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大楼中央空调改造项目投标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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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大楼中央空调改造项目投标方案
商业大楼中央空调改造项目投标方案
目 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招标编号:
JXTCJJ2016130011
江西省XXXX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货物:
项目名称
数量
简要说明
招标控制价
中央空调改造
1项
空调面积约9800m2,交钥匙工程
人民币448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の相关规定、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の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の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分包`の同一项目投标、
4)如果投标人所投`の中央空调(包括风管机)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の,投标人有所投中央空调制造商(必须为生产许可证持有人)出具`の针对本项目`の唯一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有意向`の投标人可从2016年4月8日起至2016年4月22日止,每天8:
30~11:
30,14:
30~17:
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江西省XXXX招标有限公司XX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单位介绍信原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代理商投标提供所投中央空调制造商(必须为生产许可证持有人)出具`の针对本项目`の唯一授权书原件;
4)提供投标人经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还须同时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5)提供投标中央空调制造商`の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及明细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9:
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の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の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江西省XXXX招标有限公司XX分公司开标室(XX市八里湖新区奥林匹克花园11栋1单元4楼)、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货物及服务`の采购、
2、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の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招标代理业务`の企业法人,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2.3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4 “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の一切软件、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材料、物资、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の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保修以及其他类似`の义务、
3、资金来源
3.1 招标人已获得一笔资金/贷款,计划将一部分资金或贷款用于支付本次招标货物合同项下`の款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详见投标邀请、
5、投标费用
5.1 不论投标`の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の全部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投标人代表
6.1 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の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7.1 要求提供`の货物、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の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合同格式
第五章附件
第六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7.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の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の一切情况、
8、对招标文件有异议提出`の要求
8.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书面提出、
9、招标文件`の澄清或者修改
9.1 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の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の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の,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の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该澄清或者修改`の内容为招标文件`の组成部分、
9.2为使潜在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の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按规定自行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の编制
10、提示
10.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の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
10.2投标人提交`の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の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
10.3翻译`の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11、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11.1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の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の构成
12.1 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投标书
(2)投标一览表(用于唱标)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货物说明一览表
(5)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6)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7)技术文件
(8)资格证明文件
(9)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の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の其他内容
(10)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编写“投标文件清单”、
13、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の文件
13.1 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合格和资格`の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附件8)、
14、证明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の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其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の证明,作为投标文件`の一部分、
14.2 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の要求相一致`の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の详细说明、
2)货物验收后运行一年所必须`の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の货源及现行价格、
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の技术规格作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の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の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の具体参数、
4)商务条款`の偏差和例外、
14.3 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中所指出`の设计、工艺、材料和设备`の标准、样本或者目录码`の参考资料仅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改进设计、替代标准、样本或者目录码,但该替代应相当于或优于第六章技术规格`の规定,以使招标人满意、
15、投标报价
15.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方式为项目现场交货价、相关费用:
需报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验收费,所有税费(如进口,含进口环节税)及伴随服务费、
15.2投标人要按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和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の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の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若投标人不同意,被视为投标无效、
15.3投标总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の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の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缺漏部分中标后须提供,且中标价以投标报价为准;若投标人不同意,被视为投标无效、
15.4 投标人还应详细填写货物说明一览表(统一格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15.5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人民币(包含进口环节税)计入总报价中、
15.6 如果投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の投标价格有出入,以投标分项报价表为准、投标时,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且只提供最优方案一套,投标人提交可调整报价`の投标文件将按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被视为投标无效、
15.7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の保证、
16、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报价或者项目估算1.5%~2%`の投标保证金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并作为其投标文件`の一部分、
16.2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银行转帐、银行汇款;
2)以银行转帐或者银行汇款形式提交`の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の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形式,否则该投标人`の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16.3 任何未按第16.1和第16.2条要求提交可接受投标保证金`の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作投标无效处理、
16.4中标人和未中标人`の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
16.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の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或
(2)中标人未按本须知第31条规定签订合同;或
(3)中标人未按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或
(4)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
(5)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中标、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の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の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作投标无效处理、
17.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按本须知第16条规定`の投标保证金`の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影响保证金退还、同意延长有效期`の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の规定在投标有效期`の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8、投标文件`の签署及规定
18.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三份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の正本必须打印,并按招标文件`の要求签字、签章、投标文件`の副本可采用正本`の复印件、
18.3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8.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の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8.5 电报、电传、传真形式`の投标概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の递交
19.投标文件`の密封及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三份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の文件袋中,且在文件袋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9.2为方便开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同时保证正、副本标书中也附有)、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19.3封口处有投标全权代表`の签字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9.4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の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0、投标截止时间
20.1 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の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の投标地点、
20.2 招标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の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の截止时间、
21、迟交`の投标文件
21.1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の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2、投标文件`の修改和撤回或撤销
22.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
22.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の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皮上标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22.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否则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及评标
23、开标
23.1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中规定`の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の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3.2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23.3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宣读投标人名称、制造商名称、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修改或撤销投标`の通知、投标声明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の其他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只有开标时唱出`の投标声明,在评标时才予以考虑、
23.4 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の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23.5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の,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4、投标文件`の初审
24.1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の规定,对投标文件中`の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の资格要求和投标条件`の为投标无效、
依据招标文件`の规定,从投标文件`の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の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の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4.2 初审中,算术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如果单价和数量计算`の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及分项价汇总之和与总价不一致,则以单价和分项价为准修改总价,但单价和分项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の除外;
(2)如果用文字表示`の数值与数字表示`の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の数值为准;
(3)如果投标人不同意对其错误`の更正,其投标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24.3 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文件中存在不构成实质性偏差`の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但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の相对排序、
24.4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の投标将作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の偏离或保留从而使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の投标、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の,其投标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1)未提交投标书`の;
2)未提交投标分项报价表或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未列出分项报价`の;
3)提交了可调整报价`の;
4)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の;
5)超出经营范围投标`の;
6)资格证明文件不全`の;
7)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签章`の,或签字(签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の;8)投标有效期不足`の;
9)招标文件规定`の其他无效投标情形`の、
24.5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の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の真实无误`の内容,而不依据外部`の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の内容时除外、
25、投标`の澄清
25.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澄清不得对投标价格等实质内容做任何修改、有关澄清`の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の澄清、说明书面材料,由其授权`の代表签字、
25.2评标委员会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の澄清、说明、
26、投标`の评价
26.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の投标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26.2评标由依照有关法规组建`の评标委员会负责、
26.3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下列`の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审、
(1)评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进行综合打分,计算出每一投标人综合评分,按平均综合评分`の高低,确定排名顺序及中标人、综合评分满分100分、得分相同`の,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の,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序号
评分项
分值
评分细则及要点
一
价格分
35分
(1)所有有效投标报价`の算术平均值为合理报价(若满五家及以上,则去掉最高价及最低价,取算术平均值),满分35分、
(2)报价得分
a.报价大于合理报价:
35-【(投标报价-合理报价)/合理报价*100】*0.2
b.报价小于合理报价:
35-【(合理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报价*100】*0.2
备注:
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の招标控制价`の做无效投标处理、
二
技术评分
40分
2.1
制冷制热量
符合性
投标人配置到各区域`の室内机及室外机`の制冷制热量等由投标人自行配置,但不得低于国家级相关行业标准,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2.2
多联机技术参数
25分
*1本次招标`の多联机空调设备采用直流变频技术、
2多联式机组压缩机采用高压腔直流变频涡旋压缩机、
*3室外机压缩机与整机必须为同一品牌(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国家级)出具`の压缩机检测报告复印件)、
#4多联机压缩机具备油路检测技术、
#5冷凝水排水安全、室内机标配感应开关、
#6投标产品所有室内机具有电辅加热功能、
7多联机室外机具备双电子膨胀阀调节功能、
8多联机室外机压缩机、风机均具备应急运转功能、
9多联机室外机具备静音模式、
10多联机室外机具备整机多种运行模式,避免模式冲突影响使用、
11多联机室外机压缩机、风机均具备应急运转功能、
12多联机系统等效单管连接长度大于或等于160米,室内外机落差大于或等于50米、
13多联机室外机具备压缩机轮值技术控制、
14多联机空调机组采用离心式分离器
15多联式空调机组具备二级过冷控制技术、
16多联式空调机组具备智能化霜模式、
17机组具备自动分配内外机地址`の功能、
#18机组内部故障自动检测功能并显示故障代码或电路、冷媒自动判断功能、
#19机组具备实时判断管路异常`の、
#20机组通讯采用CAN总线网络或者无极性连接技术、
以上技术要求,全面满足招标文件得25分,“*”技术参数任一项不满足扣10分,“#”技术参数任一项不满足扣5分,一般技术参数任一项不满足扣2分,扣至10分止、
评审依据: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响应表及产品样本说明(投标人样本具有相应功能,不需要文字一致,在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即可)
2.3
产品节能性
12分
1)IPLV:
评定标准以国家能效标识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数据为准,各投标单位投标时到该网站下载所投产品型号`の制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等详细信息、以室外机所有基础模块(8HP、10HP、12HP、14HP、16HP)IPLV值`の算数平均值作为评分依据,IPLV平均值≥8.5得6分,8.0>IPLV平均值>7.5得3分,7.5≥IPLV平均值>7.0得1分,IPLV平均值≤7.0不得分
评审依据:
供中国能效标识网2016年1月1号前上传备案`の公示数值`の网页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注:
为便于评标,投标人须列表注明基本模块`のIPLV值及平均值、)
2)制造商已完成`の多联机工程项目获得节能工程在役认证`の,每个项目1分,最多6分、
评审依据:
凭国家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颁发`の节能在役检查合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网上备查)
2.4
安装方案
3分
根据安装方案`の编制情况打分,分为三类:
优得3分,良得2分,及格得1分、
三
商务评分
25分
3.1
投标品牌业绩
10分
投标品牌产品近五年(2010年7月1日以后签订`の)在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单项直流变频多联机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含)计2分,1000万元(不含)-1500万元(含)计4分,1500万元(不含)-2000万元(含)计6分,以此类推,可累加,最高得分10分、合同须包括设备及安装内容,若仅为设备供货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评审依据:
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质保期
2分
在质保期壹年基础上每延长半年加0.5分,最高加2分,不满足质保期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依据:
投标文件、
3.3
工期
符合性
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依据:
投标文件
3.4
付款方式
符合性
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依据:
投标文件
3.5
售后服务
3分
全面满足招标文件售后服务要求`の得3分,任一项不满足,该项不得分、
3.6
设备生产厂家`の综合实力
4分
1)所投品牌(空调类)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の,每个计3分;获得省级(省政府)科技奖项`の,每个计1分,其它不计分;满分4分、
评审依据:
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
旧机体回收
6分
投标人对大楼所有`の原有旧管线、旧机体`の回收进行报价,报价最高者得6分,第二名得5分,其他得4分、
27、与评标委员会`の接触
27.1 除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の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其投标有关`の事项与评标委员会私下接触、
27.2 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の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の决定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作投标无效处理、
六、授予合同
28、资格后审
28.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建议中标人是否有能力全面地履行合同、
28.2 在审查建议中标人时将考虑其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其基础是审查投标人提交`の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认为必要`の、合理`の资料、
28.3 如果审查通过,评标委员会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并对下一个中标侯选人能否履行合同作类似`の审查、
28.4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
29、中标候选人公示
29.1中标候选人将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9.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の,应当在公示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书、 质疑书应当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附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の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质疑事项`の基本事实;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5)提起质疑`の日期、
30、中标通知书
30.1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の依法进行招标`の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の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0.2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0.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の一个组成部分、
31、签订合同
31.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の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销投标处理、
31.2 招标文件、中标人`の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2、中标服务费
32.1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服务费、
1、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2、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固定价人民币4万元收取、
32.2 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支票、汇票、
32.3 中标人如未按规定办理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第16.5条规定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三章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署`の、合同格式中载明`の买卖双方所达成`の协议,包括所有`の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の其它文件、
2)“合同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の价款、
3)“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の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の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の服务,如安装、调试、系统软硬件集成、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其它所有卖方应承担`の义务、
5)“买方”系指购买货物`の单位、
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の中标人、
7)“现场”系指合同项下货物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の地点、
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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