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西段质量管理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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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西段质量管理体系
高速公路(西段)霍州至永和关段
质量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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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质量管理方针和目标1
第三章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2
第四章质量管理职责3
第五章工程质量管理、过程控制及措施4
第六章工程质量目标管理6
第七章工程质量事故7
第八章工程质量回访保修管理10
第九章工程质量信息管理11
第十章质量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各级质量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实现本项目质量管理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实现创建优质工程的预期质量目标,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管理规范》、本项目合同文件等相关规定制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建工交建遂资眉高速公路遂宁至资阳段TJ1-14工区项目部的施工、竣工交接、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第四条:
本项目质量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完善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质量管理职责,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过程控制及验收,强化工程质量管理目标,遵守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和处理程序,做好工程质量回访服务,统一应用质量管理信息化系统,认真执行质量奖惩规定,提高本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第二章质量管理方针和目标
第五条:
质量管理方针
1、贯彻公司“加强科学管理,实现过程控制;创建人文环境,确保健康安全;不断创新改进,保证顾客满意”的管理方针;
2、加强科学管理,严格按照质量体系运行,实现“过程精品”管理;3、保证在合同约定内完成工程项目,同时不降低工程质量;
4、发挥和培养员工的质量意识,确保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
5、不断创新改进,促进质量管理工作日臻完善,保证顾客满意;
6、遵守重庆建工交建遂资眉高速公路遂宁至资阳段项目建设有关的所有标准。
第六条:
质量管理目标:
1、杜绝因施工质量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杜绝工程质量隐患,努力克服质量通病。
2、实现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
3、分项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98%以上、返工后检验合格率100%,分部、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4、竣工文件真实、齐全、有效,收集及时、编制规范,实现一次交验合格。
第三章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
第七条:
项目部成立质量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总工、副经理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主要由项目部的各专业工程师、安质部长、专职质量工程师和检测工程师担任。
工区分别设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日常工程质量管理、检验工作。
做到专业对口、持证上岗、人员稳定。
见重庆建工交建遂资高速公路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框图。
第八条:
工区项目部设专职质量工程师,并依据工程规模和项目管理的需要,配置足够的质量检查管理人员。
第九条:
项目部的施工部、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工区各施工队的月质量计划考核评比和相关质量制度措施的制订。
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各施工队日常质量工作的巡检工作、并对全线的隧道地质超前、特大桥线型应力监控量测及中心试验室关于质量方面的工作监督检查。
重庆建工交建遂资高速公路TJ1-14项目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项目副经理
工地试验室
工程部
安全质量部
计量合同部
材料部
试验人员
施工测量人员
安全人员
质检人员
材料员
各施工队
第四章质量管理职责
第十条: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质量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
项目总工程师对本工程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
各专业工程师和各管理人员是项目部现场直接实施人员,代表项目部开展具体质量管理工作,行使质量监控、质量检查、质量否决、质量奖罚等职责权限,并负责将情况上报部门或专职领导,对项目质量负直接监管责任;
第十三条:
项目部负责审核施工队质量计划,并负责本项目总体质量目标的编制交底,标准、规范、制度、信息化的建立,牵头组织质量评比及检查通报、质量监控,实施奖惩。
第十四条:
工区项目部在质量管理上接受总承包项目部的统一领导,工区项目部质量负责人、技术质量管理人员、作业队长在质量管理上服从总承包项目部驻地或专业工程师具体业务的指导。
第五章工程质量管理、过程控制及措施
第十五条:
本工程质量控制,实行“全方位控制,全过程控制,全员控制”的三全控制手段。
全方位控制:
从质量行为、工程材料、机械设备、施工工艺、管理制度、管理体系、安全保障、检测手段、施工组织、内外工作协调等进行全面控制。
全过程控制:
每个分项工程从施工图设计复核、现场放样、各种原材料的选择、各工序的施工一直到该工程完工、检查、验收整个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
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全员控制:
凡参加本工程项目建设的每一个人都要增强质量意识,严肃作业作风,规范质量行为,时时事事按规范操作,坚持质量标准,用严谨的工作态度创造出优质工程。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
1、项目部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在运行中找出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并跟踪检查落实,确保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2、项目部应建立各项有效的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
工程报检制度、工程项目质量责任制度、材料进场检验制度、样板引路制度、施工挂牌制度,过程检验制度、质量否决权制度、成品保护制度、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制度、培训上岗制度、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制度、图纸审查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以及为满足施工图设计和工程要求的抽样检验制度、质量例会制度、质量台帐制度等。
3、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总承包项目部制定的质量目标及其合同规定的义务,结合本工程所执行的条款、规范、规程,认真制定施工技术与质量标准。
把质量目标分解到各工序,确保工序质量标准,最终实现质量目标。
第十七条: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培训交底及验收控制
(1)项目部应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意识、质量目标、控制标准等进行培训交底。
向总承包项目部提报技术交底台帐及各类专业作业人员名册。
(2)材料、设备质量的预控
a、凡涉及安全功能方面的有关产品,应有项目经理部质量工程师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复验,并按照相关程序报监理批准认可。
b、对本工程使用的各类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等产品和设备器具,要按照规定标准进行采购,现场验收和检验,并按照相关程序报监理批准认可。
c、未经检验或经检验后确定为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工程设备等,不得投入使用,杜绝使用不合格产品,并对去向留下相应的记录。
2、过程质量控制
(1)、项目部负责工序质量控制。
各工序必须按照《专用技术条款》规定质量标准、技术规范、操作工艺标准、质量目标进行控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查和质量控制。
按照规定制定工序检验制度,组织现场交验。
(2)关键工序、特殊工序或者应用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四新”的工程必须先做试验段工程,试验段工程经总承包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管理部、监理、业主、设计等单位参加检验,签字后方可全面实施。
全面实施的标准不得低于样板质量标准。
(3)未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查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3、过程质量检查
(1)项目部应及时对施工作业面和已完成工序进行实地检查,确保每道工序处于受控状态。
及时收集已完工工序的有关工程资料(包含各种检查验证记录、施工图片、音像资料等),审查后进行阶段性归档。
(2)项目部应对首个检验批进行旁站,确定、调整检验批施工方案(法)和质量标准。
并对所有检验批进行全面检查。
第六章工程质量目标管理
第十八条:
为了提高本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水平,项目部必须实施质量目标管理。
1、制定分项工程质量样板计划及实施方案,报总承包项目部审核备案。
2、编制工程质量目标计划,并将其分解到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层层分解。
报项目经理批准实施。
3、贯彻样板引路制度,每个分项工程必须先做样板,特别是桥梁的墩柱、盖梁、上部梁体,路面、挡墙、水沟等,经总承包项目部认可后,方可展开全面施工。
4、推广“四新”成果,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对关键工序、质量通病要组织“QC小组”质量攻关活动,保证工程质量。
5、工程质量资料要做到及时、准确、齐全,按规定收集、并制作音像资料。
第十九条:
项目部按照本办法相关章节中的奖惩规定,对实现质量目标管理的单位进行奖励,对未完成质量管理目标的单位进行处罚。
第七章工程质量事故
第二十条:
根据(89)建设部第3号《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规定》和(90)建设部第55号《关于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确定工程质量事故按严重程度的不同来界定,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三类。
1、质量问题:
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10万元以下。
2、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1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事故。
一般质量事故分三个等级:
(1).一级一般质量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在150-300万元之间。
(2).二级一般质量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在50-150万元之间。
(3).三级一般质量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在10-50万元之间。
3、重大质量事故:
由于施工质量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质量事故:
A、死亡30人以上;
B、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C、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质量事故:
A、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
B、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
C、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质量事故:
A、死亡1人以上,9人以下;
B、直接经济损失300万以上,不满500万元;
C、中小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第二十一条:
事故报告程序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之后,现场初步确定事故类别,属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事故单位用电话立即将事故的简要情况上报总承包项目部,属于一般的质量事故,事故单位应在12小时内将事故上报总承包项目部;属于质量问题,由工区项目经理部自行处理。
当现场不能确认工程事故等级时,可先上报后定性。
2、发生一般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事故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将《工程质量事故调(勘)查记录》、《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上报总承包项目部。
第二十二条:
事故处理
1、质量问题,由工区项目经理部负责处理,上报总承包项目部备案。
2、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由工区经理部将事故情况调查清楚,提出处理方案和意见报总承包项目部批准,各单位不得在未批准前自行处理。
3、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由总承包项目部组织工区项目经理部将事故情况调查清楚,提出处理方案和意见,报项目业主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共同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处理。
4、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工区项目经理部必须及时按照规定填写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和文字报告,文字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情况、责任者、初步处理意见和整改防范措施等。
第二十三条: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应如实上报,不得隐瞒和缩小,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隐瞒事故处理,并追究各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不按要求上报,或已报告上级单位,但未经批准擅自处理者;
2、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自行修改,或用其他手段掩盖实情不如实上报者;
3、有意缩小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降低事故等级者。
第二十四条:
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由总承包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等相关部门共同参加调查研究和处理。
质量部门负责调查工作,工程管理部负责处理过程中人力、物资、机械设备的调配工作、处理方案的制定工作。
影响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改变外形尺寸和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其处理方案及措施需经设计部门和监理、业主同意。
第二十五条:
项目部在日常质量管理工作中应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些会造成质量缺陷、质量隐患等问题进行监控。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方面的问题时:
政府监督部门发出的质量方面的通报、监理、项目部发出的隐患通知单、停工令;项目部检查发现的不合格点或工序;质量检查评比中资料方面检查发现的问题、工区试验室试验不合格项等。
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监督施工作业队作好上述问题的整改落实及跟踪验证。
如因此类问题责任施工作业对受到相关部门(业主、总承包项目部)的处罚。
项目部将对该施工作业队处以相同数额的经济处罚。
第八章工程质量回访保修管理
第二十六条:
做好交工交付使用后的服务是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承包商信誉,增强竞争能力的重要环节,项目经理领导要高度重视并亲自抓好质量回访、保修工作,必须建立质量回访保修制度。
具体做到:
1、对所属工程交工交付后的保修工作负责;
2、竣工交付使用后,应向总承包项目部递交《工程质量保修书》,应当公布保修负责人姓名、电话、办公地点,并说明保修范围、内容、时间及保修承诺;
3、竣工交付使用后,总承包项目部应在缺陷责任期以内进行工程质量回访,对工程质量进行普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责任工区,责任工区应及时组织力量返修,达到功能要求,使顾客满意。
第九章工程质量信息管理
第二十七条:
项目部质量管理要配备必要的计算机软,硬件等设备,
第二十八条:
利用项目的信息化系统或网络平台,保证质量信息畅通,逐步实现质量管理信息化和科学化。
第二十九条:
项目部应设置一名质量信息员。
信息员应及时收集质量信息,并将质量信息准确输入质量信息库,实现资源共享。
第三十条:
质量信息包括:
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质量标准和在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过程中的各种经验总结、数据分析、表格图解、文字说明、音像等资料。
第三十一条:
工程质量统计报表、小结分析和总结
1、工区项目部需报送总承包项目部的主要材料:
(1)、《XXXX年XX月工程质量统计报表》
(2)、《XXXX年XX月完工工程质量报表》
(3)、《XX工区质量系统人员统计表》
(4)、《XXXX年XX月质量工作小结统计表》
(5)、《施工现场检查记录表》
(6)、样板工程申报表。
(7)、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时的报告:
工程质量罚款通知单、停工整改通知单。
2、年度(半年)、月工程质量报表起止期和报送总承包项目部时间规定如下:
(1)年度期为:
上年12月26日起至本年的12月25日止。
报表时间为本年度12月28日。
(2)月度期为:
上月26日起至本月25日止。
报表时间为本年度当月28日前上报。
(3)质量工作的月分析小结、半年总结、年度总结等正式材料随报表上报。
(4)工区项目部报送的报表、材料等应有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其中《施工现场调查记录表》可只报电子版。
电子版本可通过光盘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
第十章质量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质量例会制度
1、为使参与本工程质量管理的各方人员及时了解掌握施工现场的质量状态,在固定时间内进行沟通,并达到共识,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隐患,促进本项目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
科学地搞好本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总承包项目部采取定期召开工程质量例会制度。
2、项目质量例会分旬、月各召开一次,重要工序质量分析会应根据施工需要不定期召开,特殊情况下,当出现质量事故(或质量有较大的倒退趋势)时,项目部应立即召开质量研讨会,分析原因,提出处理办法(或应采取的纠正措施)。
工程质量例会项目部总工程师主持召开,各施工作业队负责人参加会议。
3、质量例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施工质量情况;原材料质量情况,送检结果;过程产品质量情况,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及改正要求;施工进度情况,施工实际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符合情况;下一阶段的施工安排等。
4、质量例会要做好质量例会登记表、质量例会记录表、会议签到表(见附表),会议内容整理后要及时以文件的形式发至各工区,资料员要收集例会记录归档形成工程质量资料。
5、质量例会内容
(1)每半月召开一次例会,会议地点为项目部会议室,具体时间由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通知。
(2)参加人员要求
A、项目部参加人员:
工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安全质量部长。
B、施工作业队参加人员:
各施工作业队长,下属各施工班组。
(3)会议内容
A、质量管理状态、存在的质量问题。
B、解决质量问题的办法。
C、质量管理要求。
D、相关部门质量要求。
E、其它相关内容。
F、会议由总承包项目部主持。
6、重要会议记录
(1)由业主、总承包项目部、监理、设计、质检站参加和召开的定期与不定期的各类与工程项目有关的会议内容。
如(各种交底会、单位、分部工程验评等)。
(2)“月份”质量例会等会议内容均由项目部认真做好内容记录,并在有效时间内向有关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队传达执行。
7、会议纪律
(1)凡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准时,迟到者每次每人罚款50元,如有紧急情况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向会议召集人请假获准,无故未经批准不参加者,罚款100元且承担不知情所造成的工作责任。
(2)会议内容要简明扼要,强调重点,并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备案。
质量例会各类附表样式:
附表一、质量例会登记表
序号
会议名称
主要内容标题
会议时间
记录人
备注
附表二、质量例会记录表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地点
主持人
会议内容:
附表三、会议签到表
序号
参加单位
职务
姓名
签到时间
第三十三条、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定期质量大检查,并进行质量评比打分排名。
由项目部项目经理主持,项目部总工、副经理、安全质量管理部和工程管理部等相关人员参加,组成检查评比组。
主要检查各施工作业队运行情况、现场工程质量等,可根据施工实际情况确定,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及时地分析原因,并制定纠正措施,限期整改。
1、不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1)项目部各级领导和质量管理人员及专职质检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特别是对重点工程和关键部位,要认真检查,严格把关。
(2)质量检查人员在进行质量检查时,必须严格按项目部程序文件要求去做,及时形成检查记录。
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四有”,即有分析、有措施、有落实、有验证,禁止不合格工序转入下道工序。
2、各阶段质量控制检查要点
(1)事前预防、制定措施、明确目标
A、准备工作的质量检查;项目部在施工准备阶段应重点作好对特种工种人员操作证检查;施工设备性能、到场数量及型号检查;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人员能力,试验设备的配备和性能检查。
B、施工工艺检查。
包括进场原材料检查检验;技术工人技术水平检查(焊工操作证、机械手操作上岗证、电工等技术等级)。
(2)过程控制
工区项目部在施工过程接受总承包项目部以下几方面的质量检查:
包括《施工规范》执行情况检查;试验路段施工质量检查;工序交验、分项验收质量检查;工艺流程质量检查;工地半成品材料检查(配合比、拌和质量、运输等);产品形成过程质量检查(路基的铺筑、整平、碾压等,高程控制;路面的铺筑、碾压等,砼产品的拌和、振捣等,钢筋绑扎、模板校验等);质量管理交流。
(3)质量控制总结
质量检查评定;质量收集归档,质量总结,质量缺陷修复,返工项目的质量再控制。
(4)不同阶段的质量保证体系运作要求
A、事前预防。
要求对质量进行超前管理,有预见性,充分估计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对质量形成威胁的因素,事前研究方案加以消除。
b、事中过程控制。
要求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全员、全方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细至每道工序,每一操作,不放过每一影响质量的细节。
c、事后质量检查总结。
归纳总结质量管理经验,值得推广的继续保持的质量管理做法,应引以为戒的质量管理教训,防止以后再发生的措施。
3、施工质量控制的原则
质量控制采用一系列检测、试验、监控措施、手段和方法,按照质量策划和质量改进的要求,确保合同、规范所规定的质量控制标准的实现。
根据公路施工的特点,在控制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几条基本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原则
(2)充分发挥人的作用的原则
(3)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4)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检查,一切用数据说话的原则
(5)坚持贯彻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规范
4、施工质量因素的控制要点
影响施工项目质量的因素主要有五大方面,即:
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
5、工序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
项目经理部工程师应主要作好各工序质量控制,并应着重作好以下几方面的控制工作。
(1)严格遵守工艺规程
(2)主动控制工序活动条件的质量
(3)及时检验工序活动效果的质量并主动予以控制
(4)设置工序质量控制点,在一定时期内、一定条件下进行强化控制管理,使工序处于良好的控制状态。
(5)设置质量控制点的要点。
技术复杂、精度要求高、不易控制达标的环节,按质量控制危害程度,作为质量控制点来设置。
6、关键工程的施工质量要求
(1)地质调查:
工区在施工前应对滑坡、断层、软基等不良地质地段,应视情况进行地质调查,查明地质情况(包括滑动层位置、断层位置、软土厚度和性质),认真查对设计资料,分析设计是否符合实际。
及时调整施工组织设计,以满足施工要求,保证安全质量。
(2)高填路堤:
高填路堤是指填方路基高度大于15米的路段,应采用强夯对路堤进行补强压实处理。
强夯施工前应进行试夯。
以确定合理的施工参数和工艺。
路堤材料同一般路堤,宜优先选用强度高、稳定性好的材料。
基底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施工时应分层填筑、分层碾压,达到规范规定的压实度后,方可进行强夯补强压实。
第一层强夯高度以填方高度为6—12米范围开始,其上路堤每填高6—8米强夯一次,达到上路床顶面时应强夯一次。
位于曲线超高路段,强夯层顶面横坡应与路面横坡一致。
设计采用夯锤重10—12吨,提升高度10米,锤径2米,夯点按正方形布置,间距3米,单点夯击次数为4击。
夯击遍数暂定为2遍,可根据试夯资料进行修正。
高填路堤应优先安排施工,施工中应按设计要求预留路堤沉降、高度、宽度,并进行动态沉降、位移观测监控。
为避免路堤自身不均匀沉降致使路面开裂,一般采用在路面结构下设置三层土工格栅。
(3)浸水路堤:
对于沿河沟、水塘等浸水路段,均采用浸水路堤。
浸水路堤在设计水位以下采用渗水性好的材料填筑。
如挖方中碎(卵)石或石质坚硬不易风化的灰岩、砂岩、片、碎石等,要求所填材料浸水后强度变化不大,当堤外水位变化时,堤身内的水可自由渗出。
不致产生渗透压力而影响边坡稳定。
重粘土、浸水后容易崩解的岩石、风化的石块、盐渍土及其它不宜用作路堤填筑的一般路基填土,均不宜用作浸水路堤的填料。
在浸水路堤设计水位50厘米范围边坡面采用M7.5浆砌片石护坡防护。
对受河水冲刷影响的局部路段,设置挡土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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