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安全检查表制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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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安全检查表制作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检查表制作
1、任务分配要求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任务分配
每组根据老师提供的材料里划分的本组负责单元,根据不同的辨识方面,落实到每个人。
例如气体分馏装置
第一组:
序号
单元名称
设备、设施
1
生产装置
1)
气体回收
2)
脱硫精制
3)
气体分馏
第二组:
序号
单元名称
设备、设施
2
总平面布置单元
3
辅助生产设施
1)
泵和压缩机
2)
消防系统
3)
泄压排放系统
第三组:
序号
单元名称
设备、设施
4
安全管理
5
1)
变配电、控制单元
2)
成品罐区
3)
尾气回收
第一组生产装置共3个子单元,每个子单元主要从3个方面辨识:
物质、事故类型、职业危害,然后汇总本组整体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报告。
(要有任务分配表,与所提交报告对应)最后进行全组汇总,提交组报告。
2)检查表制作任务分配
安全检查表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制作:
1、安全管理,评价单元从业人员
2、外部条件
3、设备设施(9个方面)
4、工艺方法
5、物料和材料
6、作业场所
可根据检查表所涉及的方面的任务量,大致均分,每个人负责自己部分的检查表编制。
最后进行全组汇总,提交组报告。
附2.1.1安全生产管理和外部条件安全检查
安全管理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依据
实际情况
备注
一
安全管理
1
岗位设置及责任制
符合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法》第4条
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生产责任制度
2
企业管理机构及职责
符合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第19条
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符合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法》第4条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4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符合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
建有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
5
企业操作规程
符合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
现场岗位有岗位责任制、值班制度、操作规程
6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1)
应急救援组织或应急救援人员的设置
符合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50条
有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了急救援人员
(2)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符合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50条
有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定期进行评估,有应急救援预案机演练记录
(3)
其他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符合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法》第17条
有其他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
防护用品
应优先采用无毒和低毒的生产物料。
若使用给人员带来危险和有害作用的生产物料时,则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制订使用、处理;贮存和运输的安全、卫生标准。
GB12801-91第5.5.1
没有防化服
二
外部条件
1
厂址规划和布局
符合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符合国家和省、市的规划和布局《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6.8条
满足安全距离要求
2
生产装置规划布局
符合
工厂总平面,应根据工厂的生产流程及各组成部分的生产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按功能分区集中布置。
GB50160-92第3.2.1条
分区明确,功能划分合理
3
生产装置与周边环境
符合
(1)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
(2)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3)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
(4)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
(5)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6)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
(7)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安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10条
周边环境符合国家规范有关要求
安全管理检查小结: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条款,共设检查项目9项12条,现场检查的结果为:
经现场检查11条满足要求。
该企业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外部条件符合国家规范有关规定。
但在二氧化硫泄漏时,没有防化服可进行危险区域关、断设备的个体防护措施。
附2.1.2从业人员安全检查
评价单元从业人员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依据
实际情况
备注
1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
符合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安全生产法》第20条
具有安全培训合格证,真实有效
2
从业人员培训、继续教育情况
符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
《安全生产法》第21条
安全生产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
3
特种作业人员情况
符合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时,方可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法》第23条
特种作业人员都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4
保险情况
符合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安全生产法》第43条
单位已为员工缴纳保险费
5
作业人员对本岗位熟悉情况
符合
从业人员对本岗、附近存在危险因素、防范及应急措施应了解……《安全生产法》第45条
作业人员了解本岗、附近存在危险因素、防范及应急措施
从业人员检查小结: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条款,共设检查项目5条,现场检查的结果为:
全部满足要求。
企业对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育比较充分。
附2.1.3设备、设施安全检查
单元设备、设施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依据
实际情况
备注
一
设备检查
1
设备、设施档案及各项记录
符合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技术档案。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6条
特种设备、主要生产设备、设施有较完整的档案、记录。
2
设备本身是否满足工艺的要求
符合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6.8条
设备本身满足工艺的要求
3
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
符合
设备本身应具备必要的防护、净化、减振、消音、保险、联锁、信号、监测等可靠的安全、卫生装置。
对有突然超压或瞬间爆炸危险的设备,还必须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泄压、防爆等安全装置。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第5.6.6条
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符合要求
4
压力容器防超压
不符合
压力储罐应设防日晒的固定式冷却水喷淋系统或其他设备。
GB50160-92第5.2.3条
没有降温措施
5
围堰
不符合
罐组应设防火堤,但位于丘陵地区的罐组,可利用地形设事故存液池,而不设防火堤。
GB50160-92第5.2.10条
罐区没有围堰
二
易燃、易爆场所检查
(1)
防爆电气
符合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必须具有与之配套使用的电气设备相应的防爆等级。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第 6.4.2条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电气设备符合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
(2)
爆炸危险场所内的安全措施
符合
爆炸危险场所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的状态,做好记录。
各种安全设施不得擅自解除或拆除。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第30条
防爆措施符合要求
(3)
爆炸危险场所的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情况
符合
爆炸危险场所的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危险性较大的操作岗位,企业应规定操作人员的文化程度和技术等级。
防爆电气的安装、维修工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第25条
爆炸危险场所的从业人员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三
消防检查
(1)
消防验收许可证
符合
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需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12.3.8条
经消防验收合格
(2)
消防设备
符合
消防水泵用电设备的电源,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所规定的一级负荷供电要求。
消防水泵房及其配电室应设事故照明,事故照明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第8.8.1条
负荷等级、事故照明、建筑耐火等级符合要求
(3)
消防水源
符合
在进行城镇、居住区、企事业单位规划和建筑设计时,必须同时设计消防给水系统。
消防用水可由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
利用天然水源时,应确保枯水期最低水位是消防用水的可靠性,且应设计可靠的取水设备。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1.1条、第8.1.2条
能够满足消防用水要求
(4)
灭火器配置
不符合
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
GB50140第6.1.1
车间各层没有灭火器
(5)
消火栓
符合
在城市、居住区、工厂、仓库等的规划和建筑时,必须同时设计消防给水系统。
厂房(仓库)应设室内消火栓GB50016-2006第8.1.2条
厂房有消火栓
四
特种设备检查
1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
符合
特种设备再投入使用前或者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登记标志应当至于或者附着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5条
特种设备已经定期检验、在有效期内
2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
符合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安全生产法》第31条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0条
无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五
强制检测设备情况检查
(1)
安全阀
符合
安全附件应实行定期检验制度。
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按照《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未作规定的,由检验单位提出检验方案,报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
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拆卸进行校验有困难时应采用现场校验(在线校验)。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第154条
安全阀已由有国家资质的相关部门校验
(2)
安全阀
不符合
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设备上的尾气和局部排气装置排出浓度较高的有害气体应引入有害气体回收净化处理设备,经净化达到GB16297—1996要求后排放;如直接排入大气,应引至屋顶以上3m高处放空。
若邻近建筑物高于本车间时,应加高排放口。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5.1.19
安全阀排放管高度小于1.5m
(3)
压力表
符合
低温液体(绝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项目至少应包括:
3、压力表、安全阀、液面计、内胆爆破片装置的检验与校验。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第137条
压力表已由有国家资质的相关部门校验
六
电气设备检查
(1)
风机开关
不符合
排风开关在二氧化碳储罐室,室内储罐一旦发生泄漏,人员在室内开启排风容易发生中毒。
排风开关在二氧化硫储罐室内
(2)
静电接地
不符合
固定设备(塔、容器、机泵、换热器、过滤器))等的外壳,应进行静电接地。
SH3097-20004.1.1(2004)
氨压缩机、二氧化硫储罐、结晶车间电气设备无接地
(3)
防雷检测
符合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
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4)
其他电气安全检查
①
爆炸、火灾、粉尘环境电气设备
符合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必须具有与之配套使用的电气设备相应的防爆等级。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第6.4.2条
防爆电气选型符合防爆区要求
②
电气安全防护
符合
应满足《漏电保护安装运行》GB13955-1992《防护屏安全要求》
安全距离、漏电保护符合要求
③
防爆区灯具选型
不符合
各种电气设备防爆结构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灯具类防爆结构的选型应符合表2.5.3-4的规定;
GB50058-92第2.5.3条
氨制冷车间灯具选型不符合要求
④
电气防爆
不符合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应采取下列防止爆炸的措施:
四、在区域内应采取消除或控制电气设备线路产生火花、电弧或高温的措施。
GB50058-92第2.1.2条
氨制冷车间电线没做防爆处理
⑤
布线情况
不符合
电缆通过下列各地段应穿管保护,穿管的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一、电缆通过建筑
物和构筑物的基础、散水坡、楼板和穿过墙体等处;二、电缆通过铁路、道路处和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地段;三、电缆引出地面2m至地下200mm处的一段和人容易接触使电缆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地方《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5.6.31条
结晶车间电缆线穿墙无保护
七
机械伤害防护设施检查
(1)
割刺伤害
符合
在不影响使用功能的情况下,生产设备可被人员接触到部分及其零部件应设计成不带易伤人的锐角、利棱、凹凸不平的表面和较突出的部位。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第5.4条
设计合理
(2)
卷入与绞碾伤害
符合
转动设备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并符合有关标准要求GB12801-91第5.7.1条
机泵有防护装置
(3)
工作位置
符合
生产设备上供人员作业的工作位置应安全可靠。
其工作空间应保证操作人员的头、臂、手、腿、足在正常作业中有充分的活动余地。
危险作业点应留有足够的退避空间。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第 5.7条
危险作业点应留有足够的退避空间
(4)
踢脚线
不符合
挡板宜采用不小于100x2扁钢制造。
如果平台设有满足挡板功能及强度耍求的其他结构边沿时.允许不另设挡板。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GB4053.3一93第4.6条
二氧化硫储罐平台、结晶车间平台无踢脚线
九
设施
1
通讯、报警装置设施
符合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察条例》第18条
有专用报警电话
2
有毒气体检测器
不符合
生产或使用有毒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应按本规范`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SH2063-1999第3.0.1条
二氧化硫储罐区没有有毒气体报警器
3
机械通风
不符合
对尘毒危害严重的生产装置内的设备和管道,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条件下,集中布置在半封闭或全封闭建(构)筑物内,并设计合理的通风系统。
建(构)筑物的通风换气条件,应保证作业环境空气中的毒尘等有害物质的浓度不超过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并应采取密闭、负压等综合措施。
HG20571-95第4.1.1条
二氧化硫储罐室轴流风机损坏
设施检查小结: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条款,共设检查项目15项33条,现场检查的结果为:
21条经现场检查为满足要求,12条经现场检查为不满足要求。
该厂在设备、设施及安全性的设计上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但由于长期运行,许多安全设施或附件已经老化、损坏,没能及时维修、更新,尤其室内二氧化硫储罐室轴流风机损坏,排风开关在室内操作、二氧化硫储罐区没有围堰、没有防晒设施、二氧化硫储罐区没有有毒气体报警器、氨制冷车间照明灯具不防爆属于重大隐患。
附2.1.4工艺方法安全检查
工艺方法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依据
实际情况
备注
1
工艺符合性
符合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条
生产工艺符合生产的要求
2
安全色
不符合
化工装置的管道刷色和符号执行《工业管路和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GB7231)的规定。
HG2057-95第5.1.4
设备位号、管线走向标志损坏严重,不全
3
管道设计要求
符合
管道内的介质具有毒性、可燃、易燃、易爆性质时,严禁穿越与其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及贮罐区等。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第7.1.7条
工艺管道敷设符合要求
4
管道要求
符合
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丙类的液体管道、液化石油气、腐蚀性介质的管道,以及比重较大的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的管道等,均宜采用管架敷设。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第7.3.3条
工艺管道敷设符合要求
5
管道要求
符合
有火灾危险、腐蚀及有毒介质的管道,除使用该管线的建筑物外,均不得采用建筑物支撑式。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第7.3.7条
工艺管道敷设符合要求
工艺方法检查小结: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条款,共设检查项目5条,现场检查的结果为:
4条经现场检查为满足要求,1条经现场检查为不满足要求,管道设备位号、管线走向标志损坏严重,不全。
附2.1.5物料和材料安全检查
物料和材料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依据
实际情况
备注
1
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符合
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14条
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编写符合要求
2
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符合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其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15条
有健全的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3
适应性
符合
在规定使用期限内,生产设备应满足使用环境要求,特别是满足防腐蚀、耐磨损、抗疲劳、抗老化和抵御失效的要求。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第 5.1条
设备材质符合腐蚀环境要求
物料和材料检查小结: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条款,共设检查项目3条,原料储存管理符合要求。
附2.1.6作业场所安全检查
作业场所检查表
序号
填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依据
实际情况
备注
1
建(构)筑物抗震设计
符合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1.0.2条)
抗震烈度按6度以上设防
2
建筑物、构筑物的构件耐火等级
符合
各类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应符合表3.2.1的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2.1—3.2.9条
耐火等级均为二级以上
3
装置的控制室、变配电间的布置
符合
装置的控制室、变配电间、化验室、生活间等应布置在装置的一侧,并位于爆炸危险区域之外,并宜位于甲类设备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GB50160-92第4.2.20条
控制室、变配电间布置符合要求
4
安全门
符合
建筑物的安全疏散门,应向外开启。
甲、乙、丙类房间的安全疏散门,不应少于两个;但面积小于60㎡的乙B、丙类液体设备的房间,可只设1个。
GB50160-92第4.2.31条
安全疏散门符合要求
5
警示标志
不符合
容易发生事故危及生命安全的场所,应有安全标志,按照《安全标志》进行设置
SH3047-93第2.6.1条
二氧化硫储罐区没有警示标志
作业场所检查小结: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条款,共设检查项目5条,现场检查的结果为:
4条经现场检查为满足要求,1条经现场检查为不满足要求,二氧化硫储罐区没有警示标志。
安全检查总结:
运用安全检查表对安达市龙源化工有限公司二氧化硫精制、高纯亚硫酸氢钠合成装置进行检查,检查分6个方面,有安全生产管理和外部条件安全检查、从业人员安全检查表、设备、设施安全检查、工艺方法安全检查、物料和材料安全检查、作业场所安全检查,共检查46项,64条,符合项49条,不符合项15条。
该厂在区域规划、厂区布置、设备、设施及安全性的设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从业人员的教育上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由于长期运行,许多安全设施或附件已经老化、损坏,没能及时维修、更新,尤其室内二氧化硫储罐室轴流风机损坏,排风开关在室内操作、、二氧化硫储罐区没有围堰、没有防晒设施、二氧化硫储罐区没有有毒气体报警器、氨制冷车间照明灯具不防爆属于重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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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状 安全 检查表 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