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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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2014年庐江县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市教育局《2014年合肥市市区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合教〔2014〕1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4年庐江县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深入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促进学校体育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建设,发挥体育考试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中的积极导向作用,不断提高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质量,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积极、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培养青少年学生良好的体育精神和意志品质。
二、体育考试范围和对象
初中应届毕业生和报考我县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初中往届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
三、体育考试项目、时间、地点和成绩评定
(一)体育考试项目
根据市教育局《2014年合肥市市区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合教〔2014〕13号)文件要求,2014年体育考试共进行3个项目的考试,其中必考项目1项,选考项目2项。
具体为:
1.必考项目:
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2.选考项目:
①坐位体前屈、②立定跳远、③掷实心球、④跳绳、⑤篮球运球、⑥足球运球,男女考生须从中选2项。
分组情况如下:
A组:
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B组:
坐位体前屈、掷实心球;C组:
坐位体前屈、跳绳;D组:
坐位体前屈、篮球运球;E组:
坐位体前屈、足球运球;F组:
立定跳远、掷实心球;G组:
立定跳远、跳绳;H组:
立定跳远、篮球运球;I组:
立定跳远、足球运球;J:
掷实心球、跳绳;K:
掷实心球、篮球运球;L:
掷实心球、足球运球;M:
跳绳、篮球运球;N:
跳绳、足球运球;O:
篮球运球、足球运球。
考生在报名时注明所选考的项目,选考项目确定后不得更改。
(二)体育考试时间、地点
1.体育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2014年4月21日-4月26日。
考试设2个考点,分别设在庐江中学、庐江二中。
缓考时间暂定为2014年5月5日,考点设在庐江二中。
2.考生以学校为单位参加考试,每个考生必须在半天内完成三个项目的考试。
具体时间以考试《实施细则》为准。
因天气等原因无法如期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顺序:
考生先参加选考项目考试,最后进行必考项目(1000米跑和800米跑)。
(三)体育考试的成绩与评定
体育考试满分为40分,其中必考项目20分,选考项目各10分,体育考试成绩计入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
体育考试成绩设4个等级:
40-33分为A等级,32-24分为B等级,23-16分为C等级,15分及以下为D等级,作为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中“运动与健康”方面的重要实证材料之一。
四、免考与缓考的规定
(一)免考
1.因肢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须有残疾证)的考生,可申请免考。
免考的证明材料存入考生升学档案。
经审核属实,因肢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被批准免考的考生,按满分计入中考总分。
2.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或因意外事故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免考。
患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的学生,应当申请免考。
经审核批准免考的考生,免考的证明材料存入考生升学档案,体育考试成绩按体育考试总分的70%计分。
3.学校负责免考考生初审,初审后将申请免考的考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至县教育局审批。
此时间之后,考试之前,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无法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由学校初审上报,于考试当天在考点现场办理免考手续。
各考点在体育考试完成后,将免考考生名单进行汇总,报送县教育局。
4.申请免考需提供的材料:
《2014年庐江县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附件3)、残疾证或病历(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学生健康档案等。
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县教育局在审批时,安排专人对学生进行目测,并由目测人签字。
已被批准免考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育考试。
(二)缓考
1.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含女性生理周期)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缓考手续。
申请缓考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填写《2014年庐江县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家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学校审核后,于考试报名时一同上报。
2.考生体育考试当天,在进行考试检录前,突发疾病或意外,应及时向本校带队教师提出缓考申请,经考点领导小组批准,可予以缓考。
各考点在体育考试完成后,将缓考考生名单进行汇总,报送至县教育局。
3.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意外,可以申请缓考,但必须现场办理缓考手续,经主考批准,已考项目成绩无效,以缓考成绩为准。
完成三项考试的考生不得申请缓考和免考。
4.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目前处于康复阶段,无法判断是否可以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应先选择体育考试选考项目。
考试当天如仍未恢复,可以在其参加考试考点,向本校带队教师提出缓考或免考申请,经考点领导小组批准,可予以免考或缓考。
5.免考或缓考仅限一次,且不得申请单项免考或缓考。
6.体育考试缓考严格按正式考试的要求进行,考生不得改变原选考项目。
如仍无法按时参加缓考,则按缺考处理。
凡无故缺考项目,均以0分计算。
五、考试规则和评分标准
(一)考试规则
1.800米跑、1000跑米:
在塑胶田径跑道上进行,20人为一组,站立式起跑(听鸣哨),每人限跑一次,如跌跤或其他因素而未跑到终点的以实际成绩计分。
2.坐位体前屈:
受试者两腿伸直,两脚平蹬测试纵板坐在平地上,两脚分开约10~15厘米,上体前屈,两臂伸直前,用两手中指尖逐渐向前推动游标,直到不能前推为止。
受试者应匀速向前推动游标,不得突然发力,两腿不能弯曲。
测试计的脚蹬纵板内沿平面为0点,向内为负值,向前为正值。
记录以厘米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
连续测试两次,取最好成绩。
3.立定跳远:
受试者两脚自然分开站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两脚同时落入跳区。
每名考生连续跳两次,以最远一次计分。
如两次均犯规,补跳一次作为最终成绩。
4.掷实心球:
男、女生均使用2公斤实心球。
测试时受试者站在起掷线后,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掷向前方。
如两脚前后开立投掷,当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
丈量起掷线后缘至球着地点后缘之间的垂直距离。
登记成绩以米为单位,取一位小数,测试成绩在两个分值之间,得分就低不靠高。
每名考生连续掷两次,以最远一次计分。
如两次均犯规,补投一次作为最终成绩。
5.跳绳:
受试者将绳的长短调至适宜长度,听到开始信号后开始跳绳,动作规格为正摇双脚跳绳,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回环(一周圈),计为一次。
听到结束信号后停止,测试员报数受试者在1分钟内的跳绳次数。
每人测试一次。
测试单位为次。
6.篮球运球:
受试者在起点线后持球站立,听到出发口令后,按图中所示箭头方向单手运球依次过杆。
发令员发令后开表计时,受试者与球均返回起终点线时停表。
测试中篮球脱手后,如球仍在测试场地内,受试者可自行捡回,并在脱手处继续运球,不停表。
测试过程中出现以下现象均属犯规行为,并取消当次成绩:
出发时抢跑、运球过程中双手同时触球、膝盖以下部位触球、漏绕标志杆、碰倒标志杆、人或球出测试区域、未按图示要求完成全程路线、通过终点时人球分离等。
每名受试者测两次,记录其中成绩最好一次。
如两次均犯规,补测一次作为最终成绩。
以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小数点后第2位数按非零进1原则进位。
7.足球运球:
受试者站在起点线后准备,听到出发口令后开始向前运球依次过杆,不得碰杆。
受试者和球均越过终点线即为结束。
发令员发令后开始计时,受试者与球均到达终点线时停表。
测试过程中出现以下现象均属犯规行为,取消当次成绩:
出发时抢跑、漏绕标志杆、碰倒标志杆、故意手球、未按要求完成全程路线等。
每名受试者测两次,记录其中成绩最好一次。
如两次均犯规,可补测一次作为最终成绩。
以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小数点后第2位数按非零进1原则进位。
(二)评分标准:
见附件1。
六、考试报名
1.体育考试报名与文化课中考报名同时进行,中考准考证号作为体育考试准考证号。
学生在报名时交2寸2张同底版免冠照片,用于制作体育考试准考证。
各初级中学(含有初中部的完职中)要将纸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刻录成DVD(Excel格式),连同纸质报名表一式两份,于中考报名时(3月15日前)各中心学校或完职中集中到县教育局体卫科,办理报名手续(包括免考和缓考的审批),领取准考证。
2.考生必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在外地就读,学籍不在本地的应届生、2012届初中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地学校报名。
考生在报名时注明所选考的项目,项目一旦选定并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
七、组织领导
1.成立庐江县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协调考试工作。
组长:
胡传国
副组长:
时先荣薛明张双林钟社生蒋庐生
成员:
祝延定洪家信郭从众胡章柱高家达
饶春和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体卫科,祝延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考试结束后,县教育局将免试考生成绩在县教育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有关要求
(一)体育考试是促进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青少年学生积极进行自身锻炼的有效手段。
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把体育考试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学校体育工作在学校教育中应有的作用,促进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评价体系的建立。
(二)各学校要把关心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实行体育考试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并落实体育考试工作应急预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准备。
考生要按规定参加初中三年的常规体格检查,同时要和每一个学生家长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确认,要教育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不隐瞒学生疾病情况,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对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特别是患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的学生,要坚决实行免考。
所有参加体育考试考生的在报名及选择体育选项时,必须要由家长签字确认。
(三)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工作,成立由校领导、体育教师、教务人员、校医、班主任等参加的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规则及《考生须知》(附件2),遵守各项培训、考试时间,分工明确,职责到人。
要结合体育考试特点及本校和学生的实际,指导好学生选项,做好家长来电来访工作。
科学有效地安排好考生考前练习和训练,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出现伤害事故。
各学校要精心组织送考,确保学生乘车及体育考试安全。
(四)各考点要成立体育考试考务工作机构,制定安全保障预案,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较齐全的医疗急救设备,并与当地医疗急救中心保持联系,准备专用救护车辆,保证学生在考试中的安全。
确保体育考试考务、保卫人员、器材、场地布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要加强对考生、考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体育设施的安全检查与管理,避免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
有直系亲属参加体育考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体育考试考务工作。
附件:
1.2014年合肥市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2.2014年庐江县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考生须知
3.2014年庐江县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
4.2014年庐江县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
5.2014年庐江县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免考汇总表
6.2014年庐江县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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