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办公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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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办公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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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办公室
一院长办公室
(一)院长工作制度
1、医院在卫生局和院党委领导下实行院长负责制。
2、院长是医院唯一法人代表,对全院行使行政指挥、决策权。
副院长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医疗、护理、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和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
在医院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上,院长应通过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通过。
3、院长(副院长)应该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掌握工作中的第一手材料,经常总结全院工作经验,抓好典型,表彰先进,做到对医院实行科学管理。
4、院长对医院工作要做到运筹帷幄、统筹安排,突出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并做到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准确、及时、有效,防止决策上的重大失误。
5、院长(副院长)要有开拓、创新和实干精神,要有一定的业务组织管理能力、表达能力和广泛的社交能力。
6、院长(副院长)要体察院情、民情,关心爱护本院职工群众,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与群众同甘共苦、和衷共济。
7、院长(副院长)要有严格的时间概念,注意科学地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时间,带头遵守医院各项工作制度和各种会议制度,做好下级和群众的表率。
8、在院长的领导下,副院长要积极维护好医院的团结、协调和统一。
(二)医院总值班制度
1、总值班由院科两级领导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各项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承办未办理事项,负责组织危重病员的抢救工作。
2、负责检查夜间值班人员的工作情况。
3、总值班人员按规定时间上岗,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做好值班记录,按时写值班报告,不准遗漏。
5、认真交接班,如接班人员未到,在班人员不得自行下班,严防造成空岗。
6、值班时间按院长办公室规定的作息时间执行。
(三)值班院长工作制度
1、值班院长由党委副书记、副院长轮流担任,值班时间为一周(周一
至周日),周六、周日在家值班。
2、值班院长负责协调全院的各项工作,如遇总值班不能解决的问题,以及突发事件、重大事情等及时向院长汇报。
3、随时了解医院动态,抽查工作人员在岗在位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等情况。
4、院领导值班期间要保证信息通畅,手机、呼机随身携带,外出公务提前通知办公室调班。
5、值班期间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值班结束时向院长汇报一周情况并向下周值班院长交班。
6、值班院长负责欠费解锁工作,并详细填写备忘录。
(四)院长接待日制度
1、接待日每周一次,周一上午为接待时间,地点设在门诊大厅服务台。
2、解决病人在检查、诊断、治疗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方便病人就医。
3、征求病人意见,认真听取病人反映,并根据情况,改善工作,解决问题。
4、耐心解答群众询问,热情为病人服务,指导门诊部做好门诊的协调工作。
5、做好接待记录,定时通报,综合分析,提出改进方案,完善医院管理。
(五)请示报告制度
凡遇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员力量抢救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新开展手术、新疗法、新技术或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院内发生较大被盗事件时。
6、收治涉及法律或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人时。
7、对医院建筑的增添、改建或变更时。
8、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9、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10、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11、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时。
12、工作人员以权谋私、索贿受贿时。
(六)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工作制度
1、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临床科室,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抓好典型,以点带面,实行面对面的领导。
2、各职能部室主任定期深入临床科室,了解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向院长汇报,提供改进工作参考意见。
3、协助临床科室解决工作中的困难,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4、职能部室主任每周一到临床科室参加交班,了解临床科室传达院周会和召开科会情况,月底召开碰头会,汇总情况向院长汇报,并及时通报全院。
(七)门诊服务台值班制度
1、医院在门诊大厅设服务台,为就诊患者及患者家属服务。
2、值班人员由院、科两级党政领导参加,主要任务:
接待患者及家属咨询协调解决门诊医德医风问题。
3、记录门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送交党委审核、落实。
4、服务台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随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得随意离开岗位。
5、值班时间按医院行政人员作息时间执行。
(八)院长查房制度
1、每周三上午,院领导带领职能部室主任,深入临床、医技科室调查研究,协调工作,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2、听取科主任、护士长的工作汇报及今后工作设想,指导临床、医技科室工作。
3、对提出的问题现场解决,需研究的由各职能部室按院长意见落实,院长办公室负责督办。
建立信息反馈记录,并作为机关工作效率考核指标,兑现奖惩。
(九)会议制度
1、院长办公会:
每周五上午;院长主持,副院长、机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参加;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院周会:
每周五下午;院长主持,全体科主任参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总结讲评一周工作,部署下周工作。
3、院长碰头会:
每周一上午;院长主持,副院长参加;通报上一周工作,安排本周工作。
4、护士长例会:
每周一下午,护理部主任主持,全院科护士长、护士长参加,总结和部署护理工作。
5、经济管理会议:
每月一次,院长主持,副院长、经济管理委员会成员参加。
讨论医院经济运行工作。
6、科务会:
每周一次;科室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传达院周会精神,总结和部署工作。
7、工休座谈会:
每月一次;院办室主持,医、护、营养、总务部门负责人及病员代表参加;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改进医院工作。
8、业务学习:
每周二下午;科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业务学习,技术训练。
9、晨会:
每天早晨;科主任、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病房工作人员参加;进行交接班,听取夜间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及管理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10、门诊例会:
每周一下午;门诊部主任主持,各科门诊负责人及护士长参加;研究解决门诊医疗质量、服务态度及门诊管理等问题,协调各科室工作。
(十)院长职责
1、在上级和医院党委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医院的工作,包括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人事、财务和总务等工作。
2、领导制订本院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领导机关汇报。
3、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
4、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培养干部和业务技术学习。
5、负责领导、检查全院医学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的拟订和贯彻执行情况,采取措施,促进研究工作的开展。
6、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和地段工作。
7、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
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根据国家人事制度,组织领导医院工作人员的任免、奖惩、调动及提升等工作。
9、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物质供应计划,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关心职工生活。
10、及时研究处理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11、因事外出或缺勤时,得指定一位副院长代替院长职务。
(十一)党委书记、副书记职责
1、主持党委日常工作,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决议、指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保证社会主义办院方向,保证党委在医院的政治核心作用,对党委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主持召开党委会、党员大会,党委民主生活会,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将党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检查落实情况,定期向党委会和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3、认真抓好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执行党章准则规定,搞好“一班人”团结。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教育党员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4、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党内外思想动向,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行“四有”教育、法制教育、形势教育、医德医风教育,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医院精神文明建设。
5、主持召开党政工团联席会议,发挥好院长负责制新体制下的保证监督作用,对医院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领导和支持职代会、工会、共青团工作。
6、维护党纪国法,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对本单位职工发生的重大政治、经济、刑事案件和违法乱纪行为,要协助行政领导组织调查、讨论和处理。
7、主持党委换届改选工作。
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对中层以上干部负责考核、管理和教育,提出选配干部意见。
组织制定党群系统工作计划、各种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工作。
8、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党委日常工作。
(十二)业务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等科室的工作。
2、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和护理情况,必要时领导危重病员的会诊、抢救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和高、中级医学院校的临床教学实习以及挂钩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5、负责领导全院的医学科学研究工作。
6、领导医疗业务统计病案工作。
7、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急诊工作,以及急重病员的入院情况。
8、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承担的医疗保险病人的治疗、社区医疗服务、常见病及多发病的防治等工作。
9、组织、检查本院病人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院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工作。
10、定期或随时向院长汇报工作。
(十三)行政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行政、财务和总务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医院各项行政工作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督促财务、总务部门保证医疗所需物资供应工作。
4、负责督促检查本院治安、保卫及消防工作。
5、负责审查预决算,掌握财务收入开支、基建、维修以及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
6、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经济管理工作。
7、负责督促检查全院工作人员的生活福利工作。
8、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清洁卫生和绿化环境工作。
9、定期或随时向院长汇报工作。
(十四)院长办公室工作制度
1、在院长和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内外工作联系,处理处理全院性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2、负责起草全院性的行政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件。
3、具体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并负责了解督促有关会议的落实情况。
4、负责综合工作。
安排好行政查房、公休座谈会等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全院工作情况,收集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整理,协助医院领导做好科学决策。
5、负责文秘工作,做好上级机关来文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催办督办、立卷归档和保管利用工作;并做好有关会议及文件保密工作。
6、负责审核医院行政职能部门及业务科室以医院名义草拟的行文。
7、领导档案室、收发室、打字室的工作,做好印鉴的保管和使用,签发、出具对外联系工作的介绍信、证明信等。
8、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安排好外来人员参观、访问、接待等事宜。
9、负责做好医院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与行政职能部门及业务科室密切联系,做好沟通和信息反馈。
(十五)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1、印章的使用
(1)医院公章
以医院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材料、报表、公函等,可用院章;以医院名义联系工作的介绍信、证明信可用院章;使用医院公章须经正、副院长或院长办公室主任批准。
(2)院长办公室本身业务形成的文件、材料及以院长办公室名义在院内外联系工作,使用院长办公室印章,同时须经院长办公室主任批准。
(3)正、副院长私章
须经院领导个人签字上报下发的文件、报表、材料,可用正、副院长私章;使用院领导私章,须经本人同意。
2、印章的保管
(1)医院、院长办公室印章及院领导私章,必须专人管理,不得随意交给他人代管。
(2)印章每日用毕后,要存放保险柜内,保证安全。
(3)印章要经常清洗,保证字体清晰。
(4)对非法使用印章者,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处理。
3、印章的刻制和销毁
(1)医院各行政职能部室和医疗医技科室的印章,均须经院领导批准由院长办公室负责制发与更换。
(2)各部门的印章如因机构变动停止使用时,一律交回院长办公室封存或销毁。
(3)需要销毁的印章,必须经院领导同意后方可销毁;销毁前应留下印模,销毁时应有两人具体负责,并在销毁印章的文件上签字。
(十六)档案管理制度
1、医院形成的各类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有利于开发利用;任何承办部门和个人不得分散保存。
2、各科室应有专人具体负责本科室的档案工作,明确落实兼职档案员;根据医院档案管理条例及归档范围,每年定期按规定时间向医院档案室移交档案。
3、档案部门要做好各类档案的系统化工作,做到分类科学、整理系统、保管安全、统计正确、利用方便,要完善检索工具,提高利用率,热情主动地服务。
4、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
档案库房与办公用房要分开,添置必要设备,做好防火、防盗、防高温、防光、防尘、防潮和防虫等工作。
5、借阅人要在指定地点查阅;不准涂改、圈划、增删、调换、污损档案文件,不得擅自公开档案内容,违者视问题性质和情节,给予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根据档案保管期限表,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地确定档案的存毁;鉴定工作在分管院长和院办室主任的领导下,由有关业务科室人员及档案人员组成鉴定小组,按规定进行。
7、凡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鉴定小组编制销毁清册,经分管院长批准后,由两名以上人员在指定地点销毁,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十七)收发工作制度
1、各类报刊、杂志的订阅,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管理。
各部门每年度需订阅的报刊杂志,应先向院长办公室提出书面订阅申请计划,经审批后由收发室代办订阅手续,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扩大公用报刊杂志订阅量。
2、收发室工作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做好医院各类挂号邮件、公函、电报、报刊的登记和签发工作,防止工作中的错发、误投现象。
3、严格执行收发工作保密制度和私人邮件的保护制度,未经组织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阅医院公函和他人信件,如有违反,按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十八)院长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院长、主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的秘书和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起草医院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有关文件,并督促贯彻实施;组织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综合医院各种信息,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3、领导组织院长办公室工作人员做好文秘、档案、收发、文印、外事、侨务、接待、联络、来信来访等工作。
4、有计划地组织好本部室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科学管理水平。
5、负责院长和主管副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十九)院长办公室文书人员职责
1、在院长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文字、文书处理、印章管理及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2、负责草拟医院工作计划和总结及行政方面的各种文件材料。
3、按时参加有关会议,并做好记录,及时整理会议纪要和决议。
4、协助主任对外搞好工作上的联系,对内做好督促检查。
5、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工作。
6、负责上级机关来文的登记、传阅、催办及来函、来电的拆封、登记传送等工作。
7、负责经领导签批上报下发文件的编号、登记、分发保管,并按期完成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
8、负责医院印章和院办室印章的保管、使用;办理各科室印章的刻制、销缴手续和印模登记。
9、根据领导签批办理公出介绍信和职工各种证明信。
10、负责通知医院召开的各种会议,处理上级机关的电话通知事项和其它联系事宜。
(二十)打字员职责
1、在院长办公室主任领导下,负责打印工作。
2、打印材料前要熟悉文稿,保证质量,做到行文格式正确、字迹清楚、标点符号准确。
3、按时完成任务,及时通知承办单位有关人员核对,不拖延打印时间。
4、遵守保密制度,严守机密,及时销毁作废的文件稿本,不在公共场合谈论任何机密。
5、牢固树立服务的思想,定期走访有关部、科室,征求意见,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6、定期保养维护机器设备,制定安全措施,防止火灾发生。
(二十一)收发室工作人员职责
1、在院长办公室主任领导下,负责收发工作。
2、收发员需将邮局送来的一切信函、包裹、报刊等与邮递员当面点清,将挂号信、包裹、刊物分别登记,以免遗失。
3、负责各科室的普通信件和报刊的分发工作。
4、负责将挂号信、包裹及刊物及时准确地通知收件人,并当面签收。
5、负责办理订阅全院各科室及个人的报纸和刊物。
6、收发员要热情周到地为一线服务,避免差错事故。
(二十二)档案室工作人员职责
1、在院长办公室主任领导下,负责医院综合档案室的工作。
2、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档案管理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
3、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法规及政策规定,规划全院档案工作。
4、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编目工作。
5、办理档案的查阅和借出,及时准确地提供利用,为我院各项工作服务。
6、妥善保管档案,不断改善档案保管条件,做到防潮、防水、防光、防盗、防虫、防尘、防火。
7、定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重新审查后,提出存毁意见,并负责监销。
8、加强政治责任心,认真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
医务部
(一)医务部工作制度
1、根据医院工作计划要求,定期拟定医疗工作计划,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定期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2、组织各医疗、医技科室进行正常的医疗业务工作,协调业务科室之间的工作联系,组织重大手术和危重病人的会诊抢救。
3、负责具体实施技术管理,定期分析医疗质量和工作效率。
不断研究改进措施,加强技术培训,大力开展新的诊疗技术,保证专科技术建设的不断发展。
4、加强医疗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基础质量和环节质量,督促各种医疗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的执行并定期检查。
5、积极做好医疗事故与差错的防范工作。
对已发生的医疗纠纷及时调查,组织讨论鉴定,并向主管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6、深入医疗业务科室,了解和掌握医疗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医疗业务工作的建议,保证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7、负责处理院内外医务行政工作的联系。
邀请专家会诊,协助主管副院长派遣医疗公事任务,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工作。
8、接待医疗业务方面的来信来访和参观访问事宜。
9、负责实施、检查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二)医疗统计工作制度
1、各种医疗登记,按规定认真填写,不得随意修改。
要做到统计准确、及时、完整、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统计资料必须依据统计法和国家规定提供,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
2、按规定上报卫生行政部门的各类报表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实事求是,不得迟报、拒报。
3、根据医疗统计指标情况,定期分析医疗工作效率和医疗工作质量,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有关科室及领导。
4、定期整理统计报表和报告,并及时汇编归档,保证做好各类统计数字的供应工作。
同时做好统计资料的保密工作。
5、认真钻研业务,有目的地组织业务学习,进行专业学术讨论,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三)医学摄影室工作制度
1、坚持医学摄影为医院的临床、科研、教学所服务。
努力为医学发展提供更多的、更真实、更细致、更有说服力的形象示教材料。
2、摄影范围:
医学摄影包括临床摄影、手术摄影、标本摄影、显微摄影、彩色摄影、X光片翻拍、幻灯片制作以及资料翻拍等。
3、凡需拍照,需向有关科室主任提出申请,说明拍照部位、内容、用途等,并经医务部主任批准后,方可实施。
4、摄影资料要进行登记,剪贴存档,并做好索引和保管工作。
(四)医务部主任职责
1、在主管副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协调临床、医技科室的医疗工作。
2、拟定有关业务规划,经主管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经常监督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深入各临床科室,了解掌握情况,督促、检查各种医疗制度和常规的执行情况,针对问题,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4、对科室或有关部门上报的医疗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向主管院长报告。
5、负责实施检查临床、医技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6、组织重大院内外抢救和重要院外会诊。
7、与有关部门配合,组织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的医疗业务技术指导工作。
8、负责召开临床、医技科室主任联系会议。
交流工作情况,协调工作,解决科室间相互问题,提高科室管理工作水平,提高医疗工作质量。
9、加强内部思想、组织、业务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逐步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不断提高全科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组织管理能力。
10、完成院长、副院长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以上相应工作。
(五)医务部内勤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接听科室电话,接待来访、咨询人员,解答有关医政事宜。
2、联系院外会诊,审批专家费用。
3、处理科内、院内、院外有关文件、资料,并负责分类汇总。
严守保密制度。
4、接待院外查体,并负责组织查体工作和及时结算费用。
5、负责办理规定的医学证明、伤残鉴定、特困减免、审核盖章。
6、负责组织、协调下乡义诊及各种宣传活动工作。
7、负责接待医疗合同单位,处理有关合同户的相关问题。
8、负责对院内各科主任、医师外出进行登记工作。
9、负责科室人员出勤登记、日常消耗品的支领及奖金的支领发放工作。
10、月初向卫生局报送有关医疗、医政统计报表。
(六)临床医疗质量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每周三上午组织专家组对临床科室进行内、外科专家组查房。
2、临床各科室具体到专人负责。
负责人员处理所管科室的一切与医疗有关的工作。
3、随时深入临床科室进行检查与指导,针对问题所在,提出明确意见及有效的解决方案,并及时向科主任、院领导请示汇报。
4、针对各科疑难、危重、死亡病例进行重点检查,帮助临床科室努力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水平。
5、负责召集、组织并参加院内会诊,做好相关记录,重大问题及时向科主任、主管院长汇报。
6、实施对各科医务人员各项规章制度的考核,特别是针对病房的值班交班工作、在岗在位工作、院内请会诊工作等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与监督。
7、随时抽查兵病历的内、外在质量,针对重点提出批评指导。
8、定期总结工作情况并及时上报,提出问题所在,对院内的各项管理工作提出具有创新意义的管理方案,努力为院内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意义的第一手资料。
9、掌握院内各项与临床有关的文件精神,照章办事。
10、动态掌握临床科室的人员流动情况,为院内提供准确的医师信息。
(七)医技系统质量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经常深入临床医技科室,听取临床工作人员的反映,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及各项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2、定期到病案室抽查出院病历,检查影象手术诊断符合率及报告单质量。
3、负责将临床科室的反映、存在问题及矛盾及时反馈给有关领导,做好信息的反馈工作。
4、负责每月对各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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