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团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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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团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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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团章程
星火青春创业兵团社团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社团名称:
星火青春创业兵团
第二条:
本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三条:
本协会以“青春,创业”为主题,以“丰富课余生活、提供综合能力”为目标,并极大的丰富校园文化。
第四条:
本社团是学生社团,接受山东农业大学党委宣传部和共青团的领导,接受学生管理部和学生会社团管理部的监督管理,接受指导老师的指导。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
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山东农业大学正式学籍;
(二)承认本社团章程;
(三)服从社团提出的决议
第六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出入会申请;
(二)进行面试
(三)建立会员档案
第七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凡是本协会的正式成员都享有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凡是本协会的正式成员都享有参加本社团的活动的权利;
(三)凡是本协会的正式成员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凡是本协会的正式成员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二)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社团必要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及一些必要费用;
(五)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九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后消除在本社团的档案
第十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一条:
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
(三)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三条:
定期召开会员大会,将对无故不到会者给予一定的惩罚措施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五条:
社团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
(三)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本社团的会长、副会长、团支书及各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三)综合测评优良;
(四)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五)有一定的组织与管理能力。
第十七条:
本社团会长、副会长及各部门负责人任期时间由社团会员大会决定。
第十八条:
本社团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九条:
副会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枝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协助会长(社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四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条:
本社团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赞助;
(三)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条:
本社团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二条:
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三条:
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四条:
本社团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
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五条:
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山东农业大学社团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各级指导单位的监督。
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二十六条:
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七条:
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八条:
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本社团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下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交于本社团会员大会审议。
第二十九条:
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团委学生社团指导委员会。
第六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条:
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一条:
本社团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于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二条:
本社团终止前,须在院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三条:
本社团经院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三十四条:
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团委的监督下,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星火青春创业兵团第三届会员大会根据第一届章程修订。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第三届星火会员大会之日起执行生效。
水利土木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总则
一、成立的性质和宗旨:
隶属水利土木工程学院,接受水利土木工程学院院团委的领导。
由学院组建成立及热心参与公益活动的志愿者组成的群体性团体,通过组织有志于公益活动的青年开展志愿活动,倡导互助友爱的社会风气,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精神。
第一章基本原则
一.水利土木工程学院志愿者在院生均可加入
二.水利土木工程学院志愿者义务
1.参加志愿者组织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不断提高思想觉悟。
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
3.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各项任务,自觉遵守协会章程。
4.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的赢利为目的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5.按时参加本协会召开的各项会议
三.水利土木工程学院志愿者权利
1.参加志愿者组织,团组织提供的培训
2.有权参加青年志愿者组织举行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有权参于讨论协会的重大事务
4.对协会工作提出各种建议,批评的权利
5.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6.提出申请,有退社的权利
第二章基本活动
1.各种公益事业提供服务,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做一些有益于社会发展的活动,义务活动及慰问演出等。
2.青年志愿者活动原则上应利用业余时间进行
3.志愿服务不同于义务劳动,可以参与有偿服务,其报酬由协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同时协会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内部机构
1.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志愿者内部人员担任)
2.聘院领导,团委的领导以及老师担任顾问
3.理事会设立,由会长,各部长以及志愿者代表参加组成
4.设立协会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秘书部,财务部,调研部六个部,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各部门职责如下:
组织部:
负责各次活动的组织工作及志愿者的思想评定和考核、每学期做出总结。
宣传部:
负责的宣传工作(海报展板、横幅、媒体、网络)配合各机构的工作安排。
外联部:
对外交流的纽带,负责信息内外沟通及服务对象联系以及筹集志愿者活动资金等。
秘书部:
负责会员档案的管理和分类,会议的记录和安排等日常工作。
财务部:
资金的管理,各项活动的预算和决算,资金的出纳和票据的管理。
调研部:
负责协会对外活动单位的联系,主管与外界单位的协商与准备工作。
5. 会议制度:
每学期至少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换届选举(由全体会员民主投票选举),理事长会议双周开一次,由会长或副部长主持。
第四章资金管理
一、来源:
1、由外联部组织志愿者联系赞助获取的经费。
2、院、系及地方企事业单位支持。
3、志愿服务可收取廉价的、保本的、不盈利的报酬为青年志愿者组织的活动经费。
二、经费使用:
经费收支定期向会员公布(财务部员表)
一、奖励:
对于模范履行青年志愿者义务,在青年志愿者活动中表现突出,授予荣誉称号。
1. 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每年累计达10小时;20小时;30小时;40小时‘50小时。
分别授予水利土木工程学院青年志愿服务(一,二,三,四,五)星级证书或奖章。
2. 在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加授“先进青年志愿者”称号。
二处罚
1.对于不履行青年志愿者义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应给于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要注销注册开除会籍。
(无故缺席会议两次以上者无刺一下取消评奖资格,五次以上开除会籍)
2.对青年志愿者开除青年志愿者会籍须经青年志愿者理事会讨论决定,并报销团委备案。
备注:
青年志愿者离院时其会员资格根据本人意愿处理,档案资料保存期为三年,本章程有理事会制定,全体会员大会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心园文学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社团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为指导,以加强校院各项工作的宣传,促进教学改革,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繁荣校园文化为宗旨,以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为宗旨,文学修养为己任,发展和培养文学,宣传人才。
第二条:
本社团是由同学自主参加的,文学爱好者的群众性社团组织。
由院团总支领导,在社团管委会院学生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现由我院社团部具体负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
本社团由社长,副社长,团支书和全体成员组成。
另外本社团可聘名誉社长,顾问,指导老师若干名。
第四条:
定期召开会员会议,讨论本社团有关事宜,听取和审议社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本社团内部分秘书,财务,组织,宣传,外联五部。
下设工作组若干,实行组长负责制,分层管理。
秘书部主要负责组织管理,分工及各项活动的主要筹备工作。
财务部负责各项财务的保管和收支工作。
组织部主要负责各种活动组织方面的工作。
外联部主要负责外联工作,广告赞助的征订策划。
宣传部主要负责各种宣传工作。
各部之间要团结互助,齐头并进,表现出良好的团队精神。
第三章会员守则
第六条:
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形象,热心社团工作,关心集体事物。
第七条:
准时参加会议,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第八条:
积极撰稿,定时投稿,严禁剽窃,抄袭他人作品。
第九条:
自觉履行社团义务,积极参加社团活动。
第四章活动内容及形式
第十条:
适时组织各种经验交流会,征文比赛,佳作赏析,野外采风等活动,以及一些走出校园,面向社会型活动,旨在提高社员的综合能力,实践社会。
第十一条:
尝试向校外杂志进军,主要发展内容健康向上,格调高雅,贴近青年人生活,反应大学风采的作品。
第十二条:
配合校院各项活动开展活动,以及其他社团联合的形式搞好宣传。
第五章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权利社员有权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对文学社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申请退社的权利,有推荐新会员的权利,有写作,投稿并优先录用的权利。
第十四条:
义务社员必须维护本社的声誉,遵守本社的各项规定,积极参加本社的各项活动对损害本社形象的行为作出正当的维护。
第六章奖惩办法
第十五条:
为校院或本社工作做出贡献者,视情况给与相应加分奖励,根据社团的发展状况和个人表现想社团申请单项奖。
第十六条:
对于有剽窃他人作品的行为,有损本社声誉的会员,本社有将其除名,并上报团总支给于适当处分的权利。
第十七条:
对不配合,不积极参加工作的成员予以劝勉,屡次不改者本社负责人有将其除名的权利。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
本社定期向院领导,团总支汇报工作。
第十九条:
本社财务一律公开,会员有提出质疑查看财务的权利。
第二十条:
有进取心,热衷于社团发展的同学,或有一定写作水平的文学爱好者,或在组织管理,文艺方面有特长的同学,只要承认本社章程均可申请加入本社,由团支部研究通过可正式加入本社。
第二十一条:
毕业班会员随毕业时间自然退社。
第二十二条:
凡不团结同学,搞个人主意者,经团总支同意,可予以除名。
第二十三条:
本社愿意和校外各社团合作,诚交天下朋友,携手开拓明天的辉煌。
第二十四条:
本章自制定之日开始实施。
绿色环保协会章程
总则
一、协会名称:
山东农业大学大学绿色环保协会
英文名称:
GreenenvironmentalprotectionassociationofShandongAgriculturalUniversity
二、协会性质:
绿色环保协会是一个接受山东农业大学校团委,山东农业大学水土学院指导,接受山东农业大学社团联合会具体管理的学术性、实践性社团。
三、协会宗旨:
保护环境,造福全人类。
1、 激发同学们关心人类发展、民族兴旺的积极性,培养同学们对社会的责任感和价值观,提高同学们的文化素质和知识层次。
2、引导同学们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培养野外生存能力;提供接触社会的机会培养同学们适应社会的能力,为进入社会做好准备。
3、通过实际行动,唤起公众的环境危机感,普及并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呼吁全社会关注,参与环境保护事业。
四、协会标志:
(见封面)
五、协会会旗:
绿底白字左上角为协会标志
第一章协会的组织形式及产生办法
第一条 协会每年召开两次全体会员大会,时间分别为秋季学期初和春季学期末。
秋季学期初会员大会主要是公布《山东农业大学绿色环保协会章程》;公布新一届常委会委员及主要干部名单;听取并审议上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本届各部门工作计划;表彰并奖励上届优秀会员。
春季学期末会员大会主要是听取并审议本届常委会及各部门的工作报告;选举下届会长、常委会委员及协会主要干部;讨论并决定协会的重大问题。
第二条 协会的负责是会长,领导机构是常委会,运行机构是分别各部门。
第三条 协会会长是协会最高负责人,要求在协会工作超过一年以上,对环境保护事业有执着追求,有出色的工作能力,责任心强,由春季学期末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其职能为:
负责大型主题活动的组织以及日常工作的领导,协调协会各部门关系,协助各项活动的开展,对协会的活动负责。
第四条 常委会是协会的领导机构,由会长、及两名副会长组成,委员要求在本协会工作半年以上,环保立场坚定,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由春季学期末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其职能为:
负责协会大政方针的制定;负责协会的对外形象及内部管理;负责审议各部门的活动审议;负责监督会长的工作情况。
第五条 常委会的任期:
协会会长任期一年,可连任,但连任不能超过两次。
其他常委任期一年,可连任。
第六条 常委会根据需要聘请顾问团作为协会的顾问机构
其职能为:
就协会的重大原则问题向常委会提出建议;帮助协会搞好理论学习;监督协会常委会,为协会最高监督机构;并无决定权;当常委会不能执行其领导职能时,顾问团有权对协会进行接管,至新常委会产生为止。
第七条 常委会下设外联部,宣传部,秘书处.一个活动组:
环教组,Recycle组.以上各部(组)为协会的运行的机构。
常委会的决策及其活动的开展由各部门配合或分别完成。
1.外联部主要工作:
与政府机构,新闻媒体及各项活动相关单位的联系,保证日常工作及活动的正常进行;与兄弟院
校的有关组织建立联系,促进彼此的交流合作;与社会各
界,尤其是企业单位联系赞助,解决协会资金,装备问题,为协会争取更多的支持。
2.策宣部主要工作:
负责协会对外形象设计的宣传;负责协会活动中对校内及校外的宣传工作,扩大影响;活动中,做对赞助单位的宣传工作。
3.秘书处的主要工作:
负责协会资金的管理;保管协会的经费,帐户;负责活动日志的编写,整理活动总结;负责协会资料以及会员档案的管理,对会员进行绿环历史的宣传,让会员了解,认识绿环.
4.环教组主要工作:
负责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负责环境教育活动的开展;负责有关环境教育方面资料的收集,整理;负责对会员进行内部环教.
5.Recycle小组主要工作:
负责校园内垃圾的回收分类整理及处理.
第八条常委会除下设五个部门之外,还将成立若干个项目组.
1.项目组随着活动的不断开展而成立.项目组组长.副组长由常委及各部门班干部选举产生.所有会员都有权利参加竞选.项目组成立之后,组长若要从其他部门挑选成员,要与相应部门的部长协商,同意之后才能挑选成员.
2.项目组负责项目策划与实施以及日常活动的开展.
第二章会员管理制度
第九条协会面向全校,招本、专科生、研究生、成人教育学院和新高职学生。
第十条会员要求:
自愿加入绿环,真正热爱大自然、支持环保事业,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有一定的吃苦耐劳精神,有积极向上的态度,承认本协会章程,自觉履行协会规定的会员义务,积极参加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
第十一条会员入会必须填写《绿环入会申请表》,所有申请必须经协会会长批准后才能生效。
第十二条会员申请被批准后,即成为正式会员,拥有正式会籍,并需向协会缴纳会费,会员会籍不得转让。
第十三条协会常委会及各部门负责人将根据会员入会时所申报的兴趣、爱好、特长等,统筹各部门的人员安排。
第十四条会员正常原因退会,应向协会常委会说明原因,由常委会正式免去其会籍。
会员毕业后或因调动工作者经本人申请,可授予"名誉会员"称号。
第十五条协会常委会有权在任何时候暂停、终止或注销会员会籍。
第三章会员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会员拥有以下权利:
有权参加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有对协会的各项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并要求有关部门答复的权利;有自由退会的权利。
第十七条会员须履行以下义务:
应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坦率发表自己的观点;应主动学习环境保护资料,分析现实问题,应积极支持参与协会的建设,维护协会的良好形象。
第四章会员的活动准则
第十八条绿环会员应自觉维护环境,不随便扔垃圾、吐痰;爱护花草树木;减少一次性物品的使用;节约用水、用电、节约粮食;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
第十九条每次活动前,该活动负责人须拟一份详细计划,经常委会审议批准后,该活动方能展;活动结束后三天内,活动负责人上交活动总结。
第二十条每项活动负责人应严格登记出勤人员及表现突出者,为评选优秀会员提供依据。
第二十一条会员必须服从协会的领导,在活动中,听从活动负责人的指挥,对活动的建议及意见应以合理的方式提出。
第二十二条活动、集合中,绿环会员应准时参加,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者,需向会长书面报告。
第二十三条未经许可,任何会员不得以社团的名义进行各类活动,不能做有损协会名誉的事情。
第五章协会活动经费的筹集及管理
第二十四条协会活动经费主要靠协会本身自筹。
每年度协会全体会员需向协会缴纳会费,维持协会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二十五条协会以给公司做广告,协助开展业务,公益劳动等形式,从各企业单位及公司获取赞助资金及实物赞助
第二十六条协会会员参加由本协会联系或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按活动强度同协会共享有一定比例的提成获的协会奖励。
第二十七条协会经费由秘书处管理,依照协会财务管理制度管理。
第二十八条根据具体情况,会员在参加具体活动时,社团有权适当收取活动经费。
第六章补充规定
第二十九条会员在参加协会活动过程中,一定要遵守协会纪律,听从活动负责人指挥,凡因违反纪律或不听从指挥而造成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本人负责。
第三十条由协会负责人指挥不当造成会员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协会负责。
第三十一条会员在活动中违反纪律,不服从协会领导,造不良后果,协会常委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该会员以适当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者给予开除出会。
同时视其造成不良后果对协会经济损失程度予以经济处罚。
对本协会的处罚拒不执行者,本协会有权上报学校团委.学工处与其进一步处罚。
第三十二条对本协会开除的会员,本协会有权在一切正式场合刊登通告对该会员的开除决定,同时阐明开除理由。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在协会常委会。
本章程自制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大学生乒乓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山东农业大学水利土木工程学院乒乓球协会是共青团委员会指导下的学生组织,隶属于院社团管理委员会,是我院乒乓球爱好者学习锻炼的群众团体。
第二条:
本协会主要负责组织有关于乒乓球运动的活动,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的多样性。
本协会的口号是:
团结进取,发展创新。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
本协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
管理层人员经公平竞选及社团联合会考核后就职,负责管理本协会的日常事务。
第四条:
本协会是院社团联合会的社团组织,受社团联合会的领导,在院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
本协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设会长一名,团支书一名,部长六名,干事若干。
第六条:
本协会聘请有关专家和领导老师为顾问指导开展工作。
第三章宗旨
第七条:
给广大乒乓球爱好者提供展现自我才能的平台。
第四章会员
第八条:
凡本院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生均有资格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九条:
会员应思想进步,拥护我院以及社团联合会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会员义务。
第十条:
本协会一年换届一次,在秋季进行会员登记、注册。
第十一条:
会员有权利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有权对会长、团支书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有权监督本协会工作。
第十二条:
本协会会员应积极学习并宣传本协会的章程,为促进广大同学对本协会的了解做出努力。
有义务支持本协会的工作,遵守本协会的规定。
按时参加本协会的例会。
第五章活动
第十二条:
本协会利用课余时间定期举办活动,活动严格的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不得损坏相关设施。
第十三条:
举办活动要想相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活动所需经费要提前申报,并由主管部门决定,有条件的可以自行解决。
第十四条:
本协会的活动主要以乒乓球活动为主,目的在于丰富同学的业余文化生活,提高同学们的身心素质。
本协会不会强迫任何同学参加活动。
第六章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
本协会在新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制定出本协会的工作计划,学期末进行工作总结,并进行内部评优工作。
本协会定期召开例会,要求全体会员到会,无故不到三次者,视为自动退出本协会。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生社团联合会乒乓球协会。
第十七条:
本章程于2008年11月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水利土木工程学院棋牌协会章程
总则
隶属水利土木工程学院,接受水利土木工程学院院团委的领导。
棋牌协会以普及推广棋牌活动为己任,提高棋牌爱好者的棋艺水平为目标。
服务会员,繁荣校园文化为宗旨。
积极配合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同时社团内部开展了一系列相关活动,丰富了广大会员和非会员的课余文化生活。
并筹划了一系列活动,使我团成为传播棋艺文化的校园先锋。
协会的宗旨是“以棋会友,陶冶情操,切磋棋艺,共同提高。
”
第一章协会义务和会员权利
一.水利土木工程学院棋牌爱好者均可加入
二.水利土木工程学院棋牌协会义务
1.为宏扬中国传统文化,丰富大学校园生活,协助学校开展工作。
2.以提高自己的棋艺为己任,与棋牌爱好者切磋棋艺,共同提高。
3.积极参加协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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