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分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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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分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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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分项
全站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单位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表号:
SZLB23编号:
10-1-1
工程名称
集宁西220kV变电站工程
单位工程名称
全站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
分部工程名称
避雷针及引下线安装
分项工程名称
220kV出线避雷针及引下线安装
施工单位
内蒙古第三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
于秋生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执行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3.2.4人工接地网的敷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1 人工接地网的外缘应闭合,外缘各角应做成圆弧形,圆弧的半径不宜小于均压带间距的一半;
接地网敷设
接地网敷设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编号:
10-1-1
2 接地网内应敷设水平均压带,按等间距或不等间距布置;
接地网敷设
接地网敷设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编号:
10-1-1
3 35KV及以上变电站接地网边缘经常有人出入的走道处,应铺设碎石、沥青路面或在地下装设2条与接地网相连的均压带。
接地网敷设
接地网敷设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编号:
10-1-1
3.2.5除临时接地装置外,接地装置应采用热镀锌钢材,水平敷设的可采用圆钢、和扁钢,垂直敷设的可采用角钢和钢管。
腐蚀比较严重地区的接地装置,应适当加大截面,或采用阴极保护等措施。
不得采用铝导体作为接地体或接地线。
当采用扁铜带、铜绞线、铜棒、铜包钢绞线、钢镀铜、铝包铜等材料作接地装置时,其连接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接地材质、规格
接地材质、规格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编号:
10-1-1
判断腐蚀强弱
判断腐蚀强弱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10-1-1
接地材质
接地材质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编号:
10-1-1
接地连接
接地连接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10-1-1
3.3.1接地体顶面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当无规定时,不应小于0.6m。
角钢、钢管、铜棒、铜管等接地体应垂直配置。
除接地体外,接地体引出线的垂直部分和接地装置连接(焊接)部位外侧100mm范围内应做防腐处理;在做防腐处理前,表面必须除锈并去掉焊接处残留的焊药。
埋设深度
埋设深度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编号:
10-1-1
防腐范围
防腐范围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10-1-1
防腐处理
防腐处理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10-1-1
3.11.3接地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接地极的型式、埋入深度及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埋深
埋深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编号:
10-1-1
型式
型式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10-1-1
接地电阻
接地电阻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10-1-1
2穿过墙、地面、楼板等处应有足够坚固的机械保护措施;
保护措施
保护措施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编号:
10-1-1
3接地装置的材质及结构应考虑腐蚀而引起的损伤。
必要时采取措施,防止产生电腐蚀。
保护措施
保护措施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编号:
10-1-1
3.4.1接地体(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必须牢固无虚焊。
接至电气设备上的接地线,应用镀锌螺栓连接;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压接、热剂焊(放热焊接)方式连接。
用螺栓连接时应设防松螺帽或防松垫片,螺栓连接处的接触面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规定处理。
不同材料接地体间的连接应进行处理。
连接方式
焊接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10-1-1
连接可靠性
连接牢固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10-1-1
接触面
接触面符合要求
3.4.2接地体(线)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其搭接长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扁钢为其宽度的2倍(且至少3个棱边焊接);
搭接长度
符合要求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10-1-1
焊接面
3个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10-1-1
2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
搭接长度
符合要求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10-1-1
3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
搭接长度
符合要求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10-1-1
4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时,为了连接可靠,除应在其接触部位两侧进行焊接外,并应焊以由钢带弯成的弧形(或直角形)卡子或直接由钢带本身弯成弧形(或直角形)与钢管(或角钢)焊接。
焊接可靠
焊接可靠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10-1-1
3.4.3接地体(线)为铜与铜或铜与钢之间的连接工艺采用热剂焊(放热焊接)时,其熔接接头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被连接的导体必须完全包在接头里;
熔焊要求
符合焊接规定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10-1-1
2要保证连接部位的金属完全熔化,连接牢固;
熔焊要求
焊接牢固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10-1-1
3热剂焊(放热焊接)接头的表面应平滑;
熔焊要求
焊接平滑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10-1-1
4热剂焊(放热焊接)接头应无贯穿性的气孔。
熔焊要求
无贯穿性气孔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10-1-1
3.5.1避雷针(线、带、网)的接地,除应符合本章上述有关规定外,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避雷针(带)与引下线之间的连接应采用焊接或热剂焊(放热焊接);
连接方式
焊接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10-1-1
2避雷针(带)的引下线及接地装置使用的紧固件均应使用镀锌制品。
当采用没有镀锌的地脚螺栓时应采取防腐措施;
防腐措施
刷防锈漆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10-1-1
3建筑物上的防雷设施采用多根引下线时,应在各引下线距地面的1.5~1.8m处设置断接卡,断接卡应加保护措施;
设置断接卡
设置断接卡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10-1-1
保护措施
螺栓连接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10-1-1
4装有避雷针的金属筒体,当其厚度不小于4mm时,可作避雷针的引下线。
筒体底部应至少有2处与接地体对称连接;
两点对称
两点对称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10-1-1
5独立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与道路或建筑物的出入口等的距离应大于3m。
当小于3m时,应采取均压措施或铺设卵石或沥青地面;
安装距离
大于3米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10-1-1
均压措施
铺卵石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10-1-1
6独立避雷针(线)应设置独立的集中接地装置。
当有困难时,该接地装置可与接地网连接,但避雷针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至35kV及以下设备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沿接地体的长度不得小于15m;
集中接地装置
有集中接地装置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10-1-1
7独立避雷针的接地装置与接地网的地中距离不应小于3m;
距离核对
大于3米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10-1-1
8发电厂、变电站配电装置的架构或屋顶上的避雷针(含悬挂避雷线的构架)应在其附近装设集中接地装置,并与主接地网连接。
设置集中接地装置
设置集中接地装置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10-1-1
与主接地网连接
与主接地网连接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10-1-1
3.5.2建筑物上的避雷针或防雷金属网应和建筑物顶部的其他金属物体连成一个整体。
连成整体
连成整体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10-1-1
3.5.3装有避雷针和避雷线的构架上的照明灯电源线,必须采用直埋于土壤中的带金属护层的电缆或穿入金属管的导线。
电缆的金属护层或金属管必须接地,埋入土壤中的长度应在10m以上,方可与配电装置的接地网相连或与电源线、低压配电装置相连接。
保护方式
直埋式保护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10-1-1
保护层接地
保护层接地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10-1-1
埋入长度
符合要求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10-1-1
3.5.5避雷针(网、带)及其接地装置,应采取自下而上的施工程序。
首先安装集中接地装置,后安装引下线,最后安装接闪器
。
施工程序
施工程序正确
施工记录编号:
10-1-1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月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全站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单位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表号:
SZLB23编号:
10-1-2
工程名称
集宁西220kV变电站工程
单位工程名称
全站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
分部工程名称
避雷针及引下线安装
分项工程名称
220kV进线避雷针及引下线安装
施工单位
内蒙古第三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
于秋生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执行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3.2.4人工接地网的敷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1 人工接地网的外缘应闭合,外缘各角应做成圆弧形,圆弧的半径不宜小于均压带间距的一半;
接地网敷设
接地网敷设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2 接地网内应敷设水平均压带,按等间距或不等间距布置;
接地网敷设
接地网敷设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3 35KV及以上变电站接地网边缘经常有人出入的走道处,应铺设碎石、沥青路面或在地下装设2条与接地网相连的均压带。
接地网敷设
接地网敷设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3.2.5除临时接地装置外,接地装置应采用热镀锌钢材,水平敷设的可采用圆钢、和扁钢,垂直敷设的可采用角钢和钢管。
腐蚀比较严重地区的接地装置,应适当加大截面,或采用阴极保护等措施。
不得采用铝导体作为接地体或接地线。
当采用扁铜带、铜绞线、铜棒、铜包钢绞线、钢镀铜、铝包铜等材料作接地装置时,其连接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接地材质、规格
接地材质、规格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判断腐蚀强弱
判断腐蚀强弱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接地材质
接地材质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接地连接
接地连接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3.3.1接地体顶面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当无规定时,不应小于0.6m。
角钢、钢管、铜棒、铜管等接地体应垂直配置。
除接地体外,接地体引出线的垂直部分和接地装置连接(焊接)部位外侧100mm范围内应做防腐处理;在做防腐处理前,表面必须除锈并去掉焊接处残留的焊药。
埋设深度
埋设深度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防腐范围
防腐范围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防腐处理
防腐处理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3.11.3接地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接地极的型式、埋入深度及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埋深
埋深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型式
型式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接地电阻
接地电阻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2穿过墙、地面、楼板等处应有足够坚固的机械保护措施;
保护措施
保护措施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3接地装置的材质及结构应考虑腐蚀而引起的损伤。
必要时采取措施,防止产生电腐蚀。
保护措施
保护措施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3.4.1接地体(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必须牢固无虚焊。
接至电气设备上的接地线,应用镀锌螺栓连接;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压接、热剂焊(放热焊接)方式连接。
用螺栓连接时应设防松螺帽或防松垫片,螺栓连接处的接触面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规定处理。
不同材料接地体间的连接应进行处理。
连接方式
焊接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连接可靠性
连接牢固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接触面
接触面符合要求
3.4.2接地体(线)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其搭接长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扁钢为其宽度的2倍(且至少3个棱边焊接);
搭接长度
符合要求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焊接面
3个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2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
搭接长度
符合要求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3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
搭接长度
符合要求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4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时,为了连接可靠,除应在其接触部位两侧进行焊接外,并应焊以由钢带弯成的弧形(或直角形)卡子或直接由钢带本身弯成弧形(或直角形)与钢管(或角钢)焊接。
焊接可靠
焊接可靠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3.4.3接地体(线)为铜与铜或铜与钢之间的连接工艺采用热剂焊(放热焊接)时,其熔接接头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被连接的导体必须完全包在接头里;
熔焊要求
符合焊接规定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2要保证连接部位的金属完全熔化,连接牢固;
熔焊要求
焊接牢固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3热剂焊(放热焊接)接头的表面应平滑;
熔焊要求
焊接平滑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4热剂焊(放热焊接)接头应无贯穿性的气孔。
熔焊要求
无贯穿性气孔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3.5.1避雷针(线、带、网)的接地,除应符合本章上述有关规定外,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避雷针(带)与引下线之间的连接应采用焊接或热剂焊(放热焊接);
连接方式
焊接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2避雷针(带)的引下线及接地装置使用的紧固件均应使用镀锌制品。
当采用没有镀锌的地脚螺栓时应采取防腐措施;
防腐措施
刷防锈漆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3建筑物上的防雷设施采用多根引下线时,应在各引下线距地面的1.5~1.8m处设置断接卡,断接卡应加保护措施;
设置断接卡
设置断接卡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保护措施
螺栓连接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4装有避雷针的金属筒体,当其厚度不小于4mm时,可作避雷针的引下线。
筒体底部应至少有2处与接地体对称连接;
两点对称
两点对称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5独立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与道路或建筑物的出入口等的距离应大于3m。
当小于3m时,应采取均压措施或铺设卵石或沥青地面;
安装距离
大于3米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均压措施
铺卵石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6独立避雷针(线)应设置独立的集中接地装置。
当有困难时,该接地装置可与接地网连接,但避雷针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至35kV及以下设备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沿接地体的长度不得小于15m;
集中接地装置
有集中接地装置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7独立避雷针的接地装置与接地网的地中距离不应小于3m;
距离核对
大于3米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8发电厂、变电站配电装置的架构或屋顶上的避雷针(含悬挂避雷线的构架)应在其附近装设集中接地装置,并与主接地网连接。
设置集中接地装置
设置集中接地装置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与主接地网连接
与主接地网连接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3.5.2建筑物上的避雷针或防雷金属网应和建筑物顶部的其他金属物体连成一个整体。
连成整体
连成整体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3.5.3装有避雷针和避雷线的构架上的照明灯电源线,必须采用直埋于土壤中的带金属护层的电缆或穿入金属管的导线。
电缆的金属护层或金属管必须接地,埋入土壤中的长度应在10m以上,方可与配电装置的接地网相连或与电源线、低压配电装置相连接。
保护方式
直埋式保护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保护层接地
保护层接地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埋入长度
符合要求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3.5.5避雷针(网、带)及其接地装置,应采取自下而上的施工程序。
首先安装集中接地装置,后安装引下线,最后安装接闪器
。
施工程序
施工程序正确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2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月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全站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单位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表号:
SZLB23编号:
10-1-3
工程名称
集宁西220kV变电站工程
单位工程名称
全站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
分部工程名称
避雷针及引下线安装
分项工程名称
110kV出线避雷针及引下线安装
施工单位
内蒙古第三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
于秋生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执行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3.2.4人工接地网的敷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1 人工接地网的外缘应闭合,外缘各角应做成圆弧形,圆弧的半径不宜小于均压带间距的一半;
接地网敷设
接地网敷设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3
2 接地网内应敷设水平均压带,按等间距或不等间距布置;
接地网敷设
接地网敷设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3
3 35KV及以上变电站接地网边缘经常有人出入的走道处,应铺设碎石、沥青路面或在地下装设2条与接地网相连的均压带。
接地网敷设
接地网敷设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3
3.2.5除临时接地装置外,接地装置应采用热镀锌钢材,水平敷设的可采用圆钢、和扁钢,垂直敷设的可采用角钢和钢管。
腐蚀比较严重地区的接地装置,应适当加大截面,或采用阴极保护等措施。
不得采用铝导体作为接地体或接地线。
当采用扁铜带、铜绞线、铜棒、铜包钢绞线、钢镀铜、铝包铜等材料作接地装置时,其连接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接地材质、规格
接地材质、规格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3
判断腐蚀强弱
判断腐蚀强弱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3
接地材质
接地材质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3
接地连接
接地连接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3
3.3.1接地体顶面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当无规定时,不应小于0.6m。
角钢、钢管、铜棒、铜管等接地体应垂直配置。
除接地体外,接地体引出线的垂直部分和接地装置连接(焊接)部位外侧100mm范围内应做防腐处理;在做防腐处理前,表面必须除锈并去掉焊接处残留的焊药。
埋设深度
埋设深度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3
防腐范围
防腐范围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3
防腐处理
防腐处理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3
3.11.3接地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接地极的型式、埋入深度及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埋深
埋深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3
型式
型式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3
接地电阻
接地电阻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3
2穿过墙、地面、楼板等处应有足够坚固的机械保护措施;
保护措施
保护措施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3
3接地装置的材质及结构应考虑腐蚀而引起的损伤。
必要时采取措施,防止产生电腐蚀。
保护措施
保护措施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3
3.4.1接地体(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必须牢固无虚焊。
接至电气设备上的接地线,应用镀锌螺栓连接;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压接、热剂焊(放热焊接)方式连接。
用螺栓连接时应设防松螺帽或防松垫片,螺栓连接处的接触面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规定处理。
不同材料接地体间的连接应进行处理。
连接方式
焊接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3
连接可靠性
连接牢固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3
接触面
接触面符合要求
3.4.2接地体(线)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其搭接长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扁钢为其宽度的2倍(且至少3个棱边焊接);
搭接长度
符合要求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3
焊接面
3个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3
2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
搭接长度
符合要求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3
3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
搭接长度
符合要求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3
4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时,为了连接可靠,除应在其接触部位两侧进行焊接外,并应焊以由钢带弯成的弧形(或直角形)卡子或直接由钢带本身弯成弧形(或直角形)与钢管(或角钢)焊接。
焊接可靠
焊接可靠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3
3.4.3接地体(线)为铜与铜或铜与钢之间的连接工艺采用热剂焊(放热焊接)时,其熔接接头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被连接的导体必须完全包在接头里;
熔焊要求
符合焊接规定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3
2要保证连接部位的金属完全熔化,连接牢固;
熔焊要求
焊接牢固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3
3热剂焊(放热焊接)接头的表面应平滑;
熔焊要求
焊接平滑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3
4热剂焊(放热焊接)接头应无贯穿性的气孔。
熔焊要求
无贯穿性气孔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3
3.5.1避雷针(线、带、网)的接地,除应符合本章上述有关规定外,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避雷针(带)与引下线之间的连接应采用焊接或热剂焊(放热焊接);
连接方式
焊接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3
2避雷针(带)的引下线及接地装置使用的紧固件均应使用镀锌制品。
当采用没有镀锌的地脚螺栓时应采取防腐措施;
防腐措施
刷防锈漆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3
3建筑物上的防雷设施采用多根引下线时,应在各引下线距地面的1.5~1.8m处设置断接卡,断接卡应加保护措施;
设置断接卡
设置断接卡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3
保护措施
螺栓连接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3
4装有避雷针的金属筒体,当其厚度不小于4mm时,可作避雷针的引下线。
筒体底部应至少有2处与接地体对称连接;
两点对称
两点对称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3
5独立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与道路或建筑物的出入口等的距离应大于3m。
当小于3m时,应采取均压措施或铺设卵石或沥青地面;
安装距离
大于3米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3
均压措施
铺卵石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3
6独立避雷针(线)应设置独立的集中接地装置。
当有困难时,该接地装置可与接地网连接,但避雷针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至35kV及以下设备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沿接地体的长度不得小于15m;
集中接地装置
有集中接地装置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3
7独立避雷针的接地装置与接地网的地中距离不应小于3m;
距离核对
大于3米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编号:
10-1-3
8发电厂、变电站配电装置的架构或屋顶上的避雷针(含悬挂避雷线的构架)应在其附近装设集中接地装置,并与主接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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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雷 接地装置 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