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治理暨打非治违工作总结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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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治理暨打非治违工作总结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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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治理暨打非治违工作总结doc
贵州广盛源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织金县苦李树煤矿
瓦斯治理暨打非治违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煤矿名称:
织金县苦李树煤矿
编制人:
总工程师:
矿长:
编制日期:
2015年8月14日
会审表
职务
姓名
签名
矿长
周友宝
总工程师
朱伯荣
生产矿长
费显财
通风工程师
张应富
安全矿长
孙跃武
机电矿长
丁德登
会审时间
会审地点
会审意见
织金县苦李树煤矿
瓦斯治理暨打非治违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矿于2015年8月14日由矿长周友宝组织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进行了瓦斯治理暨打非治违专项排查,通过排查发现我矿存在10604采面沿走向靠外40米区域未施工顺层抽放钻孔,属于空白地带等安全隐患11条,为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推动我矿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巩固提高,我矿于2015年8月14日召开了瓦斯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会议,根据瓦斯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自查自纠检查出的隐患制定了整改方案,特制定《织金县苦李树煤矿瓦斯治理暨打非治违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矿成立了瓦斯治理暨打非治违工作(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周友宝(矿长)
副组长:
朱伯荣(总工程师)孙跃武(安全矿长)
费显财(生产矿长)顶德登(机电矿长)
宋忠平(财务总监)张应富(通防副总兼地测副总)
成员:
通防科长防突科长抽采科长地测科长
监测科长生产科长机电科长安检科长
调度主任办公主任财务科长采购科长
培训科长宣传科长作业区队负责人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工程师办公室,由朱伯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瓦斯治理攻坚和打非治违工作(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工作。
二、本矿制定了瓦斯治理攻坚工作(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矿长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瓦斯治理的政策、指令、规定等,并认真组织实施。
2、矿长是瓦斯防治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对煤矿瓦斯治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3、负责建立健全瓦斯治理组织机构,配齐专业人员,确保人员素质,建立健全瓦斯防治责任制。
4、负责瓦斯防治的宣传、教育、培训、隐患排查等重大事项。
5、负责组织召开关于瓦斯防治的各项会议,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
6、负责涉及瓦斯治理重大安全技措工程的组织实施,优先解决瓦斯治理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资金问题。
7、把瓦斯治理各项工作落实到分管副矿长。
定期组织检查瓦斯治理责任制执行情况、瓦斯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瓦斯治理制度、指令、规定、标准的落实情况。
8、定期召开瓦斯防治专业会议,分析、研究瓦斯治理工作形势,提出问题,找出差距,总结经验,制定措施,促进瓦斯治理工作顺利开展,避免瓦斯重大事故发生。
9、矿井生产必须充分考虑瓦斯灾害等因素,严格按照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
每日批阅“一通三防”工作日报,并签署具体的处理意见。
10、发生重大瓦斯事故时,必须立即亲临现场,组织制定抢救方案,组织抢救,并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总工程师
1、在矿长的领导下,分管瓦斯治理工作,对瓦斯治理负技术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瓦斯治理方面的政策、指令、决定、规定、标准等,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瓦斯治理管理制度、标准、细则和规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4、负责采掘工作面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审批,确保符合上级规定要求,保证安全生产。
5、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瓦斯治理中长期规划,组织审查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6、负责组织制定“一通三防”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7、负责组织审查瓦斯治理安全费用计划,协助矿长组织实施。
8、在开拓、生产布局等方面落实瓦斯治理的有关规定。
9、协调瓦斯治理专业人员的配备和培训。
10、定期组织矿井通风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通风、瓦斯、煤尘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11、定期组织召开“一通三防”例会及瓦斯防治专业会议,分析、研究瓦斯治理存在的技术问题,找出原因,制定措施,促进瓦斯治理工作顺利开展,避免瓦斯重大事故发生。
12、负责组织重大瓦斯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13、负责组织瓦斯治理技术和工艺的科研攻关,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经验。
14、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和处理瓦斯治理的技术难题和事故隐患。
15、每日审阅“一通三防”工作日报,并签署具体的处理意见。
16、发生重大瓦斯事故时,必须立即亲临现场,组织制定抢救方案,组织抢救,并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17、协助上级领导完成各项管理工作。
三)安全矿长
1、督察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瓦斯治理的政策、指令、决定、规定、标准等在煤矿的贯彻落实,负责煤矿瓦斯治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2、对矿井瓦斯防治机构设置、专业队伍建立,瓦斯防治管理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配备,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一通三防”内容的执行负监督检查责任。
3、对煤矿的瓦斯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参与煤矿瓦斯治理工作规划、计划、措施的审查,并负责监督实施。
4、对存在重大瓦斯隐患的下达停产整顿通知,整改后组织有关业务科室复查验收。
5、参与审查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参与有关瓦斯防治的各项会议,并提出合理的意见。
6、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分析研究瓦斯防治工作,提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7、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和处理瓦斯治理的技术难题和事故隐患。
8、发生重大事故时,要积极参与抢救并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四)生产矿长
1、负责采掘专业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瓦斯治理方面的政策、指令、决定、规定、标准以及集团公司有关瓦斯治理方面的管理规定。
2、负责煤矿采掘接替,满足“瓦斯防治”工作需要。
对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进行布置、监督、检查。
3、掌握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程进展情况,熟悉瓦斯治理的标准和规定要求。
严格管理,遵章指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采掘技术人员及其他人员研究解决。
4、对存在重大瓦斯隐患采掘工作面的停产整顿负直接管理责任。
5、必须充分考虑瓦斯灾害等因素,严格按照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
6、参与指导“瓦斯防治”中长期发展规划、安全费用资金计划等重大事项的编审。
7、发生重大瓦斯事故时,必须立即亲临现场,组织制定抢救方案,组织抢救,并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8、协助矿长及上级领导完成各项管理工作。
五)机电矿长
1、负责机电专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集团公司瓦斯防治相关规定。
2、参与瓦斯治理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在机电装备上为瓦斯治理提供技术支持。
3、负责抓好矿井供用电安全和运输安全,负责“六大系统”安装和管理工作。
严格管理,遵章指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机电技术人员及其他人员研究解决。
4、协助矿长进行矿井机电、运输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机电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5、组织对矿井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杜绝失爆现象。
6、发生重大瓦斯事故时,负责分管范围内事故抢险方案和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
六)财务总监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瓦斯防治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在矿长的领导下,对瓦斯防治财力安全负责。
2、参与瓦斯治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安全费用资金计划等重大事项,保证“一通三防”工程、装备资金的“按需投入”。
按规定优先保证瓦斯治理所需的资金,保障资金的及时投入。
3、深入现场,督促检查瓦斯治理费用及奖励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4、发生重大事故时,参与救援,并及时筹措、拨付救援资金。
七)通防副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瓦斯治理方面的政策、指令、决定、规定、标准等,并认真组织实施。
2、协助总工程师制定公司瓦斯治理管理制度、标准、细则和规定。
3、协助总工程师制定和落实瓦斯治理中长期规划、瓦斯综合治理规划、安全费用计划、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并督促落实。
4、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矿井通风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通风、瓦斯、煤尘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5、参加“一通三防”例会及瓦斯防治专业会议,分析、研究瓦斯治理存在的技术问题。
6、协助总工程师开展重大瓦斯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7、在开拓、掘进、回采设计过程中,严格落实瓦斯治理方针,充分考虑瓦斯治理工程设计。
8、协助总工程师搞好瓦斯治理技术攻关及科技成果转换,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工艺。
9、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和处理瓦斯治理的技术难题和事故隐患。
10、发生重大瓦斯事故时,必须立即亲临现场,参与制定抢救方案,组织抢救,并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11、协助上级领导完成各项管理工作。
八)地测副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瓦斯治理方面的政策、指令、决定、规定、标准等,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做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瓦斯防治工作。
2、负责生产系统业务范围内瓦斯治理措施、计划、工程的具体实施。
3、协助总工程师制定和落实瓦斯治理中长期规划,参与审查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4、参与瓦斯治理措施的会审工作,督促、落实职工对瓦斯治理措施的学习、贯彻、考核。
5、参与矿井组织的防治瓦斯措施实施情况检查,负责分管范围内问题的整改工作。
6、参加“一通三防”例会及瓦斯防治专业会议,分析、研究瓦斯治理存在的技术问题。
7、在矿井勘探、地质预报、巷道贯通等地测工作中为瓦斯治理提供技术支持。
在开拓、掘进、回采过程中,严格落实瓦斯治理方针,保证矿井抽采平衡。
8、协助总工程师搞好瓦斯治理技术攻关及科技成果转换,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工艺。
9、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和处理瓦斯治理的技术难题和事故隐患。
10、发生重大瓦斯事故时,必须立即亲临现场,参与制定抢救方案,组织抢救,并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11、协助上级领导完成各项工作。
九)成员职责
1、通防科长对通风技术业务管理工作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抓好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贯彻落实矿井通风安全技术措施,落实矿井通风隐患排查整改。
负责通风、综合防尘、防灭火、防治瓦斯、井下爆破现场安全管理及研究工作,督促检查指导通风、防尘、防灭火、防治瓦斯、井下爆破规定、标准等管理制度落实。
负责制定通风、防尘、防灭火、瓦斯、井下爆破有关方面的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经常深入现场,发现矿井通风管理方面的重大隐患,及时从技术上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落实整改。
参与矿井通风重大科技攻关,积极推广矿井通风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发生“一通三防“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协助领导制定事故处理方案,防止事故扩大,并按“四不放过”原则,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2、防突科长对防突工作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
负责防治瓦斯、防突现场安全管理及研究工作,督促检查指导防治瓦斯、防突规定、标准等管理制度落实。
负责本专业隐患排查工作,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并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向分管领导汇报、制定整改意见,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3、抽采科长对瓦斯抽采工作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负责瓦斯抽采现场安全管理及研究工作,督促检查指导抽采规定、标准等管理制度落实。
负责制定瓦斯抽采工作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参与审查矿井、水平、采区瓦斯治理工程、防突、抽放工程设计,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技术政策。
负责本专业隐患排查工作,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并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向分管领导汇报、制定整改意见,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4、地测科长对地质瓦斯工作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组织开展矿井地质工作。
查明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及影响生产建设的其它地质因素,指导矿井及时收集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和掘进巷道的地质资料,做好生产过程中地质编录和地质素描,并加强技术指导,做到及时准确。
坚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了解矿井生产建设过程地质变化,指导矿井进行分析研究搞好地质预测、预报工作。
组织调查、研究矿山地压、地温、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等现象与地质因素之间的关系,并提供相关资料,并结合通防、抽采、防突、生产部门做好瓦斯地质图绘制及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工作,负责本专业隐患排查工作,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并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向分管领导汇报、制定整改意见,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5、检测科长负责瓦斯防治、监测监控系统、仪器仪表的管理与维护,通防监控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并定期标校。
按规定进行各地点瓦斯检测与防治、对系统设备运行状况进行监视和维护,确保运行稳定,数据准确。
通风安全监控系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按季绘制安全监控设备布置图,并按月修订;贯彻落实安全监测安全技术措施,落实通风瓦斯检测与防治的隐患排查整改。
经常深入现场,发现通风瓦斯检测方面的重大隐患,及时从技术上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落实整改。
6、生产科长主要负责做好矿井采掘布局、采掘工作面的施工管理,对采掘工作面瓦斯防治的执行落实,井巷支护形式的安全可靠、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以及及时收集编录井巷揭露的地质情况,并及时根据现场地质条件的变化提出施工技术方案的修改意见并督促落实,经常深入现场对采掘工作面瓦斯治理隐患排查,发现瓦斯防治等方面的重大隐患,及时从技术上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落实整改。
7、机电科长负责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做好电气设备选型、电气防爆及井下供、用电系统和运输系统安全经济运行工作,检查指导施工单位机电设备在生产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要求其整改解决,杜绝失爆现象的发生,确保供电及运输安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通风、瓦斯等设备的选型及管理等工作。
经常深入现场对机电、运输系统进行瓦斯治理隐患排查,发现瓦斯防治等方面的重大隐患,及时从技术上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落实整改。
8、安检科长抓好矿井建设各项措施的贯彻及落实情况,跟踪落实施工单位各业务部室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掌握重大瓦斯、煤尘、火灾事故隐患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掌握通风、瓦斯、煤尘、自然发火等自然灾害情况,推广新技术、新装备,抓好安全技术装备系列化,以及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指导协调解决,制止各类违章行为、消灭各类安全隐患;对各业务部室瓦斯防治职责、现场重大瓦斯隐患、人员培训和装备、仪器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工作。
9、区队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负责对瓦斯防治、一通三防、六大系统的各种管理制度、措施及规定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落实完成及时实施工作,做好瓦斯治理方面的资金投入、宣传、培训、设备仪器及材料的采购、供应工作,并保证工作质量,对分管范围内瓦斯防治工作负责。
10、调度主任及办公室主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协调工作及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对上级的通知、通报、传真电文和领导指示及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做好相关瓦斯治理资料的整理、上报、存档等工作。
在日常生产协调中要突出“一通三防”工作,对瓦斯方面问题要按程序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并对问题处理情况进行跟踪调度。
参与重大瓦斯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并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跟踪调度。
协调、调度瓦斯事故抢险所需要的人员、物资。
经常深入基层,掌握瓦斯防治相关知识,不断总结经验,为领导决策提供帮助。
三、我矿制定了瓦斯治理暨打非治违自查自纠隐患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如下:
一)采掘布局
1、隐患内容:
编制的矿井年度和月度生产计划与实际不符。
整改措施:
按照矿井实际情况编制合理的年度和月度生产计划。
责任单位:
技术科
责任人:
朱伯荣
整改期限:
2015年8月15日
验收人:
周友宝
二)通风可靠
2、隐患内容:
主要通风机引风闸门有破洞,漏风约300m³/min。
整改措施:
立即用完好的闸门进行更换。
整改资金:
0.4万元。
责任单位:
机电科
责任人:
丁德登
整改期限:
2015年8月15日
验收人:
周友宝
3、隐患内容:
备用主要通风机一级电机已坏,备用通风机不能正常工作。
整改措施:
立即进行检修,确保主要通风机符合要求。
整改资金:
0.6万元。
责任单位:
机电科
责任人:
丁德登
整改期限:
2015年8月14日
验收人:
朱伯荣
4、隐患内容:
回风斜井安全出口2道风门未包边,存在漏风现象。
整改措施:
按照要求重新用风筒布把风门包边,做到风门不漏风。
整改资金:
0.01万元。
责任单位:
通风科
责任人:
张应富
整改期限:
2015年8月14日
验收人:
朱伯荣
5、隐患内容:
10604联巷风门联锁失效。
整改措施:
按要求重新搞好风门联锁装置。
整改资金:
0.02万元。
责任单位:
通风科
责任人:
张应富
整改期限:
2015年8月14日
验收人:
朱伯荣
三)抽采达标
6、隐患内容:
10604采面沿走向靠外侧40米区域均未施工顺层抽放钻孔,属于空白地带。
整改措施:
按照该采面抽采设计,组织施钻人员立即进行施工。
整改资金:
6万元
责任单位:
通防科
责任人:
张应富
整改期限:
2015年8月30日
验收人:
朱伯荣
四)监控有效
7、隐患内容:
10702采面回风流瓦斯传感器显示值比光学瓦斯检测仪值偏低0.2%。
整改措施:
按照现场实测瓦斯进行调校或用完好瓦斯传感器进行更换。
责任单位:
通风科
责任人:
张应富
整改期限:
2015年8月18日
验收人:
朱伯荣
8、隐患内容:
10703运输上山掘进回风无温度传感器,瓦斯传感器使用低浓度瓦斯传感器。
整改措施:
按要求安装好10703运输上山掘进回风的温度传感器,低浓度瓦斯传感器更换为高低浓度瓦斯传感器。
责任单位:
通风科机电科
责任人:
丁德登
整改资金:
1万元
整改期限:
8月18日
验收人:
朱伯荣
五)管理到位
9、隐患内容:
10703运输上山未安设施钻及检验环节视频监控探头。
整改措施:
立即购买和安装好一个视频监控探头,对10703运输上山施钻及检验环节进行视频监控。
责任单位:
机电科
责任人:
丁德登
整改期限:
2015年8月15日
验收人:
周友宝朱伯荣
六)隐患排除
10、隐患内容:
未建立隐患排查与跟踪落实整改制度。
整改措施:
按照要求建立隐患排查与跟踪落实整改制度。
责任单位:
总工程师
责任人:
朱伯荣
整改期限:
2015年8月16日
验收人:
周友宝
7)打非治违
11、隐患内容:
我矿存在2个采面,10702采面和10604备用采面。
未严格执行“一采两掘两抽”的规定。
整改措施:
按照要求停止10702采面的回采作业,尽快向上级监管部门申请10604采面开工备案。
。
责任单位:
矿长和总工程师
责任人:
周友宝朱伯荣
整改期限:
2015年8月18日
验收人:
王巧明
经排查,我矿不存在无证、证照(手续)不全或失效非法组织生产,不存在图纸造假、图实不符、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超核定产能开采,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四、我矿进行了瓦斯治理攻坚工作分析及达标规划
一)瓦斯治理攻坚工作分析
根据瓦斯治理工作考核情况,分析瓦斯治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存在问题的主要因素、瓦斯治理攻坚工作中的重点及保障措施。
二)瓦斯治理攻坚工作规划
通过瓦斯治理及隐患整改与提升,何时达到“基本达标”、“达标”程度,分采掘布局、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安全目标等方面分别阐述各分项达标期限,最终促使什么时间整体达标。
五、我矿制定了瓦斯治理攻坚工作预案(即隐患整改预案)
1、顶板管理安全措施
(1)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进入工作面前,瓦检员必须首先沿巷进行瓦斯检查,班长对工作面的一切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施工地点。
(2)当班人员必须时刻注意自己周围的顶板情况,并且负责对自己所在区域内的安全检查及隐患处理。
(3)当班班长必须对工作地点的安全负全面责任,对于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当立即报告当班值班矿长来处理,在此期间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4)施工地点必须首先搞好临时支护,特别是在施工锚杆时,必须首先对顶板进行认真清撬,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岩石冒落砸伤人员。
严禁空顶作业。
(5)施工地点必须预备足够的支护材料。
(6)严禁空顶作业,对架设的木垛、支架必须接顶严实,背邦严实。
2、运输管理措施
由于在整改期间涉及到运输材料。
因此在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运输方面的有关规定,严禁人车同行。
每次提车或放车时,下面施工的人员必须全部进入躲避硐进行躲避。
矿车停在斜巷中或是再向上提车时都必须挂好拖把,并使用保护绳将串车进行保护,防止飞车造成矿车分离,将巷道中的电缆撞坏。
坚持使用一坡三挡装置,严禁放飞车。
3、一通三防管理措施
(1)矿井井口现有两台同等功率的主扇,始终要保证一台运转一台备用。
(2)建立合理的通风系统,实行分区通风,杜绝串联通风,杜绝矿井或采区在主要回风巷道内布置工作面。
爱护井下的通风设施。
(3)掘进工作头必须使用双风机、双电源,禁止拉循环风,采煤工作面尽量杜绝局扇通风采煤,上下出口要保持畅通。
(4)严禁采用扩散通风、无风作业、微风作业。
(5)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打好密闭,挂好警标牌,禁止人员进入。
停风区恢复通风时,严禁采用“一风吹”的作法。
排放瓦斯时(瓦斯浓度在3%以下),必须首先编制排放措施,并严格按照瓦斯排放的“三个坚持”进行瓦斯排放。
(6)加强瓦斯检查,瓦斯检查员必须认真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检查地点要足,严禁空班漏检、假检、假汇报,要认真填写瓦斯日报表和有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矿长和总工程师必须每天对瓦斯报表进行审阅。
(7)在整改过程中还要加强局部瓦斯的检查,防止局部地方瓦斯积聚。
易于积聚的地方有:
工作面的上隅角、采空区边界或机尾、角联巷道内、停风的独头、盲巷、废巷、风筒出口局工作头较远的工作头等。
(8)及时封闭盲巷。
严格检查井下瓦斯浓度,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与“三人连锁放炮制”,每个工作地点每班至少巡回检查6次瓦斯,并把检查的数据及时填写到牌板上,做好瓦检记录,检查的数据要能做到三对口。
瓦斯日报表必须每天送矿长进行审核。
及时处理局部积聚的瓦斯。
生产过程中易于积存瓦斯的地点有:
回采工作面的上隅角、顶板冒顶的高空处、低风速的顶板附近、停风的盲巷内、采面采空区的边界处等。
及时处理局部积聚的瓦斯是矿井日常采用的主要方法是:
向瓦斯积聚地点处加大风量或提高风速,将瓦斯冲淡或排走,将盲巷和顶板内积存的瓦斯进行封闭隔绝。
处理瓦斯积聚的方法大多数是加强通风,将积聚的瓦斯吹散、稀释、排出,使瓦斯浓度降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浓度以下。
4、防止瓦斯引燃措施
(1)加强明火管理;
(2)加强爆破管理,严禁使用明刀闸、矿灯或其他电源放炮。
(3)加强电气设备管理,必须配备矿用防爆电气设备,建立防爆管理制度,切实把好电气设备入井第一关(保证设备百分之百防爆)。
其次,在井下安装设备及接线时,要使用标准的阻燃矿用电缆,杜绝接线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的现象。
维修检查或搬迁电气设备时必须首先断掉该设备的电源,同时在开关处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语,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每一入井人员都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
并熟悉井下的避灾路线。
5、机电管理措施
(1)在井下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2)在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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