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及砖墙砌体施工工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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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及砖墙砌体施工工艺
2.4砖基础砌体工程
2.4.1施工准备
2.4.1.1技术准备
(1)认真阅读施工图纸(已会审)及相关设计变更文件,编制砌体的施工方案并经相关单位批准通过。
(2)根据现场条件,完成工程测量控制点的定位、移交、复核工作。
(3)编制工程材料、机具、劳动力的需求计划。
(4)完成进场材料的见证取样复检及砌筑砂浆的试配工作。
(5)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环境交底。
2.4.1.2材料要求
(1)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为M10,种类为水泥砂浆。
1)水泥:
一般采用32.5级级普通硅酸盐水泥
2)砂:
一般宜用中砂,并不得含有有害物质,勾缝宜用细砂。
3)水:
使用自来水或天然洁净的水。
(2)砖的品种为混凝土砖、强度等级为MU15。
2.4.1.3主要机具
(1)机械设备:
砂浆搅拌机、水平或垂直运输机械等。
(2)主要工具:
瓦刀、大铁锹、刨锛、手锤、钢凿、筛子、铁锹、手推车等。
(3)检测工具:
水准仪、经纬仪、钢卷尺、卷尺、锤线球、水平尺、磅秤、砂浆试模等。
2.4.1.4作业条件
(1)基槽或基础垫层已完成,并验收,办完隐检手续。
(2)置龙门板或龙门桩,标出建筑物的主要轴线,标出基础及墙身轴线及标高;并弹出基础轴线和边线;立好皮数杆(间距为15~20m,转角处均应设立),办完预检手续。
(3)根据皮数杆最下面一层砖的标高,拉线检查基础垫层、表面标高是否合适,如第一层砖的水平灰缝大于20mm时,应用细石混凝土找平,不得用砂浆或在砂浆中掺细砖或碎石处理。
(4)常温施工时,砌砖前1d应将砖浇水湿润,砖以水浸入表面下10~20mm深为宜;雨天作业不得使用含水率饱和状态的砖。
(5)砌筑部位的灰渣、杂物应清除干净,基层浇水湿润。
(6)砂浆配合比,已经试验室根据实际材料确定。
准备好砂浆试模。
应按试验确定的砂浆配合比拌制砂浆,并搅拌均匀。
常温下拌好的砂浆应在拌合后3~4h内用完;当气温超过30℃时,应在2~3h内用完。
严禁使用过夜砂浆。
(7)基槽安全防护已完成,无积水,并通过了质检员的验收。
(8)脚手架应随砌随搭设;运输通道通畅,各类机具应准备就绪。
2.4.1.5施工组织及人员准备
(1)健全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
(2)班组已进场到位并进行了质量、技术、安全、环境交底。
(3)班组砌筑工人要求中、高级工不少于70%,并应具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
2.4.2质量、安全与环境保护控制要点
2.4.2.1技术的关键要求
(1)拌制砂浆
1)砂浆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并由试验室确定。
水泥计量精度为±2%,
砂、掺合料为±5%。
2)宜用机械搅拌,投料顺序为砂→水泥→掺合料→水,搅拌时间不少于2min。
3)砂浆应随拌随用,一般水泥砂浆须在拌成后3~4h内使用完,不允许使用过夜砂浆。
4)基础按一个楼层、每250m3砌体,各种砂浆每台搅拌机至少抽检一次,做一组试块(一组6块);如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
(2)砖基础的构造形式
根据设计图纸明确砖基础的构造形式并交底。
砖基础大放脚为等高式(两皮一收),收退台宽度为1/4砖(65mm)。
2.4.2.2质量关键要求
(1)原材料必须逐车过磅,计量准确,搅拌时间要达到规定的要求,砂浆试块应有专人负责制作与养护。
(2)大放脚两侧边收边退要均匀,砌到基础墙身时,要拉线找正确的轴线和边线,砌筑时保持墙身垂直。
(3)一砖半墙及以上墙体必须双面挂线,一砖墙反手挂线,舌头灰随砌随刮平。
(4)盘角时灰缝要掌握均匀,每层砖都要与皮数杆对齐,准线要绷紧拉平。
砌筑时要左右照顾,避免接槎高低不平。
(5)抄平放线时,要细致认真;钉皮数杆的木桩要牢固,防止碰撞松动。
皮数杆立完后,要复验,确保皮数杆高度一致。
(6)应随时注意正在砌的皮数,保证按皮数杆标明的位置埋置埋入件和拉结筋;
拉结筋外露部分不得任意弯折,并保证其长度符合实际要求。
(7)砌体的转角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否则应砌成斜搓。
(8)有高低台的基础应先砌低处,并由高处向低处搭接,如无设计要求,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
(9)砌筑时,高差不宜过大,一般不得超过一步架的高度。
(10)防潮层与基层粘结牢固,防水砂浆收水后要抹压平整、密实。
2.4.2.3职业健康安全关键要求
(1)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无损,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2)基础砌筑前必须仔细检查槽坑,如有坍方危险或支撑不牢固,要采取可靠措施。
(3)施工过程中要随时观察周围土层情况,发现裂缝和其它不正常情况时,应立即离开危险地点,采取必要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4)基槽外侧lm以内严禁堆物,施工人员进入坑内应有踏步或梯子。
(5)当采用搭设运输道运送材料时,要随时观察基坑内操作人员,以防砖块等失落伤人。
2.4.2.4环境关键要求
(1)工场地实行封闭化,主要道路硬化,水泥库房及时覆盖,易起尘的施工面及时洒水围挡,保证现场扬尘排放达标。
(2)固体废物实现分类存放,有效管理,提高回收利用率。
生产和生活用水分类排放。
(3)车辆运输不超载,并保证运输无遗洒。
2.4.3施工工艺
2.4.3.2操作工艺
(1)砖基础砌筑前,基础垫层表面应清扫干净,洒水湿润。
先盘墙角,每次盘角高度不应超过五层砖,随盘随靠平、吊直。
(2)砌基础墙应挂线,240mm墙反手挂线,370mm及以上墙应双面挂线。
(3)基础标高不一致或有局部加深部位,应从最低处往上砌筑,应经常拉线检查,以保持砌体通顺、平直,防止砌成“螺丝”墙。
(4)基础大放脚砌至基础上部时,要拉线检查轴线及边线,保证基础墙身位置正确。
同时还要对照皮数杆的皮数及标高,如有偏差时,应在水平灰缝中逐渐调整,使砖墙的皮数与皮数杆一致。
(5)各种预留洞、预埋件、拉结筋按设计要求留置,避免后剔凿,影响砌体质量。
(6)变形缝的墙角应按直角要求砌筑,先砌的墙要把舌头灰刮尽;后砌的墙可采用缩口灰,掉入缝内的杂物随时清理。
(7)安装管沟和洞口过梁其型号、标高必须正确,底灰饱满;如坐灰超过20mm厚,用细石混凝土铺垫,两端搭墙长度应一致。
(8)工完场清,作好成品保护,准备基础工程验收。
(9)工程验收后,应及时进行回填。
2.4.4质量标准
2.4.4.1一般规定
(1)砌筑砖砌体时,砖应提前1d浇水湿润。
现场检验砖的含水率的简易方法采用断砖法,当砖截面四周融水深度为15~20mm时,视为符合要求的适宜含水率。
(2)采用铺浆法砌筑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0mm;施工期间气温超过30℃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mm。
(3)砖基础中的洞口、管道、沟槽和预埋件等,宽度超过300mm的,应砌筑平拱或设置过梁。
(4)施工时施砌的蒸压(养)砖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5)竖向灰缝不应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6)临时间断处补砌时,必须将接搓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2.4.4.2主控项目
(1)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执行《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第5.2.l条的规定。
检验方法:
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2)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
检验方法:
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每处检测3块砖,取其平均值。
(3)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
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搓,斜搓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每检验批抽检20%接槎,且不少于5处。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2.4.4.3一般项目
(1)砖砌体组砌方法应正确,上、下错缝,内外搭砌。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2)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
水平灰缝厚度直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检验方法:
用尺量10皮砖砌体高度折算。
2.4.4.4资料核查项目
(1)水泥、砖等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要求为按批量出厂的原件。
(2)水泥、砖等主要材料的进场按批量的见证取样单及复检试验报告单。
(3)砂浆配合比报告单及砂浆试块强度检验报告单。
(4)施工隐蔽记录及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2.4.4.5观感检查项目
主要检查:
砖的组砌方法、留搓、接搓、构造柱、拉接筋、上下错缝、预埋件等是否按规范及标准施工。
2.4.5成品保护
(1)基础砌完后,未经有关人员复查前,对轴线桩、水平桩或龙门板应注意保护,不得碰撞。
(2)对外露或预埋在基础内的暖卫、电气套管及其它预埋件,应注意保护,不得损坏。
(3)抗震构造柱钢筋和拉结筋应保护,不得踩倒,弯折。
(4)基础墙回填土,两侧应同时进行,暖气沟墙未填土的一侧应加支撑,防止回
填时挤歪挤裂。
回填土应分层夯实,不允许向槽内灌水取代夯实。
(5)回填土运输时,先将墙顶保护好,不得在墙上推车,损坏墙顶和碰撞墙体。
2.4.6安全环保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环保责任制度、技术交底制度、检查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
(2)现场施工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执行。
(3)施工机械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执行。
(4)现场各施工面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正确。
(5)现场实行封闭化施工,有效控制噪声、扬尘、废物排放。
2.4.7季节性施工措施
(1)砂浆宜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砂中不得含有大于10mm的冻块。
(2)砖应清除冰霜,冬期不浇水,应适当增大砂浆的稠度。
(3)冬期砌砖一般采用掺盐砂浆,其掺盐量、材料加热温度均按冬期施工方案规定执行。
砂浆使用时的温度不应低于+5℃。
(4)雨期施工时,应防止基槽灌水和雨水冲刷砂浆;砂浆的调度应适当减小。
每天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2m。
2.4.8质量记录
(1)砂浆配合比设计检验报告单;
(2)砂浆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单;
(3)水泥检验报告单;
(4)各类型砖检验报告单;
(5)砂检验报告单;
(6)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5砖墙砌体工程
2.5.1施工准备
2.5.1.1技术准备
(1)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及标准规范编制砖墙砌体专项的施工方案,并经相关单位批准通过。
(2)根据现场条件,完成工程测量控制点的定位、移交、复核工作。
(3)编制工程材料、机具、劳动力的需求计划。
(4)完成进场材料的见证取样检验及砌筑砂浆的试配工作。
(5)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环境交底。
2.5.1.2材料要求
(1)砂浆:
一层采用M7.5混合砂浆,一层以上采用M5混合砂浆。
(2)砖:
一层采用采用MU15烧结页岩多孔砖,一层以上采用采用MU10烧结页岩多孔砖。
2.5.1.3主要机具:
同基础砌体。
2.5.1.4作业条件
(1)完成室外及房心回填土。
(2)办完地基、基础工程隐检手续。
(3)按标高抹好水泥砂浆防潮层。
(4)弹好轴线墙身线,根据进场砖的实际规格尺寸,弹出门窗洞口位置线,经验线符合设计要求,办完预检手续。
(5)按设计标高要求立好皮数杆,皮数杆的间距以15~20m为宜。
(6)砂浆由试验室做好试配,准备好砂浆试模(6块为一组)。
(7)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已完成,并通过了质安员的验收。
(8)外脚手架应随砌随搭设,运输通道通畅,各类机具应准备就绪。
2.5.1.5施工组织及人员准备
(1)健全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并进行了技术、安全交底;
(2)班组砌筑工人要求中、高级工不少于70%,并应具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
2.5.2质量、安全与环境保护控制要点
2.5.2.1材料的关键要求
(1)砖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规格一致,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单,严格检验手续,对不合格品坚决退场。
(2)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试;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3)砂浆用砂不得含有有害物质及草根等杂物,配制M5以上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5%。
(4)石灰膏的熟化时间不应少于7d,严禁使用脱水硬化和冻结的石灰膏。
(5)预埋水泥砖、金属件必须防腐处理。
2.5.2.2技术的关键要求
(1)砂浆
1)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并由试验室确定,水泥计量精度为±2%,砂、掺合料为±5%。
2)宜用机械搅拌,投料顺序为砂→水泥→掺合料→水,搅拌时间不少于2min。
3)砂浆应随拌随用,一般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须在拌成后3~4h内使用完,不允许使用过夜砂浆。
4)每一施工段或250m3砌体,各种砂浆每台搅拌机至少做一组试块(一组6块),如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
(2)墙体组砌方式
实心墙体:
一般采用一顺一丁(满丁满条)砌法。
2.5.2.3质量关键要求
(1)原材料必须逐车过磅,计量准确,搅拌时间要达到规定的要求,砂浆试块应有专人负责制作与养护。
(2)排砖时必须把立缝排匀,砌完一步架高度,每隔两皮砖在丁砖立楞处用托线板吊直弹线,二步架往上继续吊直弹粉线,由底往上所有七分头的长度应保持一致。
(3)立皮数杆要保持标高一致,盘角时灰缝要掌握均匀,砌砖时准线要拉紧,防止一层线松,一层线紧。
(4)排砖时,为了使窗间墙、垛排成好活,把破活排在中间或不明显位置,在砌过梁上第一行砖时,不得随意变活。
(5)舌头灰刮尽,保持墙面整洁;正确排砖,半头砖分开使用,避免造成通缝;准确标高及平直度,防止墙背面偏差过大,水平灰缝不平直、不均匀。
(6)构造柱砖墙应砌成大马牙槎,设置好拉结筋,从柱脚开始两侧都应先退后进,以保证混凝土浇筑时上角密实,构造柱内的落地灰、砖渣杂物必须清理干净,防止混凝土内夹渣。
2.5.2.4职业健康安全关键要求
(1)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无损,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2)脚手架应经检查方能使用。
砌筑时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脚手架,楼层屋盖上的盖板防护栏杆不得随意挪动拆除。
(3)在架子上砍砖时,操作人员应向里把碎砖打在架板上,严禁把砖头打向架外。
挂线用的坠砖,应绑扎牢固,以免坠落伤人。
(4)脚手架上堆砖不得超过3层(侧放)。
采用砖笼吊砖时,砖在架子或楼板上要均匀分布,不应集中堆放。
灰桶、灰斗应放置有序,使架子上保持畅通。
(5)采用内脚手架砌墙时,不得站在墙上勾缝或在墙顶上行走。
(6)起吊砖笼和砂浆料斗时,砖和砂浆不能过满。
吊臂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停留。
(7)操作人员应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时应挂好安全网。
2.5.2.5环境关键要求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化,主要道路硬化,水泥库房及时覆盖,易起尘的施工面及时洒水围挡,保证现场扬尘排放达标。
(2)固体废物实现分类存放,有效管理,提高回收利用率。
生产和生活用水分类排放。
(3)车辆运输不超载,出入冲洗车轮,保证运输无遗洒。
2.5.3施工工艺
2.5.3.2操作工艺
(1)组砌方法:
砌体一般采用一顺一丁(满丁、满条)砌法。
(2)排砖撂底(干摆砖):
一般外墙第一层砖撂底时,两山墙排丁砖,前后檐纵墙排条砖。
根据弹好的门窗洞口位置线,认真核对窗间墙、垛尺寸,其长度是否符合排砖模数;如不符合模数时,可将门窗口的位置左右移动。
若有破活,七分头或丁砖应排在窗口中间,附墙垛或其它不明显的部位。
移动门窗口位置时,应注意暖卫立管安装及门窗开启时不受影响。
另外,在排砖时还要考虑在门窗口上边的砖墙合拢时也不出现破活。
所以排砖时必须做全盘考虑,前后檐墙排第一皮砖时,要考虑甩窗口后砌条砖,窗角上必须是七分头才是好活。
(3)选砖:
应选择棱角整齐,无弯曲、裂纹,颜色均匀,规格基本一致的砖。
敲击时声音响亮,焙烧过火变色,变形的砖可用在基础及不影响外观的内墙上。
(4)盘角:
砌砖前应先盘角,每次盘角不要超过五层,新盘的大角,及时进行吊、靠。
如有偏差要及时修整。
盘角时要仔细对照皮数杆的砖层和标高,控制好灰缝大小,使水平灰缝均匀一致。
大角盘好后再复查一次,平整和垂直完全符合要求后,再挂线砌
墙。
(5)挂线:
砌筑一砖半墙必须双面挂线,如果长墙几个人均使用一根通线,中间应设几个支线点,小线要拉紧,每层砖都要穿线看平,使水平缝均匀一致,平直通顺;砌一砖厚混水墙时宜采用外手挂线,可照顾砖墙两面平整,为下道工序控制抹灰厚度奠定基础。
(6)砌砖:
砌砖宜采用一铁锹灰、一块砖、一挤揉的“三一”砌砖法,即满铺、满挤操作法。
砌砖时砖要放平。
里手高,墙面就要张;里手低,墙面就要背。
砌砖一定要跟线,“上跟线,下跟棱,左右相邻要对平”。
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一般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
也不应大于12mm。
混水墙应随砌随将舌头灰刮尽。
(7)留槎:
外墙转角处应同时砌筑。
内外墙交接处必须留斜搓,搓子长度不应小于墙体高度的2/3,槎子必须平直、通顺。
分段位置应在变形缝或门窗口角处,隔墙与墙或柱不同时砌筑时,可留阳槎加预埋拉结筋。
沿墙高按设计要求每50cm预埋φ6钢筋2根,其埋入长度从墙的留槎处算起,一般每边均不小于50cm,末端应加90℃弯钩。
施工洞口也应按以上要求留水平拉结筋。
隔墙顶应用立砖斜砌挤紧。
(8)水泥砖预留孔洞和墙体拉结筋:
水泥砖预埋时应小头在外,大头在内,数量按洞
口高度决定。
洞口高在1.2m以内,每边放2块;高1.2~2m,每边放3块;高2~3m,每边放4块,预埋水泥砖的部位一般在洞口上边或下边四皮砖,中间均匀分布。
水泥砖要提前做好防腐处理。
墙体拉结筋的位置、规格、数量、间距均应按设计要求留置,不应错放、漏放。
(9)安装过梁:
安装过梁时,其标高、位置及型号必须准确,坐浆饱满。
如坐浆厚度超过2cm时,要用细石混凝土铺垫,过梁安装时,两端支承点的长度应一致。
(10)构造柱做法:
凡设有构造柱的工程,在砌砖前,先根据设计图纸将构造柱位置进行弹线,并把构造柱插筋处理顺直。
砌砖墙时,与构造柱连接处砌成马牙搓。
每一个马牙槎沿高度方向的尺寸不宜超过30cm(即三皮砖)。
马牙槎应先退后进。
拉结筋按设计要求放置。
2.5.4质量标准
2.5.4.1一般规定
(1)当采用铺浆法砌筑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0mm;施工期间气温超过30℃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mm。
(2)砖墙中的洞口、管道和预埋件等,宽度超过300mm的,应砌筑平拱或设置过梁。
(3)竖向灰缝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4)施工临时间断处补砌时,必须将接搓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2.5.4.2主控项目
(1)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
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烧结砖15万块为一验收批,抽检数量为一组。
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试块应不少于3组。
检验方法:
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2)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
抽查数量:
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
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
每处检测3块砖,取其平均值。
(3)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
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抽查数量:
每检验批抽20%接槎,且不少于5处。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2.5.4.3一般项目
(1)砖砌体组砌方法应正确,上、下错缝,内外搭砌。
抽检数量:
外墙每20m抽查一处,每处3~5m,且不应少于3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合格标准:
除符合本条要求外,清水墙、窗间墙无通缝;混水墙中长度大于或等于300mm的通缝每间不超过3处,且不得位于同一面墙体上。
(2)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
水平灰缝厚度宜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抽检数量:
每步脚手架施工的砌体,每20m抽查1处。
检验方法:
用尺量10皮砖砌体高度折算。
2.5.4.4资料核查项目
(1)水泥、砖等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要求为按批量出厂的原件。
(2)水泥、砖等主要材料的进场按批量的见证取样单及复检试验报告单。
(3)砂浆配合比报告单及砂浆试块强度检验报告单。
(4)施工隐蔽记录及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2.5.4.5观感检查项目
主要检查砖的组砌方法、留槎、接槎、构造柱、拉接筋、上下错缝、预埋件等是否按规范及标准施工。
2.5.5成品保护
(1)墙体拉结筋、抗震构造技钢筋及各种预埋件,暖卫、电气管线等,均应注意保护,不得任意拆改或损坏。
(2)砂浆稠度应适宜,砌墙时应防止砂浆溅脏墙面。
(3)在吊放平台脚手架或安装模板时,指挥人员和吊车司机要认真指挥和操作,防止碰撞已砌好的砖墙。
(4)在高层平台进料四周围,应用塑料薄膜或木板等遮盖,保持墙面洁净。
(5)尚未安装楼板或屋面板的墙和柱,当可能遇到大风时,应采取临时支撑等措施,以保证施工中墙体的稳定性。
2.5.6安全环保措施
同砖基础砌体工程2.4.6中的有关规定。
2.5.7季节性施工措施
(1)砂浆宜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石灰膏等掺合料应有防冻措施,如遭冻,必须融化后方可使用。
砂中不得含有大于10mm的冻块。
(2)砖应清除冰霜,冬期不浇水,应适当增大砂浆的稠度。
(3)一般采用掺盐砂浆,其掺盐量、材料加热温度均按冬期施工方案规定执行。
砂浆使用时的温度不应低于+5℃。
(4)雨期施工时,应防止雨水冲刷砂浆;砂浆的稠度应适当减小。
每天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2m。
2.5.8质量记录:
同基础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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