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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矿安全1号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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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矿安全1号文
平顶山天安煤业
股份有限公司十三矿
平煤股份十三〔2010〕1号
关于切实加强2010年安全工作的决定
矿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切实保障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就加强2010年安全工作决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集团提出的“三基、三化、一重点”和“五个到位”为统领,以职工安全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为先导,以安全质量控制体系为载体,以严格责任追究为支撑,以强力推进班组建设为平台,狠抓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安全防控装备水平,坚持以人为本,丰富安全文化,塑造本质安全人,打造本质安全岗,持续构筑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树立“隐患可除,事故可防、风险可控”的安全理念,实现我矿安全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井下单位杜绝死亡和一级非伤亡事故,严格控制重伤和二级非伤亡事故,千人月负伤率控制在1.0以下。
(二)杜绝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和煤与瓦斯突出等重大事故,杜绝计划外高浓度(1.5%)瓦斯超限事故,瓦斯超限事故与2009年比下降30%。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保持省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巩固创建“五优”矿井发展成果,保持瓦斯治理示范化矿井,争创全国煤炭工业安全高效矿井,争创全国煤炭工业企业文化示范矿。
(四)瓦斯打钻和瓦斯抽放工作量超额完成集团下达指标。
(五)地面单位杜绝重伤和三级以上非伤亡事故。
三、主要措施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抓好安全生产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效益、改革、稳定的关系,切实把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并贯穿到生产、经营、计划、工程设计、措施制定和组织生产的全过程。
2.认真实施安全层次化管理,充分发挥好战线领导,基层正职、跟班干部和班组长在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矿对战线领导及基层正职进行考核,基层正职对跟班干部和班组长进行考核,班组长对职工进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3.加大安全责任追究力度。
(1)井下单位出现重伤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高浓度瓦斯超限事故
①责任单位的当班跟班干部免去职务,并罚款3000元。
②当班班长给予撤职处分,并罚款2500元。
③责任单位正职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罚款1000元。
④扣除责任单位当月工资总额的5%;以此类推。
⑤战线业务科室科长(主任)、副总工程师给予罚款500—1000元。
(2)井下单位发生一起死亡1人事故
①事故责任单位的正职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职务,各罚款5000元。
②当班跟班干部给予撤职处分,并罚款5000元。
③扣除责任单位当月工资总额的10%,事故责任单位停产整顿1—2天,以此类推。
④战线业务科室科长(主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罚款5000元。
⑤战线副总工程师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罚款10000元。
⑥安全检查队正职和安全检查科科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罚款2500元。
⑦安全副总工程师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罚款5000元。
(3)发生一起死亡2人事故
①责任单位正职给予撤职处分,并各罚款10000元。
②当班跟班干部给予撤职处分,并罚款10000元。
③事故责任单位停产整顿3天。
④战线业务科室科长(主任)给予撤职处分,并罚款5000元。
⑤战线副总工程师给予撤职处分并罚款10000元。
⑥安全检查队正职和安全检查科科长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职务,分别罚款5000元。
⑦安全副总工程师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职务,罚款10000元。
(4)地面单位发生1起重伤事故或二级非伤亡事故
①单位正职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职务,罚款5000元。
②单位主管副职给予撤职处分,并罚款5000元。
③扣除责任单位当月工资总额的10%,以此类推。
④地面单位主管业务科室科长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罚款5000元。
⑤地面单位主管副总工程师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罚款10000元。
井上下发生死亡事故,矿级领导按照集团《关于印发〈平煤神马集团严格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平煤〔2009〕66号)文件进行处理。
4.明确责任,严格进行事故追查
安全检查科负责对安全、工程质量事故的追查工作;生产调度室负责对生产事故的追查工作;通风科负责对“一通三防”事故的追查工作;防突科负责对防突事故的追查工作;机电科负责对机电运输事故的追查工作。
(二)明确职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1.矿长、矿党委书记对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负全面责任,生产矿长对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落实责任;矿总工程师对全矿技术管理、“一通三防”、防突、防治水、井下爆破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战线副矿长对战线安全和质量标准化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安全副矿长对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工作负监督管理责任;生产副矿长对全矿夏季“三防”和冬季“三防”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后勤副矿长对夏季“三防”和冬季“三防”工作负分管责任,对食品卫生负全面管理责任;党委副书记对全矿干部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和地面防火、交通运输工作负管理责任;纪委书记对干部作风负监督管理责任;对举办的大型娱乐活动坚持“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
2.认真实施副总工程师及矿级领导包队制度,实行包队人员与所包单位的安全、质量和严重“三违”状况与个人安全、质量风险抵押金挂钩的制度。
3.战线副总工程师对战线所属单位业务保安和安全技术管理责任;战线业务科室科长(主任)对战线所属单位负有业务保安责任;安全检查科和安全检查队对全矿安全管理工作负有安全监督检查责任。
4.基层单位队长、党支部书记为本单位安全、质量和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第一责任者。
5.地质测量队对矿井防治水负业务保安责任。
6.生产调度室是夏季“三防”和冬季“三防”工作业务保安科室。
7.企业管理科对物资、材料的采购、使用和管理负业务保安责任。
8.职工教育中心对职工教育负业务保安责任。
9.纪委对干部作风负监督管理职责。
10.矿工会负责,做好群监和女工协管等各项工作。
11.团委负责青岗线查岗,全矿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
12.保卫科对易燃易爆物品、防火、交通安全和地面要害部位、公共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和爆破作业质量标准化负责。
13.行政科对地面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负责。
14.组织干部科对“党员安全岗”活动负管理责任,对党员负教育责任。
15.宣传科、广播电视站对安全政策、方针、法律、法规及日常安全宣传教育负责,宣传科重点抓好企业文化示范化矿井创建工作。
(三)严格干部作风,加强现场管理
矿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认真执行值班和下井带班制度,深入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基层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干部跟班制度,并且必须与工人同下同上,负责落实集体交接班制度;战线业务科室管理人员重点巡回检查,盯住薄弱环节,消灭管理盲区和死角。
(四)加大安全奖惩力度,强化制度落实
1.严格执行安全风险抵押金、质量标准化风险抵押金制度。
2.继续执行矿《关于印发〈平煤股份十三矿管理人员安全质量工资分配系数考核办法〉的通知》(平煤股份十三〔2010〕5号)文件。
3.严格对隐患责任人、“三违”人员的责任追究,对严重“三违”人员严肃追究。
4.实行安全隐患和“三违”行为举报制度,并设立举报电话。
5.凡因安全事故受到处理的干部,安全检查科要及时将情况报送矿纪委和工资科,工资科和纪委要把处理结果落实到位,因安全问题受行政处分者,年度内不得评先、提拔。
(五)突出重点,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1.坚持把“一通三防”、防突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要将生产中的瓦斯治理向超前治理转变作为重点抓好落实,做到超前防范,切实抓好瓦斯抽放系统建设,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抽放能力,保证抽放效果。
严格防突管理,切实抓好重点防突头面的“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落实。
组织好每周一次的防突安全评价工作;落实安全监测监控新标准,切实搞好预防性检修、维护和周期性标调校,确保监测监控系统稳定、可靠。
认真落实综合防尘区域管理责任制,完善综合防尘系统,提高防尘效果,消灭煤尘超限;搞好自燃发火分析预测,完善防灭火措施,及时消除隐患,严格执行井下爆破管理制度,实现安全爆破。
2.切实抓好矿井防治水工作。
认真编制并落实矿井防治水年度计划和措施,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防治水源则,完善水文地质动态观测系统和矿井防排水系统及设施,落实“查、排、疏、截、探、防、堵、躲”综合防治水措施,对防治水工作落实情况,每周汇报一次,切实提高矿井防治水能力,杜绝水害事故。
3.严格机电运输和矿井供电管理。
重点抓好主副井提升、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斜巷轨道和大型生产设备运输、乘人设备及供电系统等关键环节的管理及检修维护制度的落实,抓好机电设备技术更新改造,保证设备保护和防护设施完善、供电安全。
严格电气防爆管理,重点加强采掘工作面的机电设备管理,消除电气失爆现象。
由机电部门组织,安检部门参加,每月对大型乘人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4.强化顶板管理。
严格工程开工、巷道贯通、初采初放、安装回收等顶板管理及大倾角采掘工作面防滚矸、防片帮措施的制订和落实。
(六)狠抓安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
1.坚持工程质量与工作质量并重,投入与规范人的行为并重的原则,切实提高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
2.坚持矿、战线、基层单位、班组班安全评估、战线旬检月评,安检部门动态检查“五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
基层单位、班组建立和完善质量验收管理制度,战线旬检月评必须由战线领导亲自组织,战线副总工程师和业务科室科长参加;安全检查科抓好动态质量检查验收,严肃追究工程质量、工作质量滑坡的责任人,对班评估达不到85分或出现A级隐患的单位给予停产整顿,并严肃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3.机电科负责,制定机电设备安装标准,制定设备达标检查考核办法,严格考核验收。
4.加大考核力度,力争创建全国煤炭工业安全高效矿井和企业文化示范化矿井。
加大考核力度,狠抓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在巩固原有成绩的基础上,细化责任,严格考核,争创全国煤炭工业安全高效矿井和全国煤炭工业企业文化示范化矿井。
(七)强化安全监督检查,狠抓现场隐患排查整改
1.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制度。
每月由矿长统一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战线领导亲自参加,分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爆破等专业,对整个矿井进行拉网式大检查,矿井检查覆盖率必须达到100%,对重点头面进行剖析,集中解决不安全隐患。
2.参加矿值班人员,坚持上四点班和零点班,安全“八条线”人员坚持上零点班,深入生产现场,以查处安全隐患和“三违”行为为重点,严查真管,充分发挥其作用。
3.各战线和业务科室坚持每周一组织所属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对查出各类隐患严格按照“五定”、“四签字”的原则进行处理。
4.安全检查队要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管监控,保证矿井所有头面和区域每周检查率达到100%,重点头面日检查率达到100%,安全评估无失误。
安全检查科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严格进行安全责任追究,对存在严重不安全隐患的采掘工作面,坚决停产整顿。
5.坚持矿、战线、区队、班组“四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八)深化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1.工会、团委负责,对基层单位落实导师带徒制度进行重点监督,基层单位必须对新入矿人员签定“师徒合同”。
组织干部科、工资科负责,严格执行人员资格准入、工种、岗位调整规定,确保人员准入质量。
2.职工教育中心要制定完善《十三矿安全技术培训管理考核办法》,做到安全培训计划、过程、考核与工资挂钩,严格进行考核,奖惩兑现。
3.宣传科制定完善安全文化建设和宣传教育考核管理制度,抓好工作落实,重点抓好全国煤炭工业企业文化示范化矿井创建工作;保卫科按照《十三矿准军事化管理职工守则》规范职工行为。
4.认真组织开展好“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工作法,各单位要与工作现场相结合,注重实际操作,规范职工上岗操作行为。
(九)认真组织开展好阶段性安全活动
根据季节和阶段性安全工作重点,由安全检查科制定出阶段性安全活动措施,并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十)强化地面安全管理,营造和谐矿区
各有关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集团《中平能华集团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改及责任追究规定》(中平〔2009〕131号)文件精神,强化地面单位的安全管理,抓好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品、交通运输及供电安全管理;保卫科要加强对要害部位、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抓好大型娱乐活动的安全管理,保证职工家属财产和生命安全。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
安全 2010年度 通知
平煤股份十三矿办公室 2010年1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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