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泵站初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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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泵站初稿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然气调压计量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
法人代表
联系人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传真
--
邮政编码
建设地点
****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D4511天然气生产和供应业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5666
绿化面积
(平方米)
4345
总投资
(万元)
1200
其中:
环保投
资(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8
评价经费(万元)
--
投产日期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是工业重点镇,工业企业上千家,随着国家环保方针政策的落实,为“煤改气”工作顺利开展。
在*******建天然气调压计量站一处,调压计量30万方/日,基本满足***工业、商业、民用用气量,符合****总体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部令第44号)及《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环发[2004]164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三十三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中的“94、城市天燃气供应工程”中的“全部”,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委托我单位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公司经过现场勘察及工程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对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二、项目选址及建设可行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主要为天然气输送,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七项“石油、天然气”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菏泽市涉及氮氧化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行区域限批的通知》(鲁环评函〔2017〕104号),“菏泽市上年度空气质量未达到二级标准,且2017年第二季度二氧化氮浓度同比反弹10.7%。
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实行对大气质量反弹区域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的通知》(鲁环函〔2014〕66号)要求,经研究,对你市境内除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废气治理和提标改造治污等之外的排放氮氧化物的新、扩、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行区域限批。
你局要落实好区域限批联动机制并认真进行整改。
解除区域限批的程序方法按照鲁环函〔2014〕6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为民生工程,不属于限批建设项目。
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位于****,项目建设符合****总体规划,同意该项目选址意见。
(见附件)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5月30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中规定,项目不属于《禁止目录》和《限制目录》中的建设项目,不属于该文件中限批或禁批的范围。
3、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件的符合性
拟建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件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
表1-1建设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符合性一览表
原则
具体要求
拟建项目情况
符合性
(一)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文)的有关规定。
符合
符合
(二)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
1.实施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
2.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必要依据。
3.行业或园区规划变更应及时履行规划环评手续。
4.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
5.已建成的上述重点行业项目未进入园区的,应尽快迁入,否则对其改扩建项目不予审批。
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项目
符合
(三)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
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
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
3.凡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部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不得审批该建设项目。
4.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方可进行相关环评工作。
本项目不涉及天然气储存
符合
(四)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
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
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不予审批。
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
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
本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项目建设位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护区、风景名胜区内
符合
(五)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
1.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
2.流域限批或从严审批。
3.企业从严审批。
本项目不在上述限批范围
符合
(六)南水北调流域的有关要求
1.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15公里之内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15公里之外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治、用、保”实现区域污水资源化并做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削减。
2.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涉及重金属排放、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3.沿线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污染严重的项目。
4.南水北调流域其行政辖区内的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指标的,对增加污水排放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新上项目一律不批。
本项目在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15公里之内
符合
综上,本项目符合鲁环函[2012]263号文的要求。
3、项目概况
1、项目厂址
本项目位于****,厂址地势平坦,所在区域无名胜古迹、文物和自然保护区,周围无机场、通讯设施、军事设施等,厂址地质结构稳定,不压矿,也没有断层通过,场地平整,工程地质条件良好。
场址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环境良好。
2、项目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占地23.5亩(15666m2),建筑面积为2324.1m2,主要建设综合用房、辅助站房、工艺装置区、排污池、消防水池、箱变等,购置设备和配套设施建设等。
(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项目总占地面积15666m2,建筑面积为2324.1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综合用房、辅助站房、工艺装置区、排污池、消防水池、箱变等。
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分类如下表所示:
表1-2项目组成一览表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综合用房
占地面积为709.92m2,建筑面积2129.76m2,共3层
新建
辅助站房
占地面积为194.34m2,建筑面积194.34m2
新建
工艺装置区
占地面积为1800m2
新建
公用工程
给水
供水由当地供水管网供给
/
排水
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
/
供热
项目不生产,供热主要为冬季对天然气管道保温,设一台2T天然气锅炉
天然气锅炉仅冬季使用,约120天
供暖
采用空调取暖
/
供电
由当地供电站供给
/
环保工程
废水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新建化粪池
废气
非甲烷无组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米排气筒排放
/
噪声
隔声、消声装置
/
固废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4、主要设备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拟建项目主要设备见下表。
表1-3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台数
备注
1
过滤器
HFA4.0QB
2
2
汇管
/
5
花王
3
水浴式加热器
/
2
花王
4
超声波流量计
/
2
elster
5
涡轮流量计
/
4
elster
6
天然气调节器
费希尔
6
/
7
天然气锅炉
2T
1
/
五、公用工程
1、给排水
给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绿化用水,由当地供水管网供给,水质、水量均能够满足生活需要。
生活用水:
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修订版),按企业职工用水定额100L/人•d计,项目职工定员20人,年工作时间为365天,则生活用水量为2m3/d(730m3/a)。
绿化用水:
项目绿化面积约4345m2,用水定额取2.0L/m2•次,灌溉次数按200次/年计,则绿化用水年用量为1738m3/a。
项目总用水量为2468m3/a。
排水: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
雨水直接排入附近排水沟,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后用于项目绿化。
2、用电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年耗电量约100万kWh,由当地供电站供给,可满足生产需要。
六、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项目职工定员20人,年工作365天,24小时工作制。
七、工程总投资和环保投资
该工程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0.8%。
该工程环保设施(措施)及投资估算情况见表1-4。
表1-4环保措施一览表
序号
环保投资项目
投资(万元)
1
废气
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器及15米排气筒
2
2
废水治理
化粪池
3
3
固废
生活垃圾
1
4
噪声治理
使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减震措施
4
合计
1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百分比%
0.8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不存在原有环境污染问题,同时周围生物量少,无濒危物种,无重点保护对象。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曹县位于菏泽市西南部,地理坐标北纬34°33′~35°03′,东经115°08′~115°53′,地处鲁豫两省八县交界处。
曹县南与河南省商丘、民权、兰考接壤,西北、北与东明、菏泽、定陶相连,东北、东与成武、单县毗邻,东南与河南省虞城相望,是山东省西南大门。
曹县总面积1974.1平方公里,是菏泽市县域面积最大的县,辖区内共有25个乡镇,1182个行政村,人口142.2万人。
曹县地处鲁豫两省八县交界处,是联系山东与河南的重要纽带,目前已形成“铁路-高速公路-省道-区域干道”多元化交通网络。
京九铁路从曹县县城东穿过,境内南北向省道德商高速贯穿城区,省道庄青路连接城区东南西北环城路使曹县城区形成环形城市道路体系,区域各干道成为使曹县交通便捷,物流通畅。
项目交通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2、地形地貌
曹县地处黄河下游冲积平原,河道多流徙无常,历史上流经县境的汴水、济水多被黄河夺道,元、明后已不存。
后来的白花河、贾鲁河、曹北河等短小河流,多由黄河决口冲刷而成。
清朝、民国年间,为了借助这些小河流排涝,也曾进行过开挖整治,但多为排涝。
能排能灌的根本治理,是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开始的。
曹县境内经开挖整治后的河流,分为黄河故道和东鱼河两大水系。
中、北部的河流均注入东鱼河,由东鱼河入南四湖;南境的河流则注入黄河故道。
曹县地处鲁西平原,地势西南高、东北低。
自西南向东北逐渐倾斜,呈簸箕形,黄河故道海拔为62米,故道北为53-50米,东北边境为48-43米。
其中西南部最高点海拔66.8米,东北部最低点44.8米,高差22米。
自然比降为1:
5000至1:
10000。
曹县系黄河冲积平原,属华北平原新沉降盆地的一部分。
由于黄河历次决口泛滥,对境内地貌的形成,具有决定性影响,决口时由于流向流速不断变更,形成了地面波状起伏,岗、坡、洼相间的多种微地貌类型。
3、地质、地震
曹县地区属于华北平原新沉盆地的一部分,除孤山丘陵区有少量寒武系、奥陶系地层出露外,其他地域均为第四系地层所覆盖。
主要为冲击相沉积间夹湖沼相沉积,灰黄、灰至灰黑色,以粘质砂、粉细砂为主,间夹2~3层淤泥质。
粉砂、粉细砂一般有1~2层,分布稳定。
淤泥质一般有两层,上层分不稳定,厚度3.03~14.08m埋深2~20.3m。
厚度由西向东、自南向北逐渐变薄,顶板埋深自西向东变浅,自南而北深浅交替,总趋势向北变深。
下层厚0.8~8.95m,埋深27~46m,断续分布,皆成透镜状,东西长而南北短。
根据《中国地震列度区划图》,该区域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
4、气候气象
曹县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
主要特征是:
四季分明、温度适宜、光照充足,雨热同期,全年以北风为主;夏季炎热多雨,降水集中,常刮东南风;秋季气温急降,雨量税减,云雨稀少,秋高气爽,天气多晴;冬季寒冷干燥,雨雪稀少、盛行偏北风,气候干冷。
冬季季平均气温为0.2℃,最低可达-18.1℃,最大冻土深度可达36厘米。
一般冬季环流维持时间较长,从10-11月份形成后到次年2-3月份才有较大变动,因而整个冬季降水量仅有30毫米,占全年降水量的4.2%。
年日照时数2329.2—2578.2小时,平均为2467.5小时。
全县多年平均气温为14.2℃。
通常七月份最高,多年平均为27.3℃,一月份最低,多年平均气温为-1.7℃。
平均初霜期为10月27日,终霜期为3月31日,无霜日210天。
全年温润度(伊万诺夫湿润度平均为0.6—0.7),属半湿润区,一年中只有7、8月属湿润段,其余均为半干燥段。
曹县多年平均降水量670.8毫米,最大年降水量1046.8毫米(1957年),最小年降水量283.9毫米。
且降雨年内分配不均,多集中在六、七、八、九四个月份,占全年降雨的70%以上。
多年平均蒸发量1237.9毫米,最大年蒸发量1700.4毫米(1966年),多年平均蒸发量均大于同年的降水量。
5、水文
(1)地表水
曹县境内有杨河、东渔河两大水系,包括杨河、东渔河(原红卫河)南支、东渔河西支、黄白河、团结河、新冲小河、四季河等大小河流22条,纵横全县31个乡(镇)。
曹县水系特点是:
雨源性河流,间歇性河道,枯水期较短,年平均流量约13325万m3。
以上22条河流纵横交织遍布全县,形成了曹县的排灌网络。
东鱼河系南四湖以西排水系统调整时新挖河道,上起东明县刘楼村,横贯菏泽、曹县、定陶、成武,至单县出境,境内长123.2公里,流域面积5206平方公里,是南部主要排水河道,并接收河南省兰考县的客水。
(2)地下水
曹县地下水为第四系孔隙潜水,主要存在于粗细不等的沙层之中(少数为粘土裂隙水)。
受大气降水补给,以蒸发和人工开采排泄为主。
可分为:
(1)全淡水区:
分布于沿黄一带,约150km2。
(2)层结构区及咸淡区,浅层及中层为咸水,深层淡水顶界面埋藏较浅,一般小于200m。
(3)淡咸淡区,占全面积的80%,境内地下水流向大致自西向东,西部较缓,水利坡度为1/8000,东部水力坡度较陡,为1/3000,多年最小埋深为1.78m,最大埋深为4.38m,年平均埋深为2.16m,多年平均变化幅度为1.6m,最大为2.78m。
年平均值pH7.45,总硬度256mg/L。
6、土壤及动植物
曹县总面积1974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038.36平方公里,人均耕地1.09亩。
共有潮土、盐土、碱土、半固定风沙土4个土类;褐土化潮土、潮土、盐化潮土、碱化潮土、炒盐土、潮碱土、半固定风沙土7个亚类,17个土属,115个土种。
其中,潮土类为县域主要土壤类型,可利用面积225.22万亩,占总可利用面积的98.8%。
盐土和碱土的可利用面积为1.96万亩,主要分布在郑庄、邵庄、青固集等乡镇,有潮盐土、潮碱土2个亚类,4个土属,10个土中,主要受潜水活动影响,盐分上升累积而形成,因为此类土壤盐碱程度较重,对于农业利用而言难度较大,需要进行治理,可以通过种植耐碱植物对其进行改良。
风沙土面积为0.83万亩,主要分布在黄河故道各乡镇南部,有半固定风沙土1个亚类,2个土种,由于黄河高速漫流淤积而成,土质粗松,砂随风而起,危害作物,适宜造林治沙,以防护农田。
根据曹县城市总图规划用地条件分析图,项目区域土壤类型为盐化潮土土壤,受盐碱威胁大,利用率低,良保肥性能差,土壤容量大,板结紧实,空隙率小,养分含量低。
7、矿产资源
曹县矿产资源受地质构造的制约,规划区内矿产资源种类少,利用程度低,但能源储量大,开发潜力大。
目前已发现的主要有煤炭、地热等能源矿产,砂金、铁矿、砖瓦用粘土等金属及非金属矿产和矿泉水等水汽矿产。
在背河槽状洼地、缓平坡地与浅平洼地的三坡地带第四系中尚有硝盐、火硝、云母等,地表广泛分布砖瓦用粘土。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一、环境功能区划
该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适用区;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二、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2、环境噪声
据现场调查,项目区无大的噪声源,声环境质量良好,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3、地表水
4、地下水
建设项目区域地下水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不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其余各项指标均满足标准要求。
超标原因主要与区域水文地质条件有关。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项目所在区域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名胜古迹及风景区等特殊环境敏感目标。
表3-1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类别
保护目标
方位
厂界距离(m)
保护级别
大气环境
声环境
东南
7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
西南
102
南
275
东
470
西南
457
西北
540
西北
712
地表水
东北
110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地下水
厂区周围地下水
—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
1、环境空气:
主要保护拟建项目区周边的村庄,保护级别要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2、地表水:
项目周边地表水体,保护级别要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3、地下水:
主要保护项目区周围浅层地下水,保护级别要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
4、声环境:
保护厂界四周,保护级别要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
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为二类,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见下表。
表4-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项目标准限值
SO2
TSP
PM10
PM2.5
NO2
CO
O3
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年平均
60
200
70
35
200
/
/
24小时平均
150
300
150
75
80
4
/
浓度单位
µg/m3
µg/m3
µg/m3
µg/m3
µg/m3
mg/m3
µg/m3
2、声环境
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表4-2《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类别
等效声级LeqdB(A)
昼间
夜间
2
60
50
3、地表水
项目区地表水体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标准值如下表。
(除pH与单位已标明之外均为mg/L)
表4-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污染因子
Ⅲ类
pH
6~9
COD
20mg/L
BOD
4mg/L
总磷
0.2mg/L
氨氮
1.0mg/L
4、地下水
项目区地下水体水质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表4-4地下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单位:
mg/L(pH无量纲)
项目
pH
总硬度
总大肠菌群
亚硝酸盐
标准值
6.5~8.5
≤50
≤3.0
≤0.02
项目
高锰酸盐指数
氯化物
硝酸盐
挥发酚
标准值
≤3.0
≤250
≤20
≤0.00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锅炉燃烧废气执行《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超低排放第2号修改单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
10mg/m3,SO2:
50mg/m3,NOx:
200mg/m3);
2、噪声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3、固废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6-2001)及修改单要求。
总量控制指标
拟建项目本工程废气为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理论计算,项目烟尘、SO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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