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电厂二期1660MW扩建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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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电厂二期1660MW扩建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修
报告编号
BHZY-2012-ZWYP-86
密级
非密
共 本 第 本
XXXX电厂
二期(1×660MW)扩建工程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
(送审稿)
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
2012年10月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XXXX电厂二期(1×660MW)扩建工程属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在其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012年8月受XX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XXXX电厂)委托,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承担了该工程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评价组人员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认真研读,并对类比作业场所进行了现场调查,在对该项目选址、总体布局、工艺流程、设备布局、卫生工程技术防护措施等初步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预评价方案。
经过定性分析与定量计算,编制完成了本预评价报告书。
本评价报告编制过程中得到了XX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部门及有关同志的大力支持和协助,特此感谢。
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
2012年10月
附件1委托书
附件2项目批复文件
附图1厂区总平面布置图
1总论
1.1项目背景
XX电网是安徽省电网末端,属皖南电网的一部分,供电范围为XX市的一区一市五县及黄山市。
XX电网目前拥有500kV变电站2座,220kV变电站10座,110kV公用变电站22座。
根据XX电网“十二五”规划,到2013年XX电网将完成新建500kV广德变、220kV郎溪二变、巷口桥变、广德三变、旌德三溪变、港口变,扩建220kV桃州变。
由电力负荷预测可知,至2013年安徽省高峰容量亏缺5000MW以上,皖南地区高峰容量亏缺1000MW左右,而宣黄地区电源主要依靠XX电厂目前的1×600MW火电机组,其余为少量水电机组,XX电厂二期机组在2013年投产后电力在本地消纳外,仍需从系统受进一定的电力来弥补不足,加上目前电煤价格的居高不下,煤电联动机制尚未形成,XX电厂二期扩建1×660MW超超临界高效燃煤机组的建设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
XX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属于扩建项目,已被列入安徽省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1年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皖发改能源[2011]1477号《关于开展安徽XXXX电厂二期1×66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前期工作的请示》向国家能源局申请开展本项目的前期工作;2012年7月3日国家能源局以国能电力[2012]192号文同意XXXX电厂二期(1×660MW)扩建工程开展前期工作。
本项目的建设可有力保障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并形成与皖南电网其他电源互为备用,可有效缓和“十二五”期间皖南地区电力供需紧张的矛盾,充分发挥安徽在华东电网中所处的能源基地的作用。
为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预防职业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中都明确规定了国家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为此,2012年8月XX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对XXXX电厂二期(1×660MW)扩建工程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见附件1)。
1.2评价依据
1.2.1法律、法规、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2001年10月27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2011年12月31日修正)
(2)《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2002年5月)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76号,2003年5月)
(4)《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生部卫法监发[2002]63号,2002年3月)
(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卫生部卫法监发[2002]63号,2002年3月)
(6)《职业病目录》(卫生部卫法监发[2002]108号,2002年3月)
(7)《高毒物品目录》(卫生部卫法监发[2003]142号,2003年6月)
(8)《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卫生部卫法监发[1999]第620号,1999年12月)
(9)《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2005年7月)
(10)《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2005年7月)
(11)《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2012年4月)
(1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2012年4月)
(13)《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2012年4月)
(1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2012年4月)
(1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3号,2012年5月)
(16)《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9号,2012年6月)
1.2.2标准、规范
(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
(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2.2-2007)
(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5)《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
(6)《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
(7)《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194-2007)
(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GBZ/T196-2007)
(9)《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
(10)《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23-2009)
(11)《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224-2010)
(12)《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225-2010)
(13)《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2008)
(14)《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83-2000)
(15)《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16)《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17)《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
(18)《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19)《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
(20)《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
(21)《护听器的选择指南》(GB/T23466-2009)
(22)《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2001)
(23)《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1985)
(24)《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DL5054-2012)
(25)《六氟化硫电气设备运行、试验及检修人员安全防护细则》(DL/T639-1997)
(26)《火力发电厂紧急救护工作规范》(DL/T692-1999)
1.2.3基础依据
(1)《XXXX电厂二期(1×660MW)扩建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2012年8月)
(2)《XXXX电厂二期(1×660MW)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徽省电力设计院,2012年3月)
(3)《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安徽XXXX电厂二期工程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国能电力[2012]192号)
1.3评价目的
通过对XXXX电厂二期(1×660MW)扩建工程项目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识别和分析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主要环节,预测可能造成的职业病危害程度,确定职业病危害类别,论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合理性,提出合理、可行的防护对策,做出客观、真实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结论。
本报告也为相关行政部门对该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审批提供科学的技术依据。
1.4评价范围
本次评价以《XXXX电厂二期(1×660MW)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工程内容为准,针对该项目投产后二期1×660MW机组燃料输送系统、燃烧制粉系统、烟气处理系统、除灰渣系统、水处理系统、热力系统、电气系统、热工自动化系统、辅助设施等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防治内容进行评价。
本项目净水站、化学水处理区、废水处理区、检修楼、点火油库区、灰场等在一期工程现有基础上改扩建或增加部分设备,改扩建或增加设备部分包含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本项目锅炉探伤过程存在X射线危害,该项内容应委托具有放射防护评价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价。
本次评价不包括本项目建设期的职业病危害及防治等相关内容。
1.5评价内容
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针对以上评价范围,XXXX电厂二期(1×660MW)扩建工程的预评价内容包括:
选址、总体布局、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辅助用室设置、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等。
1.6评价方法
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针对不同的评价内容分别采用类比法、检测检验法和检查表分析法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
1.7评价单元
本项目按照燃料输送系统、燃烧制粉系统、烟气处理系统、除灰渣系统、水处理系统、热力系统、电气系统、热工自动化系统、辅助设施和检维修等10个评价单元进行评价,评价单元的划分详见表1-1。
表1-1评价单元划分
序号
评价单元
评价子单元
1
燃料输送系统
贮煤系统
输煤系统
2
燃烧制粉系统
——
3
烟气处理系统
脱硝系统
脱硫系统
4
除灰渣系统
除渣系统
除灰系统
石子煤处理系统
5
水处理系统
补给水系统
净水站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
化学加药系统
汽水取样
废水处理系统
6
热力系统
主蒸汽及再热蒸汽系统
汽轮机旁路系统
抽汽系统
给水系统
凝结水系统
加热器疏水及放气系统
辅助蒸汽系统
厂内循环水及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
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
抽真空系统
汽机润滑油净化、贮存和排空系统
7
电气系统
——
8
热工自动化系统
——
9
辅助设施
空压机房
启动锅炉点火系统
10
检维修
——
1.8评价程序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程序见图1-1。
图1-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程序
1.9质量控制
人员要求:
评价技术人员、检测技术人员、评价报告书审核人和签发人均通过国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资质培训,持证上岗;
评价过程: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全过程严格按照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有关质量管理规定执行;
评价依据:
国家、地方、行业现行有效的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
现场检测:
所采用的类比数据均来自通过计量认证并具备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质单位提供的检测报告;
职业健康检查:
所引用的职业健康检查资料为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
评价报告书:
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分别为:
内部审核、部技术负责人审核与部质量负责人审核、院级审核。
各级审核均有严格的质量审核要求。
2企业概况
2.1企业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为XX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XXXX电厂),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是由XX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XX新集能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以51%、25%、24%的比例出资组建。
XXXX电厂规划发电容量为3260MW,分三期建设,即1×600(一期工程)+1×660(二期工程)+2×1000MW(三期工程)。
其中一期工程1×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安装烟气脱硫装置,工程静态总投资24.08亿元,动态投资25.49亿元,于2006年8月31日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2006年10月18日正式开工建设,2008年8月22日顺利竣工投产发电。
2.2职业卫生概况
XXXX电厂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由安全监察部负责,在安全监察部设有1名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各部门、班组均设有兼职人员负责本部门、班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XXXX电厂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向政府行政部门进行了申报;建立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制度,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对职工进行了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卫生培训。
3工程分析
3.1工程概况
3.1.1项目概况
XXXX电厂规划发电容量为3260MW,即1×600(一期工程)+1×660(二期工程)+2×1000MW(三期工程)。
本期工程为XX发电厂的二期扩建工程,扩建规模为1×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留有扩建余地。
循环冷却水仍采用冷却塔循环供水系统,补充水源来自水阳江。
本期工程紧邻一期工程向西南方向扩建,扩建一台660MW超超临界机组,由于一期工程已充分考虑到二期扩建,公用系统大多已建,如:
补给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工业废水系统、燃油系统等。
翻车机室及控制室、输煤栈桥、灰库区、集中控制楼、化水楼、制氢站、燃油区、生活污水区、补给水泵房(补给水管)等建(构)筑物已一次建成。
进厂道路及运灰干道已建。
本项目建设内容及依托一期工程内容见表3-1,其中一期工程内容本报告不再进行重复评价。
表3-1本项目工程内容及依托一期工程内容表
序号
项目
本项目工程内容及依托一期工程内容
1
燃料输送系统
铁路:
电厂厂址东侧有皖赣铁路通过。
运煤铁路专用线从皖赣铁路上的孙家埠车站接轨,该专用线在一期工程已按规划容量建成,全长约2.2km,本期无需扩建。
但本期工程建设时,为了满足接轨站停车要求,在接轨站(孙家埠车站)增加一股到发线,该线有效长度为850m。
卸煤:
一期工程已按规划容量建成了厂内卸煤线,并配备有二台翻车机卸煤,本期拟不新增卸煤装置。
贮煤:
一期工程已建成露天煤场和干煤棚供燃煤堆放,煤场内配有斗轮堆取料机作业。
本期工程仅需将煤场向南扩建120m,将煤场外侧现有挡煤墙延长,同时在每个煤堆内侧(斗轮机基础侧)新建高度1.0m的挡煤墙。
在延长后的煤场尾部新建一座推煤机库、一间机库、一间检修间、一座煤水沉淀池、驱动小室以及煤仓层皮带机头部设置必要的检修起吊装置,考虑增设1套火车入厂来煤自动采样装置。
此外,新增一台斗轮堆取料机和一条煤场皮带(#3B),改造#3A皮带机原驱动装置,干煤棚依托一期设施。
输煤:
由于一期工程上煤系统出力已满足1×600MW+1×660MW机组燃煤需求,本期工程只对一期主厂房#7AB皮带机进行改造(更换驱动装置,增大驱动功率,其它参数不变),并延长~89.5米至本期主厂房。
主要辅助建筑输煤综合楼、冲洗及喷雾泵房在一期工程中已一次建成,故本期均不再新建。
筛碎设备及辅助设施:
筛、碎、除铁、取样、计量设施已在一期工程中已一次建成,本期均不再新建。
输煤控制:
由于一期工程已预留了本期输煤控制系统的扩建条件,故在对一期输煤程控进行改造后,本期输煤控制并入一期程控系统。
本期延长的各条带式输送机增设各类保护装置,同时本期原煤仓上增设有高低煤位检测装置。
2
燃烧制粉系统
锅炉:
新建1×660燃煤机组,配备配套的磨煤机、给煤机、除尘器等设备。
烟囱:
一期工程采用一座高240m钢筋混凝土单筒式烟囱,烟囱出口内径φ8.5m。
本期工程与一期合用此烟囱。
3
烟气处理系统
脱硝系统:
依托一期工程液氨贮罐等还原剂供应、储存、制备等公用系统,本期仅需考虑SCR反应区的新增设备。
(1)卸料压缩机:
两台炉共用一套,一期工程已设,本期不再新建。
(2)在一期工程中,液氨的贮罐容量已考虑两台炉的脱硝装置运行,本期不再新建液氨贮罐。
(3)液氨进入蒸发器,可以利用压差和液氨自身的重力势能实现,不再设置液氨供应泵。
(4)液氨蒸发器:
一期工程容量已按2台炉容量设计,本期不再新设。
(5)氨气稳压罐:
一期工程容量已按2台炉容量设计,本期不再新设。
(6)氨气稀释罐:
一期工程容量已按2台炉容量设计,本期不再新设。
(7)排放系统:
一期工程已在氨制备区设有排放系统,使液氨贮存和供应系统的氨排放管路为一个封闭系统,将经由氨气稀释罐吸收成氨废水后排放至废水池,地下收集废水池还用于收集场地上包括贮罐区、卸车区、泵区、罐底放空等无压力废氨水收集,再经由废水泵送到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
本期工程将利用此系统进行排放。
脱硫系统:
石灰石浆液制备、石膏脱水等公用系统一期工程已建成或预留,本期新建1台吸收塔本体、3台循环泵、2台氧化风机等。
(1)石灰石浆液制备:
一期工程已设1个石灰石储仓、1个卸料斗,均已考虑到两台炉的容量,一期工程已设1套湿磨制备系统,本期再新上1套湿式球磨机、1台磨机再循环泵、2台石灰石浆液泵。
本期考虑新设一套简易石灰石粉配桨系统以满足煤质中全硫分的变化。
(2)石膏脱水及储存:
一期工程已上1台真空皮带机,本期工程需新上1台真空皮带机。
4
除灰渣系统
渣仓:
每炉设一台φ8.0m贮渣库,扩建渣仓一个。
灰库:
一期工程已按规划容量在厂区建成三座灰库,本期无需新建,仅增加一套干灰分选系统。
灰场:
一期已建灰场占地4.87公顷,设计堆灰标高49m,库容33×104m3。
可满足一期工程1×600MW机组堆灰约1年。
本期工程灰场占地5.88公顷,设计堆灰标高46m,库容44×104m3。
可满足本期工程1×660MW机组堆灰约1.2年。
道路:
至贮灰场的运灰渣道路一期工程已规划建设,本期无需新建。
考虑该厂综合利用情况较好,本期工程暂不增加运输车辆。
5
水处理系统
补给水系统:
(1)厂外补给水泵房预留泵位处安装1台补给水泵,进水间增加1块格栅(与移动式格栅清污机配套)和1台旋转滤网。
2)厂外补给水管道、厂内补给水塘、厂内补给水泵房均依托一期工程。
净水站:
一期净水站内设有3座处理能力为260m3/h的絮凝沉淀池和2座处理能力为200m3/h的空气擦洗滤池。
本期工程增建1座260m3/h絮凝沉淀池。
锅炉补给水处理:
一期工程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出力已按1×600MW+1×660MW机组的规模一次建成,本期工程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无需再扩建。
凝结水精处理:
配置一套凝结水精处理装置,其中再生系统一期工程已经建成,本期不再考虑新增设备。
化学加药系统:
(1)凝结水、给水加氨和联氨处理:
一期工程中加氨、加联氨装置均已预留泵位,本期工程仅需新增加药计量泵。
(2)加氧处理:
本期工程新增一套加氧装置。
(3)凝结水精处理系统:
两台机组共用一套再生系统,其中再生系统一期工程已经建成本期不再考虑新增设备。
(4)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
为抑制闭式循环冷却水中产生腐蚀,采用加联氨处理。
加药设备与给水加联氨系统合并使用。
杀菌灭藻系统与一期二氧化氯加药处理系统共用,本期不再扩建,
制氢站:
由于一期工程设置中压水电解制氢装置一套,已完全满足2×600MW机组用氢需要,本期工程无需再新增设备。
汽水取样:
本期工程设一套汽水取样装置。
废水处理系统:
(1)生活污水处理:
包括生产人员生活饮用水、淋浴用水、主厂房及主控楼、生产车间冲洗厕所用水等,生活污水量约7t/h,排入一期工程已建成的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二级生化处理达标后排至杂用水池,用于输煤系统水力清扫、煤场喷洒、灰场喷洒、运灰汽车冲洗用水、干渣机喷雾水、渣仓地面冲洗水等。
(2)工业废水:
大部分在一期工程中已经一次建成,本期拟扩建污泥脱水间1间和脱硫废水疏放系统部分设备。
①含油废水:
一期工程设污油池1座,进行油水分离,本期依托一期工程,不再扩建。
②化水车间补给水处理系统、凝结水处理系统再生废水排入废水收集池或机组排水槽,送至一期工业废水处理站统一处理,达标后送至杂用水池回用。
③净水站排泥水经过一期泥水浓缩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后送入杂用水池回用。
④循环水排污水主要回用于脱硫用水、主厂房杂用水、灰渣调湿用水等。
⑤锅炉化学清洗介质暂按EDTA考虑,酸洗废液排入工业废水处理站废水贮存池统一处理,达标后排至杂用水池回用。
⑥煤场喷淋水、输煤栈桥冲洗水经沉煤池沉淀后,分离出来的煤泥返回煤场,分离出来的水送至煤水一体化处理装置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至杂用水池复用。
⑦脱硫废水疏放系统:
一期工程已建1个事故浆液罐、1个事故浆液泵,本项目新建1个排水坑、搅拌器、排水坑泵等设备。
6
热力系统
汽机房:
新建660MW超超临界汽轮机,行车一期已安装两台,本期不再增加。
7
电气系统
主厂房低压厂用电接线:
一期工程已设置两台低压公用变压器,本期将新增公用负荷接入一期公用段预留间隔内。
本期新增一台空冷型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应急保安电源,容量暂定为1250kW。
辅助厂房低压厂用电接线:
一期车间在工程设计选择低压厂用变压器容量时已为本期工程预留容量,变压器容量均能满足要求,无需改造,本期仅需在原有预留开关柜位置上增加开关柜。
8
热工自动化系统
采用炉、机、电单元集中控制方式,沿用一期集中控制室,两机一控。
本台机组设置一套DCS,通过一期DCS公用网与一期DCS联成一体。
净水系统增加控制设备加入一期水控制系统,同时用一期就地上位机供现场调试及检修维护。
凝结水处理、汽水分析及化学加药等系统增加控制设备加入一期水控制系统,同时用一期就地上位机供现场调试及检修维护。
除灰渣系统增加一套灰渣控制系统及控制设备,沿用一期就地辅助控制点。
9
辅助设施
点火系统:
一期工程已经设置满足2×600MW电厂所需的燃油系统,本期工程不再增设此部分设备,燃油泵房、2座1000m3钢质油罐依托一期工程。
本期工程拟新上一套等离子点火助燃系统。
空压机:
本期拟新建一空压机房,并对一、二期压缩空气母管进行连接,以满足全厂用气需求。
启动锅炉房:
一期工程已经设置1台40t/h燃油锅炉,本期启动蒸汽可由一期工程的启动锅炉房或辅助蒸汽母管提供。
3.1.2选址
XX市位于安徽省的东南部,地处东经118°38′~119°4′,北纬30°34′~31°19′,东邻江浙,西连九华,南倚黄山,北通长江。
本项目拟建于安徽省XX市东南部宣州区向阳镇,距XX市区直线距离约14km,东靠皖赣铁路和华阳河,北距皖赣铁路孙家埠车站约2km,西距宣向公路(XX-向阳镇)约3km。
本期工程厂区用地利用建设方在本期工程可研阶段前已征用的土地,其中大部分位于一期工程的施工生产区和施工生活区,仅煤场局部布置在厂区东南侧的岗地上。
电厂灰场在厂区西北侧围墙外,距离电厂围墙不足500m;补给水取水口位于电厂东南方向的佟公坝,距离电厂约9km。
本项目所在地属血吸虫病、肾综合征出血热自然疫源地。
2011年,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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