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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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及《岗位安全管理工作细则》,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明确分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相应责任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分公司及各业务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员参与”的原则,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生产与岗位工作同职同责,确保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做”。
第四条分公司及各业务区应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月度工作计划中,确保安全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即“五同时”),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全员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分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副经理(经理助理)担任,成员由分公司综合员、核算员、
织协调和管理所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管理责任。
(六)各业务区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本业务区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业务区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九条岗位从业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安全工作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使用(占用)的建筑物、设备、设施、车辆、仪器仪表、工具、防护用具(用品)、资金等财产安全及生产过程安全负直接责任,并接受上级管理部门和领导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四章各级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第十条分公司经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集团公司、省公司、公司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制度。
(三)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人员组成。
(四)组织制定年、季、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五)组织制定全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监督检查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
(六)监督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安全隐患整治情况。
(十)组织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详实的向上级报告事故相关情况。
第十二条综合员(安全员、车辆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履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二)编制年、季、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督导其执行情况。
(三)编制全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按计划组织好安全生产培训。
(四)编制车辆维修保养计划,督促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五)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定期实施应急演练。
(六)每月深入业务区、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跟踪整改效果。
(七)提出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安全生产考核的意见。
第十三条核算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履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档案,编制固定资产维修保养计划,检查考核计划的执行情况。
(三)建立健全施工材料、工具管理档案,编制施工工具维修保养计划,检查考核其执行情况。
生产职责。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集团公司、省公司、公司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要求。
(三)认真贯彻执行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各项要求。
(四)协助业务区经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计划的执行情况。
(五)协助业务区经理落实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及计划的执行情况。
(六)组织制定《施工组织计划》中的安全生产措施,负责向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七)每周深入施工现场两次以上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处理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检查整改效果。
(八)及时、如实上报各类安全事故。
第十六条技术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履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集团公司、省公司、公司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要求。
(三)认真贯彻执行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各项要求。
(四)制定《施工组织计划》中的安全生产措施,及时向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要求。
(三)认真贯彻执行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各项要求。
(四)认真贯彻执行业务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各项要求。
(五)认真贯彻执行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章监督管理与检查考核
第十九条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第九章规定,接受监督管理与奖惩。
第二十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业务区经理在20分钟内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报告经理(副经理),并在2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
第二十一条分公司本部负责对业务区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对违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责令限期改正并通报批评,同时与业务区经理当月绩效挂钩:
(一)主管部门月度安全生产考核扣分3分(含3分)以下的绩效等级为c。
(二)主管部门月度安全生产考核扣分6分(含6分)以下的绩效等级为d。
(三)主管部门月度安全生产考核扣分6分(不含6分)以上的取消当月绩效。
(四)以上考核结果本部综合员(核算员)负有连带责任的绩效
第二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的所有部门和人员。
1.目的
为了促进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严格执行,落实严管重奖重罚的原则,激励全体员工遵章守纪,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特制订本细则。
2.考核部门:
全员参与,安环部、人力资源部考核3.考核形式:
采取查资料及现场巡检相结合的形式。
3.1时间安排:
由安环部每月对各车间、部门进行检查,汇总后交人力资源部按细则进行考核并交生产部备案。
3.2安全生产奖惩项目与考核标准3.2.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给与奖励:
1)在安全生产竞赛等专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奖励200元;2)严格执行安全经营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每次给予100-500元奖励;
3)避免重大事故,在事故抢救中处理果断,措施得当,积极抢救人员和企业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贡献突出者,参与人员给予奖励200-1000元,特别突出者视情况由总经办协商给予奖励。
4)在重大事故隐患项目整改治理工作中尽职尽责,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提出重大隐患及整改措施,经公司采纳后奖励200-500元。
5)安全工作表现突出,上级部门抽查考评中表现优异者,一次奖励200元;公司内部抽查考评中表现优异者奖励30-100元;安环部随机抽查表现较好者,奖励5-10元,以微信红包形式发放。
6)在安全培训中,考试成绩优异的奖励100-200元。
7)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公司员工可以举报,对于举报人奖励50-200元,举报人员要提供证据(受到多次举报以第一次为准)。
8)在各项安全工作中,有不合理的地方、错误或漏洞,鼓励员工积极参与进行提意见或建议,一经采纳,给予奖励30-200元。
3.2.2奖励办法:
1)公司通报表扬
2)个人物质奖励(奖金当月兑现)
3.2.3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人员或部门,有下列问题,根据情况对所在部门作出处罚,符合第
6、7项者,同时对直接责任人按部门罚款总额的50%进行处罚;直接责任人所属班组班组长按部门罚款总额的30%进行处罚。
部门负责人(正职)按部门罚款总额的50%进行处罚;副职按30%进行处罚,部门安全员按20%进行处罚(管理人员实行尽职免责的原则),特殊情况由公司研究决定。
对部门的处罚和对部门人员的处罚为并行处罚,并且不得摊派,否则加倍处理。
具体如下:
1)有下列行为取消所在部门当月奖金:
禁烟区内吸烟;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制止不听者;发生事故不及时上报者;破坏、伪造事故现场,瞒报、谎报事故的。
2)有下列行为的处罚所在部门500元:
“八大作业”与危险作业不开安全作业票或代签字;班前饮酒、酒后上岗;打架斗殴;故意损坏安全消防设施;未经安环部批准无故动用应急、消防器材;计划性开停车未制定相应方案或未按相应方案执行。
3)有下列行为者处罚所在部门300元:
从事危险作业(指涉及有毒有害或腐蚀性物料)及公司要求的其他作业(如拆卸带压管线、阀门等)不配戴相应防护用品;氟化氢卸车未穿防化服;其他装卸车未穿戴相应防护用品;“八大作业”过程中违反相应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设备、电气检修未断电或未挂牌;新员工或转岗人员未培训或考试不合格安排上岗的;隐患排查后不整改、不采取防范措施的;4)有下列行为者处罚所在部门200元:
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穿工作服、戴安全帽、戴安全帽不系带者视同未带、戴好与所做工作相应的手套,不准穿短衣、短裤、拖鞋、前后漏脚凉鞋、挽起袖口,护目镜、面罩等);工作时间脱岗、串岗、睡觉、玩手机;不按时巡检或巡检不到位;装置区内使用、携带手机(特除情况需要拍照除外);拆除后的废旧设备、设施、零部件长期放置于工作区域内(本着谁拆除谁负责的原则,区域所属部门负监管责任);对本部门外来车辆管理不到位者;对本区域外来施工队伍现场管理不到位;作业过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未按要求定期组织演练;非电气焊工进行电气焊作业;非电工进行电气作业;未按要求定期开展各级隐患排查的。
5)有下列行为者处罚所在部门100元。
装卸车现场无人监护;各单位安全标准化及日常需准备的台账、资料、档案、作业本不健全,未及时更新;安全培训、安全例会、安全检查无故不到者;未组织班前班后会;未定期组织部门安全例会;各种记录不全、漏填、弄虚作假;违反工艺规定操作;未对公司及安环部下发的文件、制度按要求组织学习的(要有学习记录、签字、照片);施工完毕没按要求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有下列行为者处罚所在部门50元:
消防设施、安全设施无专人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定期检查并维护保养的;违章混放氢气、氧气、乙炔气瓶。
7)当安环部应上级部门要求需要其他部门配合时,不得以各种借口推诿,否则处罚所在部门200元。
8)对进行违章指挥的要按相应违章行为处罚标准加倍处罚(管理人员在场而不制止的,视为违章指挥)。
9)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如发现上述问题,如安环部为尽责的,安环部负联带责任,处罚标准等同事发部门负责人。
10)其他未尽事宜由安环部或总经办协商处理。
3.2.4部门处罚在部门当月浮动奖金中扣除,个人处罚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4.安全事故等级划分与处罚4.1事故等级划分
1)一级安全事故:
造成人员受伤,住院15天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造成停车24小时以上;
2)二级安全事故:
造成人员轻伤,住院15天(含)以内;生产装置停车4小时以上,24小时(含)以内;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5000元(含)以内;
3)三级安全事故:
造成人员轻微受伤;生产短时间停车;直接经济1000元以内损失;4)四级安全事故:
(包括未遂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未对生产造成影响的。
4.2事故处罚标准
一级安全事故由公司总经办协商处理考核;二级安全事故处罚所在部门1000元;三级安全事故处罚所在部门500元;四级安全事故处罚所在部门200元。
对发生的各级安全事故,公司同时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细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细则
1、生产部长必须兼管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并配置兼管或专管安全工作人员,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
2、定时召开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讨论全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并对安全生产的隐患提出解决措施。
3、由生产部长、安全员及设备部门、技术部门、质检部门及生产车间主任及工人代表定期进行全公司安全大检查,每月末对不重视安全生产的部门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认证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劳动保护政策和法令制度,在布置检查生产的同时要检查安全工作。
5、单位领导及安全人员要督促有关部门不断改善公司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6、要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隐患时及时果断处理。
7、及时制止、杜绝违章作业及违反技术操作规程的行为。
8、车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迅速调查、分析处理,并报有关部门。
9、对新进公司员工要了解其身体情况,必须开展入职前的安全操作规程学习,并对安全生产执行奖罚制度。
10、制定生产计划时要稳妥可行,做到均衡生产,防止过度加班加点。
11、妥善保管、包装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对这些物品要有明细标志。
第四篇: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实施细则安全奖罚制度实施细则
有生产,就存在安全,安全生产是一个永恒的主题。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根据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安全奖罚制度实施细则如下:
一、劳动安全纪律部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任何工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罚款100元,帽壳已坏、帽带不扣、前后反带、不起安全防护作用,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一人连续被罚三次以上(含三次),将停薪停工且在工地现场学习一周,因不戴安全帽而发生了轻伤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2、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
进入施工现场不穿安全鞋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
3、酒后人员严禁进入3m工厂作业,如发现酒后作业人员每一人次罚款500元并立即解除雇佣关系,酒后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将视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4、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发现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每一人次罚款100元,因小孩年幼无知而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监护人自负,因乱动机械设备而造成经济损失者,由监护人全部负责。
5、严禁机械工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
发现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每一人次罚款100元,处罚后仍不改正者,除名处理。
6、厂区内严禁吸烟(吸烟者可到指定吸烟处吸烟),如被发现罚款500元后除名处理。
7、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眼镜进行施工,必要时根据车间要求佩带口罩和耳塞等ppe,如有违规每次罚款100元。
8、不把施工胸卡正确佩带在明显易见位置或忘带胸卡者罚款50元。
二、临时用电部分:
1、施工现场线路架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如发现不设横杆,不用绝缘架空、线路一把抓,罚款50元。
2、闸刀保险丝必须匹配,有一处保险丝用铝丝、铜丝代用,罚款100元。
3、总配电箱、闸刀箱不加锁,下班后不拉闸,无防雨措施,一处每次罚款100元;
4、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线路不使用安装漏电保护器,一处罚款100元;
5、电气设备有按规程作接零保护,接地接零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6、临时照明线路高度不符和要求,动力、照明线路通过金属脚手架无绝缘隔离保护,线路拖地,老化破皮,漏电等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7、严禁使用损坏或裸露的插头和插座,违规罚款100元。
三、机械设备部分:
1、手持切割电动工具操作时不带面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2、操作木工电锯、平刨带手套者,每一人次罚款50元。
3、操作木工电锯不用防护挡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护指键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罚款50元。
4、严禁使用无安全罩的磨光机和切割机,违规罚款50元。
四、动火作业部分:
1、在动火作业前,施工人员先检查动火证是否开具,无证动火者罚款300元。
2、在动火作业时,在火种中心3米内必须配备灭火器,违规罚款100元。
3、在动火作业的下方及周围,必要时采取防火布或者铁皮等阻燃物覆盖保护,违规者罚款100元,造成后果由动火者自负,并且承担法律责任。
4、动火时要先查看周围环境,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确保绝对安全的情况下才可以动火,违规动火人员罚款100元。
5、在动火现场,绝对禁止油漆和油性涂料及溶剂的作业,如有发现,油漆工和动火作业工各罚500元。
6、氧气乙炔管道及压力标抗回火器要完好无损,氧气乙炔瓶不得倒地,要安全固定在其他不易倾倒的物体上,并且间距不低于6m,违规者罚款100元。
五、高空临边作业部分:
1、二米以下基槽临边和一米以上悬挑建筑物临边不设防护支护,不设围挡,安全员和主管各罚款300元每次。
2、临边作业严禁使用软绳或胶带作为围护支撑,如发现安全员和主管各罚款300员每次;
3、施工过程中出现洞口应立即遮盖,当事施工人员没有进行处理每次罚款100元。
4、临时脚手架超过一米以上必须有围护栏杆,人员操作超过2米(含2米)必须佩带安全带并且扣好安全带(安全带严禁低挂高用),如有违规每次罚款100元。
5、在使用人字梯时,必须有专人看护并且扶着梯子,如果单独爬梯操作施工,违规罚款100元。
6、在进行高空作业时,严禁使用箱子及油桶等物体代替脚手架增高,一经发现罚款100元。
7、在高空作业时,如有高空坠落危险,必须在下方地面和设备做必要的防护措施和区域严禁进入的围护警告,违规罚款100元。
安全奖惩总则:
1—施工人员每人每月如无安全罚款记录,月底由安全员发放安全奖100元。
2---安全员和项目经理在项目部每月无可记录违例,由公司发放安全奖500元。
如有可记录违例,罚款500元。
希望各位员工相互关心,相互督促,认真履行本公司安全奖罚制度,请千万记住:
安全第一,你的家人需要你。
上海瑞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xx-3-17开始执行
第五篇: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实施细则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有生产,就存在安全,安全生产是一个永恒的主题。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根据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安全奖罚制度实施细则如下:
一、劳动安全纪律部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任何工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罚款50元,班组成员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200元,五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1000元;帽壳已坏,不起安全防护作用,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一人连续被罚三次以上,将停工学习,因不戴安全帽而发生了轻伤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2、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
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班组成员一次有三人被处罚,罚班组长100元。
3、酒后人员严禁作业,如发现酒后作业人员每一人次罚款50元,酒后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将视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4、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发现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每一人次罚款20元,因小孩年幼无知而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监护人自负,因乱动机械设备而造成经济损失者,由监护人全部负责。
5、严禁机械工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
发现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每一人次罚款20元,处罚后仍不改正者,加倍处罚。
6、木工、易燃作业处严禁吸烟发现吸烟者,每一人次罚款20元。
二、临时用电部分:
1、施工现场线路架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有一处不设横杆,不用绝缘子、线路一把抓,罚款20元。
2、闸刀保险丝必须匹配,有一处保险丝用铝丝、铜丝代用,罚款50元。
3、总配电箱、闸刀箱不加锁,下班后不拉闸,无防雨措施,一处每次罚款20元;
4、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线路不使用、安装漏电保护器,一处罚款20元;
5、电气设备有按规程作接零保护,接地接零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20元。
6、临时照明线路高度不符和要求,动力、照明线路通过金属脚手架无绝缘隔离保护,线路拖地,老化破皮,漏电等发现一处罚款10元。
三、机械设备部分:
1、手持电动设备在使用时不用防触电的个人防护用品,发现一处罚款20元;
2、操作木工电锯、平刨带手套者,每一人次罚款10元。
3、操作木工电锯不用防护挡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护指键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罚款10元。
四、基槽边防护部分:
1、二米以下基槽不设防护支护,不设围挡,每10沿长米,扣罚架子工班组长10元;
五、其它部分:
1、木工支模板,将支撑顶在脚手架上,引起外架变形、倾斜,每10沿长米,扣罚班组长20元;
2、未经施工管理人员同意,私自将支护、围挡拆除,每一处扣罚拆除者所在班组长20元。
3、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损坏安全防护设施、防护装置、安全宣传标牌者,按损坏实物原值加倍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4、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向基槽内抛物件,发现一次,罚款20元,造成事故者,究其刑事责任;
奖励:
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安全生产特别奖”其条件如下:
⑴生产管理人员:
1、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尽职尽责搞好安全工作,部违章指挥。
2、所管工种班组全年无因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设备事故;
3、所管工种班组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做到无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4、坚持对所管工种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强,现场安全管理资料齐全;
5、所管工程项目安全达标达到全优良标准。
⑵生产工人:
1、能够认真学习,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到三不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2、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为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献计献策;
3、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全年无事故;
4、在紧急关头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了人生伤亡事故;
安全罚款用于安全奖励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每年评比一次,年终给予;安全生产特别奖可随时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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