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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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行河长制,进一步提升我乡河流保护管理水平,制定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如下为具体内容!
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1】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生态的制度创新;是发挥地方党委、政府主体作用,统筹解决水问题,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河湖生态新格局的重要举措。
进一步提升我乡河流保护管理水平,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和《闽清县全民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
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保护管理机制,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妥善处理河流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促进河流休养生息,维护河流生态功能。
(二)坚持党政领导,统筹协调。
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负责制,实行党政同责,构建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部门联动;统筹上下游左右岸,提高综合治理成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属地管理。
突出“一河一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解决河流保护管理突出问题;落实属地责任。
(四)坚持强化监督,全员参与。
加强督察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强化社会监督;把绿色发展新理念纳入村规民约、文明守则,广泛动员社会参与,营造全社会关心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控制排污总量和污染项目审批。
到2020年全乡主要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基本完成,用水总量控制在1800万m3以内;新增恢复农田有效灌溉面积2300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000亩,农田灌溉水有效系数提高到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65立方米以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8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县级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8%以上。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
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入河污染源排查,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严格环境准入,主要流域上游区域严控新、扩建水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项目建设,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企业,推进工矿企业、城镇生活、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面源等污染防治,以及重点行业清洁改造、工业集聚区污染集中治理,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到2020年全乡生猪年出栏总量控制在5000头以内,全面完成可养区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任务,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4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城镇、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达到相关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工业污染源监测实现数据管理信息系统连接,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和异常报警机制基本建立。
(三)加强水环境治理。
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加强黑臭水体治理、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清理,开展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推进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严禁侵占河道、非法采砂、随意调整和侵占河道岸线等行为。
到2020年全乡主要流域水质优良(Ⅲ类以上水质)比例总体达100%以上,小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总体高于98%,主要水库水质达标率总体达95%以上;城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
乡集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基本建立,70%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四)加强水生态修复。
推进河流生态修复与保护,构建科学合理岸线格局,加强河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依法划定河流管理范围,强化山水林田系统治理,加强水源涵养林建设,加强城镇河网和农村小微河道“毛细血管”治理,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到20XX年,全乡全面完成梅溪流域的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划定工作。
到2020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本实现水质自动监测;将地下水作为战略和应急水源,逐步取消城镇饮用水地下水源;全乡建设安全生态水系公里,水土流失率降至%以内,完成封山育林3000亩,森林覆盖率达到%,河道保洁实现全覆盖。
四、组织形式
(一)乡级河段长。
由乡党委书记任河长,乡长任常委副河长,各包村领导为副河长,具体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流流域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围垦河道、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倾倒垃圾等问题进行清理整治,督导村级专管员履行职责,开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工作。
(二)河道专管员。
我乡根据辖区内河道数量、大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招募并管理河道专管员,负责村(居委会)所辖河道的卫生宣传、河道保洁、涉河工程管护、日常巡查、信息反馈、配合相关部门现场执法等工作。
也可根据需要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组建保洁管护队伍。
原则上每名河道专管员负责一个或若干个村(居委会)河道管理,村(居委会)辖区内河道多、任务重的可酌情适当增设。
(三)河长办公室。
乡设置河长办公室,负责河长制工作的日常具体运行等工作。
河长办公室挂靠在乡水利站,设主任一名;成员由乡党政办、水利站、乡环卫站、环保站、派出所、国土所、经济发展办公室、交通站、城管大队、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卫计办、污水处理厂各一位负责人兼任。
对涉及各部门的工作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执法监管等。
设河长办公室专职干事一名,负责河长办公室工作的上传下达、监测发布,督导检查、考核考评等日常事务。
(四)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乡水利站负责指导、监督水资源管理保护和水功能区水量水质监测,推进安全生态水系、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水工程建设,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并承担流域河长联系部门职责。
乡环保站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组织实施全乡的水污染防治规划,制定更严格的河排污标准,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小流域整治和污染源管控和涉水建设项目管控,开展涉水建设项目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督,组织实施全乡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监测,强化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控站运行管理。
乡污水厂负责集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城镇黑臭水体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乡环卫站负责指导、监督、落实全乡农村垃圾处理。
乡城管大队负责加强城镇渣土倾倒的监管,依法查处涉河两违行为。
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监管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负责渔业水环境质量监测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依法查处水产养殖污染及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
乡经济发展办负责推进工业企业去产能和产业结构提升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工业节水提升改造,协同有关问题。
负责落实县级河长制专项经费,协调河流保护管理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乡国土所负责指导全乡做好河流治理项目用地保障;监督指导做好地下水环境监测、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
乡林业站负责指导、监督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造林绿化与修复工作。
乡卫计办负责指导和监督生活饮用水监测和农村卫生改厕。
乡派出所负责配合打击重大涉河违法犯罪行为。
五、工作机制
(一)建立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
组建河长办公室,落实人员编制。
定期召开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及时汇总情况,研究对策,明晰责权,监督落实。
(二)建立全域治理的责任机制。
各村是本辖区流域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制定综合治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实行“一河一策”,明确治理任务、进度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流域保护管理的相关职责。
各流域建立“一河一档”,提高流域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建立共享共融的监测机制。
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开展流域水环境质量、水功能区水质等水环境监测。
要科学设置监测点,细化加密监测。
构建省、市、县、乡镇四级监测数据有效汇聚和相关部门水资源环境质量监测互联共享共融机制,健全水环境质量数据。
对监测发现的情况,由河长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同时向有关方面通报发布,加强会商研判,督促有关部门查找根源、整改落实。
(四)建立齐抓共管的督导机制。
每年编制河长制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重大涉河项目专项稽查,对督察稽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验收反馈。
建立“智慧河流”平台,运用明查暗访、建立河长微信群(号),借助第三方监察,鼓励“企业河长”、“民间河长”、“社会监督员”、“河道志愿志”、“巾帼护水岗”等,发动公众参与,对河流保护管理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五)建立协同联动的执法机制。
河长办公室要科学统筹、协调部署相关部门,对涉河涉水重要事件联合开展综合执法或专法主体不变、执法权能不变、执法体系不变的原则,加强河流日常动态监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研究制定河长制法规规章,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发挥河道警长作用。
(六)建立奖惩分明的考评机制。
建立河长制工作考评制度,制定河长年度考核考评和奖惩办法,逐级开展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与生态补偿、以奖代补等挂钩,并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内容。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以及无故未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2】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安福县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及《安福县20XX年“河长制”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全面落实乡、村水生态环境治理责任,建立健全河流水库保护管理体制机制,结合我镇河流水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镇境内所有河流、小
(二)型以上所有水库及山塘,均实施“河长制”管理。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段负责,部门协作,全民共治,构建河流水库保护管理工作机制。
坚持遵循自然规律,依法依规科学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河流水库健康。
坚持综合整治,因河施策,系统治理,注重长远效果。
坚持区域合作,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域陆地共同发力,全面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三、主要目标
(一)20XX年10月底前,基本建立“河长主治、源头重治、水陆共治、部门联治、群防群治”的河流水库保护管理体系,全面实施“河长制”。
(二)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建成河流水库健康管理机制和保障体系,实现常态化管理,确保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逐步实现河畅、岸绿、山清、水秀、天蓝、景美的生态保护目标。
四、组织体系
(一)构建镇、村二级“河长”组织体系
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长制”组织体系。
镇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河段长”;村设“河长”、专管员、保洁员和巡查员。
(二)明确工作职责
各级“河长”是所辖河流水库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总河长”负责领导本镇内“河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职责。
“副总河长”协助“总河长”领导本乡内”河长制”工作,承担总调度职责,负责编制全镇河流水库综合整治规划,拟定全镇河流水库综合整治方案,提出年度重点整治任务;做好河流水库调度工作,组织实施督查通报,协调处理全镇河流水库综合整治问题;负责落实市、县河流水库信息化平台整合、建设与管理;对重大决策事项跟踪督查;协调组织检查考核工作等。
镇“河段长”、村“河长”负责抓好辖区内河流水库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水污染治理、巡查保洁、生态修复工程的具体实施、河流水库的保护管理工作,抓好具体问题的协调解决。
五、主要任务
(一)10月20日前,镇村两级签订目标责任状,各“河长”戴“红袖章”履责、各村专管员、保洁员和巡查员到岗到位,各司其职,严格落实“河长制”。
(二)10月底前,镇村两级设立并公布反映河流水库问题的投诉举报电话。
(三)10月底前,对侵占河流水库水域及岸线、非法采砂、非法设置入河入库排污口等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开展一次专项联合执法整治工作。
(四)开展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严禁毒鱼、电鱼、药鱼。
(五)推动畜禽养殖污染控制,10月底前对经查实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畜禽养殖企业或大户予以处罚、整改或关闭。
11月底前完成各村畜禽养殖适养区、限养区和禁养区的划分。
严防新增污染源,从源头有效控制新增畜禽养殖污染源。
(六)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进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负增长治理。
(七)着力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治理,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
(八)积极推进集镇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强化集镇生活污水治理。
(九)强化监管,落实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镇党委、政府把实施“河长制”、保护河流水库健康,作为当前和今后长期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工作。
成立严田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朱琳
副组长:
王飞豹刘民姚智涵陈文明
成员:
王斌刘桂生匡春保王明钢王国彪
彭志毅刘新柱易路安戴小华
党委副书记、镇长朱琳任总河长,水利分管领导姚智涵任副总河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水务站站长彭志毅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创新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河长”负责牵头召集责任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河流水库保护管理重点难点问题。
召集人根据工作任务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每年召开2次以上成员会。
建立问题督办制度,由“河长”签发督办单,对河流水库保护管理重要事项进行督办。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日常工作沟通与协调,定期发布“河长制”工作信息,通报典型事例,做到“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评析、一年一总评”。
建立管养工作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升河流水库管养水平。
(三)落实资金。
落实“河长制”专项经费,重点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评先奖励、信息平台建设、河流水库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费用。
足额保障河流水库巡查保洁、堤防工程等日常管养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
加大城乡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流水库环境治理与保护,推进江河流水库管护市场化。
(四)严格考核。
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以水质水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河流水库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健全河流水库管理与保护“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五)宣传引导。
广泛宣传河流水库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
在河流水库显要位置树牌立碑,设置警示标志,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河流水库保护管理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河流水库保护意识。
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实施意见》(赣发〔20XX〕26号)和省、市、县有关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政府水生态环境治理责任,建立健全河流库塘保护管理体制机制,推进生态先行示范区建设,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立镇、产业富镇、干部强镇、依法治镇”的发展战略,为实现我镇“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提供管护体制保障,以健康完整的河流库塘功能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河流库塘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实现传统管理向现代化管理、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满意度,全力打造生态文明的“排埠样板”。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人水和谐,突出“以河流库塘为贵”,既要满足排埠经济社会发展对河流资源合理开发的需求,更要满足维护河流库塘健康的基本需求。
2.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加强统筹兼顾,实行保护优先,以优化水资源管理、严格水量控制为前提,合理开发河流资源。
3.坚持护水清源,加强水源地保护,改善并保持河流优良水质,严格管控河流岸线建设项目,预防生产活动对河流水质的污染。
4.坚持依法管理,完善河流管理保护法规,统筹相关部门执法力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审批,规范河流开发利用行为。
5.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创新符合我镇实际的管理模式,利用科学的管理方式、先进的管理手段,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创建水生态文明的美丽排埠。
三、实施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XX-2020年,在全镇全面推行“河长制”,按照“建立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责任、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要求,实现全镇村级河道及水库“河长制”全覆盖,全面建立流域管理制度。
通过努力,使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等“四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全面实现全镇河流范围内河面无垃圾、河中无障碍、河底无淤积、河水无浑浊、河岸无损毁、污水无直排、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等“八无”目标,河流断面水质、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全面落实,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二)具体目标
1.到20XX年底,建立镇、村、组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
2.到20XX年底,基本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流管理体系,全面实施“河长制”。
主要包括:
全面整治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等“四乱”问题。
彻底清理整治河流各类垃圾,做到水面清洁,无明显垃圾漂浮,河岸、湖岸整洁清爽,无垃圾随意倾倒点、堆放点。
全面推进污染严重河道、河沟治理,根据排查的河流污染状况,实行一河一策、标本兼治,制定治理方案,力争20XX年内整治到位,基本消除或有效缓解河道黑臭现象。
3.到2020年,基本建成河流库塘健康管理机制和保障体系,实现长效管理,确保河流治理成果得到巩固,公众对河流环境的满意度得到提升,基本实现排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保护目标。
河库塘水域面积保有率%,自然岸线保有率90%,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达标率8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四、实施范围
范围:
全镇境内所有河流,各类水库及山塘,均实施“河长制”管理。
覆盖排埠全镇。
五、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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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市县河长制实施方案
(一)组织协调机构
全镇“河长制”实施工作由排埠“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推进。
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直有关部门及所涉村(居)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镇“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全镇河长制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河长制”专职办公室、综合执法协调办公室。
“河长制”专职办公室设在镇水务站由水务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抓好河长制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河长、河段长、库长的设置
1.河流水系概况
我镇境内河道干流为乌石水,梅洞水,三溪水总流域面积为131km2,乌石水,梅洞水,三溪水在我镇境内长度为39km。
境内小(Ⅱ)型水库1座,各类山塘40座。
2.河长、河段长设置
河流管护实行“镇、村、组”三级河长负责制。
干流由镇党委书记担任总河长,镇人民政府镇长担任副总河长。
各村村主任担任河长,水务站、林办、国土所城建办等单位为联动部门,干流所经的村为责任主体,各组组长担任辖区内河流的“河道警长”。
在河岸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
六、主要任务
(一)统筹河流库塘保护管理规划。
遵循河流库塘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根据河流库塘功能定位,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原则,将生态理念融入镇村建设、河流库塘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科学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领域、各村、各行业专项规划。
规划应统筹考虑地区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
,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二)开展修河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
加强修河源头、重要水源涵养地的水环境保护,划定禁止开发范围,实现修河源头保护区污水“零排放”。
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全面保护天然林,大力种植阔叶林,提高森林蓄积量。
依法划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禁止在水源地保护区内开展一切与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
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建立与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
全面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工矿企业、城镇生活、畜禽养殖、农业面源及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落实部门责任,分头推进防治措施。
在环境敏感区、生态脆弱区、水环境恶化区域,执行严格的水环境排放标准。
(四)强化重点水域监测。
加强重点水域的水量水质水环境监测,强化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
统一技术要求和标准,统筹建设与管理,建立体系统一、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河流库塘监管网络,完善水资源监测中心建设。
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水质水量监测和评价,按规定发布有关监测成果。
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机制,追溯污染来源,完善限期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整治责任。
(五)推动河流库塘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加快水环境整治,大力推进生态生态村和绿色小康村创建活动。
构建自然河流库塘维护,自然弯曲河流岸线,保护天然浅滩、深潭、泛洪漫滩。
落实生产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
推进水环境自然修复保护,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
加强河流修复与保护,维护河流生态系统完整,开展河流沿岸绿化造林,改善生态环境。
保证河流合理流量和库塘合理水位,保证和流库塘基本生态流量、基本生态用水和枯水期生态基流。
(七)加强水域岸线及采砂管理。
依法划定河流及其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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