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正义研究的新视角交往民主对审议民主的反思与批判.docx
- 文档编号:24688686
- 上传时间:2023-05-31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22.89KB
社会正义研究的新视角交往民主对审议民主的反思与批判.docx
《社会正义研究的新视角交往民主对审议民主的反思与批判.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社会正义研究的新视角交往民主对审议民主的反思与批判.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社会正义研究的新视角交往民主对审议民主的反思与批判
社会正义研究的新视角交往民主对审议民主的反思与批判
[摘要]伴随着对现代多元社会所潜藏的深刻而持久的社会和道德冲突的回应,审议民主理念在对传统民主范式的反思和矫正中逐步崛起。
然而,这一民主理论的新转向却面临诸多困境。
差异民主论的重要代表艾里斯?
玛瑞恩?
扬秉持民主实践是促进社会正义之有效方式的理念,从弱势群体的视角对之进行了反思,并宣称审议民主无论是其所强调的话语表达方式还是对共识的青睐都有可能造成对某些人、某些群体的不正义,因而主张以“交往民主”的观念来表达于多元差异的境遇中化解冲突的方式以及对塑造公正而富有活力的公共生活所具有的包容性、开放性和正义性。
关注与评析西方民主理念的最新进展,有助于为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推进与完善提供有益思考。
[关键词]社会正义审议民主交往民主
[作者简介]马晓燕(1972-),女,内蒙古自治区海拉尔市人,哲学博士,清华大学哲学系博士后,主要从事政治哲学、伦理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B089;D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09)01-0052-07
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对现代多元社会所潜藏的深刻而持久的社会和道德冲突的回应,审议民主(delIberativedemoeracy)理念在对传统民主范式的反思和矫正中逐步崛起,并成为西方政治哲学的最新进展以及现代民主的核心。
当审议民主的热潮正在推进时,美国政治哲学家、差异民主论的重要代表艾里斯?
玛瑞恩?
杨(IrisMarionYoung)从弱势群体的视角对之进行了反思,并宣称审议民主无论是其所强调的话语表达方式还是对共识的青睐都有可能造成对某些人、某些群体的不正义,因而主张以“交往民主”(communicativedemocracy)的观念来表达于多元差异的境遇中化解冲突的方式以及对塑造公正而富有活力的公共生活所具有的包容性、开放性和正义性。
关注与评析西方民主理念的最新进展,不仅仅是为了参与这场世界范围的学术对话,更重要的是为切实推进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给予深入哲学思考。
一、审议民主及其正义缺失
作为对现代西方自由主义代议制民主或利益聚合式民主的反思、矫正和超越,审议民主模式因其强调民主和正义之间的规范性关联,强调公共性慎思和明辨,强调论辩参与资格的包容性而成为现代西方政治哲学的亮点。
审议民主论者一般认为,审议民主意味着在多元文化社会中,自由而平等的公民及其代表就共同关心的集体问题,通过理性、开放、审慎的对话、交流、论辩的过程来确保决策之正当性。
其核心是强调,公众通过公共审议的方式平等地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在广泛考虑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实现价值偏好的转变,消除彼此之间的利益分歧与社会冲突,达成共识。
所以,与聚合式民主模式相比,审议民主具有几个明显的特征:
其一,需要给出理由(reason-givingrequirment)。
审议民主关注公民及其代表要为其偏好给出合理性的证明;而聚合式民主不要求对偏好本身进行证明,仅寻求各种有效而公平的方式来合并这些偏好。
其二,审议民主依赖于明确的道德原则,如互惠性原则和诉诸正义等原则,而聚合式民主依赖于中立性原则,不对所提主张进行正义的拷问。
其三,审议民主是动态的,不仅承认决策结果的临时性而且保持决策过程的开放性。
作为审议民主理论最为精致的一种版本,哈贝马斯所提供的商谈民主强调这样几个重要方面:
包容、政治平等、合理性以及公开性。
在哈氏的理论视野中,如果所有受到问题及其解决方案重要影响的人,基于平等和非支配,都被包括在讨论和决策中,如果他们理性地互动并组成公众对彼此负责,那么民主讨论的结果很可能是最明智和公正的。
美国政治哲学家艾里斯?
玛瑞恩?
杨明确表达了对审议民主模式基本框架的认可。
然而,从对容纳政治的关注以及更好地促进和提升社会正义的视角来看,杨认为当前审议模式的某些表述过于狭窄或本身就具有排斥性,以至于在一个结构性不正义的大型社会中,没能有助于推进与深化民主的任务,因而应予以批判。
首先,多数的审议民主理论家通过将民主讨论的概念限定为批判性的论证,预设了一种具有潜在的文化偏见的讨论概念,将造成对某些人或某些群体的不正义。
当科恩(JoshuaCohen)、庄泽克(JohnDryzek)及哈贝马斯等审议民主论者致力于论证政治决策的正当性以公民或其代表在政治讨论中以理性辩论为要旨而使理性凌驾于权力之上时,杨却批判性地指出审议论者忽略了一个重要事实:
即使排除了经济上的依赖和政治上的权力支配,人们之间还存在着言谈方式和理解方式的不同,而这些文化和社会地位上的差异同样妨碍人们成为平等对话者。
而且,审议民主模式倾向于认为,审议在文化上不仅是中立的而且是普遍的,杨认为,事实并非如此。
审议模式所推崇的论证方式并未做到其所宣称的“平等地向所有表达要求和理由陈述的方式开放”,从而造成了审议过程的话语霸权:
审议的话语更看重冷静理性而非情绪化的话语,表达清晰、逻辑严密的话语,正式的普遍性的话语,以及强硬的对抗式的话语风格,而那些展示其良好表达能力的人通常是社会上的优势群体,因而,审议的场域仍存有权力的干扰。
杨指出,这些规范的辩护倾向于假定理性和情感之间的对立,错误地将客观性等同于冷静、非情绪化的表达,从而使得很多主张的力量会因带有情感性的表达而逊色。
尤其是在现实语境中,文化上存在差异,社会地位不平等的各群体共居一处时,审议所看重的话语形式和风格极易成为政治讨论中强有力的消声器和评价机制,从而造成对某些不利或弱势群体的排斥。
因而,在杨看来,审议民主论者所盛赞的主体间盛会招待的都是有权势的人,那些弱势群体被特定的话语模式排挤在外。
其次,审议民主理论家倾向于把以获致理解为目的的讨论过程不适当地假定为要么以共识为前提要么以共同利益为目标,这两种塑造讨论过程的方式都极易带来排斥和不正义。
多数的审议民主论者认为,成功的民主过程依赖于参与者之间的一致性,将一致性作为审议的前提。
例如,沃尔泽(MichaelWalzer)认为,有效的社会批评确立并诉诸一个共同体的先在共识;米勒(DavidMiller)认为,只有民族国家所提供的共通感(thesenseofcommonality)才能支撑审议民主得以进行所必要的信任和相互尊重;曼斯布里奇(JeanMansbridge)则认为,以讨论为基础的参与式民主论坛只适用于人们已共享了很多目标、利益和前提及很多生活经历的背景中。
然而,杨认为,这种假定公共善和先在的共识作为审议民主讨论的条件至少存在两个问题:
其一,在当代多元社会里,我们不能假定在很多冲突的情境中有足够的共识可资诉求以解决集体问题。
在多元主义的境遇下,诉求假想的共识或许是完全公正的,但另一在基于讨论的政治中,参与者的目标是合作、相互理解及寻求正义,而通过民主的公共过程实现正义需要两个条件:
其一,民主讨论和决策必须包括所有的社会观点;其二,讨论的参与者必须对社会关系、行为结果以及特权群体和不利群体之间的对立形成一种普遍客观的解释,而不是从其个别的观点出发。
而这两个条件在回避群体差异的情况下都是不可能实现的。
正是由于很多人将以群体为基础的公共表达误解为纯粹的群体身份之宣称,所以才会忧虑结构性差异和文化上差异之社会群体的公共宣称会否最终沦为与正义无涉的自利表达?
在杨看来,在现代民主政治中,多数以群体为基础的运动和宣称源自业已建构的结构性差异。
因而,与只强调搁置特殊性的公共善和超越差异的一致性之审议设想不同,杨主张在民主讨论中,尤其是在特权群体和不利群体之间存在着结构性关系的地方。
对差异性社会地位明确的容纳和承认为旨在促进正义的民主沟通提供了经验性和批判性的资源,应将这些社会视角的差异或特殊主义承诺的差异视为促成理解而可利用的资源,而非必须予以消除的分歧。
再次,适应大型社会的背景,民主理论要求一种与其规范相一致的政治代表理论,因而,应理论化“容纳式代议制”以削弱对不利群体的非正义。
杨强调,社会要大于政治并超出政治制度的界限,所以,民主政治必须被看作是发生在较大的复杂的社会程序背景中。
因而,与面对面的审议设想不同,杨主张在实践背景中,为弱化非正义,对政治平等的主张需要民主制度和实践公开地采取措施,为那些相对较小的群体、社会经济上的不利群体、被边缘化的群体、受普遍流行的政治话语所支配的群体寻求制度化的代表,并确保这些代表对影响自身的政策享有一票否决权。
但是杨反对将代表描述为某种替代或某种身份:
而是主张将代表概念化为政治行动者的差异性关系,他们参与扩展时空的程序。
杨也像哈贝马斯一样,认为代表的责任不仅仅是表达授权者的意愿,而且是参与讨论并与其他代表辩论,倾听他们的疑问、呼声、故事、论证,与他们一起努力达致明智而公正的决定。
尽管促进这些群体的特殊代表的理念和实践仍旧充满争议,但是相关于弱势群体代表的议题却从未淡出杨的理论视野。
在寻求适合特殊社会群体代表的框架中,包括社团理事会、预留席位、政党名单规则、委员会等,杨倾向于赞同比例代表制并认为其有助于增加政党竞争且能使得更多的政党赢得合法席位。
最后,审议的秩序规范应具有容纳性,提倡具有竞争性的(agonistic)民主程序模式以扩展正义的诉求方式。
在杨看来,因现实社会中存在的结构性不平等有效地限制了人们进入审议程序的权利,因而无论是审议过程还是其结果都不是正当合法的,而负责任的、关注正义的公民,至少应部分地从外部采取街头示威、静坐、联合抵制或罢工等反抗形式以抵制非正义的审议进程及其结果,揭露法律中结构性不平等的源头和后果,以及日常实践环境中的霸权术语,暴露并摧毁特权者和处境不利者之间的关系壁垒,为那些遭到排斥的利益和需求伸张正义。
如果没能采取有效抵制而是积极参与了形式上具有包容性的审议程序,那么将无形中有助于赋予这些审议程序以不应得的合法性。
所以,杨与当代的政治理论家桑德斯(LynnM.Sanders)和墨菲(ChantalMouffe)等人一道,认可一种更具“竞争性的”民主程序。
在现代社会冲突的背景下,民主政治应理解为一个斗争(struggle)的过程。
杨借助墨菲关于“对手”和“敌人”的区分表达了在承认对手存在之合法性的前提下,斗争开展于公民彼此之间进行沟通论战的过程中,而非敌对关系的对峙中。
这样,来自不同社会地位或代表不同利益的人们必须设法提出议题并使之被倾听。
由于在社会群体权力不平等和结构性不正义存在的情况下,被压迫群体和不利群体除了为较大的正义而斗争外别无选择,因而,民主争斗的过程是努力使其他人投身于对社会问题及所提出的解决措施的争论,使他们投身于解释并证成其立场的过程中。
而在努力使他者置身于对议题和结果的辩论企图中时,混乱的、破坏性的、令人讨厌的或发狂的沟通方式常常是必要的或有效的构成。
与杨的这一思想接近,桑德斯曾援引道恩斯(DonaldDowns)的话来表明,所谓的与审慎的思考正相反的大声叫嚷、歇斯底里以及激进主义者的鼓掌喝彩和大肆叫嚣,这些行为恰恰是一个政治上成熟而包容的社会所渴望驯服的东西。
通过以上四个方面的说明,杨明确表明了,她所倡导的民主理论并不坚决反对审议民主模式,但却要求转换审议民主过程中的某些不当限制:
将话语及其表达模式限制为面对面的正式论证,限制为对公共善的诉求,或限制为适度的文明的方式等,以此来补足审议模式之正义缺失。
三、对交往民主的深层追问及反思
在多元文化社会中,作为民主理论最新进展的审议民主的实施面临诸多困境。
当社会选择理论家担忧审议民主会带来参与者及其立场难以管理的危险多样性时,差异民主论者却提醒人们注意审议民主乏味的一致性。
作为差异民主论的代表之一,杨始终批判性地注视审议民主理论及其实践中的一些倾向,认为审议的设置和实施不可避免地被强势群体所主导,从而牺牲女性和弱势群体的利益。
因杨奉行民主实践是促进正义的手段或方式的理念,所以要求拓宽和深化民主以超越表面的虚饰,故而以“交往民主”理论来直接挑战支撑审议民主的几个主要理念:
包容性、理性、政治平等、正义性及合法性。
客观地说,杨所提供的并非是一种新的不同于审议民主的模式,而只是以概念术语的转换试图表达对差异的弱势群体、不利群体所遭受的不公正的关注,从而以更具包容性的视角使民主更趋近真实,也更能推进社会正义。
在某种程度上,杨的主张对于民主理论的发展和完善具有推进作用,但其交往民主的某些方面也忽视了很多潜在的危险。
例如,在杨看来,她所提出的三种交往方式可以使得女性和少数群体独特的观点和利益得到清晰的表达,并矫正了单纯的论证所可能产生的对弱势群体的不正义。
在一个政治共同体内,“问候”确实为审议等形式的正常进行创造了热情和信任的氛围,但普遍而广泛性的问候必然首先来自于人们之间的认同,而特定群体的问候也不排除具有建立排他性交往关系的倾向,况且,致力于寻求对集体问题之解决措施的审议必须有标准的理性规则进行规范,问候对审议的结果影响甚微。
当人们处于一个共同体语境中并共享一个价值目标时,“巧辩”可以成为不利群体强大的动员力量,促使当权者意识到弱势群体的处境和需求。
可是当巧辩被煽动的政治家、欺诈者所操控并影响到最终结果时,这种煽动效应究竟是对社会正义的削弱还是增强?
叙事的方式只要其表达形式和所叙内容不会引起听众反感就可以成为一种有效的交往形式而唤起对方的公民正义感,但是,这些不同的视角、不同的观点被听到之后呢?
对于经济资源和政治权力的不平等,这些故事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呢?
当口头表达意义上的公正并未带来实质意义上的公正,又该如何在公民的共同性和差异性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呢?
因而,我们在认可问候、巧辩和叙事对论证的补充功用的同时,也应辩证地看到其危险性。
就如庄泽克所提醒的:
如果问候、巧辩和叙事必须符合杨的期望,那么,同时就需要证明这些交往方式不会简单地产生其他等级。
如果真的如杨所说,受过良好教育的白人男子是最佳的辩论者,那么,类似的差别也可应用到其他三种交往形式上,煽动的政治家可能是最好的巧辩家,公共关系专家可能是最好的问候者,阅历丰富的人和编剧可能是最好的叙事者。
换言之,审议论者看到的是这些方式对审议的可能性的危害,而杨看到的则是对正义的提升,他们看到的是不同的侧面。
但是杨的批判建构引人深思的是:
这三种交往方式与理性论证之间是仅仅做一个简单的加法或为论证打上三块补丁,还是原本这三种交往形式与论证之间就是相互融合的?
如果我们反向思考:
为什么审议论者没有将这三种交往方式正式纳入审议设置?
他们担心什么?
顺此思路更有可能使我们深思:
审议民主所许可的交往类型究竟有什么样的限定?
如果这些交往形式能在审议中经受正义的审视并有助于推进正义,那么,是否意味着其合法性就理应在审议民主中得到承认?
事实上,从前述杨对审议民主的批判、改造和设计中可以看出,隐藏在差异民主论者背后的深层理念仍旧是政治哲学中争论不休的难题:
平等问题,或者更确切地说是相关于审议民主的政治平等问题。
杨的批判直指审议民主中存在的个体及群体所拥有的政治影响力的机会是不平等的,包括表达方式的不平等、被倾听的机会不平等、交往形式的不平等、可运用的资源和能力的不平等。
而这些不平等如若在审议民主模式中或明或暗地被进一步渲染或强化,那么,按照杨的逻辑,宣称与社会正义存有规范性关联的审议民主无论如何都是不能令人满意的。
于是,杨试图以宽泛地理解政治讨论中的话语形式和抗争风格以及制度化差异的弱势群体之代表等方式来弱化或分散权力在审议场域中的运作。
应该说,杨对审议民主从理论规范到实践制度层面所提出的这些矫正措施,恰当地指出了审议场域中权力的不可根除性,但是,以一种包容性的方式寻求不同权力的群体或个体之间的相互理解似乎仍旧过于乐观,也存有乌托邦之嫌。
所以,在当前业已构建的权力不平等的现状下,要想使审议民主成为有效的治理形式,要想使得弱势群体也能平等地拥有政治影响力的机会,在实践层面上如何通过制度化的努力,培育或设置多元化、多层次的公共领域以及多样化、异质和匿名的公共对话网络以使得弱势群体可以公开表达自己的意愿,疏通表达渠道,同时在不同层级的公共领域之间寻找适当的链接点以使得对于最终决策的影响力得以有效发挥,以此来分散和弱化民主论坛中的权力支配应该是目前较为可行的一种思考路径。
同时,无论是交往民主还是审议民主都对公民素养潜在地有较强的暗示,尤其是审议民主理想性地假设了所有公民处于同等地位,具有同样地利用机会和资源的能力,这就掩盖了一个基本的事实:
能够制约公民政治影响力的因素,除了社会经济资源和教育资源以及文化资源的分配是否公正外,还有公民对所拥有资源的有效运用与可转换能力问题,这种公民之间运用与转换能力的差异性可以进一步强化公民个体及群体的差异性,尤其会强化优势群体与弱势群体的公共能力的差异性。
所以,如何培育公民基本的认知能力并提升公民素养,虽非审议民主所能独当的难题,但却给了我们理解审议实践改革的另一种目标。
至此,杨的批判所指事实上也提出了这样的问题:
作为审议核心内容之一的政治平等,我们在多大的程度上来确保?
对于那些个体或群体审议能力的不平等,我们能做什么?
作为西方民主理论发展最新成果的审议民主,体现了世界政治发展的一般规律和特点,为现有的民主格局注入了新的活力。
在当前全球范围内,话语民主的呼声已越来越高,对话而非主要依靠暴力已越来越多地成为解决国际争端以及国内民族矛盾、利益冲突、地区纷争的重要手段之一。
审议民主作为一种探究模式,尽管遭受质疑,却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旨在解决社会合作行为的新视角。
虽然审议民主抑或交往民主与中国语境中的协商民主无论在价值理念、基本原则还是政治制度基础等方面都有本质不同,但却为我国和谐社会的民主政治建设开阔了思路。
(责任编辑:
盛丹艳)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社会 正义 研究 新视角 交往 民主 审议 反思 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