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结合的方法与途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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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结合的方法与途径
第一讲 教育资源均衡开发战略选择
主讲:
顾晓鸣
中华家庭教育网、中国家庭教育指导师网首席专家
区域家庭教育现代化项目倡导者、实践者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终身教育工作委员会理事
上海市终身教育学术委员会委员
上海市家庭教育研究会理事
中华家庭教育研究院长
中国家庭教育高级指导师
声明:
本讲座为不开放讲座,只面对学员,所有文字稿和视频教学课程只为学员学习使用,不得外传或发布到博客等网上,以尊重教材编写专家和授课讲师的版权。
——中华家庭教育网·中华家庭教育研究院
教学目标:
掌握教育均衡发展理念的两次质的提升。
教学重点:
站在大教育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家庭教育是所有教育基础之基础”,增强推动和引领家庭教育工作的自觉性和使命感。
第一节 教育均衡理念两次质的提升
第二节 教育发展方式需要重大转变
第三节 教育资源合理利用的有效性
第四节 家庭教育是所有教育的基础
第五节 战略选择:
优质资源的培育
第一节 教育均衡理念两次质的提升
在教师中开展家庭教育专业化培训,是补上我们在育人这个问题欠缺的一课,也是推动传统育人向现代育人伟大跨越的一个突破口。
在谈到家校结合,不能不从教育均衡说起。
教育均衡是指教育发展水平达到一种相对平均的状态。
根据国内有专家的分析和我的亲自实践,用以下几个阶段来划分我国教育均衡发展过程是不是能够让更多的人接受:
第一阶段(建国至20世纪70年代末):
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社会强调公平。
“平等性”的教育公平观相应形成。
这极大地改善了以工农为主体的历史上弱势群体的教育地位,促进了社会的公平发展。
教育均衡发展是在公平理念主导下的均衡发展。
但是,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这个阶段的教育均衡的水平还属于低水平状态,特别是教育的重心很低,虽然如此,还是较好地解决了大多数人受教育的问题。
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初期,社会更加强调效率。
1983年,教育部在《关于进一步提高普通中学教育质量的几点意见》中,重申了办好重点中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在当时有限的资源条件下,发展就是最大的教育公平。
“发展性”教育公平观成为当时的主导性的公平观。
教育均衡发展是在高效率理念主导下的均衡发展。
这个阶段我们教育发展的主要矛盾是国家提供的学校教育资源与供给之间的矛盾较大,国家投入到学校教育上的经费缺口较大。
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需要集中人、财、物力,办优质教育,目的是满足国家对高等教育人才的急需。
如果从国际教育比较看,我认为,在这个特殊阶段里,在“发展性”教育公平观指导下,虽然不是最好的最科学的教育均衡发展观,但还是有效地避免类似印度这样发展中国家在基础教育上所走的弯路。
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21世纪初):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社会既强调效率又强调公平,强调建设和谐社会,“和谐性”教育公平观形成。
教育是面向所有人的全民教育,面向所有人的生命全程的终身教育。
教育均衡发展是在公平与效率并存、公平与效率互动理念主导下的均衡发展。
这个阶段是我国终身教育兴起的阶段,终身教育的理念被政府所认可和接受,并纳入教育发展规划之中。
但由于在终身教育和国民教育这两个问题的概念上没有理清,影响了终身教育的发展。
政府和教育职能部门更多的还是局限在大学和中小学教育上。
仅从教育均衡发展上,这个阶段应该说是以城市教育综合改革成果为主要标志,虽然更多的强调是单一的学校教育,重点是解决学校之间范围内的相对公平,主要表现是基础教育阶段的生源相对均衡,极大地促进了教育普及水平的大面积提升。
教育质量的大面积提升与这个阶段教育均衡发展直接相关。
这个阶段的教育发展方式突出表现在三个转变上:
即由普及义务教育的数量满足型向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满足型转变;由部分学校优先发展向办好每一所学校的方向转变;由不让一个孩子失学向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转变。
典型案例:
山东威海。
第四阶段(21世纪初至今):
教育逐步走出单一学校教育格局,更加强调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并举并重。
这一阶段的标志是,江泽民总书记的《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
2000年2月1日,江泽民总书记发表了《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江泽民总书记说:
“最近,看了两份材料,一份反映浙江省金华市第四中学高二年级一名学生,因忍受不了学习成绩名次和家长的压力,用榔头打死了母亲;另一份反映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桥头镇中学两名学生因勒索钱财将一同学乱刀砍死。
今天的《光明日报》还报道,河南省安阳市一学生家长,因自己的儿子没有被评上“三好学生”和当上少先队大队长,带人把班主任给打了。
这样的材料,以前也看到一些,确实触目惊心,引起了我的深思。
正确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使他们能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是一个关系我国教育发展方向的重大问题。
我们常委同志和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都要认真思考这个问题,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
”(《人民日报》 2000年03月01日第1版)
2000年03月02日,中宣部、教育部、中共北京市委今天在人民大会堂联合举行学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报告会,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出席报告会并作了题为《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开创全社会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新局面》的报告。
李岚清的报告共分五个部分:
认真学习江泽民的重要谈话,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一定要重视和改进家庭教育;全社会都要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随后,李岚清同志多次强调:
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是教育的三大支柱,三者缺一不可。
搞好家庭教育,首先必须转变家长的观念,提高家长的自身素质。
家庭教育应当由经验育人向科学育人转变。
要对学生家长进行正确的成才观、人才观教育,使他们能正确地对孩子进行家庭教育。
各级党政领导都有责任关心和支持家庭教育,各级教育部门更要承担起指导和组织家庭教育的责任,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配合、热情帮助家长进行家庭教育。
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要并举并重、协调发展,特别是提出“三大支柱”的观点,目的在于促进各类教育的均衡发展,以纠正几十年来我们国家在教育发展上所走过的偏差。
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个阶段中央期望看到的“三者缺一不可”“并举并重”格局并没有形成,而出现了假借办优质教育名,非均衡的教育结构现象不断抬头,个别地方出现急功近利的不良局面,办重点校、重点班、实验校、实验班甚至是假“民办”等违背教育规律和国家政策的现象不断出现,个别地方还把这种教育倒退现象美化成所谓教育改革的“成功经验”。
虽然如此,一些能够推动各类教育均衡发展的典型经验也不断涌现,较好地纠正了教育出现的偏差,有效地解决了单一学校教育无法解决的问题。
这个阶段不能不能提到一个重要的文件,那就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中也明确提出,要重视和发展家庭教育,各级妇联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
《意见》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单一学校教育的不良局面。
典型案例:
安徽省和闵行区、濮阳中原油田、内蒙古海拉尔等。
结论:
两次均衡理念的提升。
第一次仅仅是局限在学校教育范围内,是“小教育”的均衡理念下的均衡发展,关键词汇:
生源均衡配置。
第二次是突破了传统单一的学校教育,是“大教育”的均衡理念下的均衡发展,关键词汇:
资源均衡开发。
科技有进步率指标体系,教育也应该有。
我认为,这两点又是衡量一个地区教育进步水平程度高低的重要考量指标,也是体现了办什么样教育,教育是不是在为绝大多数人利益服务的一个关键性问题,也就是我们说的教育价值取向问题。
第二节教育发展方式需要重大转变
讲到教育发展方式,我们不能不提到两个,一个人是周贝隆,原中央教科所的研究员,是我们制定教育发展规划的专家,我的许多制定教育规划的方法都是从他那里学到的。
周贝隆先生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发表了《关于转变我国教育发展方式的思考》(
在我们国家教育经历了四个阶段发展后,我从中得到的启发是:
教育发展方式需要实现重大的转变,每一次的转变既是顺应了历史发展的需要,也推动着教育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但这些还十分不够,还远远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对教育的需要。
教育发展方式需要重大转变的突破口在那里?
有没有一个好的项目能够有效推动这一转变,这是我当年的困惑之一。
1999年当我从公务员下来专门从事家庭教育工作后,结合自己长期对教育宏观特别是教育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等方面的研究与积累,通过学习家庭教育后,让我惊奇地发现,以往的教育发展方式存在巨大偏差,这虽然是和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长期处于落后相关,但在经济发展条件不利的环境下,根据教育具有相对独立性这一原理,打破传统单一学校教育发展的格局,确立大教育发展的格局,这是人民群众需要的,是遵循教育发展规律的,只是我们作为办教育的人还缺乏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和认识而已。
为此,新世纪的新纪年的开始,结合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开始关注并思考着——教育发展方式是不是需要实现重大转变?
到了2004年受安徽省教育厅关工委的邀请,利用三天的时间,深入到安徽省基层单位为安徽省采写“安徽家庭教育现代化”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这个过程是自己学习的过程,也是研究的过程,结合自己推进家庭教育的成功方式,使我认识到这个项目是开创了中国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为了更好地让这个项目在全国更大范围的推广,特别是要让这个项目能够“落地”,2004年底和2005年开始,我开始全身心投入到区域家庭教育现代化这个项目的倡导和亲自实践上。
作为区域家庭教育现代化项目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在研究和实践的基础上,使我深刻认识到家庭教育是推动中国教育发展方式转变的重点之一。
为此,2006年5月7日,我在自己的博客发表了《推进家庭教育现代化是转变教育发展方式的重要选择》,后作为《不输在家庭教育上》序公开发表。
主要观点如下:
当中国跨入新世纪以来,全国的教育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
教育内外环境发生着一系列重大变化,传统教育的弊端越来越明显,特别是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只抓分数、一切为了分数、分数就代表一切的现象十分普遍,忽视甚至放弃家庭教育自然也就成为“理所当然”。
从徐力弑母到马加爵杀人事件,以及青少年频繁自杀事件惊动了全国。
问题让许多人不解的是,类似的事件在全国不同地区不断发生,越是那些应试教育的“王牌”学校,越是那些靠国家特许的招生政策而成为“名校”的学校,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越容易被掩盖。
徐力、马加爵都是来自当地应试教育的“王牌”学校,家庭教育长期被忽视,家长的素质长期不能得到提高,学校指导家庭教育长期处于弱势状态甚至可有可无,不能不说这是造成徐力、马加爵悲剧的主要原因之一,这是无可质疑的。
大量的实事证明:
培养国家需要的各级各类合格人才,采取忽视甚至放弃家庭教育的做法是不可取的,教育的发展方式过多地依靠学校教育是不可取的。
凡是有良知的人都一定会说,我们不希望再看到类似徐力、马加爵人生悲剧、家庭悲剧、社会悲剧的发生。
对此,我们必须学会转变教育的发展方式,真正做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并举并重,采取广大家长喜闻乐见的方式,大面积地改善广大家长教育子女的素质。
从已推行家庭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地区实践证明,用家庭教育现代化,特别是用现代家庭教育十大理念来引领家庭教育工作,来促进教育发展方式的转变,是十分必要的。
家庭教育为什么如此重要?
家庭教育现代化为什么会成为推动教育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选择?
我们可以从“两个体现”上来理解:
第一个体现:
倡导并推进家庭教育现代化是坚持教育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创建现代教育制度将是中国未来50年的战略选择,这就需要我们逐步形成大教育的发展格局,需要我们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上统筹设计、统筹思考、统筹操作,形成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并举并重的格局。
如果没有这样一个格局,我们谈创建现代教育制度是不完全、不完整的,也是不充分的,更是不科学的。
第二个体现:
倡导并推进家庭教育现代化是调整和转变传统教育发展方式的具体体现。
传统的学校教育一个突出特征:
就是靠单一的学校教育,排斥甚至是放弃家庭教育。
受应试教育等不良教育指挥棒的影响,教育的发展方式还处于过多地依赖学校单一教育,特别是许多育人上的问题,本该是由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承担和解决的问题,全部或部分地由学校教育、由我们老师来承担。
这势必造成学校教育负担过重,造成我们的老师十分辛苦,有的是受应试教育指挥棒的误导,有的是提高和改善自身能力的需要,也有相当一部分老师特别是班主任是累在了家庭教育上,累在了育人的问题上,累在了我们缺少指导家庭教育的智慧上。
结果呢?
本该事半功倍的事,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和滞后,我们在育人的问题上经常出现“事倍功半”。
这是目前直接影响我们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过去,传统的教育发展方式是忽视了这一点。
为此,我们必须倡导并推进家庭教育现代化,改变我们在育人上的薄弱环节,大面积地提高广大家长教育子女的素质,把老师从沉重的家庭教育负担中解放出来。
总之,创建现代教育制度,需要我们站在发展大教育的战略高度,来推动家庭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可以这么说,一个地方、一所学校是否重视家庭教育,标志着这个地方、这所学校是否坚持了教育的科学发展观,反映了一个地方、一所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成熟度,也反映了一所学校班子成员的教育态度、教育观念的成熟度。
一所忽视家庭教育工作的学校就是没有坚持教育的科学发展观,就是没有树立教育的科学发展观。
这不是一个小问题,是事关全局的大问题,是事关我们育人环境能否得到优化的大问题。
只有家庭教育事业得到健康快速发展,才能够从根本上推动教育发展方式的转变。
第三节 教育资源合理利用的有效性
我们讲到的第二次教育均衡理念的关键词是:
各类教育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这是比“生源均衡”更高级别的教育均衡理念。
在践行这一理念时,需要我们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是,学校教育资源的整合、挖潜、提升和家庭优质教育资源的有效培育、社会教育资源的有效净化,形成同步开发,这是达到教育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基础。
作为学校教育资源的整合、挖潜和提升,从国家到地方都做大量有成效的努力,从课程改革到我们目前为学校老师开通的家庭教育专业化培训,都是必要的和迫切需要的。
与此同时,我们还需要拿出另一支手,拉动家庭教育资源的有效开发,有意识、有目的培育优质家庭教育资源,这个过程一定要强调的是有效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落脚点。
落脚点要放到家长的家庭教育素养有效提升上,这是根本。
如果不能够有效地落到这个位置上,就是搞形式,走过场。
二是连续性。
要能够连续不断地推动家长自身的家庭教育素养得到提升,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家长的家庭教育素养实现“两个跟上”,一个是跟上孩子成长的需要,另一个是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这是大面积避免育人恶性事件发生的根本出路。
三是参与性。
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联动的优势,让孩子也参与到家长的学习、交流和讨论中,用小手牵大手的方法,增强亲子间共同成长内动力。
第四节 家庭教育是所有教育的基础
大家都知道,我们对教育规律的认识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
长期以来,由于我们对教育规律研究不够、认识不足,过分地强调了学校教育的作用,而忽视了家庭教育。
在我们推进区域家庭教育现代化这个项目过程中,我们加强了家庭教育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研究,结果表明,家庭教育不应该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家庭教育不是学校教育的延伸,而家庭教育应该是所有教育的基础,甚至用一个“基础”来表述都是不够的,不充分的。
所以,我提出:
家庭教育是所有教育基础之基础。
同样,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这样的表述也是不够的,不充分的;家长更重要的还是孩子终身教师。
从“第一任老师”到“终身教师”,是一个质的跨越,更是时代发展的迫切要求。
第五节 战略选择:
优质资源的培育
当我们对家庭教育有了充分的认识后,特别是能够认识到家庭教育是所有教育基础之基础,我们说,家庭教育具有战略先导地位,是学校教育不可代替,更是不能忽视和放弃的。
因此,培育家庭教育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这是实现家校有机结合必须要解决的大问题。
第二讲 育人恶性事件频发深度解剖
主讲:
顾晓鸣
声明:
本讲座为不开放讲座,只面对学员,所有文字稿和视频教学课程只为学员学习使用,不得外传或发布到博客等网上,以尊重教材编写专家和授课讲师的版权。
——中华家庭教育网·中华家庭教育研究院
教学目标:
家庭教育长期缺失是造成育人恶性事件的主要原因之一。
教学重点:
深刻认识单一学校教育的危害,深刻理解大面积普及现代家庭教育科学知识紧迫性。
第一节育人恶性事件频发的主要特征
第二节育人恶性事件升级的主要表现
第三节社会转型期我们面临生存压力
第四节传统单一的学校教育需要终结
第五节短缺:
现代家庭教育科学知识
第一节 育人恶性事件频发的主要特征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教育取得了显著的进步,这是有目共睹的。
特别是最近几年,全国的教育经费有了大幅度的提高,教育发展的速度也是建国以来少有的一个最好时期。
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育人的恶性事件不断出现,在一些地方甚至可以用频发来形容。
出现育人的恶性事件,表面上是发生在孩子们身上,但实际上是由于不当的教育所造成的。
这不当的教育,一是来自不良的家庭教育,二是来自不良的学校教育,三是受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
根据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绝大多数孩子出现问题,特别是严重的问题,都与不良的家庭教育直接相关;同样,从大量的案例中我们还发现,如果一个孩子有一个良好的家庭教育,即使学校教育出现问题,在孩子身上也不会发生极端的恶性事件。
当然,我们许多老师在孩子的家庭教育严重缺失、社会环境不佳的情况,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孩子的成长。
但我们也不能因为这些成功的经验而误导广大家长和社会,片面地认为有了好的老师,教育孩子的问题就有了希望、有了依靠,这是危险的。
(二)四个级别:
育人恶性事件
近10年来,我直接做过的个案已过上千例了。
从这些个案指导和研究中,我认为目前的育人恶性事件可以分为四个级别:
——最低级的是孩子经常离家出走。
——第二级的是孩子品德偏差严重。
——第三级的是孩子实施自杀行为。
——第四级的是孩子杀他甚至父母。
(三)主要特征:
——年龄趋向低龄。
——范围逐步扩大。
——频发幅度加快。
——负面影响加大。
调查:
父母评价影响孩子生死观
2008年,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卞茜博士对本市3000名大中学生进行自杀危险因素现状调研,发现有六大因素导致青少年自杀行为可能性最高:
既往抑郁症、自杀风险行为(反复的自杀观念、既往自杀未遂史)、家庭重大丧失、恶劣亲子关系、父母精神疾病史(物质滥用、抑郁症)、家族中曾有人自杀。
其中家庭重大丧失和恶劣亲子关系都是非生物性因素。
家庭重大丧失包括父母死亡、父母离异、和亲生父母分开生活、亲密好友自杀等,而恶劣亲子关系的典型有诸如父母对孩子监督不力、家庭紧密度低、给孩子过高的压力、虐待孩子、父母关系差等。
也就是说,父母对孩子的评价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孩子的生死观。
青少年自杀问题
2008年10月9日,记者从深圳市疾病控制中心获悉,近期疾控中心进行的一次覆盖市级直属的18间学校针对青少年心理调查的结果显示,两成受访的青少年有自杀倾向。
据了解,调查覆盖市级直属的18间学校,其中初中8间(重点3间),高中6间(重点3间),职中2间,大学2间;调查人数4350人,受试学生的年龄在11~23岁之间,平均年龄15岁。
调查主要发现了青少年的心理障碍和自杀相关行为两大问题。
过去12个月里,有12.8%的受试学生经常感到孤独;四分之一的学生经常因学习压力或成绩问题而感到不愉快;11.9%的学生曾连续2周或更长时间因为伤心绝望而停止平常活动。
过去12个月里,有12.1%的受试学生曾考虑过自杀,6.6%的学生做过自杀计划;2.2%的学生采取措施试图自杀。
在不同类型学校间,初中生、高中生在考虑自杀、做过自杀计划、采取措施试图自杀三方面的发生率均明显较高,自杀行为的发生随着年龄的增长呈现出下降趋势。
案例一:
女儿重度抑郁,父母浑然不觉
婷婷和雯雯是一对双胞胎,文静的姐姐婷婷学习一向拔尖,活泼的妹妹雯雯成绩一般但讨人喜欢。
临近高考的一次模拟考,婷婷意外失利,从那以后婷婷的话更少了。
在婷婷看来,从小到大优秀成绩是自己在亲友面前获得自尊和认可的资本,如今模拟考失败,她觉得让自己活下去的理由越来越不充分,情绪低落、夜晚失眠、对任何事情没有兴趣,这些抑郁症的典型症状持续了两个多月(持续两周就可被诊断为抑郁症),婷婷向妹妹暗示“活着很没意思”。
案例二:
没人需要我,活着没意思
17岁时男孩小吴的父母离婚,他被判给了爸爸,没多久爸爸带回一个“阿姨”和“妹妹”。
父亲觉得儿子快成年了,就不太过问他的生活。
而母亲因为较少联系,也比较疏远。
他甚至希望父亲能对他唠叨一点,哪怕是指责也好,但父亲对他的态度简单又平淡:
你读书成绩一般没关系,找一份能养活自己的工作就可以了。
家庭破裂、缺乏关爱、学习压力等,这些都造成了小吴消极厌世,他经常对同学说“没人需要我,我也不需要任何人”之类的话,常常发愣,特别孤僻。
案例三:
关注孩子们的生命
据2008年8月11日报载,8月6日,茂名市某村一名16岁少女因没考上重点中学而饮农药自杀身亡;8月10日,南京一名17岁少女因所穿游泳裤太薄,见水“走光”,大庭广众下羞愧难当,回家后便割腕自杀,所幸发现及时捡回一命。
广州一名中专学生在毕业前夕吊死在教室的门框上,据分析可能与找工作受挫有关。
一名12岁少女只因与父母发生冲突,被父亲骂了几句,一怒之下从阳台上跳了下去。
2000年5月,河南信阳一名四年级学生,因家庭作业没有做完,老师第二天中午放学后让其在教室写作业,把钥匙给学生,老师先走了,结果这名学生在教室上吊自杀。
2001年2月8日,新学期开学之际,郑州又传来恶噩,一名8岁男孩因不愿上学,家长强逼而跳楼身亡;一名12岁少年因不愿拉小提琴而妈妈劝其再练半年,他一时想不开悬梁(绳子系在吊灯上)自尽。
2001年4月,河南省一名12岁少年因为没有完成作业,被老师罚写三千遍,他无法完成作业,一时想不开,自杀身亡。
长期以来,我们的教育一直在回避死亡这个题目,比如亲人去世了,父母往往告诉孩子这是“睡着了”或者“去了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专家认为,这是对“死”最大的误导。
企图自杀的青少年对死亡的概念比较模糊,部分人甚至认为死是可逆的、暂时的。
他们之所以自杀,有些是因为自己不懂得生命的宝贵、害怕面对挫折,但更多是因为对生命的看法太浅。
第二节育人恶性事件升级的主要表现
从上个世纪90年代末到本世纪初开始,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育人恶性事件开始进入高发区,并呈现两种升级的态势,需要引起我们高度关注,并加以有效扼制。
(一)由自杀到弑亲
(二)由弑亲到弑师
据《检察日报》2009年5月6日报道,近日江苏省扬中市检察院在对近年来办理的案件进行调查后发现,未成年人正成为涉性、涉黑犯罪的主力军。
办案检察官对此进行分析调研,并提出相应对策。
2006年以来该院共审查起诉强奸、奸淫幼女等性犯罪案件17件18人,其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2人,占总人数的66.7%,仅2008年就受理未成年人涉性犯罪7件8人。
在这些犯罪嫌疑人中,年仅16岁的就有5人。
同时,带有涉黑性质的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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