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XX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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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XX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市政府XX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制定我市XX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原则,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以合理布局公园绿地、加快城市园林绿化为重点,提高建管水平,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文化品位,优化居住环境,力争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二、绿化指标及任务
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净增一个百分点,新增绿化覆盖面积238公顷;绿地率净增一个百分点,新增绿地面积238公顷;人均公园绿地净增平方米,新增公园绿地公顷。
新增居住区绿地公顷;新增单位附属绿地公顷,新增道路绿地公顷;培养各类园林化单位34个(其中园林化标兵单位6个,园林化单位13个,绿化先进单位15个),完成义务植树31万株,垂直绿化万延长米,积极推进屋顶绿化试点工作。
各县、市新增绿化面积公顷,确保城市建成区(建制镇)绿地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三、市属重点项目
(一)续建工程
1.**公园。
建设规模公顷,力争5月1日建成向游人开放。
由市园林局组织实施。
2.**公园。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公顷,净用地面积为19公顷,力争5月1日建成向游人开放。
由市园林局组织实施。
3.**西大街绿化。
包括滨秀园改造,建设规模4公顷,力争7月底完工;*西大街晋阳八景园建设工程,建设规模公顷,力争于7月底完工;完成*西大街微循环绿化工程、三晋名人园建设工程。
由市园林局组织实施。
4.*会馆建设。
建筑面积7800平方米,今年交付使用。
由市园林局组织实施。
5.太榆路绿化。
建设规模公顷,武宿立交至榆次交界处太榆路段外侧50米范围实施高标准绿化,工期1年,力争4月底前完成拆迁征地工作,9月底完成绿化任务。
拆迁征地工作由小店区政府负责,绿化工程由市园林局实施。
6.*东路南延绿化。
建设规模33公顷,北起南中环、南至小店高速路口,全长约6公里,力争5月底完成。
由市园林局组织实施。
7.环城高速互通环岛绿化(*互通、*互通、*互通等11项)提质改造。
建设规模公顷。
由市园林局组织实施。
8.*公园南北延伸二期绿化美化。
建设规模400公顷,*公园向南延伸至祥云桥南500米,长公里;向北延伸至柴村桥,长500米。
全长共计公里。
力争年底完成。
由市建管委组织实施。
9.晋祠公园整治。
建设规模70公顷,力争年底完工。
由市文物局组织实施。
(二)新建公园工程
1.*植物园。
位于*脚下,建设规模313公顷,工期5年。
由市园林局组织实施。
2.动物园周边环境整治及馆舍建设。
建设规模公顷,工期1年。
由市园林局组织实施。
3.*路缓洪池公园。
拆迁缓洪池周围建筑建设公园,建设规模公顷,工期1年。
由市园林局组织实施。
(三)道路配套绿化工程
23项道路绿化工程由市园林局组织实施:
*西路南延绿化工程、*东路北延绿化工程、大同路拓宽绿化工程、祥云桥互通绿化工程、南中环桥互通绿化工程、桥互通绿化工程、晋阳街配套绿化工程、*路配套绿化工程、南中环街配套绿化工程、长风街西延配套绿化工程、旧晋祠路改造配套绿化工程、钢园路改造配套绿化工程、长治路南延配套绿化工程、平阳路改造配套绿化工程、府东街东延配套绿化工程、东峰路配套绿化工程、桃园南北路改造配套绿化工程、金刚堰路改造配套绿化工程、双塔东西街改造配套绿化工程、五龙口街改造配套绿化工程、双塔南北路改造配套绿化工程、并州东西街改造配套绿化工程、阳曲县出口绿化工程等。
(四)棚户区改造小区游园建设项目
由市房地局负责督导,开发单位按照入住人均1平米标准完成片区游园、片区游园、片区游园、东院平房简易筒子楼游园、大众机械厂街1号片区游园、大众机械厂街32号片区游园、区游园、片区配套游园建设工程。
建设规模共计公顷,工期1年。
(五)景区建设工程
1.崛围山景区建设工程。
****,规划占地面积平方公里。
由市文物局和**区政府组织实施。
2.双塔景区综合整治工程。
北起、南至、西到、东临,规划面积公顷(包括烈士陵园搬迁、景区建设绿化等工程)。
由市文物局组织实施。
四、县(市、区)园林绿化主要任务〖HT〗
组织完成新建小游园、公园20个,续建游园、公园3个,绿地新工程10块,道路绿化新工程8条,续建道路绿化工程4条,道路充实改造工程2条,绿地充实改造工程2块,游园充实改造3个。
各区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单位的绿化达标工作负总责。
园林化单位、园林化居住区分别达到60%以上。
(一)*区:
完成五龙口街南游园、郝庄游园、郝家沟游园、东港南路游园建设任务,新增绿化面积公顷。
完成南内环东街续建道路绿化任务、辖区公共道路绿地补栽补种工程,打造2条花卉盆景示范街和1条垂直绿化示范街。
完成小街小巷绿化整治任务。
(二)小店区:
完成人民公园、王村缓洪池游园、北张游园、圆照寺游园、通达街游园建设任务,新增绿化面积公顷。
完成真武路和体育南路续建道路绿化任务,打造2条花卉盆景示范街和1条垂直绿化示范街。
完成小街小巷绿化整治任务。
(三)万柏林区:
完成西宫西街游园续建任务、千峰南路小王村游园和千峰南路桥头游园建设任务,新增绿化面积公顷;完成千峰南路道路绿化建设任务,栽植行道树1000株,打造2条花卉盆景示范街和1条垂直绿化示范街。
完成小街小巷绿化整治任务。
(四)杏花岭区:
完成五龙口街北游园、关地庙游园、北河湾游园、北沙河游园(五一路-建设路)建设任务,新增绿化面积公顷;完成丈子头高速出口匝道绿化任务,新增绿化面积公顷;完成三墙路道路绿化建设任务,栽植行道树100株;完成胜利东街续建道路绿化任务。
打造2条花卉盆景示范街和1条垂直绿化示范街。
完成小街小巷绿化整治任务。
(五)尖草坪区:
完成老龙头公园续建任务、新村赵庄片区游园、新城游园、柴村文体中心游园建设任务,新增绿化面积公顷。
完成迎宾南路绿地、兴华街绿地改造任务,改造面积公顷。
打造2条花卉盆景示范街和1条垂直绿化示范街。
完成小街小巷绿化整治任务。
(六)晋源区:
完成南堰游园建设任务,新增绿化面积2公顷。
完成龙山大街绿化建设任务,栽植行道树320株;完成晋祠镇停车场绿地新工程建设任务,新增绿化面积4000平方米;完成龙山大街南北侧绿地建设任务,新增绿地面积公顷;完成新晋祠路防护林带补栽工程、太汾路绿化改造工程。
打造2条花卉盆景示范街。
完成小街小巷绿化整治任务。
(七)高新区、经济区、民营区:
高新区完成佳华街道路绿化任务,新增绿化面积公顷;完成平十一街两侧绿地建设任务,新增绿化面积公顷;完成创新创业园发展路两侧绿化任务,新增绿化面积公顷;完成创意街绿地改造任务,改造面积公顷;完成高新游园改造任务,改造面积公顷。
经济区完成太小线道路绿化任务。
民营区完成五龙花园建设任务,新增绿化面积2公顷。
(八)古交市、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
按照“县县有”三个一工程建设目标,确保县城建制镇绿地率提高一个百分点。
古交市启动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活动,制定创建方案并开展相应工作,抓好*公园续建工程,完成兴园路、*南路古钢段、太克线三岔口改线段道路绿化建设任务,新增绿化面积公顷;完成水泉寨公园扩建规划及维修改建任务。
清徐县启动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活动,完善东湖生态文化特色公园,完成葡萄公园门口两侧、仁义广场、高速口绿地、清泉湖沿岸绿地建设任务,新增绿化面积公顷;完成文源路道路改造任务,改造面积公顷。
阳曲县完成新阳生态公园续建任务,新增绿化面积公顷;完成大运路县城段绿化任务,新增绿化面积公顷。
娄烦县南山公园建成并交付使用,完成市民文化广场建设任务,新增绿化面积公顷;完成涧河公园改造任务,建设1处XX平方米游乐场。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是改善人居环境、构建宜居城市、打造绿色GDP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我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完成创建任务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细化工作任务,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
市创建领导组办公室要建立情况反馈制度、督促检查例会制度,对各单位创建任务完成情况定期督查通报。
不能如期完成任务、影响创建目标实现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广开思路,积极筹集建设资金
今年园林工程项目多、投资大,相关部门要克服困难,保障各项重点园林工程投入。
按照经营城市理念,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加大投融资力度。
凡是新建建筑项目,绿化投资要占建设总投资的2%以上;新建道路绿化投资要占道路建设总投资的8%以上。
计划部门在安排道路建设项目时要一并将绿化经费纳入初设中。
单位附属绿地建设资金由单位自行解决。
居住区绿地建设资金由所有权单位或开发商负责解决,今年市明确的重点工程由市筹资建设,其它绿化任务按属地原则由各县(市、区)自筹资金建设。
县(市、区)要将公益绿化养护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按标准按量核定,建立绿化养管经费良性增长机制,巩固现有绿化成果。
(三)拓宽渠道,落实绿化建设用地
认真贯彻规划造绿、拆违建绿、见缝插绿、垂直挂绿、挖潜补绿方针,解决绿化用地。
规划部门要积极完成今年园林用地选址工作,国土部门要积极办理各项用地手续。
在国有土地上建设的公共绿地,土地原则上由政府采取划拨方式提供。
征用农用地建设公共绿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规定标准给予补偿。
租用农用地建设城市绿地严格按照省政府晋政发〔XX〕1号文件规定,每亩租金500元~1000元执行。
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配套绿化用地按照《太原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比例,一次提供,统一征用,同步实施。
规划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时要按国家要求规划一定比例的集中绿地。
开发项目受益相邻公共绿地采取代征办法解决。
规划部门要严格控制在旧城区审批新的建筑项目。
棚户区改造原则上以降低建筑容积率,增加绿地、休闲场所为主,原用地单位或居民能异地安置的尽量异地安置。
已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尚未开工的,要修改规划,按国家规定增加社区游园。
要严格路口、河渠,水体、湿地、山体规划控制,保留生态通道。
(四)严格执法,提高依法治绿水平
规划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园林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标准5月前完成《太原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任务,并将绿地系统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在修编中要做到远近期相结合,大中小综合考虑,点线面合理布局。
结合现状,今年先期实施20个游园绿地。
重点地区规划一定规模的集中绿地。
在建城区范围内规划一批建设功能完备、生态效应突出的综合性市级公园。
旧城改造要严格实施“拆三建一”拆违建绿政策。
结合我市“南移西进”发展战略,加强城市南部地区公园绿地规划和城市绿化隔离带、环城林带、东西山绿化地带规划控制,增强城市绿地布局的系统性。
使修编后的绿地系统规划符合国家颁布标准,具有专业性、操作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市园林局要尽快组织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区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制定详细的植物多样性实施计划、完整的城市生态发展战略和行动计划。
古交市、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所在地务于年内完成城镇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
市规划与园林部门要协同尽快完成绿线规划工作,明确城市建设的红线、绿线、紫线、蓝线,增强绿地规划和绿线透明度。
严格执行《太原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确保城市绿化用地不被占用和变更。
建立并严格执行《太原市绿色图章审批制度》,绿化设计与建筑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
市区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在办理规划手续前实行绿化设计专项审查,竣工时实行绿化专项验收;凡绿地率不达标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不能交付使用,并足额收取缺建绿地补偿费。
加大绿地规划和绿线监督监管力量,组建专门机构,强化绿线巡查制度,使绿线成为城市建设的“高压线”。
建立城市绿地证和树权证管理制度,完善城市绿化成果档案。
建立绿色盾牌制度,执法部门、园林警务站要做到权责明确、责任到人、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厉打击各种砍伐、毁坏绿地和花草树木行为。
充分发挥12319城建服务热线园林平台和新闻媒体监督作用。
建立绿色证书制度,严把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养护招投标工作准入门槛。
(五)科学管理,打造园林精品工程
抓重点出精品与城市整体绿化相结合。
各项绿化工程要按照一流设计、一流队伍、一流质量要求组织实施。
开放园林市场,力争打造一批公园、道路、出入口、立体、屋顶绿化、防护绿带精品工程,提高我市景观、生物、生态多样性水平。
按服务半径抓好建成区(含城中村)范围内公园、游园建设,切实解决公共绿地布局不合理、中心区公共绿地不足和城区间绿化指标差别大问题。
新建道路按照《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进行绿化设计和绿化建设,实现城市主次干道林荫化。
林业部门要重点抓好出入城市主干道防护绿带建设,对已成型的道路继续提档升绿,栽植各种落叶乔木,努力提高现有成型道路绿化覆盖率和生态景观效应。
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建设。
中心区内绿地较大的单位要拆墙透绿,实现绿地资源共享。
加强古树名木管理和文物、旅游景点周边环境治理,为美化我市增添新景观。
建立绿化应急机制,提高处置园林绿化突发事件能力。
强化城市道路养护管理,在重点地段设置隔离措施,并栽植各种藤本植物,减少人为践踏。
对现有绿化进行督查整改,做到乔灌木、绿篱无死株、枯枝、缺株,草坪无斑秃。
继续严格实施城市道路绿化分级管理、千分制考核办法和星级公园评比活动,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加强绿地树木管养。
推行单位附属绿地和居住区绿地代管、托管制度,加强对社会绿化的事前监督和事中服务,努力提高社会绿化水平。
加强园林科研工作,引导园林设计、施工单位将经过科学实验后选取的新植物材料逐步应用于我市园林建设,园林植物配置中做到乔木当家,乔、灌、草合理搭配,重点地段推广栽植大规格苗木,带冠、带土球栽植技术,提高移栽技术含量,提高大苗移栽成活率。
积极推广使用绿化节水技术,采用渗水材料、建设雨水回收和中水利用设施,降低城市绿化养护成本,改善微生态环境。
(六)对照标准,抓好单位和小区绿化达标工作
单位和居住小区是我市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高度重视。
市园林局、市执法局、各区政府要加大督查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范围内绿化状况进行普查。
对绿地率不达35%的企业、院校等单位,由园林部门在媒体予以公布,各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成其在本单位范围内补足;本单位范围内无法补足的,按照地段分类收取缺建绿地补偿费,由园林部门负责异地绿化弥补。
各驻并单位、驻并部队、厂矿企业、大专院校要服从大局,按标准搞好各自范围内的绿化美化,环境整治。
园林部门要引深“园林化居住区”、“园林化单位”评比活动,XX年对园林化单位进行一次复查,已达不到标准或违反城市绿化法规的,予以“黄牌警告”,限期整改;整改仍未达标的,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牌匾,并在新闻媒体予以通报。
(七)广泛动员,推进社会绿化工作
利用电台、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和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氛围,使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共同参与植绿、养绿、护绿竞赛活动。
广大市民要树立绿化美化人人有责、人民城市人民建的理念,积极投身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高潮中来,认真履行义务植树职责,为美化我们的家园献计出力。
各区要落实相应规模基地,开展城市义务植树,力争使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0%以上;园林、林业部门加强基地所植树木后期养管监督工作,落实养管责任,提高苗木成活率,巩固义务植树成果。
XX年全年义务植树总量不少于31万株。
条件允许的要引导农民植树,树权归农民所有,调动农民植树造林积极性。
各区开展“盆景花卉一条街”创建活动,通过门前三包责任制,充分调动沿街单位绿化积极性,使街道能绿则绿,没有绿化条件的,摆放盆景花卉进行美化。
凡具备垂直绿化条件的栏杆、墙面、桥梁、坡面,按属地原则由各区负责,于5月底绿化完毕。
临街单位采取拆墙建绿、垂直挂绿、见缝插绿方式提升绿量,屋顶绿化等立体绿化方式纳入城市绿化考核范围,并在各区开展试点工作。
继续开展“认建认养”等主题活动,吸引社会力量和广大市民投身绿化事业。
园林部门要通过专题节目、倡议书等宣传形式,发动社会各界捐建园林项目;深入开展群众性“认建、认养”绿地(树木)和种植各类“公益林”、“纪念林”活动。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鼓励开发商对代征代建公共绿地。
(八)夯实基础,提高城市生态承载能力
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增强城市总体功能和承载水平。
加大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等污染源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加快集中供热、管道天燃气、城市道路、公共厕所、公共交通以及停车场建设。
加强东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保护,继续完善环城林带建设和河流两岸生态环境修复;推广节能建筑和绿色生态建筑,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建立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生产模式;加强工业废水防治,保护水环境;提高集中供热比率;加强空气污染源监管,保障大气环境质量达标。
XX年市区燃气普及率达到80%以上,人均拥有城市道路面积9平方米以上,城市道路照明装置率、城市道路亮灯率达98%以上,万人拥有公交车辆10辆(标台)以上,公交出行比率不低于20%;用水普及率达90%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达100%;道路机械清扫率为20%,每万人拥有公厕4座;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80天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3类以上。
六、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太原市XX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组。
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 组 长:
(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
(副市长)
成 员:
(市政府副秘书长)
(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市文明办主任)
(市发改委主任)
(市建管委主任)
(市财政局局长)
(市国土局局长)
(市水务局局长)
(市林业局局长)
(市规划局局长)
(市环保局局长)
(市文物局局长)
(市市政局局长)
(市园林局局长)
(市房地局局长)
(市行政执法局局长)
(市市容环卫局局长)
(小店区区长)
(民营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3个工作组。
办公室:
主任由薛维柱兼任,副主任由(市园林局副局长)担任。
成员为
建设组:
组长由兼任,成员为、。
督察组:
组长由兼任,成员为
宣传报导组:
组长由兼任,成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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