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寨中学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安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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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寨中学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安排
2013年学业水平考试
大寨中学考点考务安排
县派巡视组组长:
邢志荣
考点主任:
徐仲平
考点副主任:
李兴贵严仁晖
县派巡视员:
陈德华李琨华
考点办公室:
陈先福许天洪
考点安保人员:
张国有胡家财周波邵明海
张孝平吕仲志张金银刘福琼
试卷保密:
冉启明王诗荣
信号:
王诗荣(兼英语考试听力播放)
监考教师:
李文安韩万华林芝万潘华祥庞玉奎邓梅田有金肖恒军许有坤杨乾武
杨祥梅张大伟张汉富朱云伟康道松
张发梅祁兰芳柘元会何燕刘维芝
袁坤颜亚韩万成谭志翠杨益会陈联高朱邦华李仕敏饶祥宇赵家华
预备监考员:
兰瑞刚解开贵
试卷装订复核:
胡家财(6-15考场)解开贵(1-5考场)
考场清理:
胡家财(6-15考场)解开贵(1-5考场)
后勤总务:
张国有万太坤许正安
医务:
大寨卫生院派送
考点治安:
大寨派出所派送
一、考试时间及注意事项
1、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时间及分值
考试科目
日期
时间
考试方式
分值
信息技术
7月1日—2日考试
网络考试
50
生物
6月30日
下午14:
00—15:
30
闭卷
100
地理
下午16:
30—18:
00
闭卷
100
2、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时间及分值
考试科目
日期
时间
考试方式
分值
语文
6月28日
上午08:
30—11:
00
闭卷
150
物理
6月28日
下午14:
00—15:
40
闭卷
100
历史
6月28日
下午16:
30—18:
00
闭卷
100
数学
6月29日
上午08:
30—11:
00
闭卷
150
化学
6月29日
下午14:
00—15:
40
闭卷
100
思想品德
6月29日
下午16:
30—18:
10
闭卷
100
英语
6月30日
上午08:
30—10:
30
闭卷
100
(备注:
英语科目考试准考证上的时间是两个半小时(6月30日上午08:
30—11:
00),考试通知单上的实际考试时间为两个小时(6月30日上午08:
30—10:
30),具体考试时间以考试通知单上的时间为准。
)
(二)注意事项
1、英语科目考试加试听力。
2.监考人员必须持证监考,并按场次进行轮换,轮换情况在发卷时张贴在考点办。
3、考生除携带考试用具外,不准携带任何物品及书报、纸张、通信工具等进入考场,违者视同作弊,考试中不允许考生带相关手册及计算器进入考场。
4、考生必须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考号、姓名、考场号、座位号等,其它地方不得填写,否则试卷作废。
5、考生答题一律使用0.5mm黑色碳素笔,字迹要工整、清晰,不得用铅笔答题、不得使用改正纸、涂改液,违者试卷作废,草稿纸教育局统一发放。
“两个规定”
1、凡夹带(携带规定以外的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无论已遂或未遂均以作弊论处。
2、考务工作人员或是考生违纪,按《各类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及《上岗责任状》或《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从严从快处理。
“八个统一”
1、单人单桌布置考室,桌子四排(双人双桌4*8)布置考室一律打调,上下左右排列均匀,间隔80厘米以上,多余桌子并排放考室正中为两列。
2、固定地点,收缴通讯工具及除规定可以携带以外的物品、书本等,细验《准考证》等。
3、宣读《考生守则》,各类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自身职责,严格按《考试实施程序》主持考务。
4、同一考场的两名监考人员不能来自同一学校,考场内墙壁上涉及考试的内容要清除。
5、监考教师持监考证监考并按场次进行轮换,轮换情况由1人安排,领卷前保密,责任到人,在每科发卷前在领卷处张贴。
6、考生提前交卷,监考人员要及时清点试卷及姓名、考号等无误后,方能放行。
考试结束,依座次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整理装订。
要安排专人复核试卷,做到万无一失。
7、各考点四次信号统一(考生入场、发卷、考试开始、考试结束),每个考生桌子上只能有一张草稿纸,考场内统一使用挂钟。
8、全县每间考室正对考生的黑板上都必须书写:
⑴遵纪光荣,舞弊可耻;凡夹带,均以作弊论处;⑵本科______试卷,共_____页,下场考试科目_______,进场时间_______。
二、考场布置示意图
门
讲台
考生物品摆放处
过
道
14
15
过
道
30
13
16
29
1
12
多
摆
17
28
2
11
余
18
27
放
3
10
桌
19
26
4
9
凳
处
20
25
5
8
21
24
6
7
22
23
注:
1—30号为座位号。
三、昭通市初中学业水平文化课考试实施程序及指令
时间及要求
主要工作内容及程序
工作实施情况完成打“√”
一、监考员集中
考前30分钟
1、监考员甲、乙配证到考务办公室报到,接受主考指示;
2、上交手机(须有一名监考教师佩戴手表);
3、签领试卷、答题卡、考生条形码、草稿纸、考试用品等。
4、核对当场考试科目,检查试卷袋密封口
二、监考员进入考场
考前20分钟
1、甲、乙监考员随带签领的试卷、答题卡、考生条形码、草稿纸和考试用品共同直接入考场;
2、甲在讲台前守护试卷,乙检查、清理考场;
3、做好考生入场的准备工作。
4、组织考生入场,对号入座,用考场对照表核对考生《准考证》是否是本人。
5、监考员提醒考生上交非考试物品存放在指定地点,特别是:
手机等电子设备不能随身存放,手机响即视为作弊。
监考员向考生宣读《云南省普通中学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守则(试行)》、《云南省普通中学学业水平考试违规处理规定(试行)》第二、三、四、五、六、八、十二、十四条。
三、启封分发答题卡
考前15分钟
1、监考员当众验封、开启答题卡袋,核对答题卡份数(30份)。
2、①监考员甲对答题卡进行检查,检查答题卡正反两面是否有褶皱、破损(如果出现字迹模糊,行列歪斜或单面缺印现象,要更换答题卡);
②监考员按序将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上;
③粘贴完毕经核对无误后,监考员乙“呼名”到考生面前分发答题卡,监考员在前台守护试卷注视考场情况并提醒考生:
“本科目实行网上阅卷,请考生认真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
3、让考生再次核对,如发现答题卡字迹模糊,行列歪斜或单面缺印现象,条形码粘错,立即请示主考处理
4、分发完毕后下发指令:
“现在开始认真核对条形码后填写答题卡上的姓名、准考证号,请考生用0.5以上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的“姓名”栏处写上你的姓名(稍候);在“准考证号”栏空格内用阿拉伯数字填写自己的准考证号(稍候)。
填写好后请仔细检查,检查无误后,请放下笔。
四、考前10分钟启封试卷
1、监考员甲当众验封、开启试卷袋、核对试卷科目名称与当场考试科目相符,核对试卷份数,做好发卷准备,若发现有误,立即请指示主考;
2、监考员乙板书: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共**分钟
试卷共***页
五、考前5分钟
分发试卷
指令:
检查一下你的试卷是不是**科,请对照黑板清点你的试卷的张数、页数是否准确。
若发现缺页或试题漏印、字迹不清、试卷有破损等,请举手报告。
请注意,本科目所有试题均答在答题卡上,不可答在试卷上。
开考铃声响后才能动笔答题,否则,将受到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理。
在答题卡每道题限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切不可超出边框,超出边框的答题无效。
六、开考
统一打铃
1、指令:
现在开始答题
2、一名监考员在前面监考,另一名监考员再次逐个检查:
①考生《准考证》与座位贴信息是否相符;
②考生相貌与《准考证》和考场对照表的相片是否吻合;
③答题卡上姓名、考号是否正确;
④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主考处理。
3、再次提醒:
答题必须答写在答题卡题号相应位置和区域内,超出无效。
不能使用涂改液、胶带纸进行修改
七、停止考生进场
开考后15分钟
1、迟到考生停止进场,监考员甲在前台监视;
2、监考员乙在缺考的答题卡上用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写上考生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涂黑缺考标记。
八、允许考生离场
考试结束前30分钟
1、监考员甲在前台监视;
2、监考员乙再次检查、核对考生的信息与条形码。
3、监考员乙对提前离场考生的答题卡、试卷、草稿纸检查核对无误后按顺序反扣在桌子上。
九、提醒考生时间
考试结束前15分钟
监考员提醒考试结束时间,并提醒考生答案未填涂或未填写到答题卡上的立即填写。
凡答在试卷和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十、考试结束
(打铃)
1、指令:
本场考试结束,请立即放下笔,如果继续答题,将作违反纪律处理。
现在请大家整理好自己的试卷,从上到下依次排放的次序为:
答题卡、试卷、草稿纸,整理好后起立在自己的位置上等待监考老师收卷
2、监考员甲在前台监视,监考员乙逐个验收考生答卷,要做到三收:
一收答题卡,二收试卷,三收草稿纸;
3、三收完毕,清点无误后,考生依次退出考场;
4、复查考场记录,是否有漏项,及时更正、完善;
5、答题卡按准考证号顺序检查一遍,专职人员清查考场,关闭门锁;
6、监考员携带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共同到考务办公室验收、密封。
7、答题卡按照座位号顺序由小到大装袋(缺考卡按照原顺序装袋)
四、考生守则
(一)诚信参加考试。
(二)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三)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四)考生入场,只允许带黑色碳素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违者即以舞弊论处。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五)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等证件放在桌子上以便核验。
考生领到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考场号、座位号、考试科目等栏目。
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无效。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七)开考15分钟后不准入场,距考试终了信号30分钟时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不准用手机和高声喧哗,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在答卷纸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铅笔等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不准使用涂改液、修正带。
(九)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不准将试卷、答卷、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十一)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起立,停止答题,将答卷反扣桌上,待监考教师将答卷、草稿纸等收齐后,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五、各类人员职责
一、考点主任、副主任职责
1、主任负责本考点的全面工作,并主持或安排考点副主任、考点办公室人员做好本考点的考务工作。
2、负责选聘和培训监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3、布置考场及考点,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4、如因试卷不完整、字迹模糊、错装等原因须启封备用试卷,应报告中考领导组长批准,并须主任、副主任二人签名负责。
5、负责对因违规需要终止其考试的考生和因违规需中止其工作的考试工作人员及偶发事件做出及时处理。
6、每科考试结束后,组织和验收各考场的答卷装订与密封,并派专人保管与保卫,按时送到考点指定地点。
7、切实组织好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考试总指挥。
8、考试结束后,向中考领导组报告本次考试情况。
二、监考员职责
1、在考点主任领导下,佩带证件上岗主持本考场的考试,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2、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宣读《考生守则》,宣布考试注意事项。
3、检查考生《准考证》及规定的其他证件是否相符,督促考生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并进行核对,发现填写错误,应要求其改正。
4、监督考生按规定答卷,预防可能出现的舞弊动机,严格制止违纪舞弊行为,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5、考试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考点主任。
6、制止非本考场考生和除主任、副主任、督考员、巡视员外任何人进入考场。
7、遵守监考纪律,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答卷、念题,不检查、不暗示考生答题,不得擅自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不一个人单独接触试卷。
8、在考试期间,不得将手机、寻呼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
9、考生有特殊原因必须上厕所时,监考员应征得楼层督考员同意并由其暂行监考后,亲自陪同考生进厕所,寸步不离。
10、考前、考后检查、清理考场。
三、考生领队职责
考生领队在考点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是对考生进行考前教育,并负责对考生的生活管理,其职责如下:
1、考生领队应于考试前一天带领考生熟悉考场和考点环境,并准时参加考点领队会议。
2、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向考生讲解考场规则和注意事项,教育考生切实遵守考试纪律。
3、每科考试前30分钟集中清点考生人数,督促考生做好进场准备,对未到考生要及时寻找,弄清原因;考试结束后,清点人数,带回各自的食宿地点。
4、考生赴考、返校集体行动时,须事先安排好合格交通车辆,不得超载,领队随行,注意安全。
5、关心考生生活,安排好考生食宿,注意饮食卫生和外出安全,照顾好体质差和有病的考生,对于确实不能坚持考试的考生,应做好思想工作,劝其停考。
6、考生应考时,领队应在指定的地点休息,看管好考生的生活用具和书籍等,不得姑且随便离开考点,也不得在考场禁区内逗留和喧哗。
7、考试期间,考生领队应与考点主任、副主任保持密切联系,协同考点做好考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楼层督考员职责
(一)负责对本楼层各考室答题卡、试卷的条形码的使用进行指导。
(二)负责对本楼层各考室答题卡、试卷的复核和装订进行指导。
(三)负责对本楼层各考室“七个统一”和“十不”三封的督查。
(四)负责对本楼层各考室考风考纪和监考教师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查。
(五)负责对本楼层各考室的联络,遇有特殊原因的考生和监考教师需要上厕所时,临时顶替监考教师或陪同考生上厕所的监考教师进行监考,直至监考教师回到岗位。
(六)楼层督考员对所联络各考室的考风考纪、监考教师履职情况及该楼层的考试环境负总责。
六、考场偶发事件处理方法
偶发事件
处理办法
监考员
考点主任
1、考生准考证重号
稳定两考生情绪,立即报告考点主任。
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查明两考生的确切准考证号,安排考生进场应试。
2、考生忘记带或遗失了“准考证”
先验证考生相貌,若与准考证存根上所贴照片相符,可安排考生进考场应考,同时经场外联络员通知考生领队,要求在本科考试结束前将“准考证”送到考场,将情况报告考点主任。
掌握无“准考证”进场应考的考生情况,如果确系丢失,由县市招考办办理补发;如系考生忘记带,由考生领队取来送到考场。
3、发现考生与准考证及存根的照片不符
立即将情况报告主任,该科考试结束以后,将其带到考点办公室,说明情况,听候处理。
会同考生领队核实情况,确系代考,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记录在册,报省招考办处理。
4、试卷启封时,如试卷袋内塞舌头被裁断,或从试卷兜底割开
继续清点,分发试卷,并将情况向考点主任汇报。
如备用卷已启用,则换取备用袋装试卷。
否则,将裁断内塞的舌头用胶水粘补好,割开兜底的试卷袋,也可用较厚的包装纸补贴,但都须在补粘处盖上密封章。
5、试卷启封前,发现试卷袋口或密封有异常迹象
立即报告考点主任并暂停拆封
与监考员共同将异常情况记录在案后,将物证保留待查。
监考员启封分发试卷,查明原因,立即逐级上报至省招考办,另有标准试卷袋或资料袋装试卷密封后上交。
6、试卷启封时,发现内装试卷与所考科目不符
不要将情况泄露给主任和场外联络员以外的任何人,将试卷立即装入试卷袋内,通过场外联络员向考点主任报告,封闭考场,安排考生在考场等候。
请示考点主任,启用备用试卷。
如考卷不足,或整个考点试卷都装错,采取措施,经请示省、地招考办后,在保密状态下进行复印,使用复印的试卷,并作详细记录,另派未接触装错科目试卷的机动监考员接替该监考员工作;对原监考员采取隔离措施,直至错装试卷科目考完为止,为此延误考生开考时间,可将考试结束时间顺延。
7、试卷启封后,发现有缺页、漏印、重印、损坏等无法使用的情况
在本考场无法调整的情况下,向考点主任申请动用备用试卷;备用卷不够,可用缺考卷。
记住所耽误的考试时间。
请示考点主任,核实情况,用备用试卷补齐,补足因此而耽误考生的考试时间。
8、启封后,发现部分试卷混装,错装
处理同(6)
处理同(6)
9、开考一段时间后,考生发现试卷有重印、漏印现象或中途提出少了试卷
通过场外联络员报告考点主任,申请动用备用试卷。
请示考点主任,核实后,补发备用试卷,将情况登记在册,并报告上一级招生考试机构。
10、因试卷印刷字迹不清,考生提出询问
如少数人试卷字迹不清,可参阅本考场其他考生的试卷,并当众答复(声音稍大些);如整个考场考生试卷同一处或几处的字迹不清,则立即通过场外联络员请示考点主任。
参阅本考点其他考场试卷,如出现同样问题,立即请示省招考办。
11、开考后,发现部分试卷混装、错装,与所考科目不符
封闭考场至混、错科目开考,将这些试卷收齐密封交考点主任,并申请换发试卷。
请求考点主任,动用备用试卷,将错发试卷密封存保密室,并对接触错发试卷人员和考生立即隔离,其中考生下科考试单独进行,直至失密科目开考。
12、试卷中发现试题明显错误且无勘误表
不作回答,立即报告考点主任。
将情况逐级上报,得到更正通知后及时更正;在未得到更正通知前,则维持原状。
偶发事件
处理办法
监考员
考点主任
13、发现考生将规定外的东西带入考场
在考前提出要求后,仍不交送指定地点的,如实记入《考生违纪情况记录单》。
按“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要求,提出处理意见,并在《考生违纪情况记录单》上签字,造册上报。
14、同一考场,发现考生二次抢答(第一次抢答作当众警告处理)
记下第二次抢答考生答哪道题,答在什么地方,答了什么文字,如实记入《考生违纪情况记录单》,并报告考点主任。
处理办法同(13)
15、发现考生拖答
处理办法同(13)
处理办法同(13)
16、发现考生抄袭、偷看、传递、夹带等舞弊行为
A、如属个别考生,则立即制止,并如实记入《考生违纪情况记录单》;B、如发生较大面积的舞弊事件,则应全力制止,控制局面,并通过场外联络员立即报告考点主任。
A、处理办法同(13);
B、组织力量调查,并立即将情况向上级反映。
可请该考生退场,必要时请求有关部门共同维持秩序。
17、极个别考生忘记带所需文具
动用备用文具用品,并立即通过场外联络员报告考点主任。
可由本考场内监考员调剂,不够的情况下指示考务组提供。
18、个别监考员不履行职责,如串岗、离岗、装订密封试卷不符合要求等
予以提醒,经指出仍不改正的,报告考点主任。
经指出仍不改正的,处理同(13)或按《监考人员守则》处理。
19、个别监考、考务人员发生舞弊行为
记录情况,报告考点主任。
处理同(18)
立即终止其参与考试工作,调换临时人员接替工作,并报省招考办,由省招考办组织有关人员调查。
20、考生发生晕场、疾病的情况
通过场外联络员报告考点主任,经简易治疗能坚持本场考试的,鼓励其坚持应试;难以坚持者,劝其退场治疗。
指挥和监督医疗组予以就地治疗或送至就近医院治疗。
如果开考还不到30分钟,则实行隔离治疗。
21、个别监考员发生晕场、疾病情况
通过场外联络员,报告考点主任。
及时安排治疗,并同时安排机动监考员接替监考员工作。
22、考场内部发生喧哗
予以制止、记录,报告考点主任。
根据情节,处理同(14),如触及有关法律则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3、考场秩序遇到外来干扰
尽力排除并立即报告考点主任
如无法排除,则请有关部门“保驾护航”,并向上级报告。
24、考试中途考生需要大、小便
速与场外联络员联系及时报告考点主任
了解掌握情况,如属特殊病因,可在开考30分钟后,指派两名同性场外联络员随其前往,但应寸步不离。
25、考试中途考生提出要喝开水
通过场外联络员联系及时报告考点主任
由场外联络员提供开水给场内监考员,监考员提供给考生。
26、考生退出考场又复返考场答题
予以制止。
如已造成后果,则如实记入《考生违纪情况记录单》。
对造成后果者,处理同(13)。
27、考生在答卷上书写的姓名、准考证号与考生本人不符
该科考试结束后,将其带到考点办公室,向主任说明情况,听候处理。
详细调查,核实情况,如系换卷、替考等违纪行为,则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记录在册,报省招考办。
28、考生无意弄脏或损坏试卷,要求更换
根据考试时间,可向主任申请备用试卷,并记录。
核实情况,动用图示用试卷,但不补足由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
29、考生带走试卷答卷
A、未出考场,立即予以收回;
B、已离考场,必须追回带走材料,记录在案,并立即报告考点主任。
组织力量,追回带走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后,按有关规定的有关条款予以处理。
30、监考员收集、整理、清点考生答卷时将答卷撕破、污染
报告考点主任,通知被撕破污染的学生等候。
在无法作技术处理的情况下动用备用卷。
由正副主任、省地工作组成员、监察员、保卫人员和监考员共同监视该考生抄答,共同核对,并将情况报告上一级招生考试机构。
大寨中学考点办公室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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