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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凉山州2019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省级补助
资金实施方案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
为进一步增加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医师和提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带教水平,保证我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对象
用于国家认定的培训基地(含协同单位)2018级及以前招收且在培的住院医师生活补助。
按照国家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具有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身份的培训对象(即在读专硕衔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规范化培训期间的待遇按照国家研究生教育有关规定执行,不在此经费补助范围。
(二)补助标准
2019年省财政按每人3450元标准补助,截止2018年12月6日,在培人数111人(州一医院84人,州二医院27人)。
学员生活补助由各培训基地按3450元/人的标准于财政补助经费到位3个月内全额一次性发放至在培学员。
(三)经费管理
1、培训基地对省级财政补助学员生活补助资金建立专账,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这一经费不得冲抵各培训基地对培训学员的原有收入保障,不得冲抵培训基地为培训学员提供的社会保险、免费住宿或住房补贴。
2、州卫生健康委将配合州财政不定期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对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和虚报培训人员数量的,除追回专项补助经费外,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二、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
为加快推进我州贫困县卫生人才引进工作,引进医学类毕业生到贫困县乡镇卫生院服务6年,保证我州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对象
2017年、2018年招收的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人员130名。
(二)补助标准
按3万元/人予以补助,分3年到位,每年1万元。
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定向医学专科生的服务年限、年度考核等实际情况,按照最长不超过6年发放完毕的原则,自行确定每年发放比例或额度,补助到每一名定向引进专科生中,经费纳入扶贫专项
(三)经费管理
各县要设立专账,专款专用,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到每一名定向引进专科生中。
州卫生健康委将配合州财政不定期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项目
为引导和鼓励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到我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缓解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短缺的实际困难,保证我州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项目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对象
各县计划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人员5名(共5县,每县1人)。
(二)补助标准
按照《四川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人员补助标准为8万元/人/年,其中中央补助按5万元/人/年、省级补助按3万元/人/年予以拨付,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完成招聘任务,遵照指导意见执行。
(三)经费管理
各县要设立专账,专款专用,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到实际招收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人员中。
州卫生健康委将配合州财政不定期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四、深度贫困县县医院托管项目
2019年省级财政扶贫专项经费补助深度贫困县县医院托管100万元,为切实做好项目经费管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范围和内容
1.实施范围
**县人民医院。
2.实施内容及补助标准
按照《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省级财政补助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等项目资金管理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2018〕35号)要求,进一步增强深度贫困县综合医疗服务能力,提高贫困患者县城内就诊率,切实解决贫困人口看病就医问题,补助**县人民医院100万元,用于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二)资金管理
1.严格按照《四川省省级卫生事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社〔2004〕159号)的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要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对单位和个人擅自挪用、挤占资金的进行通报及纠正。
2.不足经费由各地财政解决。
3.在项目执行中要注意收集整理项目管理及财务资料并妥善保存,以备检查和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
(三)项目组织实施
**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督导指导、质量控制、考核评估和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年底开展项目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综合评估,于2020年1月10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书面报告州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
五、县级公立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2019年省级财政经费补助县级公立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90万元,为切实做好项目经费管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范围和内容
1.实施范围
XX县人民医院等6个县级公立医院。
2.实施内容及补助标准
按照《四川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方案(2015-2020年)》)要求,通过建设人才队伍,完善硬件设备,推广适宜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重点加强县域内发病率和近三年来县外转诊率排名前十位的疾病病种临床专科建设,提升县域专科医疗服务能力,补助第七批XX县2个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各20万元,补助XX县等扶贫攻坚贫困县县级医院的5个临床专科扶贫专项经费各10万元。
小计补助90万元。
(二)资金管理
1.各项目县要严格按照《四川省省级卫生事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社〔2004〕159号)的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要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对单位和个人擅自挪用、挤占资金的进行通报及纠正。
2.不足经费由各地财政解决。
3.在项目执行中要注意收集整理项目管理及财务资料并妥善保存,以备检查和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
(三)项目组织实施
各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督导指导、质量控制、考核评估和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年底开展项目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综合评估,于2020年1月10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书面报告州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
六、重大传染病综合示范区
划拨XX县卫生健康局230万元(纳入扶贫专项),用于县级课题单位示范区现场各项实施工作经费及仪器设备购置维护费用。
划拨凉山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万元(纳入扶贫专项),用于课题实验室研究、交通差旅、仪器设备购置、维护及相关工作经费。
附件:
2-1.2019年凉山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省级补
助资金分配表
2-2.2019年凉山州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
资金分配表
2-3.2019年凉山州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项目省级补助资
金分配表
2-4.凉山州2019年深度贫困县县医院托管项目省级
补助资金分配表
2-5.凉山州2019年县级公立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项目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2-6.重大传染综合示范区项目资金分配表
附件3
凉山州2019年公共卫生服务省级补助妇幼健康项目资金实施方案
围绕全省妇幼健康重点工作,按照《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省级妇幼健康相关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
(一)项目目标
到2019年底,全州婚检率较2018年有所提高。
(二)项目范围
全州17个县(市)。
(三)项目资金
全州统一免费婚检经费标准为240元/对,省、州、县级财政承担比例为5:
1:
4(即省级每对补助120元、州级每对补助24元、县级每对补助96元)。
此项目为据实结算项目,据实结算2018年各地检查人数后,今年安排省级项目资金629.50万元。
请各县(市)根据2019年计划检查人数和2018年据实结算数,落实县级40%配套的资金。
资金直接拨付提供免费婚检的医疗保健机构。
请各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调同级财政部门,务必确保在12月底前将资金拨付至提供婚检的医疗保健机构。
(四)项目内容
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四川省、并拟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双方均可享受免费婚检1次。
具体按照《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卫生局、凉山州民政局关于实施自愿免费婚检政策的通知》(凉财社〔2014〕111号)执行。
二、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
(一)项目目标
1.2019年全省国定贫困县“两癌”筛查覆盖率达80%。
2.提高“两癌”筛查质量,全州“两癌”筛查项目宫颈癌早期诊断比例达到90%以上,乳腺癌早期诊断比例达到60%以上。
3.进一步提高医疗保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承担妇女“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
4.逐步提高我州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5.探索适合基层的妇女“两癌”检查服务模式和优化方案,逐步建立“两癌”防治体系长效机制。
(二)项目范围
全州17个县(市)。
(三)项目服务对象
1.全州35-64岁农村妇女。
2.全州城镇建档立卡的35-64岁贫困妇女。
(四)项目资金
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标准为:
宫颈癌检查49元/人,HPV检查147.5元/人,乳腺癌检查79元/人。
全州17个项目县均为中央项目县,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共计160.48万元,用于开展项目检查,其余所需资金由中央以及州县财政共同承担,请各县(市)根据2019年项目任务表,落实项目资金。
(五)项目内容
项目工作内容、流程、信息收集和管理、登记表等,请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关于印发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2015年版)的通知》(国卫妇幼妇卫便函〔2015〕71号)中“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2015年版)”执行。
知情同意书沿用《四川省卫生厅关于下达四川省2013年省级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2013〕203号)中的农村妇女“两癌”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
四川省国家级贫困县名单
地区
名单
凉山州
木里县XX县XX县XX县XX县XX县XX县XX县XX县**县XX县
三、妇幼卫生专项
(一)项目目标
进一步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重点提高民族地区11个县医疗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和妇幼健康服务水平,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住院分娩率,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促进儿童健康发展,全面完成2019年妇幼健康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二)项目范围
1.提高民族地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项目。
支援方、受援方关系按《四川省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管理办公室关于全面做好2019年全省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加快推进健康扶贫工作的通知》(川卫援办发〔2018〕3号)》文件执行。
2.妇幼卫生监测。
州妇计中心、XX县妇计中心、XX县妇计中心。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生育秩序重点整治县中的10个深度贫困县。
4.儿童卫生项目。
实施省级新生儿安全项目的州妇幼保健院。
(三)项目资金
1.提高民族地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项目资金394万元,主要用于妇幼卫生区域协作、孕产妇交通/护送/待产点补助、社会动员、培训及督导以及危重孕产妇与新生儿救治等。
2.妇幼卫生监测资金4.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培训、妇幼卫生监测与质量控制等工作。
3.计生技术服务资金45万元,主要用于孕前优生项目宣传、综合质控、人员培训及信息系统维护,避孕药具发放管理及不良反应监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含州级病残儿及计生手术并发症鉴定)综合督导及培训,生育秩序重点整治县中的10个深度贫困县计生技术服务及世界避孕日主题宣传等工作。
4.儿童卫生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2019年实施省级新生儿安全项目,补助2018年开展国家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监测评估工作的单位。
(四)项目内容
1.提高民族地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项目
按照《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卫生局关于下达2012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凉财社〔2012〕120号)中“凉山州2012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提高民族地区11个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项目的内容要求,并结合“传帮带”工程抓好落实。
为适应新形势工作需要,三州“危重孕产妇与新生儿救治”专项可部分用于补助部分尚未达到贫困线水平的困难家庭的危重孕产妇或危重新生儿抢救治疗相关费用(原则上是在州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接受抢救的患者),以改善因经济原因放弃治疗而导致孕产妇和婴儿死亡问题,该专项经费使用须由州卫生健康委统筹安排、严格审核合理,依法依规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
2.妇幼卫生监测项目
(1)强化妇幼卫生信息人员培训。
省、市级举办妇幼卫生信息师资培训,县级负责对乡、村级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培训信息指标的收集、网络直报及质控等内容。
(2)开展妇幼卫生监测。
按照妇幼卫生监测内容要求,加强质控工作,全年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不得低于2次,强化原始数据和本底资料质量,加强对数据信息的分析、共享和利用,做好人员培训。
(3)加强妇幼卫生监测质量控制。
乡镇(社区)利用每季度例会,对村级进行质量检查。
县级年内抽查4~5个监测乡镇(社区)各4~5个村(居委会)。
州级年内抽查所有监测点,每个监测点抽查3~4个监测乡镇(社区)各3~4个村(居委会)。
加强对妇幼卫生监测基础信息的审核、指导和评审。
组织召开妇幼卫生重点指标审评协调会。
3.计生技术服务
凉山州10个深度贫困县,每县安排4.5万元,用于加强计生技术服务基层工作;
4.儿童卫生工作
州妇计中心15万元经费,用于2019年实施省级新生儿安全项目人员培训和教具配备。
四、项目管理要求
各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上述5个项目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根据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有关要求强化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估,确保项目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和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不得占用挪用;对单位和个人挪用、挤占资金的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在项目执行中要注意收集整理项目管理及财务资料并妥善保存,以备检查和审计。
各县(市)应于2019年12月15日前将项目评估报告报州卫生健康委。
附件:
3-1.凉山州2019年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明细表
3-2.凉山州2019年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明细表
3-3.凉山州2019年妇幼卫生专项资金预分配明细表
附件4
凉山州2019年公共卫生服务省级财政补助
艾滋病防治经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19〕20号)和《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19年省级财政补助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结合《凉山州防治艾滋病和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范围与经费
2019年省级财政补助凉山州艾滋病防治经费覆盖17县市和州级相关单位,共计7691.51万元,其中扶贫专项资金4686.23万元(专项补助274.72万元,健康扶贫4411.51万元),11个贫困县4213.41万元和留州一医院采购试剂费用320万元和疾控中心采购试剂费用152.82万元。
二、项目内容
(一)贫困地区专项补助
补助布拖、昭觉等11个贫困县274.72万元,用于支持各地结合扶贫攻坚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能力建设,贫困感染者和病人机会性感染治疗费用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的补助。
(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
1.补助凉山州妇计中心40万元,布拖、昭觉、美姑、越西、甘洛、金阳、喜德、XX县8县妇计中心各15万,其他县市妇计中心各10万元,用于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管理办公室能力提升。
2.补助昭觉、XX县各30万,美姑、甘洛各10万用于科学喂养中心运转经费。
3.补助凉山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5万元,用于开展分层次分类别技术和管理培训、工作督导和技术指导、健康教育及宣传动员、项目信息收集管理、HIV感染产妇所生儿童死亡个案和HIV感染儿童评审等工作。
补助17县市妇计中心41.81万元,用于HIV感染育龄妇女季度孕情检测。
(三)“1+M+N”人盯人精准防治
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19年重大公共卫生(艾滋病防治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凉财社〔2019〕14号)已下达“1+M+N”人盯人精准防治经费50%,本次省财补助凉山州艾滋病防治经费再次下达30%,共计2049万元,另20%待下批经费根据使用情况酌情增减下拨。
相关要求按照凉财社〔2019〕14号文件精神继续执行。
各县要安排一定经费开展好外出流动人口的管理。
(四)机制建设
补助州卫生健康委65.48万,州疾控中心200万元(含工作站及派驻人员工作保障经费、数据库建立分析、项目配套等),州一医院20万元,州二医院50万(“1+8”项目办40万元,艾防监管办10万元),州妇计中心20万,XX市卫生健康局40万元(含XX市1+8项目办30万元),其余16县卫生健康局10-50万元,XX市、XX县疾控中心各10万元,用于日常督导、技术支持、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健康教育、会议培训及相关工作经费。
补助绿色家园安康医院30万,用于监管场所艾滋病综合防治。
(五)综合防治
1.健康体检筛查。
分别补助德昌50万元、盐源40万元、冕宁60万元开展部分乡镇全人群健康体检相关工作经费。
2.专项调查。
补助XX县、XX县各10万元用于开展单阳家庭干预研究。
补XX县1.5万元男性人群哨点监测费用。
补助XX县10万元用于开展探索艾滋病/结核病双重感染防治模式。
3.健康扶贫。
补助盐源、木里、甘洛、雷波4个2019年退贫县各30万元,用于统筹推进健康扶贫、艾滋病防治相关工作。
补助XX县对坪镇20万元、XX县马依足乡迷科村20万元、XX县额尼乡8万、XX县乐武乡呷子村5万元、XX县山棱岗乡8万,XX县拖木乡库合莫村5万结合当地扶贫攻坚开展禁毒防艾综合防治相关培训、宣传、健康体检、能力建设等工作。
(六)能力建设
1.基层艾防能力提升。
补助布拖、昭觉、美姑、越西四个县10个盖茨项目乡镇各20万元,加强基层艾防能力提升,建立抗病毒治疗延伸和集中治疗点,设立咨询健康教育室、红丝带关怀室等,督促治疗依从性较差的病人坚持规范服药,指导养成终生服药习惯。
2.抗病毒治疗。
补助州一医院抗病毒治疗中心13万元。
其中10万元用于全州抗病毒治疗药品配送至县市相关货运费。
3万元用于州抗病毒治疗中心治疗管理的病人依从性教育、随访检测和随访交通费,开展预防教育、档案信息、药品管理和材料费等。
补助XX县人民医院、XX县人民医院各100万元,XX县人民医院60万元,加强艾滋病防治能力提升建设,可用于人力资源、必要办公设备、试剂耗材采购、设备维护、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督导、会议、宣传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等活动的开展,优化医院功能建设,设立科学、合理、相对独立的抗病毒治疗管理办公室、咨询室、红丝带之家、检测诊断室和病房等业务用房,保证抗病毒治疗工作的需要,完成各项治疗目标任务。
3.能力提升。
补助州卫生健康委和州妇计中心各50万元用于艾防工作用车的购置。
补助州疾控中心500万元用于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
补助XX县妇计中心50万元用于提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能力水平,有效保障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推进。
补助州公共卫生信息中心20万元用于“1+M+N"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创建。
补助XX市70万元用于艾滋病相关检测设备的购置。
(七)健康教育
1.补助州卫生健康委50万元用于宣传物资的采购(包含培训教材的印制)。
补助凉山日报社9万元用于凉山艾防宣传画册的制作。
补助州妇计中心25万元,其中10万元用于拍摄新婚教育视频教程,15万用于预防艾滋病母婴宣传影像视频。
补助凉山州卫生健康委28万元用于“新媒体朋友圈”艾防宣传。
补助凉山州卫生健康委25万元用于创新艾防宣传模式,其中10万元用于白杨林艺术长廊宣传栏。
补助州信息中心3万元用于舞台情景剧的录制和刻盘。
补助州卫生健康委15万元用于12.1等重点节日的活动宣传。
补助凉山电视台65万元继续推进“健康凉山”栏目。
补助凉山电视台37万元用于制作小品、相声,拍摄微电影、音频及公益公告。
补助团州委120万元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文化巡演-健康凉山百乡行活动。
补助**学院20万元用于志愿团开展系列艾防宣传活动。
补助州卫生健康委20万元用于凉山健康卫士艾滋病防治评选相关经费。
2.补助布拖、昭觉、越西、美姑四县宣传部各20万元,其余13县市宣传部各10万元,用于开发本县具有特色的宣传微电影、小品、音频、公益广告等宣传产品。
布拖、昭觉、越西、美姑四县各补助2万元用于县电影放映公司下乡播放艾防宣传视频、电影等内容。
(八)试剂采购
1.诊断性试剂(快检、初筛、确证):
安排350万元由州疾控中心统一采购分发各县(市);
2.耐药、新发感染:
安排州疾控中心130万元做好耐药和新发感染监测。
3.病毒载量检测试剂:
治疗满一年的病人做1次病毒载量检测;根据医生评估、阳性孕妇、治疗无效等情况,做好2次病载检测工作。
2019年州一医院负责本院、监管场所及西昌、普格、喜德、甘洛、金阳、美姑6县(市)约1.24万人次病载检测,州疾控负责盐源、会理、会东、宁南、德昌、冕宁、木里、雷波8县约5200人次的病毒载量检测,布拖负责本县约8500人次、昭觉负责本县8100人次、越西负责本县5100人次病毒载量检测。
补助州一医院400万元,XX县50万元、XX县50万元用于病载试剂采购(因金阳、XX县已采购病载设备并将安装投入使用,未正式使用前仍由州一医院负责)。
补助州疾控中心230万元,布拖310万元、昭觉290万元、XX县190万元用于病载试剂采购。
三、资金管理
(一)各项目执行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加强资金的管理与监督,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涉及补助经费需根据工作量完成情况据实发放,发放补助经费时要将详细工作记录表作为报账依据。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结合本地情况统筹安排资源,加大投入,对落实本项目各项活动中的不足经费要协调解决,并根据工作进度合理使用上年结转资金,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同时,要避免中央财政投入与其他来源的经费重复投入。
(二)不足经费由各级财政解决。
(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
四、监督与评估
(一)各县(市)、单位收到下拨经费及项目方案后,应及时完成经费的下拨工作,并将分配方案及经费分配表抄报州委艾防办。
(二)项目执行中期和项目完成后,各县(市)卫生健康局应分别进行综合评估,并将项目工作完成情况和总结报州委艾防办、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
(三)省、州财政、卫计将按有关规定对项目经费使用、药物、试剂、设备等招标和采购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
4-1.凉山州2019年艾滋病防治项目省级补助第一批
经费分配表
附件5
凉山州2019年公共卫生服务省级财政补助
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实施方案
一、结核病
(一)项目目标
进一步落实结核病防控举措,提高基层防病能力,提升防治工作质量。
全年共治疗管理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约4891例,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90%。
(二)实施范围
全州17个县市。
(三)实施内容
1.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
补助**县15万元,用于继续开展第三轮示范区创建,在全面落实《四川省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方案(2017—2020年》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探索结核病分级诊疗与综合防治服务模式下结核病防治可持续发展的方法和举措。
2.耐多药结核监测。
补助XX市5万元开展耐多药结核病监测,XX市每年必须对所有病原学阳性患者进行调查问卷和结核分枝杆菌分离培养,菌株及信息表送州疾控中心结核病实验室。
3.结核病/艾滋病(TB/HIV)双重感染防控。
在XX市、XX县、XX县、XX县、XX县、XX县、XX县、XX县、XX县、XX县、XX县11个县(市、区)开展TB/HIV双重感染防治工作,用于建立TB/HIV双重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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