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水塘镇黑皮凹子煤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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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水塘镇黑皮凹子煤矿
盘县水塘镇黑皮凹子煤矿
(技改)30万t/a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
盘县黑皮凹子煤矿
编制单位:
忻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证书编号:
国环评证乙字第1308号
二○一二年十月
一、项目概况
1、立项依据
盘县黑皮凹子煤矿位于贵州省盘县水塘镇,隶属盘县水塘镇管辖。
根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盘县黑皮凹子煤矿调整矿区申请的批复》(黔国土资矿管函[2009]570号)文件,矿区面积调整为面积2.3953Km2,准采标高+1850m~+1500m。
根据贵州省能源局相关会议精神,本着做大、做强,淘汰落后、小型矿井的原则,黑皮凹子煤矿在资源量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本次进行30万吨/年的技改。
2、建设意义
随着国家的产业政策、资源保护政策的日益规范以及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实施,为我省加快实施“西电东送电煤基地建设”和“黔煤外送”带来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矿井地质构造条件复杂,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具备了矿井建设的资源条件,矿井煤炭外运条件好,水源、供电均有保证,外部协作条件较优越。
因此,开发建设黑皮凹子煤矿的外部建设条件已基本具备,矿井建设是必要的。
同时矿井建设也有利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繁荣地方经济,促进当地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基础设施的建设,对于当地居民脱贫致富具有积极作用,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建设项目为技改项目,设计规模为30万t/a,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首采区用炮采工艺,二采区用普采工艺,机械化程度低,矿井开采煤层灰分含量低于40%,硫分含量低于3%。
该矿井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规定了煤炭行业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
建设项目属于技改项目,规模为30万t/a,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第80号《煤炭产业政策》中第十五条“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市)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不低于15万t/a”的规定。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煤炭产业政策。
4、建设地点
黑皮凹子煤矿位于贵州省盘县水塘镇。
5、建设性质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改。
6、建设内容及规模
黑皮凹子煤矿井田面积2.3953km2,设计可采储量538.73万t。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t/a,设计服务年限12.9a,设计采用斜井开拓,井田可采煤层为3、5、12、19、20号煤层,煤质为中灰~富高灰,特低~中高硫为主,特低磷~中磷无烟煤。
本评价主要针对一采区,一采区可采储量222.75t,服务年限约5.3年。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采煤工艺为炮采工艺,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根据矿井开拓布置,本设计将矿井以F2断层为界划为南北两个区域布置两套开拓系统,南井一个水平一个采区开采,水平标高为+1584m,北井一个水平一个采区开采,水平标高为+1500m。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
黑皮凹子煤矿在风井附近建瓦斯抽放泵站,设置高、低负压抽采两套系统,抽放主管通过风井下井。
矿井井下涌水经工业场地副斜井将矿井水排至地面矿井水处理站。
矿井正常涌水量为120m3/h,处理后的矿井水尽量复用于矿井内部,多余部分与处理达标后的生产生活污废水一起排放至迤勒河。
项目总占地为2.80hm2,全部为新增占地,项目新增占地范围内无基本农田分布,不涉及占地搬迁。
矿井生活水源引自工业广场南部约800米山腰左右的山泉水,评价提出将部分矿井水深度处理后回用于生活非饮用水。
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矿井水作为矿井生产用水。
本矿前期采用太阳能辅以电能对全矿采暖及供热,待矿井瓦斯建成发电站之后改为瓦斯发电的余热解决矿井的供热问题。
矿井双回路主供电源引自盘县水塘变电站10KV线路,导线采用LGJ-50,备用供电电源引自盘县石桥变电站10KV线路,导线采用LGJ-50,矿井总电耗669万kW·h,吨煤电耗22.3kwh/t。
矿井原煤主要销售至盘县石桥银桥洗煤厂。
矿井在籍职工总人数574人,出勤人数460人。
7、生产工艺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原煤出井后经主井皮带运输至地面储煤场后装车外运,煤矸石经副井提升出井后,采用汽车输送至排矸场排弃。
黑皮凹子煤矿设计采用目前贵州省中小型煤矿较为普遍的炮采生产工艺和装备,采区回采率大于85%;矸石处置率达到100%;一些关键设备选用了能耗低、噪声小的设备;对原煤储、装、运等工序采取了密闭和洒水降尘等综合性防治措施,减少了无组织扬尘的污染;矿井原煤硫分小于3%,且原煤销往具有脱硫设施的盘县石桥银桥洗煤厂。
本项目部分指标未达到煤炭采选业清洁生产三级水平,矿井建成后,业主在今后生产过程中,根据生产实际调整井下开采工艺,尽量降低物耗、能耗,努力提高废水、煤矸石等综合利用率,应建立健全清洁生产管理体系,力争使本项目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
8、总投资及环保投资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15029.37万元,环保工程投资为293.8万元,占项目工程总投资的比例为1.95%。
9、评价单位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为忻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10、建设单位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盘县黑皮凹子煤矿。
二、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质量现状
1、重点保护目标:
环境保护目标见环境保护目标表。
黑皮凹子煤矿环境保护目标分布一览表
编号
保护目标
概况
涉及环境要素及保护原因
环境
特点
达到的标准
或要求
一
生态环境
1
评价范围内农田
井田及周边约0.5km范围内
地表沉陷可能导致农田森林植被受破坏
植被
采取恢复补偿措施降低对土地、植被、农业生产的影响
2
评价范围内植被
3
工业场地及供电等附属设施
井田境界内西南部
受采煤诱发的地表沉陷影响,地面设施可能遭到破坏
地面建构筑物
根据影响预测结论,采取一次性搬迁和留设煤柱
4
炸药库
井田境界内外,工业场地范围外西南侧400m
5
生产、消防水池及生活水池
井田境界内中部,工业场地范围外北侧70m高地
6
乡村道路
分布于评价范围内,约3000m
7
202县道
井田境界内,工业场地范围外东侧,生态评价范围内长约5000m,井田范围内长约4000m
8
排水管道
生态评价范围内长约800m,井田范围内长约200m
可能受采煤影响
管道
对管线工程进行巡视,采取保护措施
9
迤勒河
生态评价范围内长约1600m,井田范围内长约500m
受采煤诱发的地表沉陷影响,地表水可能遭到破坏
水体
对地表水作预防性保护,防止河流漏失
10
山岚水库及汇入水体
井田境界外,工业场地外东侧950m,占地约8000m2,大麦箐、山岚公社居民点灌溉用水及饮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11
暗河F1及其地表水体
井田境界内,工业场地外东北侧500m,其地表水体井田境界内长约260m,生态评价范围内长约1400m
12
有水溶洞R1及其地表水体
井田境界内,工业场地外东北侧1200m,其地表水体位于井田境界内,长约900m
13
无水溶洞R2
井田境界内,工业场地外东北侧200m
14
井田内及边缘3个居民点(打锋岩、迤勒、熬硝洞,共34户118人)
井田范围内及边缘(详见表3.2-1)
居民集中居住区
根据影响预测结果,采取留设煤柱、搬迁和维修加固措施
井田外评价区内6个居民点(大麦箐、山岚公社、黑龙潭、老达地、椅子田、大寨、大麦草地、大漆数、丫口头、营盘山、扎房头、孙家白岩,共198户,707人)
评价区内,井田外扩500m范围(详见表3.2-1)
二
地 表 水
1
迤勒河
穿过井田及工业场地,自东北向西南流淌
矿井污废水一级受纳水体,水质可能受矿井排污影响
河流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2
坡上河
井田境界外,工业场地西侧约2200m,自北向南流淌
矿井污废水二级受纳水体,水质可能受矿井排污影响
河流
3
黄泥河
井田境界外,工业场地南侧约3600m,自西北向东南方向流淌
矿井污废水三级受纳水体,水质可能受矿井排污影响
河流
4
取水点
东渔煤矿取水点,工业场地西南侧1600m,黑皮凹子煤矿煤矿排污口上游250m
水质可能受矿井污水事故排放影响
居民取水点
三
地 下 水
1
评价范围内泉眼(3个,详见表6.1-1)及含水层
S1、S2、S3皆位于井田范围外,皆具有饮用功能;T1yn、T1f、P3l、P2m含水层
可能受采动影响,导致泉眼干涸、含水层水位下降
泉眼、含水层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
2
暗河F1
发源于绿萌塘水库,向东南方向流淌,经355m暗河段,最终流入山岚水库
可能受采动影响,导致漏失
暗河
3
有水溶洞R1
发源于S3泉眼,向东南方向流淌,进入暗河
可能受采动影响,导致漏失
溶洞
4
无水溶洞R2
根据现场踏勘,无地表水流入
/
溶洞
四
声环境
1
迤勒
(约22户,75人)
分布于工业场地西、西南、南侧,最近约1m
受生产噪声影响
居民集中居住区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2
运煤道路两侧居民点(里山岚等)
运煤道路两侧100m
受煤炭运输噪声影响
五
环境空气
1
迤勒
(22户,75人)
分布于工业场地西、西南、南侧,最近约1m
受工业场地废气、粉尘影响
居民集中居住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
2
运煤道路两侧居民点(里山岚等)
运煤道路两侧100m
受运输废气、粉尘影响
居民集中居住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
2、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环境空气
评价区环境空气属《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类区,满足二级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
迤勒河为矿井外排污废水受纳水体,迤勒河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3)地下水环境
区内地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4)声环境
区内声环境属《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目前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2类标准要求。
三、主要环境问题
1、生态环境影响
1)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
矿井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将破坏其用地范围内的农作物和天然植被,改变土地资源的原有使用功能及其地形地貌,增加裸露面积,并可能引起局部的水土流失,从而对区内生态系统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2)工程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矿井总占地面积为2.80hm2,全部为新增占地,主要占用耕地、工矿用地。
矿井建设占地对当地的土地利用、农业生产和自然植被有一定影响。
3)生态系统稳定性的影响
黑皮凹子煤矿开采后区域生物量的减少程度对评价区生态系统稳定性影响是可以承受的。
矿井生产期间,不会出现大面积的积水沉陷区,对山区的地貌及土地利用类型无大的影响,且受沉陷影响的农田和林地大部分可通过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恢复其原有生产力,地表沉陷对生态环境总体异质化程度影响较小。
4)地表沉陷对地形地貌的影响
预计本矿开采后造成的地表沉陷表现形式,主要还是出现地表裂缝、局部塌陷、崩塌和滑坡等现象,不会象平原地区那样形成大面积明显的下沉盆地,地表也不会形成大面积的积水区。
地表沉陷对区域地表形态和自然景观的影响主要局限在采空区边界上方的局部区域范围内。
5)地表沉陷对地面设施的影响
黑皮凹子煤矿开采后,预测主要煤层开采后首采区地表沉陷最大下沉值达到8m,影响范围约45.19hm2;全井田最大下沉值达到8m,地表移动变形影响范围约85.84hm2。
评价范围内涉及15个居民点,198户、707人,根据地表沉陷等值线图,首采区开采沉陷范围内无居民点分布,不受地表沉陷影响;全井田(首采区除外)开采后,打锋岩、迤勒、熬硝洞、大麦箐、山岚公社、黑龙潭、老达地、椅子田、大寨、大麦草地、大漆数、丫口头、营盘山、扎房头、孙家白岩15个居民点均位于开采沉陷影响范围外,不在开采区域内,基本不会受到矿井开采沉陷影响。
由于井下开采的不确定因素,环评要求加强对位于保护煤柱内接近边缘的居民点的观测,必要时对可能出现影响的村寨房屋采取维修加固处理等措施。
6)地表沉陷对耕地、林地的破坏
首采区开采后沉陷的土地面积为45.19hm2,其中水田沉陷面积1.53hm2、旱地沉陷面积34.92hm2、灌木林地沉陷面积7.83hm2、工业用地沉陷面积0.69hm2、水域沉陷面积0.22hm2;全井田沉陷土地面积为85.84hm2,其中水田沉陷面积4.44hm2、旱地沉陷面积65.86hm2、有林地沉陷面积4.91hm2、灌木林地沉陷面积9.53hm2、工业用地沉陷面积0.69hm2、水域沉陷面积0.41hm2。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1)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环评建议先行建设矿井污废水污水处理设施,用于施工期污水处理,在处理设施未建成前,应采取以下临时措施:
建议矿井工业场地等施工区设置旱厕(并尽快建成生活污水处理站),少量食堂污水和日常生活污水采用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处理后可作为施工场地防尘洒水和附近耕地农灌。
对于矿井各井筒施工过程排放的井壁淋水和井下施工用水,评价要求采用混凝沉淀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水可作为施工用水和施工场地防尘用水。
矿井水处理站须先行建设,各场地的施工期污水经处理后尽量复用于施工用水,少量剩余污水排入迤勒河。
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矿井正常涌水量为120m3/h,最大涌水量为280m3/h,环评提出的矿井水处理站工艺为:
调节+混凝沉淀+煤泥压滤+部分消毒+部分深度处理工艺,处理规模大于最大涌水量为280m3/h,处理后的矿井水部分用于井下防尘、地面生产系统防尘用水、绿化用水和道路洒水、生活非饮用水等,其余部分排入迤勒河。
矿井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具有脱磷脱氮效果的生活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能力为144m3/d,处理的生产、生活污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经排污管排入迤勒河。
地表水预测结果表明,矿井污废水正常排放情况下,对迤勒河、坡上河、黄泥河水质影响较小;非正常排放下,会使迤勒河、坡上河、黄泥河水质严重恶化,产生严重污染影响;因此应保证矿井污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事故发生。
3、固体废物影响及治理措施
1)施工期固体废物及处理方式
目前矿井掘进矸石已用于工业场地平场,弃方中剥离表土应覆土于新塑地貌区,以利于植被恢复。
评价要求尽快清运施工期的生活垃圾和遗留少量建筑垃圾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2)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情况
矿井运营期间煤矸石产生量为3.0万t/a,生产期煤矸石运往排矸场排弃。
矿井煤矸石综合利用的途径为:
利用煤矸石制砖。
矿井水处理站煤泥与原煤一起外售,不外排;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4、环境空气影响及治理措施
1)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及治理措施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为施工产生的扬尘、生活炉灶烟尘燃煤产生的烟气。
后续施工期继续使用燃煤炉灶应燃用低硫煤或添加石灰固硫;施工道路采用洒水措施;施工期间施工材料和设备在装、运、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采取洒水防尘等措施。
定期对施工现场的裸露地面进行洒水抑尘。
2)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及治理措施
矿井工业场地地面储煤场设置棚架,在储煤场和装车点四周设喷雾洒水装置,地面胶带运输机布置在密闭走廊内,煤炭转载点和储煤场周边、装车场地装车点等采取洒水防尘措施和工人个体防护措施,减轻扬尘对环境空气和人体健康的影响。
矿井煤炭汽车运输产生的废气、运煤公路产生的运输扬尘等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矿井新增交通流量对道路两侧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5、声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1)施工期噪声影响及防治措施
在后续施工中,应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加强对机械设备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必要时设置临时围挡设施隔声,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避免噪声扰民事件发生。
2)运营期噪声影响及防治措施
黑皮凹子煤矿建成后,工业场地噪声源为机修车间、绞车房、坑木加工房、压风机房、筛分间、通风机、瓦斯抽放站等。
主要采用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声学治理措施。
由预测结果可知,工业场地边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工业场地边界及运输道路敏感点环境噪声预测值昼、夜间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
6、地下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矿井建成后,矿井开采后将主要影响煤系地层龙潭组(P3l)内所含基岩裂隙水。
S1、S2、S3井泉皆位于井田境界外。
S1井泉出露于茅口组,项目开采导水裂隙带未到达长兴组,且茅口组不是龙潭组的上覆含水层,但F1断层虽发育于塑性岩石中,导水性不强,但其仍具一定导水性,使茅口组与煤系地层龙潭组接触,预计S1井泉受较小程度的漏失影响。
S2井泉出露于飞仙关组(上覆含水层),项目开采导水裂隙带未到达飞仙关组,但该泉眼距一采区较近,在上覆含水层的影响范围内,预计受较小程度的漏失影响;附近无断层,断层对S2井泉无影响。
S3井泉出露于飞仙关组(上覆含水层),项目开采导水裂隙带未到达飞仙关组,但该泉眼距二采区较近,在上覆含水层的影响范围内,预计受较小程度的漏失影响;附近无断层,断层对S3井泉无影响三个井泉皆位于地表沉陷范围外,开采沉陷基本对其无影响。
S1、S2、S3井泉分别为黑龙潭居民点、熬硝洞居民点、丫口头居民点饮用水源,受较小程度的漏失影响,业主应积极寻找替代水源,必要时修建生活水池,解决居民用水问题。
7、总量控制
项目的总量控制建议指标如下:
水环境污染物:
COD14t/a;NH3-N0.5t/a。
五、环境风险
本工程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有采煤诱发的地质灾害、矿井事故排水、地面瓦斯综合利用系统爆炸,排矸场的溃坝,以及地面爆破材料库爆炸等。
矿井在采动过程中,应对井田范围内的崩塌隐患、陡崖、裂缝、滑坡进行动态观测,并在井田范围内定期巡视,根据观测资料及时做好岩体稳定性预测、预报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便及时疏散附近的村民和预防各类地质灾害。
针对排矸场溃坝风险,建设单位须采取严格防洪排洪措施,按要求修建挡矸坝,截排水沟和排水涵洞;开展煤矸石综合利用,减少矸石堆存量来避免溃坝风险的发生。
矿井水处理站按照最大涌水量设计,生活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容积应满足检修要求,并尽可能地避免污废水处理系统的非正常运行,污废水处理系统机电设备应有备用。
加强风险管理,加强炸药库、瓦斯的防火设计和应急设备的配备,加强自动在线监测和控制,最大程度减小风险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六、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的公众参与调查显示公众对黑皮凹子煤矿的建设还是比较关注的,其主要调查结论如下:
1)97%的人员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受调查团体全部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2)公众从不同角度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表示了关注,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要求,体现了公众环保意识的提高。
3)对受调查个人和团体的顾虑,设计、环评均提出了相应保护措施和补偿措施;同时矿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和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实施,确保矿井开采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避免扰民事件发生,保证公众利益。
七、评价结论
黑皮凹子煤矿的建设是符合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是贵州省实施大煤保大电,解决农民生活用煤工程的需要,同时,矿井建设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改变当地经济落后的面貌,也有积极的意义,因此,矿井的建设是及时和必要的。
黑皮凹子煤矿项目的组成、选址、布局、规模、工艺合理可行,公众支持率高;矿井水、瓦斯、煤矸石等均要求进行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沉陷区制定了生态综合整治规划;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和强度均较小。
环评报告和设计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在贵州其他矿井均有成功实例,实践证明是可行和可靠的。
因此,只要严格执行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就可将不利影响控制在环境可接受范围内,同时还可带动地方的生态建设。
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黑皮凹子煤矿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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