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华世纪城二区聚泽园住宅小区建设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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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华世纪城二区聚泽园住宅小区建设项目
巨华世纪城和谐园住宅小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2年10月
1建设项目概况
1.1建设项目地点及相关背景
1.1.1建设项目地点
该项目位于爱民街路北,丁香路路东,东二环路路西。
1.1.2建设项目相关背景
巨华集团下设内蒙古巨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大华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富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禾华农牧林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和林宾馆有限责任公司五个公司。
巨华集团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亿元,年可完成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额为人民币¥3亿元。
年开发及施工能力为50万平方米。
集团董事长为王国斌,巨华集团总经理为王巨团。
该项目为巨华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一项,项目建设用地位于爱民街路北,丁香路路东,东二环路路西,该建设场地属呼市新城区管辖。
本项目于2010年已完成土地征购及相关手续,2010年度进入项目策划及前期工作。
鉴于市区两级政府尽早开工的要求,目前基建项目立项审批,工程详细规划设计等项工作均已完成,于2011年上半年开工建设,2013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投入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精神,内蒙古巨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院对巨华世纪城和谐园住宅小区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评价单位在现场勘查、调研、咨询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期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呈报审查。
1.2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建设周期和投资
1.2.1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62899.944m2,建筑总面积为232462.971m2,场地内有原有建筑物若干,此若干建筑物已被巨华公司收购并拆除。
根据巨华世纪城详细规划设计要求,该区段主要为住宅建筑7栋和酒店1座。
该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2-1。
表1.2-1主要经济技术数据及评价表
名称
综合指标
备注
规划用地面积
m2
62899.944
亩
94.35
建筑总面积
m2
232462.971
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
m2
188927.571
地下建筑面积
m2
43535.400
其中
住宅建筑
m2
170310.066
共7栋,1#、7#为26层/17层,
5#为17层,2#、3#、4#、6#为26层
商业建筑
m2
59622.905
4层,一层为餐厅和厨房
配套公建
m2
2530
综合容积率
3.00
建筑密度
%
21.83%
居民总户数
户
1025
居住总人口数
人
3100
居住人口密度
人/公顷
576
停车位
辆
975
其中
地上停车位
辆
278
地下停车位
辆
697
地下1层
绿化率
%
38.18%
1.2.2建设周期
巨华世纪城和谐园住宅小区工程进度情况如下:
表1.2-2工程总进度计划时间表
工作项目名称
完成投资
计划时间
开始日期
完成日期
备注
单位
数量
日
土地征购
万元
7831.05
122
2010/10/1
2011/1/31
前期工作
万元
6547.07
1552
2010/10/1
2014/12/31
施工
住宅建筑
万元
30722.88
821
2011/4/1
2013/6/30
商业建筑
万元
18046.95
821
2011/4/1
2013/6/30
配套公建
万元
515.40
821
2011/4/1
2013/6/30
室外工程
万元
1477.39
821
2011/4/1
2013/6/30
不可预见费
万元
3257.04
1552
2010/10/1
2014/12/31
甲方管理费
万元
1302.81
1552
2010/10/1
2014/12/31
小计
万元
69700.59
1552
2010/10/1
2014/12/31
楼盘销售
万元
159252.93
548
2013/7/1
2014/12/31
目前本项目按工程总进度计划进行,截止2012年7月,正在建的住宅建筑有6栋同时施工,1#、2#、5#已建17层,3#、4#、6#、7#已建12层,商业建筑为酒店,仍未动工。
施工过程中的污水经临时沉砂池沉淀后全部回用,施工场地内设置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过程中堆放在场地上的弃土、弃渣和道路上的抛撒料、渣等,配备洒水设备,专人负责,并及时洒水抑尘;施工场地设置了挡墙做为隔声措施且夜间不施工;废弃建材由专人负责将废弃建材统一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
1.2.3工程投资
该项目总投资69700.59万元,各分项投资见表1.2-3。
表1.2-3分项投资进度计划一览表
工作项目名称
完成投资
(万元)
时间
(日)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土地征购及拆迁安置
7831.05
122
7831.05
前期工作
6547.07
1552
383.88
1539.74
1539.74
1543.96
1539.74
不可预见费支出
3257.04
1552
190.97
765.99
765.99
768.09
765.99
甲方管理费支出
1302.81
1552
76.39
306.40
306.40
307.24
306.40
施工
住宅施工支出
30722.88
821
0.00
10253.43
13696.19
6773.25
0.00
商业建筑施工支出
18046.95
821
0.00
6022.98
8045.29
3978.68
配套公建施工支出
515.40
821
0.00
172.01
229.76
113.63
室外工程施工支出
1477.39
821
0.00
493.06
658.62
325.71
小计
69700.59
8482.29
19553.61
25241.99
13810.56
2612.13
1.3建设项目选址选线方案比选,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
1.3.1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按照国家计委、国务院环委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中场址选择的要求,必须全面考虑建设地区的自然和社会环境,满足土地利用、城乡规划、工农业布局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本评价将从区域整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质量现状、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环境影响和公众参与等方面论述该项目选址的环境可行性。
1.3.2项目选址有利因素分析
项目所处位置基础设施均已齐全,市政给水管网、排水管网、天然气管网均已铺设入该区域附近,水、电使用便利,功能齐备,符合现代化商业基础要求,适应当前国内外社区发展模式需要。
场址自然地理、工程地质、交通运输、供水、供热、供电等条件,可满足建设的要求。
根据该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可知,该地区存在SO2和TSP污染,SO2污染原因主要是冬季采暖锅炉排气的影响;该项目污水处理后经市政排水管网最终进入辛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用地区域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级标准限值要求,声环境质量较好。
1.3.3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目录之列,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产业政策。
1.3.4与城市规划的符合性
根据《呼和浩特市“十二五”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纲要》中的城市建设目标,优化主城空间结构,有序扩张中心城区规模,优化主城空间结构,有序扩张中心城区规模,提升中心城区建设品位,提升主城公用设施承载能力,加快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方针,该项目以改善群众居住和生活环境为目的,深入实施“新亮美绿净畅”工程,加快旧城区改造步伐,完善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增加公共活动空间和绿色空间。
推进中心城区的整体规划建设。
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集中安置,统筹解决城市发展与居民保障问题,重点加快推进二环路周边的“城中村”改造。
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呼和浩特市总体规划,并符合呼和浩特新城区发展规划。
1.3.5总图布局合理性分析
该项目规划结构清晰,环境整合有序,努力创造自然、优雅、生态的生活、办公环境,依托爱民街、东二环路、丁香路、成吉思汗大街的交通优势,以迎合现代办公、生活个性化的生活模式和理想化的要求。
规划用地地势平坦,规划建设住宅楼7栋为26层和17层,商业楼为酒店,共4层,一层为餐厅和厨房。
本项目既符合未来项目的主要人流流向,也便于公建的独立经营及管理。
具体见巨华世纪城和谐园住宅小区规划总平面。
总体来说,项目规划合理,平面布局功能明确,满足了办公人员和客户多方面的入驻述求,布局合理。
1.3.6项目选址对环境的影响
⑴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该项目冬季取暖由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集中供给,居民洗浴、居民、商业楼等饮用热水均由电热水器供给,无新建锅炉,居民厨房采用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少,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要求。
就扩散条件而言,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地势较为平坦、开阔,且平均风速较大,有利于污染物的稀释扩散。
因此,该项目建成后,预计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⑵对声环境的影响
该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及交通噪声。
机械噪声主要为水泵、空调机组等,设备均设在地下室内,安装相应的消声装置后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内部加强交通管理,禁止鸣笛,控制车速,设置指示牌,种植绿化带等。
项目的建设地点能够满足办公人员的要求,同时对项目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不大,功能区划合理。
⑶对水环境的影响
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厨房废水和生活污水,水质成份相对简单,厨房废水经隔油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部分可由中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其余部分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所在地已有完善的管网,市政污水管网已与辛辛板污水处理厂管网连接,从水环境的角度考虑,项目的选址也是合理的。
⑷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该项目占用土地均为建设用地,项目建成后可以在周边种植一些高大的乔木,如杨树、柳树、松树等物种;绿化美化建筑区内部道路两旁,可以种植一些可供观赏的花卉、草坪等,使建筑区环境优美、清洁;四周种植一些高大的乔木起吸尘和阻尘的作用,可以减少粉尘污染,保持整个区域的清洁。
通过采取以上防治措施,使绿化面积与以往相比有所增加,使城市生态环境有所改善。
该项目绿地率38.18%,可以达到城市绿化规划要求。
从生态环境的角度分析,破坏不大,选址合理。
1.3.7该项目选址结论
该项目选址符合呼和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项目所在地市政给水管网、供热管网均已铺设入该区域附近,交通、基础设施完善,公用工程和基础设施齐全。
本工程通过采取各种环保措施可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对废水等加以治理,使工程竣工后排放的污染物最小,其影响可被现有环境所接受。
因此,从社会、经济、环境角度分析,该项目选址是合理可行的。
2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现状
2.1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
2.1.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本次报告现状监测数据选用内蒙古绿洁环保有限公司检测中心的环境现状监测数据,监测时间为2012年3月29日至4月4日。
1、监测布点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设在新城区公检法、丁香路小学、开天花园和幸福小区4个点位。
监测具体位置见图4.3-1。
2、监测项目
根据环境影响要素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因子的分析,监测项目为TSP、PM10、NO2、SO2。
3、监测时间及频率
监测时间为2012年3月29日至4月4日,连续监测7天有效数据。
SO2小时浓度每天监测4次,监测时段为为北京时间02时、11时、14时、19时,每次采样
图2.1-1项目现状监测布点图
1小时。
SO2、NO2日均浓度为18h连续监测,TSP、PM10日均浓度为12h连续监测。
同时观测风向、风速、气压、全云量等气象条件。
4、监测方法
采样和分析方法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大气部分)》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见表4.3-1。
5、监测结果
⑴TSP
四个监测点TSP日平均浓度评价指数在0.347-5.113之间,幸福小区的TSP浓度略有超标现象,新城区公检法的TSP浓度均超标,分析原因是由于该监测点靠近成吉思汗大街以及东二环,道路扬尘的影响以及监测点靠近该项目的施工工地(和谐园)以及公检法西侧的拆迁空地和施工工地,扬尘较大,TSP浓度受此影响略有超标。
⑵PM10
四个监测点PM10日平均浓度评价指数在0.260-4.653之间,分析原因是由于该监测点靠近成吉思汗大街以及东二环,道路扬尘的影响以及监测点靠近该项目的施工工地(和谐园)以及公检法西侧的拆迁空地和施工工地,扬尘较大,PM10浓度受此影响略有超标。
⑶SO2
四个监测点中SO2日平均浓度评价指数在0-0.193之间,均小于1.0。
说明目前该地区环境空气中SO2的环境容量较大。
⑷NO2
四个监测点NO2日平均浓度评价指数在0-0.400之间,均小于1.0。
所有监测点的监测值均无超标现象。
综上所述,评价区域内SO2、NO2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值均未出现超标现象,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限值要求,TSP、PM10日均浓度除新城区公检法监测点外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限值要求。
新城区公检法监测点TSP、PM10日均浓度超标主要是由于该监测点靠近成吉思汗大街和东二环,受道路扬尘、监测点靠近该项目的施工工地(和谐园)以及公检法西侧的施工工地影响,故扬尘较大。
2.1.2水体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由于该项目是房地产项目,不属于污染类项目,同时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也不直接外排,而是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因此不会对当地水体产生直接影响;对于接收该项目污水的污水处理厂对当地水体的环境影响,已由其环评作出预测分析,而该项目的废水排放量包含在该污水处理厂的可接收范围内,因此本评价仅需进行简单的环境影响分析,所以未对水体进行环境现状监测。
2.1.3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
⑴监测点位
根据项目特点,为了解拟建项目区周围声环境质量现状,在新城区公检法和项目区西、东、椿桂园10号楼的3单元301室和601室各设1个监测点,监测点位见示意图。
⑵监测时间、频率及方法
监测时间:
2012年4月6日至4月7日
监测频率:
监测2天,昼间、夜间各2次。
监测方法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以及《噪声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执行,统计出LAeq值。
⑶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
在监测结果统计分析的基础上,采用与标准直接进行比较的方法,分析评价声环境质量现状如表2.1-1所示。
新城区公检法位于城市主干道两侧,其声环境功能类别为4a类,其余监测点位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
监测结果表明,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昼、夜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a类标准限值要求,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表2.1-1声环境质量现状值
监测时间
监测点位
检测结果LAeq(dB(A))
昼间
达标情况
夜间
达标情况
4月6日
新城区公检法
56.6
达标
53.4
达标
项目区东
57.2
达标
43.8
达标
项目区西
58.7
达标
42.5
达标
椿桂园10号楼301室
51.5
达标
42.0
达标
椿桂园10号楼601室
53.0
达标
41.8
达标
4月7日
新城区公检法
57.4
达标
52.8
达标
项目区东
57.4
达标
42.1
达标
项目区西
58.0
达标
41.6
达标
椿桂园10号楼301室
50.6
达标
45.5
达标
椿桂园10号楼601室
52.7
达标
44.2
达标
2.1.4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呼和浩特市地区的土壤类型多样,有山地草甸土,灰色森林土、灰褐土、栗褐土、新积土、粗骨土、潮土、盐土、沼泽土和风沙土10个土类,17个亚类,62个土属,138个土种。
呼和浩特市地区地处土默川平原地带,多年的农业生产,使原有的草地资源替代为人工栽培植物,因此本区的野生植物种类较少,主要种类有野葱、蘑菇、沙棘、黄芪、针茅等。
本区的草地植被明显特征是植物群落结构简单,草层低矮、稀疏,多为单层结构,群落的数量特征普遍偏低。
植被多以多年生中旱生和旱中生和强旱生类植物为主。
该项目建成后绿地率将达到38.18%,使周围生态环境得到很大的改善。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2.2.1大气环境
采用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见表2.2-1。
表2.2-1建设项目大气评价等级计算
污染物
最大地面浓度(mg/m3)
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SO2(g/s)
0.00003
0.00688
NO2(g/s)
0.00235
1.94668
CO(g/s)
0.01995
0.1995
计算得到各污染物的占标率Pi值如下:
P(CO)=0.1995%Pi<10%
P(SO2)=0.00688%Pi<10%
P(NO2)=1.94668%Pi<10%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表1判定,本建设项目Pi<10%,根据导则要求,大气评价工作等级应为三级。
评价范围确定为以项目拟建地为中心,向东、南、西、北方延伸0.2km的区域。
2.2.2水环境
项目建成后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和动植物油等,水质较简单,厨房废水经隔油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辛辛板污水处理厂处理。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评价等级划分原则,本次评价等级低于三级,仅对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类型和数量、给排水状况、排水去向等进行说明,并对环境影响作简要分析。
依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为三级评价的要求,水环境评价范围确定为项目区到最终排水管口处所包含的污水管网。
2.2.3声环境
该项目所在地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
项目噪声源的种类少,源强小,且受项目噪声影响人口变化不大,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的有关规定,本次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二级。
本次环境噪声评价范围为项目边界外200m的范围内。
2.2.4生态环境
该项目用地位于爱民街路北,丁香路路东,东二环路路西,场地内有零星建筑物,场地基本平整。
该项目建设对生态的影响范围很小。
项目建成后,区内植树、绿化和景观等工程的建设,将增加区域绿地面积,对周围的生态环境会起到一定的补偿作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仅对该项目生态环境评价进行一般分析。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类型、排放浓度、排放量、处理方式、排放方式和途径及其达标排放情况,对生态影响的途径、方式和范围
3.1.1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该项目拆迁工作已基本完成,因此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扬尘、废气影响,施工机械、运输物料车辆噪声影响,施工废水影响和施工固体废物堆放影响,同时场地平整过程中将会破坏场地内植被。
施工工艺流程及产污工序见下图3.1-1。
图3.1-1施工期产污环节分析
3.1.1.1大气污染源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废气、建筑装修油漆废气。
⑴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包括场地内扬尘和场地外扬尘,主要产生在以下环节:
①土方挖掘和现场堆放扬尘;
②建筑材料(白灰、水泥、砂子、石子和砖等)的搬运及堆放扬尘;
③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扬尘;
④物料运输车辆造成的道路扬尘(包括施工区内工地道路扬尘和施工区外道路扬尘)。
场地内扬尘:
施工工地的地面粉尘,在环境风速足够大时(大于颗粒土沙的起动速度时)就产生了扬尘,其源强大小与颗粒物的粒径大小、比重以及环境的风速、湿度等因素有关,风速越大,颗粒越小,土沙的含水率越小,扬尘的产生量就越大。
扬尘属于面源,排放高度低。
场地外扬尘:
对于被带到附近公路上的泥土所产生的扬尘量,与管理情况关系密切,一般难以估计,但也是一个必须重视的问题。
⑵施工机械废气及车辆废气
该项目施工过程主要有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平地机等机械,以柴油为燃料,均会产生一定量废气,排放少量CO、NOx、SO2等污染物,考虑其量不大,影响范围有限,故认为其环境影响较小。
⑶装修废气
装修时油漆和涂料喷涂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苯系物。
建筑板材中含有甲醛等有毒有害气体,污染对象主要是施工人员,影响时间短暂。
3.1.1.2水污染源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来自暴雨的地下涌水、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⑴地下涌水
本项目最高层为26层建筑,建筑高度为80m,地基相应的需要挖深7.5m,根据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的水文地质情况以及建设单位在该地区的施工经验,本项目地基处理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地下涌水,约为10m3/d。
全部抽出后,通过做混凝土挡护墙,敷设两层SBS防水卷层进行地基防护。
涌水全部经施工场地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没有外排。
⑵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包括开挖和钻孔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洗涤水
⑶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包括施工人员的盥洗水、厨房废水和厕所冲刷水;施工高峰期人数按200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按人均用水50L/d,污水产生系数0.8计算,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量大约为8t/d。
其他废水与施工过程的具体情况、天气以及管理水平等有较大的关系,难以定量分析。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废水,必须经过沉淀及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附近的市政下水管道。
施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及其浓度见表3.1-1。
表3.1-1施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及其浓度
污染物
COD
BOD5
SS
油脂
NH3-N
浓度范围(mg/L)
250-300
150-200
250-300
20-50
20-30
3.1.1.3噪声污染源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不同施工阶段不同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和交通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
⑴交通噪声
不同施工阶段交通运输车辆噪声值见表3.1-2。
表3.1-2施工期交通运输车辆噪声
施工阶段
施工内容
车辆类型
声源强度[dB(A)]
土石方阶段
弃土外运
大型装载车
90
结构阶段
钢筋、混凝土
混凝土罐车、载重车
80-85
装修阶段
装修材料
轻型载重卡车
75
⑵机械噪声
常用施工机械设备作业产生的噪声值表3.1-3。
表3.1-3施工中各阶段主要施工机械噪声源统计表
施工阶段
声源
声级dB(A)
土方阶段
冲击机
105
空压机
120
打桩机
95~105
挖土机
78~96
结构阶段
电焊机
90~95
振捣器
100~105
电锯
100~110
混凝土输送泵
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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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纪 城二区聚泽园 住宅小区 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