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讲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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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讲座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
(试行)
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
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加强对辅导员工作的考核,是提升辅导员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的重要保障,也是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浙医高专[2006]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人事考核工作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辅导员工作,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辅导员考核指标体系,逐步实现辅导员考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对辅导员履职情况的鉴定、激励和导向作用,全面提升高校辅导员的综合素质。
二、考核对象
各系担任专职辅导员满一学年以上者。
未满一学年者,只写考核小结,由系鉴定,不参加等级评定。
三、考核原则
辅导员考核工作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目标考核与过程考核相结合、师生评价与组织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四、考核组织
学校设立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分管领导、学生处(学工部)、组织宣传处、人事处、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辅导员的考核工作,包括考核原则的确立、考核指标的确定、考核结果的审定、考核争议的处理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学生处(学工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学校辅导员考核的相关工作。
各系成立相应的辅导员考核小组,成员由系党政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系辅导员考核的相关工作。
五、考核内容
所分管班级的班风和学风建设,个人表现与工作实绩,学生评议、系考核、学生处(学工部)考核等。
重点是对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考核。
六、考核标准
辅导员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四个等级。
各等级参照标准如下:
优秀:
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效果好,能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优良的师德,出色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创造性地发展工作,深受学生好评,各项检查考核指标均列全校检查考核指标中前三分之一。
称职:
思想政治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工作效果较好,能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师德良好,能较好地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学生评议较好,领导同行认可。
基本称职:
思想政治素质一般,业务能力一般,工作效果某些方面不尽人意,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有时不能到位,工作不能尽职尽责,工作作风方面存在不足或在工作中有失误,学生评议意见较多。
不称职:
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能力较差,不能正确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工作出现较严重失误,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
辅导员考核为“优秀”的比例略高于学校年度人事考核“优秀”的比例,由校人事处划拨给领导小组办公室单列。
七、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
辅导员按考核的内容和要求,认真总结本学年工作,填写《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附件6),并向所在系提供个人工作总结及与考核有关的材料。
2.学生测评。
系考核小组组织辅导员面向服务对象进行个人述职,由学生现场按《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学生用表》(附件1)对辅导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测评,并填写测评表,评议结果按考核权重的30%计入考核总分。
3.系部评议。
系考核小组组织系部领导、班主任根据辅导员的实际表现和工作效果,按《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系用表》(附件2)对辅导员的工作进行测评,并填写测评表,每名辅导员的平均得分为其该项得分。
评议结果按考核权重的20%计入考核总分。
4.学生处测评。
由学生处(学工部)组织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部分辅导员代表依据《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学生处用表》(附件3)、《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实绩考核用表》(附件4)对辅导员进行测评,评议结果分别按考核权重的20%、30%计入考核总分。
6.学校审批。
学生处(学工部)将学生测评结果和系部测评结果以及实绩考核结果按权重系数换算汇总,并向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供考核资格等次建议名单,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初审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7.考核执行。
学校按考核结论给予相应奖惩,并将《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附件6)存入个人档案。
八、考核等次
1、考评结果认定:
考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
考核为前30%,且总分在90分以上者为优秀;考核为前60%—90%,且总分在60—79分者为基本称职;后10%,且总分为59分以下者为不称职;其余均为称职。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评为优秀辅导员:
(1)所带班级学生出现重大政治倾向错误的;
(2)所带班级有重大违纪事件或学生屡有违纪的;
(3)所带学生中因学习异动到下一年级的比率高于全校平均比率的;
(4)接受所带学生测评均分低于80分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定为不合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1)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因个人工作不力而直接造成重大事故,产生严重不良后果的。
(3)不安心辅导员工作,经常脱离工作岗位,经教育无明显改进的。
(4)因品德问题受到学生投诉并经查实的。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治安拘留或刑事处罚的。
九、考核使用
辅导员参加所在系的年度考核,当年辅导员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当年本人学校教职员工考核结果也相应为“不合格”。
十、附则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辅导员考核规定停止实行,本办法由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学生用表
2、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系用表
3、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学生处用表
4、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实绩考核用表
5、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实绩考核指标体系
6、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1: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表
(学生用表占30%)
注意事项
“A”表示很满意
“B”表示比较满意
“C”表示一般
“D”表示不满意
“E”表示很不满意
*正确划法为:
[A] 错误划法:
[A][A]
*评价原则:
客观、公正、准确
*学生不署名
20年度
系:
年级:
班级:
辅导员姓名:
得分(总分*30%):
1.辅导员老师能经常深入学生班级、宿舍中,细致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A][B][C][D][E]
2.你对辅导员与同学交流沟通的方式如何评价?
效果如何?
[A][B][C][D][E]
3.遇到困难时,你找辅导员老师咨询和求助,能得到积极帮助。
[A][B][C][D][E]
4.奖学金、贷款、困难补助的评定和发放按照学校规定执行,力求公平合理。
[A][B][C][D][E]
5.辅导员能经常到课堂巡查或听课,及时协调学生和任课教师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A][B][C][D][E]
6.辅导员能积极组织年级开展有教育意义的学风建设、主题教育和科技文化活动。
[A][B][C][D][E]
7.你对你所在的班级及团支部的内部风气和活动开展情况的评价?
[A][B][C][D][E]
8.你对你们班的推优入党工作、学生党支部工作和学生党员表现的总体评价?
[A][B][C][D][E]
9.辅导员能够及时将学校和系的各项工作通知给学生,工作中未出现重大失误。
[A][B][C][D][E]
10.你对辅导员的总体印象。
[A][B][C][D][E]
对辅导员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
年月日
注:
1.本表由系考核小组组织测评(测评学生数应不少于所带班级学生总人数30%),辅导员应回避自己所带班级的学生测评组织工作。
2.在统计得分时,在统计得分时,“A”、“B”、“C”、“D”、“E”分别为10、8、6、4、2分,总分按每项指标所占分值的平均级差计算。
3.总分最后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
附件2: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表
(各系用表占20%)
注意事项
“A”表示很满意
“B”表示比较满意
“C”表示一般
“D”表示不满意
“E”表示很不满意
*正确划法为:
[A] 错误划法:
[A][A]
*评价原则:
客观、公正、准确
20年
辅导员姓名:
系:
所带班级:
得分(总分*20%):
1.能够经常深入学生中间,了解学生情况,与学生有比较密切的接触;能经常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和解决问题,切实关心和帮助生活困难和有心理问题和疾患的学生,指导创建文明宿舍。
[A][B][[C][D][E]
2.积极督促所带班级的学风建设,辅导员对所带年级的学生上课情况,每月至少安排三次抽查听课;关心和帮助学业上有困难的学生,及时和任课教师和学生家长沟通;所带班级学生无考试作弊行为,有班级被评为学风优良班。
[A][B][C][D][E]
3.围绕全面实施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开展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学生德育工作;党团工作积极向上,所带班级申请入党比例不少于80%,学生中无重大违纪、违法行为。
[A][B][C][D][E]
4.奖助学金的评定、发放,困难补助、贷款的发放和学生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在学生党员的发展、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等各项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杜绝款项挪用现象,无学生投诉。
[A][B][C][D][E]
5.能够按时认真落实院系及上级部门布置的相关工作,按照要求上交工作计划和总结,取得较好工作效果;能够坚守岗位,按时值班,遇到学生突发事件能及时赶到现场并妥善处理。
[A][B][C][D][E]
考核总分:
(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由系考核小组组织测评。
2.在统计得分时,“A”、“B”、“C”、“D”、“E”分别按20、16、12、8、4分计算。
附件3: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表
(学校用表占20%)
注意事项
“A”表示很满意
“B”表示比较满意
“C”表示一般
“D”表示不满意
“E”表示很不满意
*正确划法为:
[A] 错误划法:
[A][A]
*评价原则:
客观、公正、准确
20年度
辅导员姓名:
系:
所带班级:
得分(总分*20%):
1.能够按时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无重大工作失误。
[A][B][C][D][E]
2.能够积极开展各项学风建设活动,所带班级学生无考试作弊行为,有班级被评为学风优良班,并经常分析学风状况,提交学风报告。
[A][B][C][D][E]
3.积极组织、指导学生开展各项科技、文化、体育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所带班级的学生在校级或校级以上科技文化体育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A][B][C][D][E]
4.畅通学生信息沟通渠道,对学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上报并能够作出前期妥善处理
[A][B][C][D][E]
5.按时参加学生工作相关的各种会议、座谈、积极主动的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工作水平。
[A][B][C][D][E]
6.建立健全学业困难、经济困难、心理疾患、少数民族、违纪等特殊学生群体档案,为及时开展相关工作提供资料。
[A][B][C][D][E]
7.工作中能够教育管理与业务研究相结合,在完成本职工作同时,积极进行理论研究,在各类学术期刊上发表过相关文章或有其他研究成果。
[A][B][C][D][E]
8.能够公正、公平、公开地处理学生中评优、入党、学生干部选拔等各方面的问题。
[A][B][C][D][E]
9.重视支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积极配合欠费学生学费清欠工作,学生欠费率低于学校平均数,严格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格认定工作。
[A][B][C][D][E]
10.重视所带班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和就业指导工作,就业率能够保持在学校的平均标准以上,工作认真负责,效果好。
[A][B][C][D][E]
考核总分:
(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由学生处(学工部)组织测评。
2.“A”、“B”、“C”、“D”、“E”分别为10、8、6、4、2分,总分以所占比例计。
附件4: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表
(实绩考核用表占30%)
注意事项
实绩考核部分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将根据实绩考核指标体系所列加减分项,在60分基准分上对每位被考核对象进行考核,最高不超过100分,最低不低于0分。
20年度
辅导员姓名:
系:
所带班级:
得分(总分*30%):
加分
减分
项目
分值
项目
分值
项目
分值
项目
分值
加分小计
减分小计
考核总分:
(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由学生处(学工部)组织测评。
附件5: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辅导员工作实绩考核指标体系
类别
项目
检查内容
计分标准
备注
A
加
分
项
目
A1
当年中,所带班级学生考试实现零不及格率。
加5分
个人申报,学生处审核
A2
当年中,所带班级学生考试实现零作弊率。
加3分
个人申报,学生处审核
A3
参与思政及相关领域课题1项或发表论文1篇[A、主持省厅级及以上课题或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排名第1);B、主持校级课题或在省级以下刊物上发表论文(排名第1);C、参与课题工作或在各级刊物上发表论文(排名第2-3);D、撰写工作心得体会文章]
酌情加1—10分
个人申报
A4
所带学生参加大学生挑战杯竞赛等大学生课外学科竞赛,并获奖[集体获奖分数加倍,合作成果分享]
酌情加1—10分
个人申报,团委审核
A5
所带班级初次签约率超过学校预定指标的
酌情加1—10分
学生处确定
A5
班级学风建设成绩突出(如获得学风特有班、早晚自习出勤率等)
酌情加1—10分
个人申报,学生处审核
A6
辅导员个人受到表彰奖励的
酌情加1—10分
个人申报,学生处审核
A7
上课情况
开设公选课加5分
A8
其他加分项视工作情况定
酌情加1—10分
B
减
分
项
目
B1
重大事件不到岗
酌情扣1—10分
系、学生处评价
B2
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酌情扣1—10分
B3
召开所带学生大会全年累计不少于5次,参加每个班级班团会全年累计不少于2次
每缺1次扣1分,扣完10分为止
个人申报,凭会议记录
B4
所带班级有学生作弊情况,且作弊率高于全校平均水平的。
酌情扣1—10分
以考试中心登记在案为准
B5
相关职能部门接受到学生投诉并查实的。
视情况扣1—10分
相关职能部门提供
B6
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学生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分配任务的。
视情况扣1—10分
系、学生处评价
B7
辅导员因各种原因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处罚的:
A、受到系通报批评或处分的,每人次减2分;B、受到学生处通报批评或处分、处罚的,每人次减4分;C、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处分、处罚的,依据情节轻重减5-10分。
B8
其他减分项视工作情况定
视情况扣1—10分
附件6: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
考核年度:
20年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务
职称
政治面貌
毕业院校、专业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辅导员时间及年限
辅导员考核年度
所带
班级
所带学生宿舍
总人数
本人
总结
(详细总结附后)
本人签名:
年月日
奖惩
情况
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所带班
级奖惩
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系党总支
意见
学生测评分:
系测评分: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学生处
意见
学生处测评分:
实绩考核成绩:
考核总分: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学校
意见
年月日
注:
各项测评分以各分项应占百分比总和算定。
该表存入个人工作业务考核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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