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精选医疗骗保并非无药可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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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精选医疗骗保并非无药可救
医疗骗保并非无药可救
医疗保险是医疗改革的重要内容。
医疗改革的主要目的是要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上涨,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但是,少数医疗单位却想方设法骗取医保费,侵吞百姓的救命钱。
一、医院巧立名目骗取医疗保险基金
医疗保险基金的组成包括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个人、单位向当地医保中心交纳的医疗保险金,再加上各地政府根据自身财力大小添加的数额不等的医疗救助金。
除个人帐户金额可由职工本人支配外,医疗保险基金着眼于对身患大病的住院病人的救助,其给付的基本政策是病人在定点住院医院出院后,先根据相关的医疗保险政策在医院核销一定的住院医疗费,当地的医保中心再通过医院的申请,按照住院病人的人头数和住院次数,对医院拨付相关经费。
然而,这样的“救命钱”却被一些医院巧立各种名目套取了。
(一)骗保手段一--分解住院
“分解住院”是医疗机构套取医保基金的常用手段之一。
医院让本可一次住院康复的病人多次住院,通过增加次数套取医保基金。
2006年6月初,安徽省合肥市某国企退休职工李老汉因左腿常感疼痛,住进合肥市某医院准备手术。
10日左右,医生建议,因术后还有一系列的用药治疗,医保拨的钱肯定不够,需要把李老汉老伴的医保卡也拿来,以便划钱。
“不换证的话,你父亲一下手术台立即就得出院,那我们就不再管了。
”于是,李老汉的女儿只得拿出母亲的医保卡。
6月20日,李老汉接受了左腿髋骨置换手术,7天后转入重症监护室抢救,并下发了病危通知。
7月5日,院方要求家属把病人在骨科的出院手续办完,再重新办理入院手续转入内科治疗,并交纳1000元预付金。
无奈,患者家属7月6日办理了出院手续,重新办理了入院手续,又交了500元预付金(含300元门槛费)。
整个过程中,李老汉一直没有离开过医院,只是从一栋楼里被抬到另一栋楼里。
李老汉的案例就是典型的医院采用“分解住院”办法吃“医保”。
根据医保政策规定,参保患者每住院一次,医保中心将拨付给医院一定的统筹基金供患者治疗。
普通的感冒、小手术患者一般用不完,剩余的资金将由医院滚存继续使用;而对于疑难杂症,参保患者的治疗费用往往会超标,超标部分就得由医院以其他患者没用完的医保费用支出承担。
在这种情况下,患者住院的时间越长,医院贴的钱就越多。
于是,个别医院采取让患者“分解住院”的方法获得相应的社保定额。
“分析李老汉的情况,该院可能多侵占了他们夫妇两人的医保基金8588元,而患者先后3次重复交纳了入院门槛费,多付了900元。
”
目前,“分解住院”分几种形式:
一是院内分解住院,其实质是不同科室之间的转诊;二是院间分解住院,即不够出院标准,强行让病人出院,病人再转投其他医院;三是隐性分解住院,即参保人住院一段时间未达到疾病出院标准,医院以费用标准已超标,动员参保人办理医保出院,或让参保人重新办理现金自费住院,15天后再办理医保住院。
(二)骗保手段二--挂床“住院”
2006年,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曝光了安徽省蚌埠市传染病医院套取医保资金事件,这家医院采用的手段主要是“挂床”,这是“骗保”的一种极端手段。
医院虚设住院病人,将医保参保人的卡拿来办住院手续,本人根本不住院,检查、化验、打针、吃药等开销都由医保埋单。
假病人住院的全部花费都变成了医院的盈利,从而骗取医保金。
据蚌埠市传染病医院的一位科主任透露,该院一开始出于给职工谋福利的动机,拿职工的医保卡“挂床住院”,由于这一做法没有引来监督部门的查处,所以“福利”越做越大,从本院职工扩展到“照顾”家属。
据了解,该院职工“挂床住院”,一般个人自付200元医保住院“门槛费”,以后可以从医院取到1000元的药品。
另外,一些地方由于门诊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患者为了能报销门诊费用,也热衷于“挂床住院”。
(三)骗保手段三--医生“搭车”
医生与患者合谋,或者在患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患者名义开具大量处方,将药物套出后再低价出卖,将赃款占为己有,而其处方纳入医保结算;或者医生把不是参保患者的检查、治疗、药品等费用列入参保患者的费用账目中,纳入医保结算。
这种套取医保基金的手段,被业内形象地称为“搭车”。
2005年,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检察院查办了6起医生贪污医保基金的窝串案,就是“搭车”的典型案例。
上蔡县公疗医院医师赵怀松在行医过程中发现,前来就诊的许多参保患者在刷完IC卡后,对从微机中输出的药品明细单根本不去核实。
赵怀松觉得找到了一条发财的“捷径”。
在半年的治疗过程中,他为一位老病人李某连续开出了治疗胃病、皮肤病等许多李某没有服用也根本没有见到的药品9442元,从中非法套取医保基金7805元占为己有。
(四)骗保手段四--乱开医保发票
有些保健品企业的推销员,为了完成销售任务,通过各种渠道“搞”到一些医保定点医院的医保发票,以此作为诱惑来推销保健品。
消费者在购买了保健品后,拿着推销员给“搞”到的医保发票,就轻而易举地找“医保”报销了。
在某些城市,甚至做美容都可以开出医保发票。
(五)骗保手段五--换“药名”、换“人名”
医生在为患者治疗时,使用了非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应患者要求,医生将非医保目录内的药用医保目录中的药名代替,医院的微机系统及病历上的医生都会做相应的改动。
这种“换药名”的手段成为医患之间公开的秘密。
另外,“换人名”也很普遍,参加医保的职工将自己的医疗卡借给家人或朋友看病买药。
有的单位几个同事看病买药均用一个人名,因为按医保规定,如果分别买药看病花不到800元以上,是没资格“报销”的。
(六)骗保手段六--私刻外购章
天津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在对某单位职工刘某某申报的门诊医疗费单据进行审核时发现,2004年1月至3月期间,刘某某申报的涉及金额共计46000余元的单据中,有问题的收据8张,涉及金额41000余元。
经社保分中心调查证实,刘某某在医院就诊处方药“氟铁龙”和“白介素Ⅱ”应在医院直接取药,其就诊医院也储有此药,而其却加盖虚假医院外购章后到医保定点药店购药,外购章与医院备案外购章不符。
且处方没有书写用药规格、计量和使用天数。
另外,开具处方的医师姓名和书写病历的医师姓名不相符,为后补虚假病历,且外购处方无病历或处方与病历日期不一致。
而处方药名与实际购买的药品不一致,如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报销处方为“氟铁龙”和“白介素Ⅱ”,而实际购买的药品为非报销药,如“脑白金”、人参健脾丸等。
(七)骗保手段七--违规提供票据服务
天津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接到职工举报,反映某定点医院存在虚假申报医疗保险门诊住院费用、出让医疗保险票据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
市社保中心与市劳动保障局基金监督部门共同调查,该医院通过采取虚报住院病历、虚报门诊医药费处方等行为,骗取医疗保险金近10万元。
该医院还以合作办医为由,向三家企业的职工医院或厂保健站违规出让医疗门诊票据,共98万余元,同时,该医院还为一家企业申报住院患者医疗保险费用,骗取医保基金23万余元。
二、医疗骗保为何屡屡出现
医疗骗保行为屡屡出现,分析原因,根本在于医保、医疗、医药三项改革的相互脱节。
(一)医保部门难于监管
在医疗保险中有个三方关系(即医、患、基金),医保部门是基金管理和费用支付者,这种关系应该有利于监管,即医保部门可根据服务监管情况确定费用支付,理论上应该可以通过支付方式来规范医疗机构的行为,但实际上由于医疗服务的特殊性(技术垄断、病人病情的个性化特征等),很难有效判断服务和费用的合理性。
(二)医保给付标准值得研究
三甲医院和一些专科医院,收治疑难杂症的患者多、重危病患者多,治疗费用往往高于医保的给付标准,因支付标准过低,医院就会想办法弥补支付不足。
多数医院普遍不愿意收治医保重症患者,因为动一次手术,花费多在1万元以上,收一个赔一个,大约需要其他科室看5个小病医保患者才能扯平,所以是手术能不做就不做,宁可推到别的医院。
(三)医院违规成本低
我国现行医保制度法律效力层次低,对公众、医院约束力差,违规医院、患者很难受到应有惩处。
一旦查出医院违规,最严重的处罚也只能是取消其定点资格,停止支付医药费,至于摘牌少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在确定定点医疗机构时,未能严格实行资格准入和退出制度,尤其是公立医院,几乎不会被摘牌,因为他们基本上是当地最好的医院,没有替代机构,无法形成竞争压力;对违规的个人虽说按有关法律规定,数额巨大的可以构成诈骗罪,但一般患者骗取的医保金额很小,不够判诈骗罪的标准。
三、如何有效治理医疗骗保
有效治理医疗骗保,治本之策在于医疗保险体制、医疗卫生体制和医药体制三项改革互相协调、齐头并进,要建立标准化管理的机制,制定出入院标准、诊疗技术规范、用药管理规范,并把这些标准纳入协议管理的内容,建立和医疗机构共担费用风险的完善机制。
(一)对医院相关人员进行思想教育
要从根本上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准,让他们注重学习,注重自尊、自警、自省。
“自律”往往比“他律”来的彻底,“疏导”往往比“堵塞”更为见效。
(二)医保协议需平等谈判
以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医院签医保协议,是行政性、指令性的协议,“我就是这个价,必须按这个执行”,完全是政府行为,医院从内心来讲是抗拒的,但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这就带来了问题,完全按协议上的去做,医院就要亏本,因此成为医保定点以后,医院会通过各种手段,补偿这一部分的损失。
如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医院严格按《合同法》签协议,双方经过平等谈判,那样医院就不会抗拒,更也不会出现那么多“骗保”行为。
(三)改革医保结算方式
目前的医保支付方式基本上都是后付制,实行按项目付费或按单元付费(如按住院次数、门诊人次、住院床日等),这种支付方式难以起到控制费用、规范行为的作用,医保中心无法对所有发生的费用逐项审核。
为此一些地方尝试新的结算方式。
1、单病种收费
现在很多地方正在实行的单病种收费,可以控制费用,但也有弊端。
比如一个阑尾炎手术规定收费1500元,大家都认为比较合理,但出现并发症时费用就很难计算。
2、按人头包干结算
江苏省镇江市有关部门现在正设计一种制度--在社区,按人头包干结算。
比如某社区有参保群众100人,按过去发生的平均费用(门诊)计算,每人需要3000元。
政府一年就按30万元的资金拨给社区医院。
如果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预防保健工作做得好,只用了20万元,那么余下的10万元就归社区中心所有。
实行这种办法结算的话,能促进医院积极地做工作,将患者费用控制下来。
这种方式也适合企业医院、职工医院,因为这些医院是垄断性的。
3、按月结算
目前,南京新推出了月度结算、半年调整结算和年终决算相结合的新医保结算方式。
医保部门每月对每家定点医疗机构上月符合政策规定的费用进行审核结算,月均住院费用低于住院费用结算控制指标的,按实拨付;月均住院费用等于或高于住院费用结算控制指标的,以住院费用结算控制指标为依据拨付。
每月预留月度结算额的5%,年终考核后相应拨付。
同时,在月度结算基础上,实行半年调整结算和年终决算,对半年(或全年)次均住院费用低于控制指标的,按低于部分的一定比例增加拨付,对超出结算控制指标一定幅度内的,扣除超出部分的一定比例后拨付,超过上限的一律不付。
将过去半年结算时间改为按月结算,这样医疗机构就不用像以前那样长时间的先垫钱,那么医院也不会对医保病人“另眼相看”了。
(四)建立有效的监管手段
对医疗骗保的监管确实有难度,但不是没有方法,而是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
目前的医保信息系统基本都建立起来了,但多数只有信息收集、就诊结报、统计报表的功能,在监管方面未能发挥有效作用;其次,没有相应的有效处罚措施,监管难以奏效。
因此,必须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作用,采取综合性措施,例如理顺服务价格和支付标准,增加政府医疗投入,加强监管并加大处罚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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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精准扶贫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扶贫工作文件精神,根据《关于扎实推进扶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快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确定,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
“立下愚公志,打好攻坚战”,从今年起决战三年,实现全乡基本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现象,实现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全面脱贫、无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全面保障,不让一个贫困群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掉队。
总体要求:
贫困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县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以上,遏制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和贫困代际传递;贫困村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接近全县平均水平;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即:
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
年度任务:
2015-2017年全乡共减少农村贫困人口844人,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
二、精准识别
(一)核准对象。
对已经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以收入为依据再一次进行核实,逐村逐户摸底排查和精确复核,核实后的名单要进行张榜公示,对不符合政策条件的坚决予以排除,确保扶贫对象的真实性、精准度。
建立精准识别责任承诺制,上报立卡的贫困户登记表必须经村小组长、挂组村干部、挂点乡干部、乡领导签字确认,并作出承诺,如扶贫对象不符合政策条件愿承担行政和法律责任,确保贫困户识别精准。
(二)分类扶持。
通过精准识别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分为黄卡户、红卡户和蓝卡户三类,第一类为黄卡户,是指有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收入在贫困线边缘的贫困户;第二类为红卡户,是指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家庭贫困程度比较深的贫困户;第三类为蓝卡户,是指年老体弱或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和五保户。
优先扶持黄卡户,集中攻坚扶持红卡户脱贫,对蓝卡户则通过保障扶贫来保障其基本生活。
(三)挂图作业。
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分三年制定脱贫规划。
乡里将根据各村情况对每年精准脱贫任务落实到户到人,建立台账,并用图表标注清楚,挂图作业,脱贫一户销号一户,做到“贫困在库,脱贫出库”。
三、精准施策
针对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分清类别,分类施策,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各项扶贫政策落实到实处。
在抓好贫困村公共设施和服务方面的建设同时要抓好对贫困户的帮扶,做到精准施策。
(一)推进基础设施扶贫
1.对“十三五”扶持贫困村25户以上的所有自然村,由规划所牵头负责进行村庄建设规划。
2.重点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着力解决贫困群众最需要、最期盼的交通、电力、水利、就医就学等方面“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让贫困群众享受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到2015年完成2个贫困村25户以上自然村水泥路建设,确保到2016年底新一轮贫困村中25户以上自然村全部通水泥路;在调查摸底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保到2016底全面完成农村贫困户土坯房和危旧住房的改造任务;灌溉渠系建设和小山塘除险加固改造主要倾向贫困村,提高灌溉能力,到2017底基本解决贫困村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和生产用水困难问题;每年安排贫困村至少一个“一事一议”项目,以帮助解决路、桥、水等问题。
(二)推进产业扶贫
1.培育壮大特色富民产业。
大力发展高产油茶、白莲、等特色种植业和特色养殖业,鼓励支持贫困户依据当地资源禀赋发展“一村一品”富民特色产业。
为贫困户发展种养业优先立项和优先提供苗木和种苗。
每年通过产业扶持贫困户50户以上,到2020年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每户都有一个长效增收的主业。
乡财政筹集资金,重点打造空坑——XX扶贫产业带,带动全乡贫困群众发展扶贫产业。
2.筹集精准扶贫到户资金。
县乡筹集精准帮扶到户资金,对贫困户发展产业给予奖补,或提供小额贷款担保、贴息、补助农业保险,以及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等。
县财政每年从产业扶贫资金中,切出一半以上用于精准扶贫到户,发展了扶贫产业的贫困户,经验收合格后每户获得一次性扶持资金5000元,按规划分批实施,5年内全覆盖;另外切除部分资金,用于贫困户精准扶贫发展产业贷款贴息。
3.积极探索“四位一体”的产业扶贫新模式。
指导贫困村选择一个适合当地发展的高效产业;组建一个支撑有力的合作组织;设立一个产业贷款风险补偿金,为条件成熟的贫困村安排20万元产业扶贫专项资金,作为贫困户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由合作商业银行按1:
8放贷;创建一个部门配合的帮扶机制,县委农工部、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蔬菜局等相关部门在贫困村产业选择、合作社组建、技术培训推广、市场开发等方面会给予大力支持,共同推进。
4.创新产业发展服务体系。
鼓励贫困农户以土(林)地经营权作价入股方式,参与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农场和联户经营等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对贫困户创办的家庭农场和有贫困户参与的合作社,县财政将重点给予资金扶持。
广泛推行“千村万户老乡工程”,力争2-3年覆盖黄卡、红卡贫困户,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
(三)推进搬迁扶贫
1.正确引导。
对地处边远、生存和发展条件较差、就地扶贫难以奏效的贫困户,坚持群众自愿、规模适度、梯度安置的原则,稳步推进贫困人口向县城工业园、县城次中心、中心圩镇或中心村有序搬迁转移。
2.整合资源。
积极整合资源支持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的道路、通水、通电、学校、幼儿园、卫生所、文化等公共设施。
3.扶持政策叠加。
搬迁移民户可同时享受搬迁移民扶贫补助和农村危旧房、土坯房改造补助,对特别困难的搬迁户,进一步提高建房补助标准,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一对一”帮扶;搬迁移民户除享受移民安置各项扶持政策外,迁出地的土地、山林、水面等承包经营权不变;帮助其解决后续发展问题,实现稳得住、奔小康能致富。
(四)落实智力扶贫政策
1.优先支持贫困村发展教育。
加强贫困村学校规划,优先立项解决贫困村薄弱学校改造,同步实现标准化和现代远程教育,新招聘的老师优先安排到贫困村小学任教,每年安排优秀小学教师到贫困村小学轮流支教,让贫困村的小学生能就近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优先支持贫困村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公办幼儿园、村小增设附属幼儿班、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点项目。
2.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
落实好现有国家济困助学政策,逐步提高贫困生资助标准。
公办幼儿园、村小附属幼儿班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前教育的保教费减半;对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在上级规定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500元;择优录取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到县属中学上学,除享受国家规定的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外,每人每学年再给予1000元的生活补助,并免除学杂费、住宿费;对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每人一次性补助8000元;为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大力实施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
继续实施“雨露计划”,支持职业学历教育,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参加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在校期间每人每年给予2000元的补助;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参加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职业技能证书的扶贫对象,给予每人1000元培训补助;为贫困户免费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此项工作由县扶贫和移民办组织实施。
面向农村贫困家庭定向培养人才,今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报考“三定向”的加20分录取;从2016年起,县里将切出20%的“三定向”招生指标,专门用于招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并根据当年招生考试情况确定具体加分标准。
(五)推进劳务扶贫
1.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户就业。
2.鼓励能人创业扶贫。
凡通过创业带领贫困户家庭成员就业,经当地就业部门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的,优先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
3.解决贫困户进企业务工。
积极帮扶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农民工进企业务工,解决贫困家庭收入来源问题。
(六)推进保障扶贫
1.落实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逐步提高低保、“五保”补助标准,扩大低保覆盖面,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做到“应保尽保”。
2.完善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全面推进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让其享受基本养老金保障。
3.健全医疗保障制度。
对所有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县内住院给予特殊政策倾斜。
4.完善临时救助制度。
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临时救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七)推进社会扶贫
县工业园管委会将牵头联合县工信委、县扶贫和移民办在企业界开展主题为“全民扶贫,邀您同行”结对帮扶活动,积极组织工业企业自愿参与到贫困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激励和引导“爱心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扶贫,争取社会各界参与结对帮扶等扶贫攻坚工作。
四、精准帮扶
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机制,搭好精准扶贫的平台,实现扶贫方式由过去大水“漫灌式”向精准“滴灌式”转变,真正扶到点上、扶到根上。
突出抓好“七个到村到户”:
(一)产业到村到户。
每个贫困村都要根据当地的资源禀赋围绕富民产业,选择一个符合当地实际的特色产业,引导贫困户通过参与产业发展,实现增收致富。
(二)项目到村到户。
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脱贫项目,找准脱贫路子,做到能种则种,能养则养,能外出务工则外出务工。
贫困村要根据当地产业特色,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贫困户发展产业提供服务。
(三)柚苗到村到户。
县委农工部将安排专项资金、县农业局负责购买调运柚苗,给每户贫困户免费发放20株以上柚苗,扶持贫困户种好“摇钱树”。
(四)资金到村到户。
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逐户制定发展目标、落实脱贫项目和帮扶资金,做到专项扶贫与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并举,专项扶贫资金要全部落实到贫困村、贫困户,行业扶贫资金、涉农部门项目资金要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与扶贫资金捆绑使用,实现贫困户精准扶贫全覆盖。
(五)干部帮扶到村到户。
进一步加大干部挂点帮扶贫困村和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力度。
实施“四个一”组合式扶贫:
每个贫困村都安排有一个以上县领导、一个以上县直单位、一个以上工业企业和一笔专项扶贫资金,实行挂点帮扶。
要按照“交朋友、摸实情、找路子、扶资金、促增收”的思路,继续推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2”结对帮扶工作,即每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扶助3户黄卡、红卡贫困户,按“一户一策”发展一项扶贫产业,增加贫困户家庭经济“造血功能”,所帮扶的贫困户每户每年增收要达到2000元以上。
通过三年扶贫攻坚,使全乡所有黄卡户、红卡户真正脱贫,对蓝卡户进行最低生活保障。
(六)跟踪管理到村到户。
加强扶贫信息监测工作,及时更新扶贫对象统计监测系统的数据信息,每年都要对贫困村、贫困户的收入变动状况、干部帮扶、项目帮扶、资金帮扶、扶贫项目实施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统计,并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对象统计监测系统。
按照“贫困在库,脱贫出库”的原则,对已经脱贫的贫困户及时销号,对有特殊情况返贫的登记入库,做到贫困户有进有出。
对扶贫项目的安排及实施、扶贫资金使用、贫困户得到扶持等情况,定期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土坯房改造到村到户。
凡居住在危旧房或土坯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三年内必须全面实施危旧房、土坯房改造,严格按照省定危旧房、土坯房改造补助标准补贴到户。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
乡党委、政府和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是实现扶贫攻坚的责任主体,各村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实施意见,落实扶贫攻坚任务和措施。
乡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是扶贫攻坚的第一责任人,乡党政班子成员、各村书记主任是扶贫攻坚的具体责任人。
各村要广泛宣传扶贫攻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的决心和措施。
(二)加强队伍建设。
乡组建扶贫工作站,由分管领导担任站长,同时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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