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讲义.docx
- 文档编号:2465291
- 上传时间:2022-10-29
- 格式:DOCX
- 页数:44
- 大小:1.90MB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讲义.docx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讲义.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讲义.docx(4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讲义
第一部分
2016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讲义:
第一章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998年4月29日通过,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2008年10月28日修订,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共7章74条。
一、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和责任制
方针: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原则: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及
责任:
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
网络
【例】《消防法》中规定我国消防工程的原则为(BCDE)
A.预防为主、防消结合B.政府统一领导
C.部门依法监管D.单位全面负责E.公民积极参及
二、关于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
1)总则中规定,任何单位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2)规定了单位消防安全职责③对消防设施每年至少一次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例】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B)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客观准确,存档备查。
A.每半年B.每1年C.每2年D.每3年
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特殊的消防安全职责
①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②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③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④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包括(ABCE)
A.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B.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C.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习严格管理
D.实行每月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E.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三、关于公民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P2~3)
1)任何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2)任何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3)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人都应该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4)火灾扑灭后,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及火灾有关的情况。
5)任何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四、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p3)
1)《消防法》规定对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2)除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实行备案抽查制度,建设单位应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消防文件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验收后也应当报消防机构备案抽查。
【例】《消防法》中规定对(BC),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A.人员密集场所B.大型人员密集场所
C.特殊建设工程D.高层建筑E.公众聚集场所
五、关于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1)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2)明确规定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3)对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直接给予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和罚款等行政处罚
【例】我国《消防法》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前应当向所在地的(B)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A.乡镇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派出所
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C.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D.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六、关于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要求
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七、关于消防产品监督管理
1)明确规定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标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禁止生产、销售或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2)明确消防产品强制认证制度,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
尚未制定国标和行标的消防产品,经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投入生产、销售和使用。
3)消防产品的监管主体为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八、关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p4)
九、关于法律责任
强化法律责任追究,设有警告、罚款、拘留、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执业6类行政处罚。
2016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讲义:
第一章第二节 相关法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年3月17日通过,同年10月1日起施行。
共8章64条。
1)概念
行政处罚:
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所实施的行政惩戒。
行政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的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
(2)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3)处罚及教育相结合原则 (4)权利保障原则
(5)一事不再罚原则
3)行政处罚的程序
(1)简易程序: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可当场处以警告或较少罚款的行政处罚。
(2)一般程序:
受案→调查取证→告知→听取申辩和质证→决定
注:
听证只适用于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79年7月1日通过,1980年1月1日起施行。
1)失火罪:
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立案标准
(2)刑罚
犯失火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2)消防责任事故罪: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立案标准
(2)刑罚
犯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例】某县级公安消防机构在检查某市场时,发现该市场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当日送达《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
但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拒绝在《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签字,也未整改。
后来该市场发生火灾事故,致1人死亡,100万元经济损失。
根据上诉情节,该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应按(B)追究刑事责任。
A.重大责任事故罪B.消防责任事故罪
C.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D.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3)重大责任事故罪:
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1)立案标准
(2)刑罚
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4)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1)立案标准
(2)刑罚
犯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5)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指安全生产设施或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件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1)立案标准
(2)刑罚
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6)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指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1)立案标准
(2)刑罚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7)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1)立案标准
(2)刑罚
对直接负责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6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讲义:
第一章第三节 部门规章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01年10月19日通过,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确定
2)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3)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4)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5)强化消防安全管理
6)加强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
7)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疏散演练
8)建立消防档案
【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一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余单位应当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A
A.每日每2小时每季度每月B.每日每2小时每月每季度
C.每2小时每日每季度每月D.每2小时每日每季度每月
【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其他单位应当()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D
A.每年每半年B.每年每年C.每年每两年D.每半年每年
二、火灾事故调查规定(P17)
【例】火灾事故调查的任务包括(ABCD)
A.调查火灾原因B.统计火灾损失
C.对火灾事故作出处理D.总结火灾教训E.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2013年10月18日通过,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共7章59条。
1)资质许可制度
《消防法》规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2)分级和条件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资质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消防安全评估机构的资质分为一级和二级。
3)资质许可程序
①许可主体:
省级公安消防机构,拟批准消防安全评估机构一级资质的,由公安部消防局书面复核。
②许可程序:
申请→专家评审→通过3年有效期满3个月前提出续期
4)规范服务活动
①规定规定执业范围和要求 ②规定设立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
③规定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④规定备案消防技术服务信息
⑤明确禁止行为
5)监督管理
①明确监督检查主体和监督抽查制度 ②明确举报核查制度
③规定信息公开 ④完善法律责任规定
【例】消防设施维护保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消防安全 技术 综合 能力 讲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