带来的一个直接后果是农村经济大大落后于城市经济,并由此导致了城乡居民收入差异过大。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对拉动我国经济发展起重要作用的工业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1607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135239.9亿元,增长了83.2倍;农业生产总值在同样的时间里从1027.5亿元增加到35226.0亿元,增长了33.3倍。
截止到2009年底,我国城镇居民年收入已在18000元以上,农村居民年收入也已超过7000元。
分析上面的数据中可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收人增加速度都十分惊人,但城乡居民收入之间的差异十分巨大,这样巨大的差异是从改革开放以来不断积累造成的,并且农村如果没有更好的增收途径,差异还会进一步拉大。
1.1收入差异过大抑制了国内的消费需求
农民收入低速增长给我国带来了诸多方面的问题,不仅直接影响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农户生产投入的增加,而且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产生了不利影响。
农民收入增长滞缓,迫使农民紧缩消费,会导致农民的总体消费水平低,生活消费无法摆脱以必需品为主的生存型消费模式,使我国利用扩大内需来发展国民经济的目标难以实现。
一方面一部分城市居民由于对日常工业用品,尤其是耐用消费品的需求基本饱和,而新的消费热点尚未形成,出现了消费疲软现象;另一方面,大多数农民则因为收入水平的限制,导致购买能力不足而仍然停留在低水平的消费状态,因而无法进入更高层次。
据测算,农民增加消费支出1亿元,将对国民经济新增2亿元的消费需求。
由此可见,农民增加收入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是提高农民积极性的基石,更是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保障。
另外农民收入增速减缓,直接影响和制约农户的投入积极性,我国农业的发展也就无法真正实现现代化。
1.2收入差异过大危害和谐社会建设
收入差异过大不仅制约农村居民消费需求增长和消费水平提高,也影响了城乡经济的和谐发展,不利于城乡经济统筹发展。
我国地域上的收入差异明显,中西部地区明显落后于发展较快的东部地区,这样会使各种生产要素在利益的驱使下自发地由收益率较低的中西部地区向发达的收益率较高的东部地区转移,必然造成中西部地区吸引外资的难度加大、建设资金更加短缺,使其资金紧张的局面进一步恶化,严重制约中西部经济的腾飞。
收入差异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敏感的政治问题,我国东西部之间的居民收入差异会进一步拉大,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会危及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阻碍国民经济的顺利发展。
根据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经济发展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环境,只有在稳定的社会环境之中,人们才能正常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济增长才能顺利实现。
而国民收入和社会财富集中于少数人手中,势必将会导致严重的政治危机和社会不稳定,从而破坏经济秩序、阻碍经济发展。
1.3城乡收入差异过大影响社会公平
公平原则的要义是平等的分配各种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尽量平均的分配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和负担,坚持各种职务和地位平等的向所有人开放。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鼓励存在收入差异,因为群体或个体间差异的存在对有利于内部竞争与整体发展。
在一定范围内的差异是合理的,也是公平的,可是当差异过大时就会暴露出国家或政府在收入分配中的纰漏和不足,也就导致了不公平。
一个国家的收入差异大小直接体现其国内的公平性状况,我国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共同富裕,因此在我国更不能出现收入差异过大的状况,否则我国社会主义优越性就无法体现出来了。
2004年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人群在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分别是:
51.5%和16.3%;初中文化程度的人群在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所占的比例分别是41.5%和32.4%;高中文化程度的人群在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所占的比例分别是6%和21%;中专文化程度的人群在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所占的比例分别是0.8%和13.2%;大专文化程度的人群在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所占的比例分别是0.2%和11.1%;本科文化程度的人群在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所占的比例分别是0.02%和5.63%;初中文化程度的人群在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所占的比例分别是0.001%和0.323%。
在城市,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人口的比例分别是农村的3.5倍、16.5倍、55.5倍、281.55倍、323倍。
增加农民收入,不仅关系到农民和农村发展,而且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全局。
要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扩大农村居民消费需求,就必须通过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购买力、开拓农村市场实现。
我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是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跟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是解决我国现阶段主要矛盾的重要途径,也是解决我国其它社会矛盾的关键。
自1996年经济学博士正式提出“三农”以来,政府和社会各界都对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日益关注。
2004年2月8日,针对近年来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增长缓慢的情况,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的第六个“一号文件”,也是时隔18年后中央再次把农业和农村问题作为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
文件要求,要调整农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支持保护,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异不断扩大的趋势。
这也吹响了国家支持“三农”,我国工业反哺农业的号角。
自此至2010年2月期间,我国政府多次发文、出台政策支持农业发展,提出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把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等一系列惠农政策,给我过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注入了一剂强心剂。
随着这些政策的出台,我国农村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农民增收有了新的途径,距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又进了一步。
2影响我国农民低收入的原因
2.1历史原因
建国初期,资本主义国家对新中国采取经济封锁和军事包围政策,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我国农业生产全面支持工业发展,使国家工业基础和工业基本框架得以确立,但同时工业也对农业、农村、农民欠了大量的“债”。
改革开放后,我国逐渐实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倡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这是对的,因为一个僵化和平均的体系,总要有打破均衡的突破口,由不平衡的发展到平衡。
在这一背景下,许多人致富了。
但是,仅靠市场的力量是解决不了共同富裕问题的。
由于农村落后、消费能力差、农产品利润增长空间不大等诸多原因,民间资本的投资方向和经营方向面对的主要是工业、城市、国外。
这样,对农业大量欠“债”的问题依然没能解决,农民收入增长幅度相对依然较小,收入差异越来越大。
2.2农业生产的弱质性
农业是弱质产业,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部门既要承受自然灾害风险,又要承受市场和政策风险,因此各国政府都比较注重对农业的保护。
农业的弱质性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农产品生产在市场竞争中与其它产业相比处于被动地位,由于其本身对社会资源的吸引力较差,在市场配置资源程度加大的情况下,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都流向了能够得到更多效益的工业、流向了城市,农业、农村能得到的资源往往是有限的。
举例来说,1978-1994年,我国耕地净减少450万公顷,1994年以后以每年26.13万公顷的速度递减,更低的减少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城市的扩张。
(2)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需求价格弹性小,再加上农民组织性较差,缺乏市场谈判地位,往往造成农产品卖难,农民增收困难。
(3)由于大部分农产品是生命体,保管费用较高,加上农业受自然环境的影响又很大,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较弱,农民以前是“看天吃饭”现在则在看天的同时还得看市场的脸色,这对农民收入持续增长都是很不利的。
2.3农民收入结构的影响
农民收入的构成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种植粮食等主要农产品获得的农业收入;二是农民从乡镇企业获得的收入、外出打工得到的劳动报酬收入以及家庭经营二、三产业得到的收入,这一部分收入我们称之为非农业收入。
近年来,由于国家对“三农”问题的关注,农产品价格上涨明显,这直接增加了农民从土地中所获得的收益。
然而,与此同时,我国城市居民的人均收入也是有了较快的增长,很多城市把最低工资线一再上调,让城市居民的收入持续增长,并且是有保障的持续增长。
农民由于粮食或其他经济作物得来的收益的增加往往还没有城市居民的工资收入的增长速度快,这又进一步拉大了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
从另一方面来说,正如上面提到的,城市居民的工资收入由国家或是地区的政策做为保障,是稳定并且有保障的,可是观察近几年粮食和许多经济作物的价格可以发现,粮食、蔬菜的价格波动巨大,价格的瞬息万变成为常态。
这样的状况没有让农民得到切实的实惠,却让农资物品的价格涨到极致,农民从这样的或上涨或下跌的价格波动里得到的实惠是极少的。
近几十年来,非农业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不断上升,非农业收入也已成为农民收入很重要的增长部分,这指明了今后增加农民收入的发展方向。
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长相对缓慢,很大一部分原因也在于非农业就业机会的减少,以前作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主渠道的乡镇企业受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巨大变迁、企业经营者经营不善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破产倒闭日益增多,农民从乡镇企业获得的劳务收入的增长速度在逐渐减少,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农民收入的增加。
上世纪八十年代出现的民工潮是农民寻找增收新方式的产物,外出打工成为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途径,可是2008年一场席卷全球的金融海啸让农民工黯然返乡,由此可以看出很多情况下农民的收入多少还是不得不取决于工业的发展状况,这也从另一个方面折射出了农民增收之路的狭窄。
2.4国家对农村建设的投入不足
我国农村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
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包括三个系统,即直接为农业生产提供服务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农村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和为农村居民提供教育、卫生等的农村社会事业服务体系。
(1)我国由传统农业大国在向现代农业强国的转变的过程中,由于经济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的推行、小城镇建设、反贫困、农业科技推广、西部农业开发等都需要大量资金,而农民投资能力有限,因此表现出我国在农业投资上的不足。
再加上政府支农资金到位率不理想,因此投资能力有限的农民成为了中国农村经济投入的主体。
这导致了新型的农业生产技术无法及时成为农民增收的有效手段,进一步阻碍了农民增收的前进步伐。
(2)我国农业科技服务推广工作基础薄弱、发展不平衡。
目前,我国农业科技人员的整体素质仍不适应构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要求.相当一部分从业人员的农业科技知识欠缺.知识结构老化:
农村农业技术站定点不科学,没有和产业重点、区域特色、服务对象相结合;有些地方的农业技术站点由县级职能部门直管,镇政府没有管辖权.导致县、乡两级对农业技术站的管理失控,农民有事找不到“门”,也就是说并没有专注于服务农民的专门机构。
(3)从教育投入来说,我国的公共教育投入是偏向城市的,在以前,农村拥有70%以上的人口,却只拥有全国义务教育经费的56%左右,城市义务教育主要由国家财政负担,而农村却主要由农民自己负担。
随着国家对“三农”的关注和支持,这一状况得到改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杂费等费用也由国家来承担,可是这并不能改变我国城乡之间在教育资源上的差距。
要解决遗留下来的农村教育条件落后的问题只能是加大对农村教育的重视程度、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资力度。
以上只是我国在农村建设过程中对农村投资不足的缩影,投资不足大大影响了农村各个方面的发展步伐,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逐渐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桎梏。
要改变农村地区的发展状况,就需要国家在各个领域加大对农村的投入,这样才能使我国的农村建设真正跟得上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并真正实现城乡和谐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3国外增加农民收入的成功经验
农业是基础产业,农业生产由于其弱质性其本身的发展受到很多方面的限制,因此其发展往往会落后于工业发展。
在很多国家,政府往往在本国工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采取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来支持农业生产,这其中以日本和美国的促进农业发展政策最为典型,也能给我国的农业发展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3.1日本工业反哺农业的实践
3.1.1依靠法律保护农业
1961年,日本政府制订和颁布了《农业基本法》。
它是日本保护农业的根本大法,日本政府通过《农业基本法》来确立农业的重要地位,大力促进农业现代化步伐。
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第一,有选择地扩大农业生产。
即发展那些劳动消耗较少,而生产获利较大的农产品。
根据这一原则,在保证水稻生产的同时,畜牧业、水果、蔬菜等被选定为有利的发展项目。
第二,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
为此,日本政府又通过了《农业现代化资金助成法》,规定政府和农业协同组织对兴修水利、平整土地、购买农业机械的农户以发放贷款或补贴的形式,提供资金。
第三,促进自耕农分化。
1962年日本政府修改了1952年制订的《农地法》,取消原规定的对每户耕地面积制定上限的规定,允许一部分农民扩大土地经营规模。
在工业化、城市化后期,日本政府开始注意到城乡一体化的实现。
如为了扶持山区农村及人口过于稀疏地区的经济发展,制定了《过疏地区特别措施法》、《山区振兴法》;为确保向农村地区引入工商业,制定了《向农村地区引入工业促进法》。
在农业现代过程中,日本政府始终重视不断提高农民收入,对农产品实行价格补贴政策,7O%以上的农产品的价格受到政府的价格政策支持。
主要的政策措施有以下几点:
(1)成本与收入补偿制度,这种制度主要用于对大米价格的支持。
稻米的价格采用了生产费补偿和平衡工农收入的计算方法,这种计算形式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在计算生产费时,评价家庭劳动报酬不是像过去那样按农业日工的工资计算,而是按城市职工日工的工资计算。
这一计算方法使农民和工人消耗相等的劳动时间,可以得到大体一样的劳动报酬。
(2)最低价格保证制度,属于这种价格制度的农产品有加工的马铃薯、甘薯、甜菜、甘蔗和各种麦类。
为了防止这些农产品的价格跌到不正常水平,政府规定了最低价格标准(不规定最高价格标准)。
当市场价格低于规定的最低限度时,产品全部由政府按规定的最低价价格买入。
(3)稳定价格制度,属于这种价格制度的有牛肉、猪肉、蚕茧和生丝。
实施这个价格制度,以自由贸易为前提,政府通过买进和卖出的办法,使价格在一定幅度的上限和下限波动。
(4)价格差额补贴制度,这种方式主要用于对大豆、油菜子和加工牛奶等农产品的价格支持。
根据这一制度,政府规定目标价格,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政府把实际市场价格与目标价格的差额直接补贴给农民。
这种制度与最低价格保护制度类似,不同的是,在这种制度下,农民可以在市场上按体现供求关系的自由价格全部出售其产品。
在提高农产品价格的同时,日本政府还注意农民所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价格的增长,力求工业产品价格的增长低于农产品价格的增长,不断缩小工农产品的剪刀差。
日本农协是一个拥有强大经济力量和遍及全国的农民经济团体。
1988年全国共有综合农协4O72个,专业农协4587个,正式会员552万人,非正式会员333万人。
农协在日本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把全国千百万分散农户组织起来,增加了会员的收入,提高了广大会员的现代化生活水平。
(1)对农户生产和农村社会生活起指导作用和组织作用。
目前,全国共有营农指导员180OO多人,其中1600O多人为技术指导员,20OO多人为生活指导员。
他们在普及新的农业技术、推广新的农业机械,以及帮助农民改善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2)利用信贷系统机构,融通农业资金。
1982年,农协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贷款达13亿日元,相当于日本政府和一般民间金融机构这项贷款之和的3.2倍。
(3)直接经营一些专业化生产项目,解决农户的种畜、种苗,使农户的生产进一步专业化。
(4)解决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方面的商品供给。
1984年,由农协系统供给农村的生产资料占54%,生活资料占69%。
农协供应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一般比外面的价格要低。
(5)经营农产品购销业务,为会员提供农产品加工和储存设施。
农协还是日本政府贯彻农业政策的重要支柱和有力助手,政府的很多农业政策通过农协来推行。
政府坚持认为,要使农民富庶、农业健康发展,须与农村人口加强合作。
日本把所有对农户的服务都集中在一个组织----农协里,政府就找到了一个便利的、可触及一切的渠道,去动员和指导农业部门。
3.2美国农业补贴政策的基本体系
美国当前农业补贴体系的形成是其长期调整的结果。
《1933年农业调整法》(AgriculturalAdjustmentActof1933)是美国历史上第一部涉及到农业补贴的法律。
实施了价格支持计划,建立了农产品信贷公司,并对三种基本农产品(玉米、小麦和棉花)提供价格支持性贷款。
此后,美国政府以该法为基础,先后出台了多部农业法和修正案,采用种种农业计划对农民进行价格和收入支持,提供优惠贷款,同时调节生产数量与结构,规范农业发展并刺激农产品出口,目前已形成非常完善的农业补贴体系,该体系主要由以下四个方面构成:
农产品的价格支持过去长期为美国农业补贴政策的核心手段,只是在近来的农业法案中地位有所削弱。
其做法是政府制定农产品的生产计划,并将停耕、休耕等限产目标与农业生产者签订合同,对履行合同规定的农业生产者在合同面积内实行价格支持,当市场供大于求,农产品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农产品信贷公司就通过收购农产品以提高市场价格,同时还通过无追索权贷款等多种形式对农业生产者实施价格支持。
随着世界贸易组织《农业协议》对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的限制,美国政府从1996年农业法案开始引入了差额支付等收入支持手段以提高生产者收入。
根据这一做法,美国政府依照经济发展的需要,每年计算全国所需的主要农产品耕作面积和应停耕面积,按平均补贴基准和农民种植合同面积计算支持数额,对农民收入进行支持,以收入支持的手段引导农业生产者的生产规模,以实现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控制产量的双重目标。
美国的农业资源极为丰富,但是政府非常关心土地和水资源的利用和保护问题,历年农业法案中的价格或收入支持政策,往往都与资源保护有着密切的关系。
通过有效的立法和行政措施,制止对水土资源的破坏性利用,保护水土资源,从而达到维护农业生产和人类及其他生物的生存环境的目的。
美国的农业法案一般规定只要农业生产者为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平衡而采取休耕、转耕或其他相关保护措施,即可获取相关损失金额的一次性或年度补贴。
美国农业是个典型的出口型产业,特别是随着战后农业生产的大幅度增长,它对于世界市场的依赖性也有所增大。
为扩大农产品的国外需求,减轻剩余农产品对国内市场的供应压力,以便使国内农产品价格维持在较高的水平上,美国政府历来重视农产品的出口。
制定一系列的“扩大出口计划”,降低农产品出口价格,增强它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4我国农民增收的传统方式及增收新思路
4.1现阶段农民收入结构与特点
关于农民收入的分类有很多,如按其实现形式可分为物质性收入和货币性收入;按收入的性质可分为生产性收入和非生产性收入;按收入与产业的关系,可分为农业生产收入和非农业生产收入。
一般认为,现阶段我国农民收入结构主要有农业生产经营收入、非农业生产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
农业生产经营收人是指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等生产经营而获得的收入。
非农业生产经营收入是指农业以外的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社会服务等行业的收入。
工资性收入是指农民受雇于社会单位或个人靠出卖劳动力而获得的收入。
转移性收入指农民无须付出任何对应物而获得的货物、服务、资金或资产所有权等,不包括无偿提供的用于同定资本形成的资金,一般情况下是指农村住户在二次分配中的所有收入,主体属于国家财政在社会公共事业上的投入,另外还包括农村集体的公共投入。
财产性收入指金融资产或有形非生产性资产的所有者向其他机构单位提供资金或将有形非生产性资产供其支配,作为回报而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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