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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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绩效评价结果
评价指标
分值
实际得分
投入
15分
13.12分
过程
55分
51.35分
产出
20分
18.38分
效果
10分
9.50分
总分
100分
92.35分
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引言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从根本上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部门责任意识,建设高效、责任、透明政府的有效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是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
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可以有效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1.1部门职责概述
我办主要职责如下:
1.1.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以及发展规划、计划。
1.1.2负责归口统筹和协调全省外事、侨务、港澳工作。
1.1.3负责全省临时因公出国(境)审批或审核工作和办理有关护照、签证等其他领事业务。
1.1.4负责全省国际交流事务,承办邀请和接待外国官方代表团及重要外宾、华侨华人和港澳地区重要人士来访事宜;承办省级领导对外交往事务。
1.1.5负责统筹协调在本省举行的博鳌亚洲论坛年会等重大国际活动并组织策划本省相关活动,指导协调省内单位和人员参与国际活动。
1.1.6负责本省对外缔结友好关系的协调、报批工作;指导全省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1.1.7联系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我驻外使领馆和其他驻外机构,负责与外国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负责外国驻本省领事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
1.1.8负责领事保护和协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处理涉及边界、海洋和境内的涉外案件。
1.1.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省边界事务和边境地区、口岸的涉外事宜,指导并参与边防会谈工作,提出涉外安全工作建议,牵头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琼活动管理工作。
1.1.10负责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统一对外表态口径,发布本省重要外事侨务活动信息,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工作。
1.1.11依法管理外国和港澳特别行政区驻本省的新闻机构和常驻记者,协调外国和港澳媒体记者来琼采访活动。
1.1.12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及港澳同胞在琼眷属和华侨华人在琼合法权益维护工作,负责侨务信访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侨、涉港澳同胞及其眷属信访、投诉案件,负责对华侨捐赠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1.1.13负责指导和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服务工作,指导推动涉侨、涉港澳地区经济、科技、宣传、文化交流合作和华文教育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1.1.14负责全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和在琼外国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和引进外国专家项目计划的申报、组织实施工作。
1.1.15负责海南印支难民接待安置和管理工作;协调、指导省侨务工会工作。
1.1.16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1.1.17承办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指导市县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引进外国智力工作。
1.2部门支出描述
我办2017年度支出60,645,241.47元,其中:
基本支出18,259,208.76元,项目支出42,386,032.71元。
1.3部门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17年省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我办项目经费预算40,869,700元(不包含单位自有资金),具体实施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
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预算调整
完成金额
结余
(1)
引进国外智力
210
167.6
42.4
(2)
港澳事务工作
220
210.5
9.5
(3)
第十五届世界海南乡团联谊会
90
90
0
(4)
外宣品制作
50
50
0
(5)
华文教育
100
100
0.00
(6)
综合事务
530.75
530.75
0.00
(7)
外事管理与服务
126.96
126.96
0.00
(8)
博鳌年会保障
1558
1558
0.00
(9)
友城专项工作
150
135.34
14.66
(10)
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费
22.19
22.19
0.00
(11)
捐助菲律宾人道主义资金
100
100
0
(12)
省级领导出访
510
510
0.00
(13)
外事侨务接待
340
259.92
80.08
(14)
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费(省出国事务服务中心)
41.37
41.18
0.19
(15)
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费(省安难办)
11.7
9.64
2.06
(16)
综合事务(省安难办)
76
65.50
10.5
合计:
4086.97
3877.58
159.39
2.绩效评价概述
2.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2.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评价小组按照评价日程安排,对搜集的评价资料进行认真整理,测算分析各项指标,汇总评分并形成评价报告。
2.2.1对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琼财绩[2018]218号)进行研读,对整体评价有基本的把握和了解,归纳出进一步评价所需的信息供下一步取数参考。
2.2.2集中对各个评价指标逐一进行分析,以保证取数的准确性。
2.2.3根据取得的数据分别计算各评价指标所得分数,形成评价结果。
2.2.4根据评价结果,撰写评价报告。
2.3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2.3.1部门绩效工作开展逐年逐步进行,评价工作的各个步骤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及改进,有些指标的设定及取数标准在根据每年工作需要、项目的特殊性等诸多因数进行设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一些定性、定量指标的评价无法做到完全的客观、准确。
2.3.2部门项目资料比较分散,收集过程较困难,由于资料收集的限制,一些定性指标的评价无法做到完全的客观、准确。
2.3.3固定资产数量较多,计算固定资产利用率指标时依据《财政部清查盘点表》得出结论。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评价内容主要是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具体从资金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这四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得分采用百分制。
3.1投入(15分)
评价各部门在内部支出和外部支出的投入情况,从目标设定、预算配置两方面进行评价,其中目标设定占5分,包括职责明确、活动合规性、活动合理性3个指标;预算配置占10分,包括部门绩效自评项目占比、在职人员控制率2个指标。
3.1.1职责明确(1分)
评价要点:
部门的职责设定是否符合“三定”方案中所赋予的职责,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工作的目的性与计划性。
评分标准:
符合(1分);
不符合(0分)。
数据来源: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琼府办[2009]137号)中确定的部门职责;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库中我办职责设定情况。
指标得分:
符合,本指标得1分。
绩效分析:
我办项目库职责有:
国际交流、外事管理、华侨港澳事务、引智管理、难民管理、南海研究、其他外事华侨事务。
我办部门的职责设定符合“三定”方案中所赋予的职责。
3.1.2活动合规性(2分)
评价要点:
(1)部门活动的设定在部门所确定的职责范围之内;
(2)部门活动符合省委、省政府的发展规划及本部门的年度工作安排与发展规划。
评分标准:
全部符合(2分);
其中一项不符合(0分)。
数据来源: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琼府办[2009]137号)中确定的部门活动;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库中省外事办活动设定情况;我办2017年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指标得分:
全部符合,本指标得2分。
绩效分析:
2017年度我办项目库中,国际交流职责下设有四项活动:
保障活动、出访活动、接待活动、会议活动;外事管理职责下设有三项活动:
签证事务、系统建设、系统维护;华侨港澳事务职责下设有一项活动:
华侨港澳事务;引智管理职责下设有两项活动:
引进智力、培训活动;难民管理职责下设有两项活动:
难民事务、系统建设;南海研究职责下设有两项活动:
学术研究、日常运转;其他外事华侨事下设有七项活动:
培训活动、对外交流、系统建设、招待活动、综合事务、华侨事务、维护海洋权益。
我办部门活动的设定在部门所确定的职责范围内,同时也符合我办的年度工作安排与计划。
3.1.3活动合理性(2分)
评价要点:
(1)活动目标的设定是可量化的,可通过清晰、可衡量的关键指标值予以体现;
(2)在活动目标设定时,将关键指标明细分解为具体的达成目标与工作任务。
评分标准:
全部符合(2分);
其中一项不符合(0分)。
数据来源:
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库中我办活动设定情况;项目绩效目标表。
指标得分:
全部符合,本指标得2分。
绩效分析:
2017年度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库中,我办博鳌年会保障、电子护照制证系统维护、华文教育、难民管理与服务、外事管理与服务、引进国外智力、友城专项工作、中非圆桌会议、综合事务设定了清晰、可衡量的活动目标。
例如博鳌年会保障的产出指标为举办海南省主题活动,成效指标为举办主题活动的满意度,申报目标分别为完成率90%和95%。
电子护照制证系统维护的产出指标为软件和数据库使用维护人次、网络运行线路租用数量,成效指标为故障处理平均时间、系统稳定运行天数,申报目标为4人次、1条、1小时、365天。
所设立的活动明确且合理、活动的关键性指标设置可衡量,活动目标设定的合理性良好。
3.1.4部门绩效自评项目占比率(5分)
评分标准:
得分=占比率×该指标分值。
解释说明:
占比率=(自评项目个数/所有项目个数)×100%。
部门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范围:
本年度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
数据来源:
2017年度自评项目个数10个。
数据是依据我办自身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和提供的项目自评报告确定,纳入自评范围的项目个数为10个。
计算过程:
占比率=10÷16×100%=62.5%
指标得分:
得分=62.5%×5=5,本指标得3.125分。
绩效分析:
2017年度我办纳入自评范围的项目为:
引进国外智力、港澳事务工作、华文教育、综合事务、外事管理与服务、博鳌年会保障、友城专项工作、难民管理与事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办本级、省出国事务中心)。
我办开展的自评项目为:
我办2017年纳入自评范围的项目已全部开展工作,其中一个为涉密项目,开展的自评项目在所有项目中所占的份额为62.5%。
3.1.5在职人员控制率(5分)
评分标准:
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或等于100%的,得满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大于或等于115%的,得0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100%-115%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max(在职人员控制率)①-在职人员控制率②]/[max(在职人员控制率)-min(在职人员控制率)③]×该指标分值。
解释说明:
①max(在职人员控制率)指区间内部门在职人员控制率最高值,此处为115%。
②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
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由编制部门和人劳部门批复同意的临聘人员除外。
编制数:
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人员编制数。
③min(在职人员控制率)指区间内各部门在职人员控制率最低值,此处为100%。
数据来源:
2017年在职人员数91人。
数据取自决算报表2017年度我办在职人员数;
2017年人员编制数99人。
数据取自2017年我办决算报表机构人员情况表;
计算过程:
在职人员控制率=(91/99)×100%=91.92%
指标得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100%,本指标得5分。
绩效分析:
2017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91人,编制数99人,在职人员控制率91.92%,充分体现了我办严格按照预算编制配置人员,有效地控制部门人员成本。
3.2过程(55分)
从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这三方面进行评价,其中预算执行占32分,包括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付进度率、结转结余率、公用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6个指标;预算管理占15分,包括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基础信息完善性3个指标;资产管理占8分,包括资产管理完整性和固定资产利用率2个指标。
3.2.1预算完成率(5分)
评分标准:
预算完成率大于或等于95%的,得满分;
预算完成率小于或等于85%的,得0分;
预算完成率在85%-95%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预算完成率①-min(预算完成率)②]/[max(预算完成率)③-min(预算完成率)]×该指标分值。
解释说明:
①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
预算完成数是指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是指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含调整预算数)
②min(预算完成率)是指区间内预算完成率最小值,此处为85%。
③max(预算完成率)是指区间内预算完成率最大值,此处为95%。
数据来源:
预算数为59,505,706.25元,预算完成数为58,324,775.35元,两者均来源于2017年度的《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计算过程: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58,324,775.35/59,505,706.25×100%=98%
指标得分:
预算完成率为98%,大于95%,得分5分。
绩效分析:
本年度预算完成率为98%,我办2017全年按进度支付资金,能够较好的完成预算。
3.2.2预算调整率(5分)
评分标准:
预算调整率等于0的,得满分;
预算调整率大于或等于10%的,得0分;
预算调整率在0-10%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确定:
得分=[max(预算调整率)①-预算调整率②]/[max(预算调整率)-min(预算调整率)③]×该指标分值。
解释说明:
①max(预算调整率)是指区间内预算调整率最大值,此处为10%。
②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预算调整数:
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新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③min(预算调整率)是指区间内预算调整率最小值,此处为0。
数据来源:
2017年度我办预算调整数0元,数据取自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2017年省外事办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明细表。
2017年度我办预算数59,505,706.25元,数据取自部门决算报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计算过程:
预算调整率=(0.00/59,505,706.25)×100%=0.00%
指标得分:
本指标得5分;
绩效分析:
2017年度预算调整数为0.00元,说明我办严格执行经省财政厅批复的部门预算。
3.2.3支付进度率(8分)
评分标准:
总得分
(i=1,2,3,4;n=4)①
当
≥95%时,
=2②
当
≤85%时,
=0③
当85%<
<95%时,④
当季度任务数为0时⑤,
=2。
解释说明:
①w表示全年支付进度率累计得分,表示单季度支付进度率得分,为单季度支付进度率,i的取值为1,2,3,4,表示各个单季度。
单季度支付进度率=(季度支出数/季度任务数)×100%。
单季度任务数为财政部门下达
的预算进度任务数。
②当单季度支付进度率大于等于95%时,单季度支付进度率得分为2分。
③当单季度支付进度率小于等于85%时,单季度支付进度率得分为0分。
④当单季度支付进度率大于85%且小于95%时,单季度支付进度率得分=(单季度支付进度率-85%)/(95%-85%)×2分。
⑤当季度任务数为0表示预算已提前完成,则该季度支付进度率得分为2分。
数据来源:
以年初预算数除以4作为每季度的任务数。
数据取自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2017年我办各季度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明细表。
2017年度我办没有季度任务数,以年初预算数除以4作为季度任务数,具体得分情况如下表:
项目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本项设定分值
2
2
2
2
2、预算可执行数
59,505,706.25
59,505,706.25
59,505,706.25
59,505,706.25
3、预算支出完成数
10,138,787.36
23,494,481.27
39,419,060
58,324,775.35
4、尚未执行数
5、预算调整数
6、各季度支付数(a)
10,138,787.36
13,355,693.91
15,924,578.73
18,905,715.35
7、季度任务数(b)
14,876,426.56
14,876,426.56
14,876,426.56
14,876,426.56
8、支付进度率(a/b)
68.15%
89.77%
107.04%
127.08%
指标得分:
第一季度支付进度率小于85%,得0分;第二季度支付进度率大于85%且小于95%,得分0.95分(89.77%-85%)/(95%-85%)×2=0.95分;第三季度支付进度率大于95%,得2分;第四季度支付进度率大于95%,得分2分;本指标合计得4.95分。
绩效分析:
我办2017年支付进度率得分较低,原因是我办第一季度支付进度率小于85%,支付进度较为缓慢,第二、三、四季度支付进度率相比第一季度支付较好。
我办应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资金管理,合理安排资金的支出,才能较好地完成支出进度。
3.2.4结转结余率(4分)
评分标准:
结转结余率等于0的,得满分;
结转结余率大于或等于50%的,得0分;
结转结余率在0-50%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max(结转结余率)①-结转结余率②]/[max(结转结余率)-min(结转结余率)③]×该指标分值。
解释说明:
①max(结转结余率)指区间内结转结余率的最大值,此处为50%;
②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结转结余总额是指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该数据国库可查。
支出预算数是指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数。
③min(结转结余率)指区间内结转结余率的最小值,此处为0。
数据来源:
结转结余总额445,519.49元,数据取自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中的结余结转数。
支出预算数总额59,505,706.25元,数据取自部门决算报表中的调整预算数。
计算过程:
结转结余总额=445,519.49元;
支出预算数=59,505,706.25元;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445,519.49/59,505,706.25)×100%
=7.48%
指标得分:
得分=[50%-7.48%]/[50%-0]×4=3.4分。
绩效分析:
我办2017年度结转结余率为7.48%,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情况良好,结余较小。
3.2.5公用经费控制率(5分)
评分标准:
公用经费控制率小于或等于100%的,得满分;
公用经费控制率大于或等于105%的,得0分;
公用经费控制率在100%-105%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max(公用经费控制率)①-公用经费控制率②]/[max(公用经费控制率)-min(公用经费控制率)③]×该指标分值。
解释说明:
①max(公用经费控制率)是指区间内公用经费控制率最大值,此处为105%。
②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③min(公用经费控制率)是指区间内公用经费控制率最小值,此处为100%。
数据来源:
2017年度我办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2,847,214.63元,数据取自部门决算报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表中的合计数减去工资福利支出小计、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小计的差;
2017年度我办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3,039,320元,数据取自《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日常公用经费的调整预算数。
计算过程: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2,847,214.63/3,039,320)×100%=93.68%
指标得分:
公用经费控制率小于或等于100%,本指标得5分。
绩效分析:
2017年度公用经费控制率为93.68%,我办参考上年实际支出公用经费编制本年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按比例分配好公用经费,在实际支出过程中严格把控审核流程,完善支出报账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我办对公用经费实际控制程度较好。
3.2.6政府采购执行率(5分)
评分标准:
政府采购执行率等于100%的,得满分;
政府采购执行率小于或等于90%的,得0分;
政府采购执行率在90%-100%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政府采购执行率①-min(政府采购执行率)②]/[max(政府采购执行率)③-min(政府采购执行率)]×该指标分值。
解释说明:
①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100%。
政府采购项目中非预算内安排的项目除外。
②min(政府采购执行率)是指区间内政府采购执行率最小值,此处为90%。
③max(政府采购执行率)是指区间内政府采购执行率最大值,此处为100%。
数据来源:
2017年预算批复中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及项目执行情况。
计算过程:
指标得分:
得5分。
绩效分析:
我办2017年编报3个政府采购预算,已全部实施完毕,该项指标给满分。
3.2.7资金使用合规性(8分)
评价要点: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部门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
(3)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
(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5)不存在截留情况;
(6)不存在挤占情况;
(7)不存在挪用情况;
(8)不存在虚列支出情况。
评分标准:
符合全部八项(8分);
符合其中七项(6分);
符合其中六项(4分);
符合其中五项(2分);
符合其中四项及以下(0分)。
数据来源:
数据取自我办2017年度财务报告、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报表和会计凭证。
指标得分:
符合其中八项,本指标得8分。
绩效分析:
根据我办2017年度财务报告,资金管理和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3.2.8预决算信息公开性(3分)
评价要点:
(1)公开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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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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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海南省 外事 侨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