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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工程概况2
二、塔机设置4
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5
四、安全措施7
一、 工程概况:
一、区域位置
本工程为龙湖香醍漫步商住项目(1#地块)工程,本项目位于宁波慈溪市慈东滨海区。
慈溪市位于东海之滨、宁波湾南岸,是长三角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案位于慈溪慈东滨海区,地处慈溪市”东融宁波”最前沿,与宁波江北区、镇海区接壤,是宁波城市北扩、融入上海的重要节点,区位和交通条件十分优越。
二、设计范围
本工程地块用地面积8245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70719.9平方米,Ⅰ标段为19#、23#、25#、26#、27#、28#、29#、30#、31#、32#、33#、35#、36#、37#、38#、39#、40#、41#、42#、43#、45#楼,设计包括18栋低层住宅、3栋高层住宅地下室等。
高层区42#楼占地面积427.13平方米,43#+45#占地面积888.58平方米,多层区由3层联排别墅组合,其中:
五联拼一大(四幢),六联拼一大(三幢),七联拼一大及七联拼一小(二大二小),八联拼一小(二幢),九联拼一小(五幢);各3层联排别墅下设有半地下室,设计室外地坪标高-3.86m,设计室内地坪标高5.20m,别墅区地下室标高-3.3米,半地下室高-2.4m。
高层区地下室底板-5.15米,顶板-1.35米。
本工程±0.000相当于国家高程+5.20米。
三、建设场地和自然条件
1.建设场地位置:
该项目场地位于慈溪市滨海区规划观蜃路以西,规划九塘江以东,灵峰浦以南,规划所城路以北。
西望伏龙山,南接伏龙湖公园,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
总用地面积82450平方米。
2.建设场地状况:
本场地周边规划规整规划观蜃路红线宽度20米,规划所城路红线宽度24米,建筑控制线:
高层建筑后退规划观蜃路12米,低层建筑后退规划观蜃路5米;后退规划所城路5米;后退灵峰浦沿河绿化带6米;后退九塘江沿河绿化带5米。
设计正负0.000标高相当于黄海高程5.20米。
3.自然气象
东经:
121°54'
北纬:
29°45'
年平均气温16.5℃
极端最高气温40.5℃
极端最低气温-6.6℃
年平均降雨量1317mm
日最大降雨量220.9mm
本工程±0.000相当于国家高程+5.20米,各单体情况如下:
项目
42#
别墅(18幢)
43、45#楼
层数
18层
3层+1层
26层
结构体系
框剪
框架
框剪
建筑物高度
58.872米
13.109米
82.872米
二塔机设置
2.1塔吊选型
本工程建筑群体具有以下特点:
占地面积较大,单体多,施工场地相对较小,别墅区建筑物高度比较低,起重量较小,一般常用的塔吊即可满足要求,因此决定采用型号QTZ80型号的塔吊两台,臂长57m。
QTZ60型号的塔吊三台,臂长50m;高层利用二台QTZ60塔吊。
2.2位置和数量的选定
本工程分两个区块高层区及别墅区,别墅区块地面积较大,别墅群分部较大面积,因此,以经济适用、提高机械化施工的原则综合考虑,决定将塔吊布置在地下室范围外。
以各单体覆盖区域最大为原则,兼顾塔吊的安装和拆除的便利性,根据JGJ33-2001标准规定多台固定式塔吊同时作业时,低位塔机臂端与高位塔机塔身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确定其数量和具体位置,经过合理计算,基础与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共设置5台,别墅区分3台,高层区2台;具体位置如下:
见平面图。
2.3安装高度的确定
塔吊的安装高度控制在建筑物最高点以上6~8m的高度位置,43#45#楼高度相同,塔吊安装最高点标高为95m。
42#楼吊安装最高点标高为65m。
别墅区安装高度为30米,3台相互错开高度,高度根据塔吊说明书,已超过允许的自由高度,须采取附墙连接措施,根据施工进度及楼层高度,共设置附墙三道。
各塔吊具体情况综合如下表:
塔吊编号
附着建筑物
额定起重力矩
附墙位置
1#
42#楼
600KN.m
7层、13层
2#
43#楼
600KN.m
7层、14层、21层
2.4、工程建设各方主体:
工程名称:
宁波龙湖龙山项目一期Ⅰ标段
工程地点:
慈溪市龙山镇慈东大道与灵峰路交叉口
建设单位:
宁波龙湖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宁波市勘察院
设计单位:
中国联合工程公司(建筑设计)
宁波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基坑围护设
监理单位:
浙江方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承包单位:
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桩基单位:
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拆单位:
慈溪市兴建装卸有限公司
塔吊单位:
浙江顺建实业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
慈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三、群塔管理
3.11、塔机基础
固定式自升塔机的基础必须满足两项要求:
一是将塔机上部荷载均匀地传给地基并不得超过地耐力;二是要使塔机在最不利的工况下保持整体稳定性而不致倾翻。
本工程塔机承台施工参照塔机说明书基础图,经过计算,塔机基础完全能满足上述条件。
高塔让低塔:
一般高塔的视野较广,可全面观察周围动态,高塔进入重叠区前应观察低塔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轻车让重车:
当两塔同时运行时,空载塔机应避让有载荷塔机,动塔让静塔:
当塔吊处于起升状态或大臂停止旋转时,其他塔吊如进入该区域时应避让或等待。
交替升降:
所有塔机应尽可能在规定时间内交替升降。
以满足群塔立体施工协调方案的要求。
多塔机同时作业,既要使塔机发挥应有的工作效率,又要保证施工安全,在进行垂直运输施工方案设计时,必须特别注意塔机安全高差的控制。
高差太小。
可能造成高位塔机吊钩与低位塔机起重臂碰撞。
高差过大,由于群塔的连续排序,造成连锁反应,结果造成塔机过多的进行附着;或低位塔机在建筑物结构施工中达到的高度太低,效能得不到正常发挥。
因此,塔机的高差必须进行合理的计算。
《塔机起重安全规程》GB5144-94第10.5条规定:
“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位(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纯制距离不得小于1.2m。
”这是最低的高差要求。
新颁布的《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第4.4.25条规定“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起重机时,应保持两机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离不得小于2m。
”根据本工程施工进度和现场实际情况,两台塔机之间的任何部位的安全距离,最小不得低于2.5m的安全距离控制规定。
以下步骤确定塔机合理的高差值。
多台塔机同时作业,须周密考虑附着前后时间差和塔机的高度差,如遇特殊情况或与方案有冲突(各幢号施工进度与计划不符时),应适时调整方案,不应因局部变化导致全局失控。
3.2群塔运行原则
1)、同向作业原则合理安排作业流水段,在两塔机及多吊臂交叉区域内尽量避免两台塔机吊臂相交作业。
2)、低塔让高塔原则在交叉区域,低塔回转前,应观察高塔运行情况,确保不会发生碰撞后再动作。
3)、后塔让先塔原则在两塔机吊臂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4)、动塔让静塔原则在两塔机吊臂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在一台塔机吊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而另一塔机吊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机应避让静塔机。
5)、轻车让重车原则在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
6)、客塔让主塔原则以各单位的实际工作区域划分塔机的工作区域,若塔机吊臂进入非本单位工作区域时,客区域的塔机要避让主区域的塔机。
3.3使用管理制度
坚决使用验收制度。
塔机进场安装后需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经取得检测资质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建立统一协调机制。
建立塔机机群作业统一管理组织和管理网络,相关人员应持证上岗,职责明确,服从统一管理。
健全报告检查制度。
对施工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检查,及时通报,并合理安排维修保养,确保所有塔机经常性处于完好状态,严禁设备带病运转,不留任何隐患。
加强联络、通讯管理。
塔机机群作业应对每台单机进行统一编号,确定每台单机操作及信号指挥人员,并保持固定。
现场应为塔机组操作及相关指挥人员配备对讲设备,每台机组对讲频率必须单独锁定,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人员组合,不得擅自改变对讲设备频率,不得擅自指挥。
塔机长时间暂停时,吊钩应起升最高和最近位置,起重臂按顺风位置停置。
加强指挥管理。
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应先呼叫被指挥塔机编号,待塔机操作人员应答后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同时,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及吊物,塔机运行过程中指挥人员应环顾相近塔机及其他设施,及时指令;安全指令应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塔机长时间暂停时,吊钩应起升到最高和最近位置,起重臂按顺风位置停置。
坚持技术交底制度。
分阶段、不定时的对塔吊司机以及塔吊指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提高警惕防止思想麻痹。
四、安全措施
7.1上岗前对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戴好安全帽,严禁酒后操作。
塔机的安拆工作时,风速超过13m/s和雨雪天,应严禁操作。
操作人员应戴好必要的安全装置,保证安全生产。
服从统一指挥,禁止高空抛物。
注意周围环境,如高压线、地面承载力的,确保拆装安全。
安拆装塔机的整个过程,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施工方案进行,严禁违规。
7.2各台塔机升高时应交替进行,确保机群间的垂直距离符合立体高度协调方案要求。
合理进行施工组织,根据各单体工程施工进度,合理安排各塔机的维修保养和顶升时间。
避免因错预埋、漏预埋导致塔机无法按计划升高,引起材料运输中断或造成停工,及时协调好操作工、指挥工以及班组之间关系。
塔吊在顶升过程中严禁回转起重臂,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塔吊间及塔吊与建筑物之间发生碰撞。
严禁违章作业和超载使用,机械出现故障或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予以解决。
塔臂前端设置明显标志,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塔与塔之间回转方向必须错开,严格控制楼和楼之间的操作高度和作业时间。
塔吊在起吊过程中尽量使小车回位,当塔吊运转到施工需要地点时,再使小车往前将材料运到施工地点。
禁止相邻塔吊同时向同一方向吊运作业,严防吊运物体及吊绳相碰,确保交叉作业安全。
遇六级及以上强风,必须停止吊装作业,将塔臂顺风向停放并限位,防止吊绳与塔吊大臂相碰。
附:
塔吊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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