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年江门市中职学校学生技能竞赛车加工技术项目竞赛规程新会机电赛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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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江门市中职学校学生技能竞赛车加工技术项目竞赛规程新会机电赛场
2017-2018学年江门市中职学校学生技能竞赛“车加工技术”项目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限
总时长240分钟。
二、竞赛内容:
1、赛件加工:
利用现场提供的普通车床、工具及附件等条件,按要求在赛位上完成赛件加工,竞赛时间为240分钟。
2、赛件自检:
根据任务书提供的资料和要求,确定检测方案与检测方法,合理选用量具,按照检测试题要求进行检测,填写检测结果。
3、职业素养:
职业素养考核以下方面:
(1)设备操作的规范性。
(2)工具、量具、刃具、仪器仪表的合理使用与规范摆放。
(3)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
(4)完成任务的计划性、条理性,以及遇到问题时的应对状况等。
(5)尊重赛场工作人员,爱惜赛场的设备和器材,保持赛位的整洁。
三、竞赛抽签
1.场次抽签
竞赛需采取多场次进行,由赛场执委会按照竞赛日程表组织各队参加公开抽签,确定各队参赛场次。
参赛队按照抽签确定的参赛时段分批次进入比赛场地参赛。
同一间学校有两个以上选手参加比赛的,通过抽签,安排在同一场次参赛。
东道主队安排在首场比赛。
抽签由赛场裁判员主持。
2.赛位抽签
赛场统一编制赛位号,参赛队比赛前30分钟到赛项指定地点接受检录,进场前25分钟抽签取得赛位号,抽签结束后,随即进入竞赛场地,按抽取赛位号的赛位上完成竞赛规定的工作任务。
赛位号由参赛选手抽取,并在赛位记录单上签名确认。
赛位号不对外公布,抽签结果密封后统一保管,在评分结束后开封统计成绩。
四、竞赛试题
(一)本赛项竞赛试题采用公开样题的方式,赛前7天公布2套样题。
(二)在赛前由组委会组织专家对竞赛样题进行修改,修改内容控制在30%以内,建立多套修改方案,作为竞赛正式试题。
(三)每天第一场比赛开始前由竞赛裁判长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现场抽取当天竞赛赛题。
同一竞赛日采用同一套赛题,不同竞赛日采用不同赛题。
五、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在赛前60分钟,凭参赛证、学生证和身份证(三证必须齐全)进入赛场检录,赛前45分钟抽取赛位号,赛前30分钟由裁判长进行安全教育,裁判员进行身份核对;赛前20分钟统一进入赛场,确认现场条件;裁判长宣布竞赛开始后才可切削操作。
比赛开始15分钟后不得入场。
2.选手不得自带任何纸质资料和工具书籍进入赛场,如出现较严重的违规、违纪、舞弊等现象,经裁判组裁定取消该选手的比赛成绩。
3.竞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竞赛时间内。
4.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禁止不安全操作和野蛮操作,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个人因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故障,不予延时,情节特别严重者,由大赛裁判组视具体情况作出处理决定(最高至终止比赛)并由裁判长上报竞赛监督;若不是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大赛裁判组视具体情况作出延时处理并由裁判长上报竞赛监督。
5.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应报裁判员批准,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
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加工,把赛件、赛卷及任务文件上交至收件裁判员后方可离开赛场。
6.竞赛结束前15分钟,裁判长提醒竞赛即将结束,各参赛队员应准备停止加工,竞赛结束指令发出以后,选手应立即停止工作。
退刀并卸下赛件。
3分钟之内必须把赛件、赛卷、任务文件上交至收件裁判员。
7.竞赛过程中选手不允许修改机床参数、不得恶意调整机床,擅自修改参数或恶意调整机床者,一经发现取消竞赛成绩。
8.选手上交赛件至收件裁判员须由选手和现场裁判共同完成。
9.选手提交的赛件应经过清理,收件裁判员在赛件的指定位置做好标记并经选手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10.竞赛结束,选手应立即清理现场,经裁判员和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此项工作将在选手职业素养环节进行评判。
11.为保证大赛的公平、公正,大赛组委会竞赛监督在赛件的指定位置上做好标记,以便做好检验、评分和保密工作。
六、竞赛环境
1.赛场设在宽敞、规范的实训车间内,赛场符合防火安全规定,防火疏散标识清晰、齐全,疏散通道畅通;赛场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提供稳定的水、电、气源,并配有供电应急设备等。
2.竞赛场地划分为检录区、加工区、收件区、检测区,现场服务与技术支持区、休息区、医疗区。
3.每个比赛工位有保持相对独立区域,确保选手比赛不受外界影响。
4.每个赛位配有工作台,供选手书写,摆放工、量、刀具。
5.赛场提供竞赛用机床和机床附件,机床旁边配备一个工作台。
6.赛场不提供竞赛用刀具,选手可依据公布的竞赛样题自带相应的量具、刀具、刀柄(数量不限)。
7.每个赛位配有相应数量的清洁器具。
8.赛场设有保安、消防、设备维修和电力抢险人员待命,以防突发事件。
9.赛场配备维修服务、医疗、生活补给站等公共服务设施,为选手和赛场人员提供服务。
七、技术规范
1.竞赛标准
按照《车工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的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要求实施。
2.加工要素
赛件加工要素包括外圆车削(含外轮廓)、内圆车削(含内轮廓)、偏心外圆车削、偏心内圆车削、外圆沟槽车削、内圆沟槽车削、端面沟槽车削、外螺纹车削、内螺纹车削、外梯形螺纹、内梯形螺纹等加工内容。
3.加工精度要求
命题要素的公差精度等级要求
加工要素
内容
公差等级
赛件最大外圆直径必须小于Φ60mm
外圆直径公差精度等级≥IT6
外轮廓
外轮廓公差精度等级≥IT7
内孔最小直径必须大于Φ20mm
内孔直径公差精度等级≥IT7
(偏心外圆)
偏心距为1mm、1.5mm
偏心距精度等级≥IT9
(偏心内圆)
偏心距为1mm、1.5mm
偏心距精度等级≥IT9
外圆沟槽深度≤15mm
底径、宽度公差精度等级≥IT8
外圆沟槽宽度≥3mm
槽宽度:
深度≥1:
2
内圆沟槽深度≤4mm
如果底径和宽度可测,公差精度等级≥IT8
内圆沟槽宽度≥3mm
端面槽大径≤Φ60mm
端面槽大径、小径和深度公差精度等级≥IT8
端面槽小径≥Φ34mm
端面槽深度≤10mm
槽宽度:
深度≥1:
2
M42×2、M30×2三角形外螺纹
Tr36x12(P6)、Tr32x12(P6)
外梯形螺纹
螺纹环规
精度等级
6h
M42×2、M30×2三角形内螺纹Tr36x12(P6)、Tr32x12(P6)
内梯形螺纹
螺纹塞规
精度等级
7H
表面粗糙度。
每个零件上必须有5处粗糙度要求
Ra1.6
形位公差。
每个零件上必须包含1-2处形位公差要求
精度等级IT7~IT8
八、技术平台
1.竞赛所用刀具
根据公布的竞赛样题,竞赛过程中所使用的刀具由选手自备,数量不限。
3.竞赛用夹具
夹具统一使用机床自带三爪卡盘。
三爪卡盘硬爪和软爪选手可自带。
但不允许携带二类工装夹具。
4.竞赛使用的检测量具
常规检测量具。
九、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的制订原则参照《车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关于中级工的要求,结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评分,全面评价参赛选手的职业能力,本着“科学严谨、公正公平、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制定评分标准。
(一)赛件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总分值为100分。
具体配分如下表,另外,竞赛中如果出现违纪行为和严重事故将取消比赛资格。
一级指标
比例
二级指标
配分
赛件加工
90%
赛件的加工质量
90
赛件检测
5%
自检报告单
5
职业素养
5%
1.工具、量具、刃具摆放
2
2.安全防护
1
3.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和操作规范
2
总分
100
十、评分方法
(一)评分原则
本项竞赛零件尺寸采用手工测量的方法检测,表面粗糙度采用粗糙度量块对比检测;选手赛件自检报告单填报的尺寸符合:
裁判手工检测尺寸-0.01≤选手测量尺寸≤裁判手工检测尺寸+0.01即为合格的标准进行评分。
(二)检测人员
1.检测裁判组负责赛件的手工检测、主观分评价工作;职业素养评价由现场裁判评分。
(三)评分相关事宜如下:
1.检测人员由检测裁判员和裁判监督组成。
2.检测设备和量具:
游标卡尺、外径千分尺、三点内侧千分尺、深度千分尺、高度尺、公法线千分尺、叶片千分尺、表面粗糙度量块、螺纹环规和塞规、标准块规等。
3.零件表面质量检测由裁判员负责监督并记录检测结果。
4.零件同一尺寸由相同检测裁判员使用同一量具检测并记录检测结果。
5.螺纹检测由检测裁判员使用螺纹环规和螺纹塞规检测并记录检测结果。
(四)测量及评价方法
1.螺纹由人工利用螺纹环规和螺纹塞规进行检测。
2.赛题中的配合尺寸由常规方法进行测量检测。
3.表面质量用粗糙度量块进行对比检测。
4.形位公差由常规方法进行测量检测。
(五)名次排序方法
1.名次的排序根据成绩评定结果从高到低依次排定。
2.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零件的加工质量得分高低排序;仍相同者,名次并列。
十一、安全守则
(一)赛场安全须知
1.赛场所有人员(赛场管理与组织人员、裁判员、参赛员以及观摩人员)不得在竞赛现场内外吸烟,不听劝阻者给予通报批评或清退比赛现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处理。
2.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和移动竞赛场内的任何设施设备(包括消防器材等),工具使用后放回原处。
3.选手在竞赛中必须遵守赛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合理的使用各种设施设备和工具,出现严重违章操作加工设备的,裁判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和终止比赛。
4.选手参加实际操作竞赛前,应由参赛校进行安全教育。
竞赛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裁判员报告,裁判员视情况予以判定,并协调处理。
5.参赛选手不得触动非竞赛用仪器设备,对竞赛仪器设备造成损坏,由当事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视情节而定),并通报批评;参赛选手若出现恶意破坏仪器设备等情节严重者将依法处理。
6.比赛前,与参赛队领队签订安全责任书,反复明确各安全事项。
公布相关安全操作规范。
7.比赛期间所有进入赛区车辆、人员需凭证入内,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
8.在比赛开始前,选手要认真阅读场地内张贴的《入场须知》和应急疏散图。
9.各类人员须严格遵守赛场规则,严禁携带比赛严令禁止的物品入内。
10.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内。
11.安保人员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通报赛场负责人员。
12.如遇突发严重事件,在安保人员指挥下,迅速按紧急疏散路线撤离现场。
(二)机床操作安全
1.操作机床时应穿好工作服,安全鞋,衣冠端正,并戴好安全帽及防护镜;严禁戴手套、戒指、挂坠等物品操作机床,不得围布于身上。
2.严禁移动或损坏安装在机床上的警告牌。
3.操作者应根据机床使用性能,熟悉本机床的一般性能和结构,禁止超性能使用。
4.机床开始工作前要认真检查手柄位置是否正常。
5.使用的刀具应与机床允许的规格相符,严重破损的刀具要及时更换。
6.卡盘扳手应随手取下,不要遗忘在卡盘上。
7.加工轴类零件时,中心孔要合适。
8.检查卡盘夹紧工件的状态。
9.铁屑必须要用铁钩子或毛刷来清理,严谨徒手抓取。
10.禁止用手或其它任何方式接触正在旋转的主轴、工件或其它运动部位。
11.加工过程中禁止测量工件、用棉纱擦拭工件及清扫机床。
12.机床运转中操作者不得离开岗位,机床发生异常立即停车。
13.选手必须在操作步骤完全清楚时进行操作,禁止在不知道规程的情况下进行尝试性操作,操作者如机床出现异常必须立即向裁判员报告。
14.加工过程中认真观察切削及冷却情况,确保机床、刀具的运行及工件的质量。
防止铁屑、润滑油飞溅。
15.在加工过程中须暂停测量工件尺寸时,要待机床完全停止,主轴停转后方可进行测量,以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16.工件完成后,清除铁屑,擦拭机床,使机床和环境保持清洁状态。
十二、申诉与仲裁
本赛项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代表队领队可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之内向仲裁组提出申诉。
大赛采取两级仲裁机制。
赛场设仲裁工作组,大赛设仲裁委员会。
十三、竞赛纪律
(一)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
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手参赛资格,名次无效。
指导教师经报名、审核后确定,一经确定不得更换。
2.指导教师不得进入赛场或通过各种方式接近本参赛队选手,否则取消选手参赛资格,名次无效。
3.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和指导教师应带头服从和执行,还应说服选手服从和执行。
4.指导教师应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比赛的技术规则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5.领队和指导教师应在赛后做好技术总结和工作总结。
(二)参赛选手
1.严格遵守比赛规则、比赛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
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赛场秩序。
2.禁止携带违规物件入场,并接受裁判的检查。
3.进入赛场前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赛场相关人员保管。
4.佩带参赛证件及穿无标识的工作服装进入比赛场地,并接受裁判的检查。
5.爱护竞赛场所的设备、仪器等,不得人为损坏仪器设备等。
6.竞赛过程中不准互相交谈,不准偷看暗示,不准擅自离开赛场。
7.竞赛结束时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拖延。
8.竞赛结束后必须按裁判要求迅速离开赛场,不得在赛场内滞留。
(三)工作人员
1.工作人员必须服从赛项组委会统一指挥,佩戴工作人员标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竞赛服务工作。
2.工作人员按照分工准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保证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
3.工作人员应在规定的区域内工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竞赛场地。
如需进场,需经过裁判长同意,核准证件,有裁判跟随入场。
4.如遇突发事件,须及时向裁判员报告,同时做好疏导工作,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确保竞赛圆满成功。
5.竞赛期间,工作人员不得干涉及个人工作职责之外的事宜,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如有上述现象或因工作不负责任的情况,造成竞赛程序无法继续进行,由赛项组委会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停止工作,并通知其所在单位做出相应处理。
(四)裁判员
1.裁判员执裁期间,统一着装并佩戴裁判员标识,举止文明礼貌,接受参赛人员的监督。
2.严守竞赛纪律,执行竞赛规则,服从赛项组委会和裁判长的领导。
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始终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3.裁判员的工作分为现场执裁、检测监督、安全管理、客观评判和主观评判等。
4.裁判员在工作期间严禁使用各种器材进行摄像或照相。
5.现场执裁的裁判员负责检查选手携带的物品,违规物品一律清出赛场。
比赛结束后裁判员要命令选手停止加工。
6.竞赛中所有裁判员不得影响参赛选手正常比赛。
7.严格执行赛场纪律,不得向参赛选手暗示或解答与竞赛有关的内容。
及时制止选手的违纪行为。
对裁判工作中有争议的技术问题、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妥善解决,并及时向裁判长汇报。
8.要提醒选手注意操作安全,对于选手的违规操作或有可能引发人生伤害、设备损坏等事故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现场负责人报告。
9.严格执行竞赛项目评分标准,做到公平、公正、真实、准确,杜绝随意打分;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10.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裁判员不得私自与参赛选手或代表队联系,不得透露竞赛的有关情况。
11.裁判员必须参加赛前培训,否则取消竞赛裁判资格。
12.竞赛过程中如出现问题或异议,服从裁判长的裁决。
13.竞赛期间,因裁判人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竞赛程序无法继续进行或评判结果不真实的情况,由赛项组委会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停止裁判资格,并通知其所在单位做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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