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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闻传播学研究的12个新鲜话题
2005年我国新闻传播学研究的12个新鲜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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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力丹2006-01-2410:
04:
05.0
2005年我国的突发事件较多,新闻传播业界也经常出现新的情况,其中不少还引起社会的关注。
因而,这年新闻传播学界随着这些问题的发生讨论了不少热点问题。
但除了少数几个问题外,总体的研究深度仍然有限,人们忙于解释、说明新问题,无暇深入做学理研究。
看来,我们的研究人员需要有较为明确的分工,以便两方面都顾及到。
1.新闻职业规范问题日益彰显
这年内,国内外的几起传媒事件颇为社会关注,它们是:
老艺术家孙道临要求付费采访,引发关于付费采访是非的讨论。
付费采访在我国体育和娱乐报道领域已经出现。
赞成付费采访的人多认为:
既然报纸要靠信息卖钱,那么被采访对象因为提供了信息而应该获得一定的报偿。
反方则认为,如果简单地把商业化原则推及到新闻采访,可能会使社会形成“一切东西都可以用钱收买”的观念,破坏公益性原则。
在正反方并不激烈的交锋中,一个较为中立的看法逐渐成为主导,即在某些情况下,付费采访无可厚非,但是一定要有底线。
明显涉及公众利益的,被采访对象不能提出付费请求,而媒体付费垄断公共信息的新闻采访权则属恶意竞争,应受到谴责。
[1]
厦门《东南晚报》记者柳涛在雨中等待近一小时抓拍到骑车人摔倒的系列照片,再次引发人们对记者职业行为边界的思考。
最初赞成和批评的意见在新浪网上一半对一半,后来批评意见上升。
研究者认为,救人第一、拍摄第二应是摄影记者的不二法则。
当事的记者编辑对一个骑车人摔倒本身不当回事的冷漠心态需要警醒。
另一种观点认为,这位记者具有很高的新闻敏感,他作为普通公民没有义务站在风雨交加的马路上提醒路人当心水坑。
[2]2005年6月13日,中国记协和中宣部新闻局召开进一步加强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座谈会,会上对于一些记者见义勇为行为的表彰实际上申明了“助人”先于“采访”的职业道德准则[3]。
美国新闻界年内先后爆出的“古兰经风波”、“深喉事件”和“特工门事件”,这些事件都涉及到“隐匿权”。
如何使用匿名信源,发达国家的新闻界已经有了一套比较成熟的做法。
我国已经有多篇关于消息源使用问题的文章,在匿名信源上的主要问题,是记者捏造匿名新闻来源或在新闻来源方面以保密为由故弄玄虚,这与发达国家出现的隐匿权问题的性质和背景差别较大[4]。
2.新闻真实的老问题引发诸多的新鲜讨论
2005年在新闻真实的老问题上,讨论热度不减。
因为新事件不断再现,例如“高露洁事件”、“记者断指案”、“疫苗事件”等等。
2005年4月,从国外一家小报的关于高露洁牙膏致癌的假新闻传到国内,我国的传媒从严肃媒体到各种市民媒体,均予以报道,造成一场虚幻的公共卫生危机。
研究者指出,这个小小的事件需要总结的经验在于:
传媒在时效与真实之间要谨慎权衡,尽力交代原始信息源,平衡处理信息,避免含有价值判断的语言,不断填补前次报道留下的信息空白。
[5]
2005年5月,南方都市报记者温冲因情感问题遭报复,手指被截。
很多媒体想当然地判定是由于他写揭露性报道所致,掀起了一场义愤填膺的舆论潮,当事实真相大白后,所有参与煽情的传媒全部“失语”,没有一家向公众道歉。
有的研究者指出,这是一种由于传媒想象构成的假新闻,初衷绝不是写假新闻,但在事件清晰后传媒必须提供对称的信息,承担责任。
这个事件的报道,除了防止主观臆断外,还引发了传媒更正制度的完善问题。
[6]
2005年6月,安徽泗县发生小学生集体疫苗反映,众多媒体异口同声地从“问题疫苗”的判断转变到“夺命疫苗”的判断,调门越来越高。
而后来的事实真相是“群体性心因性反应”,完全不是媒体的判断。
这个事件又提供了一种防止假新闻的新情况。
研究者指出,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媒体的报道和关注有时会变成一种“暗示”,“信息”成为病因,在“心魔”与“病魔”之间,新闻报道也可能扮演推波助澜的角色。
特别在媒体不是客观报道,而是加入到激愤的公众群中去的时候,造成的不良后果更大。
[7]
3.“北青传媒”上市后的问题说明什么?
北青传媒在上市之初曾经宣布,这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周末报刊、时尚和理财等专题周刊以及投资北京电视业务等。
然而,2005年4月26日《南方日报》以《北青传媒融资9亿港元未花一分》为题,披露北青上市募来的钱大多躺在银行里未动,仅在前一年7月投入238万元收购休闲时尚期刊。
由于产业扩张行动迟缓,原有单一形态的传媒结构和赢利手段使得北青传媒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极弱。
北青传媒的经营决策层早就意识到风险的存在,因而在公司上市说明和2005年中报中都明确表示有延伸产业链、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的具体计划。
可是,动用这些资本市场募集的资金,除了需要获得董事会的首肯,还要层层上报给上级部门审批;另一方面,跨媒介的发展在国内还没有实质意义上的开先河者,跨地区办报已经叫停,跨行业发展则要冒更大的经营风险,所以,在当前国内媒体管制环境下,北青要实施“跨媒体、跨行业、跨地区”的三跨战略还只能是一厢情愿。
北青传媒的巨幅下跌以一种放大的声音提醒人们:
走向开放市场的中国传媒产业亟需一套完整而清晰的规则系统。
有的学者据此认为,中国的传媒产业由于规制边界不清,或是规制供应不足,导致产业市场存在着市场和政府由于角色错位而造成的功能双重失灵的情况,事实上,这样的双重失灵已经严重制约了中国传媒产业的发展。
传媒产业的经济属性和政治属性决定了传媒产业的发展,无论怎样的社会形态,都必须在市场规则和政府规制之间寻找平衡点。
但是,在一个市场机制日益健全的国家,市场和政府的边界必须明确,否则,在市场规则应该发生作用的地方,政府规制掣肘,导致市场失灵,损害社会总福利的同时,对整体社会效益的发挥也会产生负面影响;而如果在政府规制应该执行有力的时候却仍然让市场力量博弈,就会产生寻租行为,权钱交易不可避免。
最终导致政府规制失灵,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
[8]
4.媒介会导致“娱乐致死”吗?
2004年《南方周末》发表的两篇文章《崔永元炮轰电视庸俗化》和《电视为什么不能庸俗化》,把媒介娱乐的专业问题扩大为一个公共性话题。
2005年8月下旬,国家广电总局高层指出:
“当前广播电视领域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低俗化。
[9]”于是,电视学术界在05年下半年掀起了一场关于电视娱乐与低俗化的讨论。
与此同时,美国学者尼尔·波茨曼的著作《娱乐致死》和英国学者大卫·帕金翰的著作《童年之死》在研究中经常被提及。
波茨曼认为,电视节目的娱乐化倾向将带来社会智力的集体下降,人们甘心被娱乐,甘心被电视掏空,仅仅为了获得一种被操纵的快乐[10]。
我们会如他所预言的那样,踏上“娱乐致死”的不归路吗?
有的研究者认为,娱乐与市场、娱乐与产业的相互吸附,不是中国电视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偶然现象,而是经济时代文化创造的现实处境。
因此问题的核心不是我们是否赞同这一转向,而是应该在正视这一转向的前提下审慎诠释“娱乐”的内涵和本性,不要把娱乐误解为“愚乐”[11]。
同时,多数研究者对无规则的“娱乐精神”扩展倒电视新闻领域表示担忧。
例如,对于某些电视台请滑稽演员来当新闻主播,使其既定的文化身份与受众的角色期待出现错位,可能混淆新闻真实与文艺虚构的界限,新闻被消解,剩下的只有“滑稽。
”[12]对于电视新闻中一度出现的短信互动,研究者认为这是将新闻传播博彩化,“媒介交往空间也就成为纯粹商业化的博彩游戏,模糊与破坏着新闻与娱乐、新闻传播与媒介经营之间的界限。
[13]”
2005年出现的大量以“非常6+1”和“超级女声”为研究对象的文章中,研究者们对真人秀节目的探讨有所深入。
有的文章认为,对于舶来的真人秀节目形式必须进行本土化改造,才能吸引国内的观众。
例如“非常6+1”就把西方真人秀节目中“窥视隐私”和“暴露人性弱点”的传播策略改造成“展示奋斗历程”和“追求精神满足”,这种改造获得了国内观众的认同[14]。
而这个本土化的个案,也让人们看到在“真人秀”这样的电视娱乐节目中追求娱乐性与社会责任、外来文化和本土文化之间的平衡是可能的[15]。
对于“超级女声”,从传播方式和效果方面探讨的居多。
超女总决赛的广告报价为每15秒11.25万元,超过了央视一套黄金时间的最高报价,因而引来不少研究者对“超级女声”品牌运营的思考。
对于“超级女声”的社会效果,媒体和学者的评论明显地分为两派。
有的研究者认为它有积极的社会效果,营造了一个平常人的舞台、更加尊重电视观众的主动性[16];也有的认为,这样的“平民造星运动”的核心,传达的是“成功不难”的信息,而青少年在这样的暗示下,难免会幻想通过这类节目不劳而获,忽视了在现实中成功者都有艰辛的付出。
电视娱乐节目的造星运动也在无意中强化了相貌、身材,忽略了精神层面的因素,这对青少年的价值观也有可能产生一定程度的误导[17]。
5.深度关注危机传播与知情权
随着新闻发言人制度在各级政府的推广,“新闻执政”成为政治传播领域的一个新口号。
有的研究者认为,政治传播不同于其他传播,它不追求商业上的盈利,但追求政治意见的有效传达和正确灌输;不强求表面的顺从,但却着力于理想的引导和内心的控制、人心的归向。
通过传播恰到好处的展示政府的作为,是现代社会政府改变公众认知和评价态度的最重要的手段。
然而,由于某些政府部门的观念转变没有跟上实践的发展,他们在扮演信息提供者角色时还多少有些不情愿,保持着居高临下的态势。
有的研究者认为,知情权的法源在我国宪法中很丰富,但长期以来新闻发布工作归口管理,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和工作部署并非依据法律来办事,民众自身也缺乏向权力部门依法索取信息的权利意识。
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确立和推广,向建设“阳光政府”的目标迈进了一步,但要把好的制度真正落在实处,还必须有观念上的深刻认识作为保障。
新闻发布制度代表着政府公开、透明和负责的承诺,它是政府的义务,不是权力部门对民众的恩赐,更不是制造或诱导舆论的“权谋”[18]。
在新闻发言人制度中,一个关键词是“知情权”。
2005年9月,国家有关部门宣布灾害性事件伤亡的人数将不再是国家机密,应通过媒体及时公布;12月,国务院新闻办表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将努力在第一时间发布。
然而,仍有一些官员把掌握的信息当成特权,把信息分配资格化、身份化和等级化。
因而,用法的形式确定知情权的清晰内涵十分必要。
有学者认为,知情权应包括政治知情权、社会知情权和自我知情权三个方面的内容。
2005年在中国外交部和欧盟委员会共同举办的“中欧人权对话研讨会·表达自由”会议上,以下观点得到认同:
限制言论自由的法律不能是含糊的法律,含糊的法律因为没有提供公平的警告而使无辜者落入圈套[19]。
两年前的危机传播理论还停留在“谣言止于公开”的呼吁上,2005年的危机传播已经进入详尽分析危机信息流障碍和总结危机事件传播规律的阶段。
有研究者在对比了肯德基“苏丹红”事件和南京冠生园“旧馅”事件的不同处理后指出,肯德基的“自责”与南京冠生园的“逃避责任”、肯德基的“转移视线”与南京冠生园的“无所作为”、肯德基的“补偿”与南京冠生园的“否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同样鲜明的是肯德基在爆出“苏丹红”事件后只用三个星期就渡过了危机,而有80多年历史的南京冠生园在发生“旧馅”问题半年后就黯然破产[20]。
随着交往频率的提高和范围的扩大,危机事件显然再也不能用“捂”和“堵”的老办法来处理了。
如何应对危机事件,如何进行有效的危机传播,成为媒体、政府、企业以及各级组织都必须面对的问题。
关于松花江水污染的危机传播分析,研究者指出:
前期危机识别信息公布得不充分,错失了进行危机早期干预和处理的良机;后期在危机应对信息上报喜不报忧的做法,又直接影响了管理者和危机信息传播者的信誉。
通过分析这一个案,“外松内紧”、“地方保护主义”以及“反面文章正面做”等长期以来我国各级政府和媒体在处理危机事件时普遍遵循的潜规则,显然已经到了必须改变的时候了,因为它们成为危机事件中制约信息有效流动的主要观念障碍[21]。
6.广东电视竞争和内地电视体制改革讨论
2005年广东地区电视竞争颇为注目。
研究者指出,上个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初,香港电视在广东全境的事实性进入,曾一举抢占了广东电视收视市场80%以上的份额。
在与境外电视的短兵相接中,广东本地电视从不适应到适应,逐渐收复“失地”。
2004年10月的收视数据表明,南方台的市场份额已上升到18.4%,在广州地区电视市场中已经远远超过香港亚视(7.4%),仅次于香港的无线台(32.6%)而稳居第二位。
电视粤军在境外电视的挑战中实现“小赢”,对于内地的电视传媒来说,不仅增加了信心,而且提供了宝贵的启示:
越是信息全球流通的态势,地方电视台越是要加固本土化的定位[22]。
如果说电视在如何应对“外患”上多少还有些未雨绸缪的话,那么如何解决电视传媒体制的“内忧”则是国内传播者们迫在眉睫的话题。
2005年,电视业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成为焦点问题。
长期以来,电视媒体作为事业单位没有进人权,目前普遍采用的聘用制虽然解决了一时的用人之急,但随之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
有的研究者以中央电视台为例,指出:
它是高度集中的庞大的科层制官僚组织结构,这更像国家行政机关结构,是公共权力行使者,而不是现代媒体组织体制。
这种体制冗员多,中央电视台全年上百亿收入相当部分投入到了已经数以万计的工作人员成本、运行成本,只有一小部分投入到节目制作和创新上,这与世界上各大电视台日益重视内容开发形成鲜明对比。
[23]还有的研究者在考察了国内的电视栏目后指出,除了《新闻联播》等行政性垄断栏目之外,非行政性垄断电视栏目的生命周期一般只有2-3年。
造成国内电视栏目普遍“短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给栏目制片人长期的可信性承诺。
[24]
一个普遍的共识是:
电视改革不能只停留在技术更新和内容改革上,电视管理体系的重新设计是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
相比于业界的实践摸索,尤其是一些地市电视媒体的改革“大动作”,这方面的政策研究还停留在相对滞后的状态。
7.一个提上日程的新研究话题:
传媒公信力
公信力研究是近年来的一个热点话题,但对这个概念的界定往往是拍拍脑袋出定义,概念内涵的模糊影响研究的深度。
2005年,复旦大学的三位学者发表的《中国大陆大众传媒公信力的实证研究》,采用了由梅耶建构的媒介公信力指标测量体系,认为媒介公信力应该包含公平、无偏见、报道完整、正确和可信赖五个标准。
在全国性大规模随机抽样调查的基础上,研究者们指出,中国受众对大众传媒公信力的整体评价不高,电视、广播和报纸的公信力水平都没有达到“良好”。
研究者们还认为,媒介公信力实际是受众对媒介的主观评价,受众接触传媒的频率和时间对公信力产生显著正向影响,而文化程度则与传媒公信力成负相关[25]。
中国人民大学承担媒介公信力研究课题的研究者,在2005年发表了课题的部分研究报告。
他们发现,受众对传媒的内容偏好与公信力的评价是两个问题。
受众可能会很喜欢某些传媒内容,但对其公信力的评价却不高。
如一些娱乐新闻,人们对这些内容没有公信力的要求,只要好看好玩就行。
因此,研究者提出,公信力对于不同类型的媒体受众市场的影响是不同的。
对于严肃的时政类媒体来说,公信力会直接影响到它的收视率或阅读率,而对于娱乐类的媒体来说,公信力不是决定它市场好坏的决定性因素,但是,如果它们的公信力跌出公众所能承受的“阀值”,也会影响到它们的市场份额[26]。
8.传播内容与平民视角
“内容为王”是近年新闻改革的一个指导思想,除了平面媒体对传播内容的调整不断翻新外,2005年关于电视传播内容的分析,“平民化”仍然是一个出现频率很高的词汇。
有的研究者认为,随着精英话语的边缘化和体制话语的“去神圣化”,大众文化陷入一种新的无可逃遁的商业性质的语境,而“中国电视新闻平民化的演进正是对这种语境转变的积极回应。
”例如民生新闻,一些研究者在肯定其贴近性和亲切感的前提下,对有些民生新闻是否能真正代表“民间”提出了质疑。
他们认为,在内容上以车祸、凶杀、市民纠纷、自杀、事故或纯粹的猎奇新闻等为主的民生报道,越来越多地把新闻做故事化、情节化、情绪化处理,掩盖了事实的本来面目,其实是对广大市民的审美情趣的忽视和践踏[27]。
“方言”作为电视节目贴近受众的另一种“策略”,在2005年也继续受到研究者们的关注。
电视中的“新闻语言”一向被视为是最为正规、严肃的语言形式,而现在让一些普通人操着一口土里土气的地方话,纵论天下大事,这对老百姓来说,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新鲜感,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也是电视媒体“去神圣化”的表现之一。
对于方言电视节目,不少研究者认为这是地域文化多样性的体现,但同时认为,现在的很多方言节目流于庸俗,仅仅把方言当成一张包装纸。
一些研究者分析了方言节目存在的社会环境,认为方言节目活跃的地区大都具备几个特点:
经济发达,文化厚重而活跃,自然地理条件优越,生活悠闲而富足。
而生活在这样环境中的市民,无不对自己的家园平生自信甚至自恋。
因而像《阿六头说新闻》的节目给杭州人的不是新闻本身,而是杭州人对自我的一种认同,一种对本地文化与方言的呼应。
还有一些研究者则旗帜鲜明地反对“方言言说”这种方式,他们认为广电媒体的“方言言说”以“本土化”之名游走在政治、法律、政策的边缘,在给自身带来利润的同时却增加了国家的相关行政成本。
[28]
9.聚合研究传播形态
2005年7月21日,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十六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最新统计显示,截至6月30日,中国网民人数达1.03亿,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用宽带上网的用户首次超过了网民的一半。
近年来媒介技术的发展速度远远超过了学术界使用新名词的速度。
2005年,“第五媒体”已经被网络电视、手机电视和手机报等更新的概念替代。
一些研究者已经意识到,重要的不是给新的媒介形态贴标签,而是讨论新的传播形式对人类原有的交往关系会产生哪些实质性的影响。
有的研究者分析了互联网上不同的沟通方式,指出电子邮件和ICQ偏重于个人性,BBS偏重于公开性,而现在流行的“博客”(Blog)则是这两者的结合,有可能发展成一种比较理想的“公共领域”。
[29]
数字化技术带来了传播形态的崭新的变化,即传播的感性化、即时化、互动化、过程化和多媒体化。
在技术革命的乐观期待下,有研究者认为未来电视的传播形式将是“随时、随地、随意”的。
就连一向比较冷清的广播研究也因为“播客”的出现成为2005年的一大热门。
有研究者甚至指出,基于网络的‘播客’技术是广播进化的一个全新转折点。
[30]“播客”技术同样突破了传统广播的线性传播模式,实现了广播制作、传播、接受的随时、随地、随意。
而网络电视和互动电视的研究目的,就是“网络时代电视发展的一种新形态,其中最重要的核心特征就是变单向传播为互动传播”。
[31]
移动电视在2004年还是一个新事物,2005年又有10多个地市相继开播移动电视。
有的研究者对公交移动电视这一媒介形式进行了传播学解读,指出受众庞大是公交移动电视的最显著的特点,而且其受众群的构成又以一般工薪阶层和中产阶层为主,因而广告商会相当青睐这种新的媒介传播形式。
但是广告的比例也要适当,不能单纯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在垄断传播的情况下把广告硬塞给观众,如果播出太多的广告,观众也会产生厌烦心理。
[32]
楼宇液晶电视和手机电视等新的媒介形态也是这年被关注的对象。
从受众角度看,楼宇液晶电视能够舒缓狭小空间中人们的压抑情绪,调适略显尴尬的人际关系。
这种传播形态发展的驱动力在于它的商业价值,它本身就是一种为广告而生的媒体[33]。
借助未来的2008年奥运会,手机电视业务浮出水面,但从一年多的实践来看,手机电视所带来的体验意味还是远远大于它的实际效果。
资费昂贵、具备看电视功能的手机种类稀少等,都是目前手机电视无法普及的原因,但研究者相信,从长远看随着移动通信网络带宽的加大,业务资费水平会下降,手机电视的普及将是迟早的事。
[34]
10.传播冰点得到关注
对农传播和儿童频道是近年的传播冰点,如果说2004年的研究基本停留在这两个问题的现状描述上,那么2005年的研究文章已经提升到传播主体与话语权力的高度。
有的研究者提出,在中央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的背景下,关于三农问题的报道频频出现在广播、电视、报刊上,形成了三农问题中央热、地方热和媒体热的局面。
但是这种表面繁荣的背后,隐含的却是三农报道边缘化的趋势。
农民显然应该是三农报道的主体,但在三农报道中,农业部门或地方政府却成为报道主角。
所有关于农村问题的讨论都发自城市,几乎没有来自农村基层的声音,他们的命运决定于城市人怎样看待农村问题。
与此同时也形成了这样一个怪现象:
虽然有不少政治人物和媒体都在谈论农民,而农民自己不在场,不了解,不关心。
于是造成这样的结果:
两档质量较高的中央电视台的对农电视节目“金土地”和“致富经”,持赞扬态度的观众也不足两成。
[35]
有的学者比较集中地研究了对农电视的效果问题,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指出:
农民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倾向于农技人员,亲戚朋友等个人传播,对广播、电视等媒体则持保守态度。
对于农村电视节目中推介的信息与技术,农民持半信半疑态度,不敢试验。
[36]影响对农电视节目传播效果的因素有很多,有编排上的欠缺、传者的疏忽,也有观众接受能力的限制,但根本的原因还是传播者没有把农民当作对农传播的主体,没有真正了解农民们的需求。
国内儿童电视的症结是儿童主体的缺失。
对此,研究者在分析了国外一些成功儿童电视节目后发出了“重新认识儿童”的呼吁。
有的研究者从儿童电视节目的“小记者”现象,提出了儿童的传播话语权问题。
他们质疑说,在现行规定下,没有采访权的小记者们采写的每一条新闻背后都有大记者的身影。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13条明确规定:
儿童有在媒介上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他们的意见应该得到尊重,满足儿童就自己的需要而发言的愿望,也是对儿童的赋权。
承认少儿新闻和小记者应有的地位,而不是仅仅给儿童一个模拟的机会,才能真正体现对儿童权益的尊重。
[37]
11.跨文化传播有了新观点
如何应对跨国媒介巨头的挑战、如何在文化交流的同时不丧失本土文化的特色等等问题,继续在2005年成为研究的热点,因为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家利益、媒介自身的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复杂。
但与前些年讨论跨国媒体与信息安全的文章相比,这年的研究结论显然乐观了许多。
有的研究者认为,学会宽容和接纳他种文化,是现代人具备的基本素质。
有了这种眼光,就会发现,异质文化不仅不是一种要被现代化“化”掉的东西,反而可以成为一种文化资源。
只要主流文化保持着足够的文化自觉和民族特点,大众性文化消费的趋同并不意味着不同民族在文化价值和信念认同的同质化。
有的研究者以印度上世纪90年代初实行“开放天空”政策为例,说明该国舆论担心印度文化会被美国文化蚕食没有成为现实。
无论是公营还是民营的印度广播电视,反而都在竞争的压力下逐步壮大了。
印度的电视屏幕不仅没有被美国化,反倒是一些境外的广电传媒在大力寻求印度本土文化的包装,以适应当地居民的口味[38]。
有的研究者指出,“文化帝国主义”一词正悄悄地被“跨文化传播”所取代,词汇变换的背后折射出研究者在价值取向上的微妙变化[39]。
随着文化交流的日益频繁,人们对本土文化的顽强生命力有了新的认识和更多的自信。
当然,就交流就会有碰撞甚至冲突。
例如,美国国旗向来是时尚促销者爱用的符号,麦当娜能穿着红色内裤、军靴,披着美国国旗呼吁人们去投票。
但在亚洲国家,国旗、国徽、国歌普遍被视为神圣的象征,不得随意使用[40]。
近年来几大跨国公司的“问题洋广告”在中国被叫停,正说明跨文化传播的前提必须是对他者文化的理解和尊重。
12.公众的媒介素养与改革新闻教育
公众的媒介素养问题在2004年被重新提出后,继续成为2005年传媒教育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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