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家居装饰装修施工注意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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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家居装饰装修施工注意事项
家庭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拟装修房屋概况:
1、甲方拟装修的房屋系■自有产权□■承租居住□的房屋,该房屋的装饰装修工程已经取得房屋业主方的同意。
2、装饰施工地点:
______市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小区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3、住房结构:
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工程内容:
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双方选择以下施工方式之一
■包工包料□
■仅包人工费□
■乙方包人工费,除本合同附件二的《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外的其他材料由乙方包料□
6、工程总价款:
¥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_________其中:
材料费:
_________,人工费:
_________;管理费:
_________,设计费:
_________;垃圾清运费:
_________,税金(____%):
_________;其他费用:
_________。
经双方认可,若双方变更施工内容,则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据实结算。
7、工期: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附件二中所表明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乙方施工要求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接收前述材料时应与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并向甲方出具收条。
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因此所导致的全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到达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
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装饰装修不得挪作他用。
乙方违反本条约定时,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附件三所列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时不得用于本工程。
若乙方已经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设备被认定为存在产品质量瑕疵时,应由乙方负责更换合格产品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若无法更换时则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按该损失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和本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方提供设计施工方案并承担相应设计费用。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四)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时由甲乙双方根据变更具体情况商定。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
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
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另行确定验收日期。
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认可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___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
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
上述情况发生时,属甲方责任的,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额
对预算设计认可并签订合同之日
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天
%
元
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
%
元
竣工验收当天
%
元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表
%
元
2、工程结算:
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
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应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为乙方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人员资格证书或出入证;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指派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
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万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百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单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解除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此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
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装饰施工内容表
甲方:
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
序号
分项工程
施工说明
一
地面部位
二
墙面部位
三
天棚部位
四
门窗部位
五
家具
六
卫生间
七
厨房
八
电气、水管
九
其它要求
甲方代表:
_________乙方代表:
_________
附件二:
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
规格
等级
单位
数量
供应
备注
型号
质量
时间
地点
甲方代表:
_________乙方代表:
_________
附件三:
乙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
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
序号
装饰内容及装饰材料规格、型号、品牌、等级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价
甲方代表:
_________乙方代表:
_________
附件四:
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
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
变更内容
原价格
新价格
增减金额(+ -)
详细说明
增加工程金额
元
减项工程金额
元
(增减)金额
元
实付金额
元
注:
(1)若变更内容过多请另附说明;
(2)增加项目金额、减少项目金额后应将实付金额在签变更单认可时,将款一次付清。
甲方代表:
_________乙方代表:
_________
附件五:
工程质量验收单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检验项目名称
检验结果
检验签名
合格
不合格
补验
整
体
工
程
验
收
意
见
注:
(1)分项检验评定:
合格打“√”,不合格打“╳”,补验合格打“√”签名。
(2)分项验意见记录,印在反面。
甲方代表:
_________乙方代表:
_________
附件六:
工程结算单
甲方:
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
序号
项目
金额
备注
1
工程合同总价
元
2
变更增加项目
元
3
变更减少项目
元
4
工程结算总额
元
5
甲方已付金额
元
6
甲方结算应付金额
元
甲方代表:
_________乙方代表:
_________
附件七:
工程保修单
甲方:
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
联系电话
用户姓名
登记编号
装修房屋
地 址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负责人
竣 工
负责人
现场施工
日 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竣工验收
日 期
保修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
_________乙方代表:
_________
备注: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保修期为壹年(对清包工程,不实行保修)
(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
(4)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GB50327-2001】
1总则
1.0.1、为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利益,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住宅建筑内部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1.0.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住宅装饰装修Interiordecorationofhousings
为了保护住宅建筑的主体结构,完善住宅的使用功能,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住宅内部表面和使用空间环境所进行的处理和美化过程。
2.0.2、室内环境污染indoorenvironmenta1pol1ution
指室内空气中混入有害人体健康的氧、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物等气体的现象。
2.0.3、基体primarystructure
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
2.0.4、基层basiccourse
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表面层。
3基本规定
3.1施工基本要求
3.1.1、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3.1.2、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3.1.3、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上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
3.1.4、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
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1.5、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
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
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3.1.6、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3.1.7、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
3、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4、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5、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3.18、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
2、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
3、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3.1.9、文明施工和现场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人员应衣着整齐。
2、施工人员应服从物业管理或治安保卫人员的监督、管理。
3、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4、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
5、室外堆料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
6、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
7、不得堵塞、破坏上下水管道、垃圾道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楼内各种公共标识。
8、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3.2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3.2.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2.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2.3、住宅装饰装修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蛀处理。
3.2.4、施工单位应对进场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进行验收。
主要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应有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和中文说明书。
3.2.5、现场配制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制作。
3.2.6、应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的配套机具设备及检测仪器。
3.2.7、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应积极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3.3成品保护
3.3.1、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材料运输使用电梯时,应对电梯采取保护措施。
2、材料搬运时要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楼道窗户及楼道门。
3.3.2、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下列成品保护措施:
1、各工种在施工中不得污染、损坏其它工种的半成品、成品。
2、材料表面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时撤除。
3、对邮箱、消防、供电、电视、报警、网络等公共设施应采取保护措施。
4防火安全
4.1一般规定
4.1.1、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施工防火安全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4.1.2、住宅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
4.2材料的防火处理
4.2.1、对装饰织物进行阻燃处理时,应使其被阻燃剂浸透,阻燃剂的干含量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4.2.2、对木质装饰装修材料进行防火涂料涂布前应对其表面进行清洁。
涂布至少分两次进行,且第二次涂布应在第一次涂布的涂层表干后进行,涂布量应不小于500g/㎡。
4.3施工现场防火
4.3.1、易燃物品应相对集中放置在安全区域并应有明显标识。
施工现场不得大量积存可燃材料。
4.3.2、易燃易爆材料的施工,应避免敲打、碰撞、摩擦等可能出现火花的操作。
配套使用的照明灯、电动机、电气开关、应有安全防爆装置。
4.3.3、使用油漆等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且远离热源。
4.3.4、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必须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
4.3.5、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砂箱或其他灭火工具。
4.3.6、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4.3.7、严禁在运行中的营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4.4电气防火
4.4.1、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岩棉、瓷管或玻璃棉等A级材料隔热。
当照明灯具或镇流器嵌入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中时,应采取隔热措施予以分隔。
4.4.2、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
配电箱不得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4.4.3、卤钨灯灯管附近的导线应采用耐热绝缘材料制成的护套,不得直接使用具有延燃性绝缘的导线。
4.4.4、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板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得裸露。
4.5消防设施的保护
4.5.1、住宅装饰装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改动防火门。
4.5.2、消火栓门四周的装饰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
4.5.3、住宅内部火灾报警系统的穿线管、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水管线应用独立的吊管架固定。
不得借用装饰装修用的吊杆和放置在吊顶上固定。
4.5.4、当装饰装修重新分割了住宅房间的平面布局时,应根据有关设计规范针对新的平面调整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器与自动灭火喷头的布置。
4.5.5、喷淋管线、报警器线路、接线箱及相关器件宜暗装处理。
5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5.0.1、本规范中控制的室内环境污染物为:
氧(222Rn)、甲醛、氨、苯和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5.0.2、住宅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设计、施工应选用低毒性、低污染的装饰装修材料。
5.0.3、对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有要求的,可按有关规定对5.0.1条的内容全部或部分进行检测,其污染物浓度限值应符合表5.0.3的要求。
表5.0.3住宅装饰装修后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值
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值
氡(Bq/m3)≤200
甲醛(mg/m3)≤0.08
苯(mg/m3)≤0.09
氨(mg/m3)≤0.20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Bq/m3)≤0.50
6防水工程
6.1一般规定
6.1.1、本章适用于卫生间、厨房、阳台的防水工程施工。
6.1.2、防水施工宜采用涂膜防水。
6.1.3、防水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
6.1.4、防水工程应在地面、墙面隐蔽工程完毕并经检查验收后进行。
其施工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6.1.5、施工时应设置安全照明,并保持通风。
6.1.6、施工环境温度应符合防水材料的技术要求,并宜在5℃以上。
6.1.7、防水工程应做两次蓄水试验。
6.2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6.2.1、防水涂料的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6.3施工要点
6.3.1、基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松动、空鼓、起沙、开裂等缺陷,含水率应符合防水材料的施工要求。
6.3.2、地漏、套管、卫生洁具根部、阴阳角等部位,应先做防水附加层。
6.3.3、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到墙面,高出地面100mm;浴室墙面的防水层不得低于1800mm。
6.3.4、防水砂浆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水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或产品的要求,防水层应与基层结合牢固,表面应平整,不得有空鼓、裂缝和麻面起砂,阴阳角应做成圆弧形。
2、保护层水泥砂浆的厚度、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3.5、涂膜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涂膜涂刷应均匀一致,不得漏刷。
总厚度应符合产品技术性能要求。
2、玻纤布的接槎应顺流水方向搭接,搭接宽度应不小于100mm。
两层以上玻纤布的防水施工,上、下搭接应错开幅宽的1/2。
7抹灰工程
7.1、一般规定
7.1.1、本章适用于住宅内部抹灰工程施工。
7.1.2、顶棚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五脱层、空鼓。
7.1.3、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
7.1.4、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
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7.1.5、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抹灰24h后进行养护。
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和震动。
7.1.6、冬期施工,抹灰时的作业面温度不宜低于5℃;抹灰层初凝前不得受冻。
7.2、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7.2.1、抹灰用的水泥宜为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
7.2.2、不同品种不同标号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7.2.3、水泥应有产品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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