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桩基检测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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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桩基检测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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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桩基检测项目
房屋建筑工程桩基检测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HRCZBPT2017039号
项目名称:
鲤北万福乾顶洋小区(二期)、鲤北宫边安置区二期10-19#楼工程桩基检测项目
招标人:
仙游县鲤北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
2017年12月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评标及定标
(六)授予合同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项目名称:
鲤北万福乾顶洋小区(二期)、鲤北宫边安置区二期10-19#楼工程桩基检测项目
1.2建设地点:
仙游县
1.3建设规模:
34453万
1.1建设范围:
鲤北万福乾顶洋小区(二期):
1#楼~9#楼均为11层,连体地下室1层,桩数977根。
鲤北宫边安置区二期10-19#楼为:
10#楼-19#楼均为18层,连体地下室一层,桩数1920根,主体结构为框剪(以经批准的勘察设计文件为准,桩数及桩径详建筑施工图)
1.5检测内容:
桩基静载、低应变、反射波法动力检测等
1.6工期要求:
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并分别提交书面报告,检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定标准。
1.7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1.8质量标准:
按照批准的冲孔灌注桩的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基础和结构检测并符合国家《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附录Q、强制性标准、设计及有关规范规定要求。
闽建建[2017]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桩基检测的通知。
1.9项目要求:
按照批准的冲孔灌注桩的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基础和结构检测并符合《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等的有关规定。
(2)按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相关规范和规定及质量监督部门要求,完成各方负责主体共同确定的桩结构检测等检测内容,除以上工作外,还要包括:
①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及检测报告应阶段性传输报送;
②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③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2.1招标人自2017年12月19日起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2.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莆田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注:
网上投标系统以BOT方式招标,软件开发公司以本系统为平台收取投资回报。
经有关部门研究审定,电子招标文件在100页(A4纸)及以下的,每份按50元收取;超过100页的,超过部分按每页0.5元收取。
招标文件下载和网上支付具体操作方式详见系统”帮助文档”里面的《操作手册》。
”
2.3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下载的为准。
3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是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内的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在职人员(须提供该人员自2017年5月至2017年11月连续半年的社保(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证明),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及桩基检测上岗证书,且桩基检测上岗证书需含有静载、钻芯、低应变、高应变。
3.2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正本及附表。
3.3必须具备本招标项目中各项检测项目所需的专项试验检测能力。
(各项检测项目是指:
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竖向抗拔静载荷检测、钻芯法检测、低应变动力检测、高应变应变动力检测、锚杆抗拔力检测等);近三年无行业主管部门因桩基检测通报处理,未被列入“福建省检测机构黑名单”的单位。
省外检测机构需取得福建省建设厅颁发《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
3.4本招标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本招标工程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
7现场踏勘
7.1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7.2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7.3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
8.1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修改和澄清的答疑文件组成。
8.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9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9.1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的,或认为工程预算价的工程量存在差错或漏项、材料和设备的单价存在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可在2017年12月21日17:
00时前登录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将疑问材料向招标人提出。
9.2招标人将在2017年12月22日17:
00时前,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
10项目发包价
10.1具体检测数量根据桩基设计图纸要求和业主确认及上级行政部门要求为准,具体工作量按实结算,变更工程量单价及结算单价按中标人投标单价结算。
10.2项目检测费:
1、动测检测:
30元/根。
2、静载检测:
2.8元/KN。
3、取芯:
260元/米。
4、抗拔:
2500元/根。
5、超声波:
1000元/根.。
6、高应变:
3000元/根。
10.3检测项目总发包价(按实际检测数量进行结算):
10.5工期要求
桩基工程检测根据本工程桩基施工实际进度及现场施工管理要求安排检测周期,桩基检测在试桩前7日进场,桩基检测工作需在基础承台土方开挖完成后3日内全部完成。
且中标人应在每次检测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的检测数据简报,7个工作日内提供正式、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
中标人不按合同规定期限提交检测报告的,超过七个工作日时,每拖延一天,应向招标人支付相当于检测费百分之一的违约金,超过三个月的,加倍计取违约金。
10.6本工程检测分阶段进行,过程周期较长,本发包价为固定单价,不随时间及市场的变化而调整价格;本发包价已包含各阶段检测设备进出场费、运输费、安拆费等。
本工程按实际检测内容进行计算。
11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和退还
11.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2万元。
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未按规定时间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帐户名称:
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仙游支行宝泉分理处
银行帐号:
418268614203
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专户,并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即招标文件上注明的招标项目名称或编号)。
缴交时间确认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在截标时出具的对账单为准。
当对账单上没有体现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的,而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原件上有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的可以给予开标。
未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
截标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通知仙游县工程交易中心查询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入账情况,仙游县工程交易中心应当将查询结果及时通知招标人。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的开户行基本账户。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评标结果公示后5日内无息退还;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
以银行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开具保函中应体现本招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开标会当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银行保函原件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对银行保函的真实性负责,中标后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置并追究法律责任。
(银行保函退还:
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与复印件在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与复印件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由招标人将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退还中标人)。
根据2015年2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文件规定,已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100万元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以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最新公布的为准或提供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收讫证明),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无需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11.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9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1.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
12.2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1、承诺书
2、相关证书、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4)省外检测单位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
5)派项目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及工程试验检测资格证书;
6)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
注:
相关证书、证件(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为准,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应从信息库中挑选相应的材料,投标文件、文件相关证件、证书应体现与信息库的链接,未链接的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3.1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
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
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莆田市招投标办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在核对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时须提交书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编制并签字、盖章)及身份证原件并提交经过激活的福建CA数字证书。
13.2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应用信封密封,信封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负责,招标人在开标会上不查验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封的完整性。
评标结束后未开启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予以退还。
14投标文件的提交地点、提交截止时间
14.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
北京时间2017年12月29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的提交地点为:
仙游县招投标中心(中国古典工艺博览城5号楼(仙作博物馆三楼)开标室3)。
14.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14.3投标人须携带已激活的福建企业CA数字证书(用于开标时解密各自的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未携带的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4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投标人代表未按14.2款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或有效个人身份证明的;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
14.5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无合格投标人,招标人将自行选择桩基检测单位,桩基检测费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计取。
(五)开标、评标、定标
15开标
15.1开标会定于2017年12月29日9时30分在仙游县招投标中心(中国古典工艺博览城5号楼(仙作博物馆三楼)开标室3)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行政监督部门参加,投标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15.2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15.3开标程序:
(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2)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3)确定进入查验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程序的投标人。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名单,投标人超过10家的,随机抽取7家进入查验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程序。
若投标人少于10家(含10家)的,则所有投标人全部进入查验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程序;采取三轮抽取法,第一轮由投标人以网上递交文件先后顺序依次抽取顺序号(开标时,投标人不按时参与抽取顺序号的视为放弃,不参加下一轮抽取);第二轮由招标人随机抽取7个对应号;第三轮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按第一轮产生的顺序号依次抽取,所抽的号码与7个对应号相同的投标人为入围单位。
当投标人超过50家时,直接采用网上生成的顺序号进入下一轮抽取,不抽取投标人顺序号。
(4)查验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1)投标人代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个人身份证原件的;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或签字、盖章的。
(5)宣布进入资格审查程序的投标人名单。
(6)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记录。
16评标
16.1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处理:
16.1.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和CMA计量认证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6.1.2省外检测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向福建省建设厅申请办理备案手续且未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
16.1.3投标承诺函未按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编制、填写内容的;
16.1.4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16.1.5投标人拟派出主要项目负责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6.1.6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或网上投标系统中,投标人未能体现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书、证件的或证书、证件无法与信息库链接的;
16.1.7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17确定中标人
17.1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人。
17.1.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抽取规则;
17.1.2采取三轮抽取法,由每个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第一轮由投标人以递交文件先后顺序依次抽取顺序号(开标时,投标人不按时参与抽取顺序号的视为放弃,不参加下一轮抽取);第二轮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一个对应号;第三轮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按第一轮产生的顺序号依次抽取,所抽的号码与对应号相同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
17.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后入档。
17.3若报名截止时无合格投标人,招标人将自行选择桩基检测单位,桩基检测费按本招标公告规定计取。
17.4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示。
18中标通知
在开标完成,中标结果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公示,待公示结束后招标代理人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中标人。
(六)授予合同
19签订合同
19.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承包合同。
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9.2招标人应在签订承包合同后十五日内将承包合同原件提交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19.3中标单位逾期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0履约担保
20.1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壹拾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20.2投标人必须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项目,没有完成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1工程款支付
本项目按幢付款,在递交合格报告后5日内付清本幢检测费。
桩基检测合同书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甲方)
检测单位:
(乙方)
签订地点:
福建省仙游县
签订日期:
201年月日
基桩检测合同书
建设单位:
仙游县鲤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检测机构:
(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约万元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质量检测行为,建立公平、公正、有序的检测市场秩序,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1号令)、《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工程特点签订本合同。
一、检测依据
(一)《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程》(JGJ106-2014)
(二)《建筑地基基础处理技术规程》(JGJ79-2012)
(三)《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四)国家现行规范、规程
(五)施工图
二、本工程发包单价及数量:
动测检测:
30元/根。
2、静载检测:
2.8元/KN。
3、取芯:
260元/米。
4、抗拔:
2500元/根。
5、超声波:
1000元/根。
6、高应变:
3000元/根。
本项目具体检测数量根据桩基设计图纸要求和业主确认为准,具体工作量按实结算,变更工程量单价及结算单价按中标人投标单价结算。
本工程检测分阶段进行,过程周期较长,本发包价为固定单价价格,不随时间及市场的变化而调整价格;本发包价已包含各阶段检测设备进出场费、运输费、安拆费等。
三、费用支付方式
本项目桩基静载(含配载)及低应变检测、取芯等测试项目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方式分别计取费用,按幢付款,在递交合格报告后5日内付清本幢检测费。
四、检测工期
检测周期随打桩工程进度至桩基施工结束后一周内完成检测项目,并提交评价报告。
检测质量符合国家《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强制性标准、设计要求。
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条件的要求完成上述工程桩基检测项目,并承担因检测质量缺陷造成的责任。
检测单位在接到委托单位通知后在当天组织人员到达现场,在确认现场具备检测条件及资料齐全后6天内进场检测。
现场检测完成且在委托单位提供齐全的相关资料后6个日历日,出具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规范要求的检测报告陆份
五、履约担保
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或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
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完成提供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并提交正式书面报告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没有完成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双方责任
(一)委托方责任
1、检测前、委托方及时向承接方提供所需的技术资料及有关图纸(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桩基平面布置图、试桩的有关数据和施工记录等)。
2、承接方进场时,委托方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3、委托方应指派专人负责协调现场工作。
4、委托方提供水电。
5、由委托方负责工作内容所发生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具备开工许可条件后通知乙方。
7、在每个单位工程每个检测项目完成后,甲方应及时完成审核,并按要求支付报酬。
(二)承接方责任:
1、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和图纸制定试桩方案,并报委托方审批后进行检测。
2、根据检测技术方案,按合同工期组织完成检测工作。
3、保证所提供报告的准确性、科学性、真实性和公正性。
4、检测设备运输安装、堆载、检测全过程及安全;
5、负责设备运输费及静载所需的费用。
6、若遇恶劣天气(如刮台风、下大雨)或不可预见的困难,或因甲方原因造成静载试验无法施工则试验工期顺延;
7、负责合同履行期间所有安全责任;
8、负责向甲方及时、真实、准确提供检测报告,并对其负责。
七、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
1.若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若因乙方未按国家技术规定进行检测或提供的报告资料不真实和准确,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部承担其责任,并按损失全额向甲方赔偿。
3、桩基工程检测根据本工程桩基施工实际进度及现场施工管理要求安排检测周期,桩基检测在试桩前7日进场,桩基检测工作需在基础承台土方开挖完成后3日内全部完成。
且中标人应在每次检测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的检测数据简报,7个工作日内提供正式、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
4、中标人不按合同规定期限提交检测报告的,超过七个工作日时,每拖延一天,应向招标人支付相当于检测费百分之一的违约金,超过三个月的,加倍计取违约金。
八、其它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
3、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负责人。
九、合同的生效、终止和份数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若本合同条款有所更改,须经甲乙双方确认盖章方能生效,或签订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条款有争议时,按补充协议书执行。
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执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应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陆份,委托方叁份,承接方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 托 方(章):
承 接 方(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电 话:
电 话: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
鲤北万福乾顶洋小区(二期)、鲤北宫边安置区二期10-19#楼工程桩基检测项目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人: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姓名)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邮政编码:
编制时间:
投标文件目录
1、承诺书
2、相关证书、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4)省外检测单位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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