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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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模板
XX市政府采购中心
BEIHAICITYGOVERNMENTPROCUREMENTCENTER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XXXX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公开招标采购
项目编号:
采购单位:
XX市交通运输局
XX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2月14日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6
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21
第四章合同文本(格式)………………………………………………28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37
第六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1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XX市政府采购中心XXXX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平台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XX市政府采购中心受XX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XXXX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XXXX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公开招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
。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开发全业态综合汇总展示系统;开发危险货物全过程监控子系统;开发智能公交监管子系统;开发两客行业监管子系统;开发巡游出租车行业监管子系统;采购支撑应用系统运行所需的配套软硬件设施等。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价为2,703,260.00元,最高限价为2,315,212.51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
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服务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0年2月14日至2020年2月21日。
投标人未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我中心将拒收投标文件。
2.获取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办理报名登记业务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进行报名。
《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址:
XX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位置:
“首页-办事指南-供应商项目采购(线下辅助评标)操作指南”。
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
400-881-7190。
注:
获取招标文件的所有资料需提供一套复印件留存,如有必要提供原件核查。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4,065.20元。
(注:
须足额交纳,不接受以个人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交款方式:
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
(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在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前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保函复印件提交至本中心登记备案)。
收款单位:
XX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
中国银行XX分行;
银行账号:
*********。
交款截止时间:
以投标时间截止之前到账为准,投标时间截止之后到账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备注:
须注明项目编号,以便登记、查询。
)
注: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3月6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XX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递交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3月6日9时30分在XX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授权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无授权人员将予以拒绝。
十一、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
XXX;联系电话:
********。
地址:
XX市海城区XX大道124号。
XX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
XXX;联系电话及传真:
********;地址:
XX市XX大道(中段)1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XX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
十二、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XX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XX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及XX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三、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XX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2月14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
XXXX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公开招标采购。
项目编号:
。
2
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4,065.20元(须足额交纳)。
5
答疑、澄清:
投标人要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仔细审核《项目需求和说明》中的要求,如发现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投标人必须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本中心要求答疑或澄清,在此后时间提出的答疑或澄清,视为无效。
询问、质疑: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按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九)询问、质疑和投诉”中的要求向本中心或采购人提出书面询问、质疑。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十五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中心将变更内容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详细见公告中公布的网站)。
6
投标文件组成:
开标一览表一份;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7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0年3月6日9时30分,XX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0年3月6日9时30分,XX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9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法)
10
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
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本中心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提供保证金转账凭证和本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后,本中心以电汇或转账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
11
签订合同时间: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12
采购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13
付款方式:
预付款在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按中标价的20%拨付,验收合格后二十个工作日按中标价的75%拨付,剩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由甲方负责保管。
采购人支付款项的同时,供应商需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
14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中标金额的5%。
15
投标文件有效期:
六十个日历日。
16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和XX市政府采购中心。
17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XXXX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平台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单位。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XX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
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6.“投标保证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保证金,是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采购单位交纳一笔款项,以这笔款项担保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不发生违法违规、违反程序或者不诚信的行为,如果发生了违法违规、违反程序或者不诚信的行为,则无权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有发生违法违规、违反程序或者不诚信行为,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方式。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五)投标费用
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的规定除外)。
(六)转包与分包
1.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
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合同分包:
(1)采购人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七)特别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分标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指项目合同的履行)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互相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5.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本中心将顺延提供期限,并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本中心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1.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①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②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2.质疑
2.1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质疑
⑴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具体计算时间如下:
①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
②对招标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③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⑵质疑应当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列、《XX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事实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质疑书应当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
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可不予受理:
①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②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③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④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本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的,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特别授权;质疑书加盖合同专用章的;
⑤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⑥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⑦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⑸质疑人的质疑应当采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文本格式【在XX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bhzcw/)下载】以书面形式提交,并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3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驳回质疑:
(1)质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2)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在一定期限内多次质疑而无实据的;
(3)质疑已经处理并答复后,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又提起质疑且未提供新的有效证据的;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
2.4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
2.5质疑联系部门及电话为:
XX市政府采购中心********
3.投诉
3.1质疑人的投诉应当采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文本格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以书面形式提交,并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2投诉联系部门及电话为:
XX市财政局********。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1.公开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4.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5.投标文件格式;
6.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二)投标人的风险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
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涉及招标项目的价格、采购服务的服务要求及其它要求、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作出响应。
3.采购服务的服务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前评定,但不能改变实质性内容。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十五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简称)以法定形式发布。
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四部分组成(要求资格文件单独装订成一本;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另外单独装订成一本;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独立装订成册,单独包装、密封递交)。
1.资格文件:
▲
(1)投标人2019年9月以来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格式自拟)(必须提供);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原件备查);
▲
(2)投标人2019年9月以来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格式自拟)(必须提供);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原件备查);
▲(4)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必须提供);
2.商务文件:
▲
(1)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
▲
(2)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必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格式见第五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格式见第五章);
▲(4)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五章)(必须提供)。
可作为投标人资信评分的资质证明材料(可选)
(5)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6)投标人关于本单位债务纠纷、违法违规记录等方面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
(7)投标人情况介绍。
3.技术文件
▲
(1)服务响应表;(必须提供)
▲
(2)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3)投标人拥有主要服务设施的情况和现状(格式自拟)及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4)优惠条件:
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
(5)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6)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略);
4.报价文件:
▲
(1)投标函(格式见第五章,必须提供);
▲
(2)投标报价表(格式见第五章,必须提供);
▲(3)开标一览表(单独封装递交,格式见第五章,必须提供)。
▲注: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函、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
①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各种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无效。
②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证明等材料,投标人必须全部提供,缺一不可,否则投标无效。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
除签名或盖姓名章、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
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投标人必须就《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六十个日历日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
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
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
(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在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前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保函复印件提交至本中心登记备案)。
收款单位:
XX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
中国银行XX分行;
银行账号:
*********。
交款截止时间:
以投标时间截止之前到账为准,投标时间截止之后到账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备注:
须注明项目编号,以便登记、查询)。
3.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应按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每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
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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