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校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
- 文档编号:2463773
- 上传时间:2022-10-29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20.46KB
龙岗区校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
《龙岗区校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龙岗区校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龙岗区校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此文档为 Word 格式,下载后可以任意编辑修改!
)
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
预案编号:
版 本 号:
编制单位:
实施日期:
年月日
- 1 -
校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遏制电气火灾高发态势,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会关于
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7〕4 号)统一
部署以及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为从严、从实、从细做好电
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决定从当前开展为期三年( 2017 年 9 月
至 2020 年 2 月)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
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全区范围内所有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重点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整治电气安全使用维护违规行为等问题。
利用“人防 +技防”技
术手段,切实消除我区校园电气火灾隐患问题,力争通过三年综
合治理,实现校园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电气火灾事
故显著减少。
二、组织领导
成立龙岗区校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区教育局主管安全副局长
成员:
办公室、基教科、计财办、审计办、社管科、学前
办、建设办负责人,及各教育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办,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
由安全办主任担任。
三、治理内容
- 2 -
按照龙岗区消安委印发的《龙岗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
施方案》规定内容进行排查整治。
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整
治。
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电气线路敷
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
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或“三无”电器产品、未配备专
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等问题,推动社会单
位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
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四、治理范围与重点
(一)治理范围
全区范围内所有公民办学校、幼儿园的从变压器至教室、办
公楼、食堂和宿舍等电器及其线路安全状况和管理情况。
变压器
之前的由龙岗区供电局负责。
(二)治理重点
1、电工岗位责任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未建立,电工未持
有效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等问题;
2、各类电气设备残旧,不满足现行的国家“3C”安全标准,
未按规定采取了绝缘、接地、接零的保护措施,教室未安装漏电
保护装置,配电箱柜的装置容量与实际负荷不相匹配等隐患;
3、电线外露破损或老化,线路绝缘存在安全问题,重点排
查部分学校电气线路经历自然老化和人为破坏已经存在漏电现
象;
4、由于学校教学设备投入越来越多,原有电力线路线径小,
- 3 -
无法为新设备提供电源,导致线路乱拉情况;
5、部分学校由于新增空调等生活电气设备,原有电力线路
线径小无法供应;
6、未按规定配备电气灭火设施、器材;安全标志等安全设
施不齐全规范等;
7、未按规定要求配备应急电源,及发电机设备。
五、治理时间和步骤
从 2017 年 8 月至 2020 年 4 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各学校(幼儿园)自查阶段( 2017 年 9 月底前)
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成立以校长、园长为组长的领
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制定治理方案,按照排查内容
(见附件 1)逐条逐项进行排查(附件 2),同步建立电气火灾安
全档案。
各街道辖属学校、幼儿园的自查报告送相应教育办,各
教办分析统计后形成书面材料报送教育局;原区直属学校直接报
送教育局。
(二)摸底排查阶段( 2017 年 9 月至 2018 年 5 月)
由局安全办牵头,通过招标确定具有资质的公司,由中标单
位按照片区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编写龙岗区 XX 学校(幼
儿园)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方案规划报告书。
报告汇总后由
局安全办统一报送区消安委备案。
学校(幼儿园)结合自查情况,
制定整治工作计划、制定任务目标和经费预算。
(三)全面开展治理阶段( 2018 年 5 月至 2019 年 12 月)
对需开展电气火灾安全整治的单位,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
- 4 -
落实安全责任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进行专项整治。
2018 年完成
改造计划的 50%,2019 年 100%完成改造。
(四)督导检查阶段(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 11 月至 12
月)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 2017 至 2019 年度消防工作考
核内容,领导小组将成立专项监督指导工作小组,聘请专业人员,
督促、指导整治工作,验收整治成果,确保隐患整治按时保质保
量完成。
(五)总结提高阶段( 2020 年 1 月至 2020 年 2 月)
认真总结、巩固整治经验和模式,建立电气火灾防范长效管
理机制,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
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制度,切实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
平。
六、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1、排查费用:
由区教育局向区发改局申请立项及投资计划。
2、整治费用:
变压器后至用户表端各公办学校(幼儿园)
申请发改局立项整治,或利用自有资金整改;各民办学校(幼儿
园)自主安排资金;变压器前的电线线路及设备,整治工作及经
费由龙岗供电局负责,各学校(幼儿园)可根据需要向供电局提
出申请。
(二)机制保障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定期召集相关科室,教育办召开工作
- 5 -
例会,通报工作进度并形成简报。
七、建立长效机制
(一)定期自查、治理安全隐患
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国务院、省、市、区有关电气消防
安全工作要求以及《龙岗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
求,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开展全校电气消防安全检查,并完成
检查报告,作为学校消防安全档案存档。
局安全办、社管科、学前办应将检查报告档案作为学校安
全检查、年审等的必要条件。
对于检查后认定存在电气消防安全隐患的,各学校、幼儿
园要按照《龙岗区教育局关于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学校安全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深龙教通〔 2015〕44 号)的相关
规定对隐患进行治理。
(二)定期排查、巡查
局各相关科室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建立长效工作机
制,将电气消防检查纳入常规检查中,对于排查中认为需要鉴定
的学校、幼儿园督促其开展专项治理,并建立安全治理档案。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是国务院
专题部署的一项中长期重点工作,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履
行相关工作管理责任,结合本单位、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
方案,稳步推进整治工作。
对排查发现的电气火灾隐患,要建立
详细工作台账,明确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
- 6 -
(二)强化宣传发动。
各教办、各学校、幼儿园要利用各类
途径广泛宣传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发动师生全
员参与,通过“小手拉大手”行动,将电气火灾治理行动延伸到
学生家庭,提升全民电气消防安全意识。
在治理过程中,要收集
整理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成效和典型案例,营造浓厚氛围。
(三)强化督导考评。
领导小组将对整治全程做好常态督导
检查、不定期开展飞行检查,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
责,或者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
人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中失职、渎职,导
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或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社会影响恶劣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强化情况报送。
各教育办、原区直属学校请于 2017
年 9 月起每月 20 日前报送本月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进展
情况(包括开展专项行动的主要措施、工作台账、整治情况、典
型经验及问题分析、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12 月 20 日前报
送年度工作总结至局安全办区。
从 2018 年起,每年 6 月 20 日前
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每年 12 月 20 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2020 年 2 月 20 日报送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附件:
1、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要点
2、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
3、各部门职责分工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17 年 9 月 11 日
- 7 -
附件 1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要点
(一)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1.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 CCC 证书的
电器产品,并与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相适应。
2.电表箱、配电盘(柜)设置的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
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应定期测试保护功能。
3.配电箱内各接线端子导线压接应规范、牢固,接线端子接
入导线数量不应超过 2 根。
导线端部无变色、老化现象,金属裸
露部分保护措施完好有效,箱内不应堆放杂物。
4.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应规范、保护措施完好,不应在导线
上悬挂其他物品,导线绝缘层无破损、老化现象。
多股铜芯线头
应拧紧、搪锡,铜铝过渡应使用专用铜铝过渡接头或搪锡。
5.敷设在可燃物上方或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的电气线
路,应采取穿金属管、密封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
6.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
防火措施。
7.电热器具(设备)及大功率电器应与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
离,不应被可燃物覆盖。
8.电缆井连通其他区域的孔洞防火封堵应完好,电缆井防火
门应锁闭并保持完好。
9.更换或新增电气设备时,应根据实际负荷重新校核、布置
- 8 -
电气线路并设置保护措施。
10.使用移动插座取电时,用电负荷应与既有电气线路安全
负荷相匹配,不应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不应擅自拉接临时
电线。
(二)电气安全管理
1.营业结束时,应切断非必要电源。
2.场所内严禁超负荷用电,不应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3.不应在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不应停放电动车。
4.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职业
资格证书。
5.应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并记录存档。
6.应制定各类电气设备操作规程并组织员工培训,应制定电
气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
- 9 -
附件 2: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
单位名称:
项目检查内容
1.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选用具有生产
许可证或 CCC 证书的电器产品,并与人
员密集场所的环境相适应
2.电表箱、配电盘(柜)设置的短路、
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有
效,应定期测试保护功能
一、电气3.配电箱内各接线端子导线压接应规
检查情况 发现的问题
线路及
电气设
备
范、牢固,接线端子接入导线数量不应
超过 2 根。
导线端部无变色、老化现象,
金属裸露部分保护措施完好有效,箱内
不应堆放杂物
4.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应规范、保护措
施完好,不应在导线上悬挂其他物品,
导线绝缘层无破损、老化现象。
多股铜
芯线头应拧紧、搪锡,铜铝过渡应使用
专用铜铝过渡接头或搪锡
- 10 -
5.敷设在可燃物上方或有可燃物的闷
顶、吊顶内的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
管、密封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
6.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
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7.电热器具(设备)及大功率电器应与
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不应被可燃物
一、电气覆盖
线路及
电气设
备
8.电缆井连通其他区域的孔洞防火封
堵应完好,电缆井防火门应锁闭并保持
好
9.更换或新增电气设备时,应根据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龙岗区 校园 电气 火灾 综合治理 工作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