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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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办法
所属企业负责人年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为建立健全对事业部及所属企业的经营考核管理制度,确保建设事业部年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所属企业负责人年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所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采取由建设事业部负责人与各企业负责人签订《年经营业绩责任书》的方式进行。
详见附件一:
《年经营业绩责任书》。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建设限公司负责人;北京建筑限公司负责人。
授权管理
集团采取“总部、事业部、三级公司”的三级管理架构,通过授权进行逐级管理:
集团主要负责人授权事业部负责人进行日常经营管理,依据事业部“四·五”战略目标及年经营预算制定年度目标经营责任制;事业部授权所属企业负责人进行日常经营管理,并制定年度经营业绩责任制。
详见附件二:
《年授权经营管理责任书》。
一、薪酬构成
所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
1.基本年薪是指年度基本收入,占责任制中签订的年薪总额最高不超过50%,每月固定发放。
2.绩效年薪与所属企业负责人所负责企业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占责任制中签订的年薪总额的50%以上。
由于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外部突发事件等特殊事项,严重影响企业经营效益,经事业部审批后,各企业可调整全年预算计划,同时,按需相应调整各绩效指标目标值及年薪标准。
二、考核频率与考核指标
所属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采取“季度打分、年度考核”方式。
考核维度包括经济指标、年度重点工作、加减分项,各企业绩效考核指标、计算方法、权重、考核标准详见附件三:
《所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表》。
三、考核流程
1.季度打分由事业部人力资源部组织,事业部财务部配合。
三级公司财务部每月上报财务指标报表至事业部财务部,交事业部人力资源部进行打分和记录,并报事业部负责人审核;
2.年终考核采取述职报告的形式,由事业部人力资源部组织,财务部配合。
三级公司负责人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考核指标进行分项述职,事业部人力资源部结合集团和事业部各相关部门日常进行的审计、检查、考核等结果,在《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表》中打分,得出年终考核得分,报事业部薪酬小组审批。
四、年薪标准及兑现办法
1.年薪标准:
以签订《年经营业绩责任书》确定的年薪为准。
2.基本年薪:
三级公司负责人基本年薪由所在公司发放;事业部任职人员同时分管三级公司的,基本年薪按照事业部薪酬标准由事业部发放。
3.绩效年薪:
绩效年薪经事业部人力资源部考核确定标准后,报事业部薪酬小组审批,并报集团总部备案,然后由各企业财务部发放。
4.兑现办法:
每季度对各项工作目标进行打分,年底综合考核兑现。
五、惩处措施
年各项经济指标分解到季度,按季度审核,对未完成考核指标的,对企业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给予预警、警示和解聘处理。
考虑到建设事业部所属企业的业务特性和回款规律,特规定如下:
1.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分解利润总额指标60%的,给予预警;
2.六个月累计完不成分解利润总额指标50%的,给予警示;
3.六个月累计完不成分解利润总额指标40%的,事业部可予以解聘。
人力资源工作、安全生产工作、财务管理工作等发生重大违规,取消参加集团及外部任何有关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
六、管理与监督
事业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的统筹管理、组织实施;负责薪酬及绩效管理制度的审批和执行;目标绩效考核结果、奖惩意见的最终审定等。
各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配合所属企业负责人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奖惩兑现等。
事业部对所属企业进行审计,确保考核经济指标数字真实准确。
依据本办法,事业部负责人与所属企业负责人签订《年经营业绩责任书》。
七、附则
本办法自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年12月31日。
附件一、所属企业
年授权经营管理责任书
授权人:
北京建设有限公司
被授权人:
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的集团治理结构,强化集团、事业部、三级公司的三级管理模式,明确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提高集团、事业部管理运营效率,达到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制定《所属企业授权经营管理责任书》(以下简称“授权责任书”)。
本授权责任书所称的授权,是指授权人授权被授权人,由被授权人负责所管理的三级公司经营。
第一条授权权限
授权事项
授权内容
经营授权
经营策划
企业主要经营业务及相关经营的决策权
合同管理
企业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等对外合同的签订权
投资
企业设立子分公司、增资、股权收购等,需报事业部审批
人事授权
人事管理
企业负责人可对企业高层人员提名,需报事业部审批
企业负责人对企业中层及以下人员行使人事任免、定岗定薪、绩效考核等权利,需报事业部备案
财务授权
资金管理
主营业务流动资金使用按照预算范围内进行资金管理
广告费
企业净资产在1亿元以上的,单笔单项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费用支出,需报事业部预算审批
企业净资产低于1亿元的,单笔单项超过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费用支出,需报事业部预算审批
固定资产购置
企业净资产在1亿元以上的,单笔单项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费用支出,需报事业部预算审批
企业净资产低于1亿元的,单笔单项超过5万元以上(含5万元)费用支出,需报事业部预算审批
非经营性捐赠
企业净资产在1亿元以上的,单笔单项超过5万元(含5万元)的费用支出,需报事业部预算审批
企业净资产低于1亿元的,单笔单项超过2万元以上(含2万元)费用支出,需报事业部预算审批
流动资产处置
存货损失的处置,对残损、变质、过期、报损的,其金额占存货总额的2%以内,由被授权人审批;超过存货总额2%以上的报事业部审批
呆坏账处置
对确实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抗拒原因而发生的呆帐、坏帐损失,被授权人处置权限为每笔呆帐、坏帐损失金额在企业期末坏账准备余额的5%以内
固定资产处置
企业净资产在1亿元以上的,单笔单项超过5万元(含5万元)的费用支出,需报事业部预算审批
企业净资产在1亿元以下的,单笔单项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费用支出,需报事业部预算审批
其他未尽事项
凡超出本授权书授权范围的经济行为一律按集团制度规定履行审批披露程序
第二条授权制度的检查与监督
1.事业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被授权人及其负责的企业行使授权权限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被授权人有责任定期向事业部汇报管理人员行使授权权限的实际情况。
2.事业部在审查中发现被授权人及其负责的企业有越权行为的,应督促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应提交事业部、集团对其作出处分决定,给所负责企业造成严重资产减值和经济损失的,集团和事业部有权追究其相应的经济责任。
3.年终由事业部根据《企业负责人年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落实情况对被授权人进行考核。
第三条授权期限
本授权责任书的授权期限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止。
第四条保密条款
双方保证,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应向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批准、备案手续,或履行本授权责任书的义务的过程中需向其他方披露或公开披露的情况之外,各方及有关知情人应对本授权责任书的所有条款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任何他方提供有关信息。
授权人(签章):
被授权人(签章):
附件二:
所属企业
年经营业绩责任书
为确保公司年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根据《北京建设有限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年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建设事业部与所属企业的企业负责人签订年经营业绩责任书。
一、被考核对象:
被考核单位:
企业负责人:
职务:
总经理
二、经营业绩指标目标值:
1.目标利润总额:
万元;
2.目标销售收入:
万元;
3.年度重点工作:
1)新增专项业务/分公司(含区域分公司)不少于3个;
2)编制公司项目管理手册;
3)编制企业内部定额;
4)建立供应商数据库;
5)资质增项及升级不少于3项。
三、其他重点管理事项:
除上述经营目标外,企业负责人还需关注年度战略目标、人力资源工作、安全生产工作、财务管理工作、不良资产管理、党风廉政建设、信访、计划生育、品牌、新闻宣传、重大事项报告、保密工作等管理工作的落实,执行标准详见公司相关规定。
四、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
当年各项工作全部完成,企业负责人年薪总额为万元,包括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两部分。
基本年薪是指年度基本收入,占《经营业绩责任书》中签订的年薪总额的%,每月固定发放。
绩效年薪考核与发放办法详见《北京建设有限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年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五、财务规定:
当年各项费用按权责发生制核算;
成本结转方法保持一贯性,期末存货按市价与成本孰低法核算,即年末存货单位成本高于市场销售价格的,按市场价格调整存货单位成本;
坏账准备提取按账龄分析法;
按规定及时上缴各种款项。
六、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按《北京建设有限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年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执行。
考核单位:
被考核单位签章:
附件三(表3):
年北京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表
维度
指标名称
计算方法
权重
考核办法
经济指标
目标利润完成率
目标利润完成率=实际利润总额÷目标利润总额×100%
40%
①目标利润完成率目标值为100%;
②目标值基础上,目标利润完成率超额10%以内,每增加1%,绩效年薪增加1%;目标利润完成率超额10%以上,每增加1%,绩效年薪增加1.5%;
③目标利润完成率[80%,100%]时,每减少1%,绩效年薪减少0.5%,目标利润完成率低于80%时,每减少1%,绩效年薪减少1%,绩效年薪扣完为止。
销售收入完成率
销售收入完成率=实际销售收入÷目标销售收入×100%
20%
①销售收入完成率目标值为100%;
②目标利润完成率≥100%时,销售收入完成率每增加1%,绩效年薪增加0.5%,最多增加10%;每减少1%,绩效年薪减少0.5%,最多减少10%;
③目标利润完成率<100%时,销售收入完成率每增加1%,绩效年薪增加0.2%,最多增加5%,每减少1%,绩效年薪减少1%,最多减少20%。
年度重点工作
新增专项业务/分公司(含区域分公司)不少于3个
—
5%
以业务合同签订为准,每少完成一项,扣减绩效年薪2%,最多扣减5%。
编制公司项目管理手册
—
10%
事业部审批通过,该项满分;
未通过审批,该项全部扣除。
编制企业内部定额
—
10%
事业部审批通过,该项满分;
未通过审批,该项全部扣除。
建立供应商数据库
—
10%
事业部审批通过,该项满分;
未通过审批,该项全部扣除。
资质增项及升级不少于3项
—
5%
少完成一项,扣减绩效年薪2%,最多扣减5%。
加减分项
不良资产变动率
不良资产变动率=(年末不良资产额-年初不良资产额)÷年初不良资产额×100%
—
①不良资产变动率目标值0,每增加1%,绩效年薪减少2%,不设下限;
②不良资产减少不加分;
③不良资产额需经审计,公司批准以抵减利润形式减少的除外;新设公司自设立第三年起考核本指标。
党风廉政建设、信访、计划生育、品牌、新闻宣传
—
—
①违反监管部门及集团、事业部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绩效年薪扣减5%,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重大事项报告、保密工作
—
—
①未按照集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保密工作要求执行的,绩效年薪扣减5%。
安全生产工作
—
—
①由于企业管理不规范,制度不落实,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依照安全生产法和集团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②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绩效年薪全部扣除;
③发生一般性或较大事故,由上级主管单位酌情扣减绩效年薪20-50%;
④同时依照《公司安全事故领导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对其进行责任追究,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人力资源工作
—
—
①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管理制度不健全的,绩效年薪扣减2%;
②关键岗位人才管理不到位,干部梯队建设不完善的,绩效年薪扣减1%;
③干部任免、个人事项报告、出国审批等工作,违反相关管理制度且情节严重的,绩效年薪扣减5%;
④薪酬和绩效考核工作违反相关管理制度的,绩效年薪扣减2%;
⑤学习培训管理工作机制不健全,不执行集团和事业部相关制度的,绩效年薪扣减1%;
⑥以上①-⑤条并罚,最多扣减绩效年薪5%。
财务管理工作
—
—
①依据《企业财务管理考核办法》执行,如有违反,由上级主管部门酌情扣减绩效年薪,最多扣减5%;
②在存货和货币资金中以白条顶库隐瞒应收账款,经审计发现的,按隐瞒金额的10%扣减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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