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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指导
冠县兰沃乡卫生院职业卫生咨询指导讲义
主讲人:
陈磊(药师、院长助理)
一、相关法律及政策
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通过实施,2011年12月31日修正,共7章90条。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前期预防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
职业病: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
”
各部门职责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
十大类115种
一尘肺13种:
矽肺煤工尘肺石棉尘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石绵肺
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
内外照射病急亚急慢性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病
三职业中毒56种.
四物理因素职业病5种:
中暑减压病高原病航空病手臂振动病
五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
炭疽深林脑炎布氏杆菌病
六职业性皮肤病8种:
接触性光敏性电光性皮炎黑变病痤疮溃疡化学性皮肤灼伤
七职业性眼病3种:
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职业性白内障
八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
噪声聋牙酸蚀
九职业性肿瘤:
石棉所致的肺癌间皮瘤联苯胺所致的膀胱癌笨所致的白血病砷所致的肺癌和皮肤癌。
十其它职业病:
金属烟热职业性哮喘
二、职业病防治信息发现、咨询、报告流程图及说明
一、发现、登记——咨询、指导——报告
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患者疾病可能与职业有关,按照要求进行登记。
向职业人群(患者)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指导。
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或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二、流程内容说明
职业卫生监督协管主要职责:
开展对社区居民和就诊人员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咨询、指导;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可疑职业病患者,做好信息登记,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或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三、协管内容、方法和步骤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劳动者。
二、可疑职业病患者识别与判定内容
(一)常见职业病:
尘肺、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锰及其化合物中毒、苯中毒、正已烷中毒、二甲基甲酰胺中毒、一氧化碳中毒、硫化氢中毒、氯气中毒、职业性中毒性肝病等。
(二)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行业及临床症状
1.粉尘:
长期吸入粉尘可引起尘肺。
尘肺病早期没有明显自觉症
状,随着疾病的进展,会出现或轻或重以呼吸系统为主的自觉症状,常见的首发症状是气短。
病情严重或有并发症时,会出现胸闷、气短,咳嗽、咳痰,胸痛、呼吸困难,还可以有咯血、无力、消瘦、失眠、食欲减退等。
常见于铸造、采矿企业等。
2.铅及其化合物:
以粉尘、烟或蒸气形式,经呼吸道或/和消化道进入人体而引起铅中毒。
工业生产中铅中毒以慢性为主。
主要表现有神经、消化和造血系统三方面的症状。
早期有头晕、头痛、全身乏力、肌肉关节酸痛、睡眠障碍以及口内有金属味、食欲减退、腹部隐痛、便秘等症状。
较重的中毒病人可能发生腹绞痛,表现为突然发作的脐周围阵发性剧烈疼痛,用手按压可减轻疼痛。
有些较重的中毒病人出现伸肌无力,握力减退,形成“腕下垂”。
严重病人可发生中毒性脑病,出现惊厥、昏迷等症状。
常见于铅酸蓄电池企业等。
3.汞:
为唯一的液态金属,极易挥发,主要以汞蒸气的形态经呼吸道进入人体,可引起急慢性中毒,慢性汞中毒较为常见,典型的慢性汞中毒临床症状和体征有:
神经精神症状:
出现头昏、头痛、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心悸、多汗、情绪明显变化,易兴奋和激动、恐惧、胆怯、害羞、精神和性格改变。
口腔症状:
口内有金属味,牙齿酸痛松动,牙龈肿胀,典型的患者可在牙龈边缘见到灰黑色的“汞线”,口有流涎,带腥臭味。
汞毒性震颤:
先是从手指开始,以后逐渐发展到舌、脸、唇及上下肢;其中以手指细震颤最典型。
这种震颤往往做精细动作困难,震颤随汞接触时间增加而加重。
常见于节能灯、温度计企业等。
4.锰及其化合物:
吸入大量新生的氧化锰烟尘后,引起“金属烟热”,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寒战、高热、以及咽痛、咳嗽、气喘、数小时后热退、全身大汗、次日遗留乏力感。
其发病往往在下班后数小时。
其临床表现似感冒,常被误诊,应与上感、咽炎等鉴别。
吸入高浓度氯化锰、高锰酸钾和硼酸锰尘,可有呼吸道粘膜刺激症状如咳嗽、呼吸困难。
常见于冶金工业中锰矿石的开采加工、制造。
5.苯:
主要以蒸气的形态经呼吸道进入人体。
短时间高浓度接触易导致急性中毒,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醉酒样的中枢神经系统抑制症状。
低浓度长期接触,易损害造血系统,早期表现为头晕、头痛、乏力、睡眠不佳、记忆力减退等,轻者出现牙龈、皮下、粘膜等处出血,女工月经量增多,经期紊乱。
血象早期为白细胞、血小板降低,不及时治疗,后可发展到全血细胞降低、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甚至白血病。
常见于制鞋、箱包企业等。
6.正己烷:
无色液体,主要经呼吸道进入人体。
以多发性周围神经损害为主,运动障碍为主,周围深井病变表现为肢体远端麻木、疼痛,下肢沉重感,可伴有手足发凉多汗、食欲减退、体重减轻、头昏、头痛。
是化学溶剂,常用作食用油提取剂,还见于电子产业等。
长期致慢性中毒晕倒死亡。
7.二甲基甲酰胺:
溶剂,可经呼吸道及皮肤吸收引起中毒。
二甲基甲酰胺对胃肠道有较强的刺激作用,肝脏毒性明显,急性中毒一般首先表现有恶心、呕吐、腹胀、腹痛等,其中腹痛较突出,重者表现为腹部剧烈灼痛或绞痛。
靶器官是肝脏,有毒布料和维生素激素强力霉素可的松的生产常常使用。
8.一氧化碳:
短时间内吸入大量一氧化碳可引起急性中毒。
轻度中毒表现为头痛、眩晕、耳鸣、眼花,并有呕吐、恶性、心悸、四肢无力等,脱离现场吸入新鲜空气后即行好转。
重度中毒可出现多汗、烦躁、步态不稳、皮肤粘膜樱红,可出现意识模糊,昏迷、四肢抽搐,甚至死亡;长期吸入一定量的一氧化碳可出现神经功能障碍,动脉粥样硬化、冠心病和高血压发病增多。
常见于发酵密闭空间、发电厂等。
9.硫化氢:
职业接触硫化氢易发生急性中毒,当接触浓度较低时,可出现畏光、流泪、眼刺痛、流涕、鼻及咽喉灼热感、头晕、头痛、乏力等。
浓度较高时可出现头晕、头痛、乏力、恶心、呕吐、共济失调,严重患者可发生心悸、呼吸,急性中毒以脑和呼吸损害为主,高浓度可致电击样死亡,如能及时抢救可降低死亡率,主要心脏复苏,还要防止衣服逸出的硫化氢二次中毒。
困难、烦躁、意识模糊和抽搐,迅速陷入昏迷状态,最后可因呼吸麻痹而死亡。
常见于造纸企业、污水池等。
10.氯气:
氯气吸入后,主要作用于气管、支气管、细支气管和肺泡,导致相应的病变,主要为呼吸系统损害的表现。
起病及病情变化一般均较迅速。
可发生咽喉炎、支气管炎、肺炎或肺水肿,表现为咽痛、呛咳、咯少量痰、气急、胸闷或咯粉红色泡沫痰、呼吸困难等症状,肺部可无明显阳性体征或有干、湿性罗音。
有时伴有恶心、呕吐等症状。
重症者尚可出现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有进行性呼吸频速和窘迫、心动过速,顽固性低氧血症,用一般氧疗无效。
可伴有头晕、头痛、烦燥、嗜睡,严重者可陷入昏迷状态少数患者有哮喘样发作,出现喘息,肺部有哮喘音。
极高浓度时可引起声门痉挛或水肿、支气管痉挛或反射性呼吸中枢抑制而致迅速窒息死亡。
氯可引起急性结膜炎,高浓度氯气或液氯可引起眼灼伤。
液氯或高浓度氯气可引起皮肤暴露部位急性皮炎或灼伤。
常见于冶金、造纸、纺织、制药、橡胶、塑料生产以及制造光气、漂白粉等工序;在液氯的灌注、运输、贮存过程中,以及因钢瓶口密封不严等原因造成氯气大量逸散时常接触高浓度氯。
(三)可疑职业病患者的识别与判定的方法
1.职业病的特点:
有明确的病因,职业病危害因素和职业病之间有明确的因果关系,病因和临床表现均有特异性。
2.可疑职业病的识别与判定方法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初诊医师在接诊患者过程中,如发现就诊者为企业工人,应询问以下问题:
工作单位和工作场所、工种和工作时间、可能接触的危害因素、发病过程(特别是接触危害因素与发病的时间先后)等,如上述问题,回答都是肯定的,则建议到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规范性检查。
3.可疑职业病患者的识别与判定程序:
第一步:
患者的疾病是否属于《职业病目录》;
第二步:
患者是否为用人单位的劳动者;
第三步:
患者的工作场所是否存在可导致此类疾病的危害因素;
第四步:
患者所患疾病是否在接触危害因素之后发生。
四、可疑职业病患者的登记和报告
(一)可疑职业病患者登记、报告的内容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工种、接害时间、可疑职业病名称、个人及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
(二)可疑职业病患者报告的方法:
采用电话报告或书面报告形式。
(三)可疑职业病患者报告的程序
第一步:
发现可疑职业病患者后,做好登记,并向辖区内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第二步:
告知患者到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和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规范体检和诊断。
五、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咨询、指导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对提高居民和企业工人的职业病防治法律和自我保护意识,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
(一)医务人员职业健康教育、咨询、指导
1.工作内容:
门诊职业健康教育、咨询、指导主要指由医务人员开展的针对就诊者个体的职业健康教育、咨询、指导。
2.方法和程序:
针对每个就诊者的职业健康教育,结合本次就诊者的目的,指导时间不少于5分钟;职业健康教育或指导的主要内容,均应记录在就诊者的诊疗记录中,如应记录职业健康教育题目和重点讲解的内容小标题。
见表2。
(二)门诊职业卫生宣传
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设置的卫生宣传栏,包括墙报、宣传橱窗和流动宣传展板等宣传辖区内存在的常见职业病危害知识,内容要精炼、通俗易懂,可请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提供业务支持。
职业卫生宣传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
每期宣传内容都应当存档,便于工作总结时自查和工作检查。
(三)社区职业卫生宣传
结合每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及法制宣传日活动,配合辖区卫生监督机构采取向社区职业人群发放宣传单、小册子、小折页,张贴宣传画等形式,集中开展二次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
在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利用触摸式电子屏幕、闭路电视、宽带网等现代媒体开展职业健康知识的普及活动。
(四)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咨询、指导工作总结与评估
通过开展抽查和汇总有关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咨询、指导纪录表进行效果分析,撰写评估总结,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修改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方案。
冠县兰沃乡卫生院
201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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