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九项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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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九项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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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九项制度
保健食品九项制度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序号制度名称页码
1.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1-3
2.保健食品索证索票制度……………………4-5
3.台帐管理制度………………………………6
4.保健食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7
5.保健食品销售管理制度……………………8
6.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9-10
7.卫生管理制度………………………………11
8.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2
9.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制度……13
一、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为确保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建立企业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现确定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购销人员为本企业的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各岗位职责如下:
1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1对企业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1.2负责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企业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1.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1.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企业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1.5负责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企业内部的贯彻实施。
1.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质管员)岗位职责
2.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企业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2.3每年负责安排企业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2.4保证保健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企业负责人报告。
2.5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对审核合格的企业和品种建立质量档案。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3.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企业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3.2采购人员应根据企业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或厂家进货。
3.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合格证》,对保健食品逐件验收。
3.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保健食品的包装情况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企业负责人报告。
3.5销售时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3.6营业员应经常注意自已的身体状况,当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3.7营业员应热心为顾客服务,随时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并向上级领导反馈信息。
二、保健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采购保健食品,要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索取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经质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活动;购进保健食品,必须向供货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需索取以下资料:
1首营企业
1.1首营企业属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应索取加盖企业原印章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1.2首营企业属经营企业的,应索取加盖企业原印章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1.3与本企业进行首次业务联系供货单位的保健食品销售人员应提供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写明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还应提供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首营品种
2.1采购员负责首营品种的资料收集,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资料的审核。
2.2购进首营品种时,应向供货企业索取加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印章的证照、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批准文件(生产批件)、质量标准和保健食品最小包装、标签、说明书的样板。
以上资料都应加盖企业原印章。
3填写《首营企业审核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附上有关资料,报质量管理部和企业负责人审批,相关人员都应签署意见、全名和日期。
4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经质量审核批准后,要建立供货企业档案和保健食品质量档案。
第一批来货要向供货企业索取该批号保健食品质量检验报告书。
购进保健食品需索取以下凭证:
1购进保健食品,必须向供货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税票”),税票上应列明购进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等。
2所购进保健食品还应附供货单位销售出库单,包括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货单位、出库数量、销售日期、出库日期和销售金额等内容。
税票(包括清单,下同)与销售出库单的相关内容应对应,金额应相符;
3税票的购、销方名称及金额应与付款流向及金额相一致,并与各自相关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
4企业对保健食品购销中发生的购销税票及票据,应按有关规定保存。
三、台帐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保健食品的购销管理,保证质量管理工作规范性、可追溯性及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1、购销台帐应填写及时,内容真实,不得提前填写或事后靠回忆追记。
2、填写记录要字迹清晰,正确完整。
不得用铅笔填写,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需要更改时应划线后在旁边重写,并在更改处加盖本人名章,划掉部分仍需清晰可辨认。
3、按记录内容填写齐全。
若某一项空缺,则可用斜线“/”画掉。
7.4记录内容不得用省略号“……”或“同上”、“同前”代替。
4、记录上的签名、盖章必须用全名,不得简写。
5、填写日期一律横写,形式为×年×月×日,可简写成“”。
6、在记录上签名表示同意,签名人要对记录的填写内容负责。
四、保健食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1保健食品的储存实行色标管理;待验、退货区为黄色,合格品区为绿色,不合格品区为红色。
并严格按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分别存放在常温库(区)、阴凉库(区)、或冷库(区)。
2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正确存放保健食品。
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健食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堆码,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3保健食品储存时,严格按要求堆垛,且不得超重和超高;应离地、隔墙放置,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
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置;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保健食品,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4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5养护员应根据库存保健食品的流转情况,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质量情况,对储存中发现有质量疑问的保健食品,应立即将营业场所陈列和库存的保健食品集中控制并停售,并及时通知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五、保健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1企业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保健食品。
2企业应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
3销售人员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4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
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5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主管负责人进行处理。
6卫生管理员负责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
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7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六、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
规范保健食品的召回管理,保证召回工作的有效进行。
1本企业已售出的保健食品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并及时召回保健食品和做好记录。
2保健食品召回范围
2.1保健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药检部门发文通知、公布、公告保健食品的召回。
2.2药监部门抽查出的本企业经营保健食品中不合格品的同批号保健食品。
2.3本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保健食品。
2.4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提出的保健食品召回。
3召回工作的组织
质量安全员负责保健食品召回工作,其它部门和人员配合。
4召回程序
4.1向市食品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4.2制定召回计划,质量安全员应在6小时内制定保健食品召回计划。
4.3召回实施
保健食品召回计划批准后12小时以内开始保健食品的召回工作,销售员根据销售记录,查找该批号保健食品的去向。
保管员应立即封存该批号保健食品,并停止发货。
保健食品召回期间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密切注意势态发展,随时处理突发事件。
从市场召回的保健食品入库后要立即放入指定区域,挂待验标志,并逐件贴上“召回”标记,食品安全员填写“保健食品召回记录”。
4.4召回保健食品的处理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提出的召回保健食品按照《购进保健食品退出管理程序》的规定执行退出。
4.5召回结束后,质管部部长应将召回的全过程进行总结,形成“保健食品召回报告”,上报市食品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局并归档保存。
七、卫生管理制度
1企业负责人对营业场所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负全面责任,并明确各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2应保持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整洁、卫生、有序,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无污染物、污染源。
3货架及陈列的保健食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损,柜台洁净明亮,保健食品陈列规范有序。
4营业场所和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5仓库要定期打扫,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6保持店堂和库房内外清洁卫生,严禁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库房,放入货架。
个人生活用品应统一集中存放于专门位置,不得放在保健食品货架或柜台中。
7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勤洗澡、勤理发。
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八、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按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
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企业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九、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企业应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企业负责人批准后下发实施。
企业应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
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企业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
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企业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6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7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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