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员工手册 中小型企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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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员工手册中小型企业
员
工
手
册
第一章:
聘用与解职第四章:
工资福利
一节:
招聘一节:
薪资及税负制度
二节:
试用二节:
休假制度
三节:
调岗三节:
培训制度
四节:
解职四节:
工伤医疗
第二章:
行为规范第五章:
后勤管理
一节:
组织行为门禁管理
二节:
仪表行为第六章:
奖惩制度
三节:
工作准则一节:
奖励
第三章:
考勤管理二节:
惩罚
一节:
打卡规定第七章:
出差
二节:
工作时间一节:
短途出差
三节:
迟到、早退二节:
长途出差
四节:
请、销假附则
五节:
事假、婚假、产假
六节:
旷工
第一章:
聘用与解职
一、招聘
1.组织与人员编制的核定:
本公司组织与人员编制由管理部拟定,呈公司主管级会议审议,并转呈总经理核定。
编制变更时,依编制核定权限办理申请。
2.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填写《人力需求表》,按相应招聘程序办理:
1)作业员
生产部申请——管理部进行编制复核——管理部协同用人部门组织招聘、考核、录取——入职培训——人员分配
2)其他岗位人员
部门申请——管理部进行编制复核——管理部组织招聘、初试——用人单位复试——(副)总经理审定——管理部办理入职手续、入职培训——人员分配
3.新进人员报到时应向管理部递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免冠1寸彩照2张;
4)亲自填写人事资料表
4.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刑期未满或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或参与贩毒、具有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或违法犯罪者;
4)拖欠公款、贪占公司财产,或有其它不良信用记录在案者;
5)患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品行不端,曾遭原单位开除或公司开除或辞退者;
7)年龄未满18周岁者。
二、试用
1.新进人员须经过1—3个月的试用期,具体期限视试用情况由公司决定。
2.经评鉴合格者,由管理部向其本人发出《员工转正通知》,员工接到通知后应于两天之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规定在一年以上。
未签订合约者,其一切待遇视为试用级别(包括薪资)。
合约期满既未辞工又未续约者,则视为尚在履行合同,解释权在公司。
3.在试用期间,试用人员如因成绩不佳、品行不良、无故旷工或违反公司规定者,可随时辞退;受聘者如不适应工作状况及生活环境的,可以要求辞职。
三、调岗
1.员工正常跨部门、跨岗位调动,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员工个人能力及表现,被调员工不得推诿,须服从调配。
2.跨部门间的调动必须先填写《调令单》,由管理部依程序办理手续。
四、解职
1.员工解职分辞职、辞退、开除三种情况。
2.员工在试用期内可随时申请辞职,按试用规定办理。
3.试用期已过,普通作业员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由部门主管逐级签述意见报管理部审核,再呈(副)总经理批准方为有效。
其他人员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各部门负责人签述意见报管理部审核,再呈总经理批示,方为有效。
4.属合同期满或符合聘用合同有关条款的辞职,公司应给予办理离职。
5.在合同期内特殊情况的辞职:
如迁居远方、移居国外、参军、入职国家事业单位,本人重病等,执相关有效证明,准许辞职并结清工资。
如因产育或家庭主要成员(父母、夫妻、子女)重大事故而辞职的,经证实可准予辞职,结算工资。
6.其它特殊情况,由本人与公司商议,在公司董事会批准下,可给予办理离职。
7.离职时工作必须移交清楚,交回一切领用公物,包括厂牌、钥匙、工作证、员工手册、工具及有关资料等,有纪律处分、责任事故、损坏公物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其罚款赔偿从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8.未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的,未获批准而自动离职的,在本公司学习专业技术后而辞职服务于同行业的,都不给予结算工资,涉及损害公司权利的将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9.公司对有下列行为者予以辞退,并不给予任何补偿:
1)劳动纪律散漫,经常迟到、早退、经教育仍无改进者;
2)工作粗心马虎、态度消极、造成多次工作失误者;
3)工作能力低,经帮助、指导仍不能胜任工作者;
4)安全意识淡薄,多次违反安全生产规章者;
5)与同事工作不配合,严重影响工作者;
6)贪图私利,拾遗拒缴,侵占他人财物者;
7)利用职权,职务之便进行受贿、索贿行为者;
8)衣冠不整,出言粗俗,不修边幅,损坏公司形象,经劝阻拒不改正者;
9)隐瞒身份、伪造证件、有欺骗行为者;
10)对违法违纪行为不举报而造成不良后果者;
11)患病或因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而又不服从公司另行安排者;
12)对公司制度的实施有阻碍行为者;
10.被辞退者在工作、物品移交清楚后,方可结算工资(有违章事项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11.公司依劳动法,对有下列行为者予以开除,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严重违反厂纪厂规者(月累计旷工三次或连续旷工二天或一年内累计受到五次以上警告处分或三次以上严重警告处分或两次以上记过处分者视为严重违反厂规厂纪。
一次严重警告处分等于两次警告处分,一次记过处分等于两次严重警告处分);
2)违抗上级指挥,态度恶劣者;
3)擅离岗位,玩忽职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给公司造成人民币2000元及以上损失为重大经济损失);
4)造谣生事,拉帮结派、聚众闹事,扰乱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5)散布流言或张贴、传播具有挑拨性文字或图片者;
6)煽动员工罢工者;
7)打架、斗殴或对同事使用暴力威胁、恐吓者;
8)聚众赌博者;
9)吸食毒品或私藏凶器、毒品、危险品或参会道门、邪教组或黑社会组织者;
10)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或出卖、泄漏商业、技术秘密者;
11)隐藏、毁弃、窃取公司的设施、财物、资料、产品者;
1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贪污公款,打击报复举报者,情节严重者;
13)盗窃公司财物者;
14)使用非本人证件或虚假文凭、技术证书或其他虚假证件或对自己的工作经历作虚假陈述者。
12.被开除者工资不予结算。
13.员工一旦离职,即与公司断绝一切关系,公司不再负担任何形式责任。
第二章:
行为规范
一、组织行为
1.下级对上级负责,上级一般不越级指挥,但可越级检查,下级不可越级汇报,但可越级申诉。
2.干部下达任务或行使职权必须遵循指挥链。
3.下级服从上级,上司交办之事不得拖延,在执行期限内无论完成与否都必须回复。
4.下级如有不明白事项或意见,应请示上级等候解答,严禁消极、抵制、要挟等行为。
5.对下级反映的问题,上级应及时解决及答复,不得拖延或置之不理。
6.履职办事必须坚持公司制度原则,公私分明,理法并济,严禁徇情偏袒。
二、仪表行为
1.上班时间必须穿厂服,不准穿背心、短裤上岗。
2.在公司范围内行为要稳重端庄,遵守秩序。
不准勾肩搭背、嬉笑追逐、大声喧哗。
3.不准蹲坐在任何物料、产品、半成品之上。
4.公司内任何场合不准吹口哨、争吵、打闹。
5.进入办公室或他人房间要先敲门,征得同意才可进入,请坐时才坐下。
6.在工作中,下属应主动向上级打招呼,在生活中,上下级互相礼貌问好。
7.见到公司领导或客人手中有大件行礼或物品时,应主动热情地给予帮助。
三、工作准则
1.对上级的指示必须服从、执行。
不准拒绝、推诿、延误。
如有实际问题可在执行过程中解释说明。
2.上班不迟到,下班不早退。
上班时间不准擅自离岗,非工作需要不准进其它场所。
3.工作时间内不准会客,不准利用公司电话或私人手机进行私人通话,不准无故停工、怠工、不准闲聊、喧哗,不准打瞌睡,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下班或离岗时,必须整理好物料、工具,桶盆摆放整齐,气阀、水阀、电器、门窗检查妥善方能离开。
5.在客人及上级领导参观现场时,干部员工应起身问好(正在作业者除外),作业人员不得停止操作及观望,不得窃窃私议,不得私自发表言论。
6.公司的内部资料、商业机密,任何人不准向外提供或泄漏,未经公布的事情,不准议论宣扬,不得窥探打听,不经允许,不得携带公司文件资料出公司。
7.不准弄虚作假,虚报工作量及成绩,不准私藏、消毁废次品。
8.不准索贿、行贿,不准利用公司或他人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从事不正当行为。
9.不准谩骂他人,不准打架,斗殴,不准拉帮结派,不准对检举者打击报复,不准闹事罢工。
第三章:
考勤管理
一、打卡
1.所有人员上班、下班必须打卡。
2.打卡后立即上岗,打卡后不上班者视旷工,并给予记过处罚。
3.忘记打卡次数每月不得超过三次,并需经过本部门主管签名确认,三次以上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规定处理。
4.因公差未打卡者,经部门主管证实后签卡,主管级由副总签卡。
5.因打卡机故障造成空格或看不清楚,不准自行涂改,由统计人员统一收集交管理部签卡认可。
二、工作时间
1、本公司全体员工工作时间一律以每日8小时,每月26天为标准。
2、上班时间:
08:
30-17:
30
三、迟到、早退
1、超过上班时间以后到达,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离开公司,视为早退。
2、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违者30分钟内每分钟罚款一元,超过30分钟以上的,按0.5天作旷工处理。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堵塞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四、请、销假
1、凡请假者一律要填写《请假单》,按规定逐级审批,方能生效,凡口头请假均无效。
2、请假单必须在离岗之前交管理部。
3、请假人员办理请假手续时,不得托人代办(病假等特殊情况外)。
4、员工请假三天内(含三天)由主管核准,报备总经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组长级以上(含组长)及办公室人员请假必须由总经理批准。
5、请假单审批流程:
员工请假(带班组长签名—当班主管签名—副总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备案)。
五、事假、婚假、产假
1、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日工资=个人工资总额除30天。
2、当年休年假未修或未修完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3、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管理部审核。
4、婚假为有薪假,假期为三天。
5、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有薪产假。
6、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报管理部批准,方可休假。
六、旷工
1、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者,扣除当天工资,并处罚现金200元;旷工二日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20%;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旷工达五天者,作自动离厂处理,工资不予以结算。
第四章:
工资福利
一、薪资及税负制度
1、公司实行薪资与员工所在职务的工作量、责任轻重、工
作表现、工作效率挂钩的制度。
2、薪金计算期:
每月1日-月底
发薪日期:
每月15日发放上月的工资(若遇节假日可能顺延),遇到资金流动因难时,适当延时。
薪金组成:
基本工资(不低于西安市最低工资)十绩效奖+岗位工资+全勤奖。
3、薪资计算方法:
3.1、试用期间离职时:
基本工资÷30天×实际工作日
3.2、正式员工离职时工作不足一个月:
基本工资÷26天×实际工作日
3.3、实习人员工作不满一周,离职时不计薪金。
3.4、正式员工工作满整月则按月结的方式。
4、公司实行薪金保密的制度,员工不得向他人透露及探
他人薪金。
5、员工调整程序
调整的薪资以调整日次月开始执行。
6、社会保险
6.1、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五种(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为员工予以办理及缴纳,人事行政部负责为员工办理以上保险。
6.2、员工需缴纳保险中规定个人按比例应缴纳部分的金额,此金额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6.3、员工离职后,公司将停止为其办理的各种保险及存档。
6.4、公司有义务为员工缴纳五险。
休假制度
1.职休假:
每月4天职休假。
享有职休者规定假期不扣工资,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假的,可补休,不补发工资。
休假需安排好本职工作,并全天候开手机,离岗前工作未处理妥善也未作交待,如发生问题则扣除当天工资。
2.厂休:
视公司订单业务情况可安排厂休,不扣基本工资。
3.公休假:
公司规定每年11天,春节三天,元旦节一天,清明节一天,五一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
三、培训制度
1.为使员工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得到不断提升,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培训机制,举办各种教育培训,被指定参加员工,非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2.员工的培训分为:
入职培训、岗前培训、在职培训、技能培训、外送培训。
3.入职培训:
新员工进厂由管理部就公司简介、厂纪厂规、6S相关知识等进行讲解。
4.岗前培训:
新员工上岗前由车间现场管理人员讲解岗位实操应知应会、作业指导、安全要领。
5.在职培训:
各部门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包括技能岗位知识、安全知识、工艺标准、品质意识等等,从而达到提高员工的本职技能和综合素质的目的。
6.技能掊训:
根据公司生产需求,选拔表现好、有潜能的优秀员工进行专业技能的培训。
7.外送培训:
视工作或业务需要,选拔优秀人员至各职业培训机构参加管理技能培训,或专题知识讲座。
四、工伤医疗
1.本公司员工在工作、生产岗位上因器械、电、火、物体等造成的人身伤害都列为工伤范围(不含自身病因与违章操作),由公司按国家法律规定解决。
2.在非因工作关系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一律不列为工伤待遇处理。
3.因违章操作,串岗,擅动机械,违章驾车等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不列为工伤待遇处理,但可依性质与实际问题考虑给予部分医疗补助,事后追究其违章行为的责任。
4.列入工伤者医疗费公司给予报销,报销项目必须经过审查(补品类不予报销)。
单据必须有医院盖章。
5.属工伤者按《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后勤管理
门禁管理
1.进入车间,严禁首饰品、金属制品、皮包、火种、易燃易爆危险品、违禁品等。
2.在上班时间外出者,需凭《请假单》才可放行。
3.来访人员入厂,需了解其身份和来意,确认无误后,联络受访人并经同意后,方可引见招待。
4.未经(副)总经理批准,严禁非本公司人员进入车间。
5.不准私自携带公司的产品、生产资料、器材、等物品出厂。
6.对于无手续证明的单据、不符的物资拒绝出厂。
7.属外来单位或个人携带的工具、器械、物资等应于进厂时先进行登记,出厂时凭登记单核对无误后放行。
8.外来人员出厂需接受检查,做好登记。
第六章:
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公司员工之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
2.员工有下列表现者,予以嘉奖(奖励现金50元):
1)工作努力,生产积极,适时超额完成任务突出者;
2)不断学习钻研技术,生产效率高,有记录者;
3)关心他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有实际事例者;
4)在“6S”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5)有其它事例,足为其他员工学习者。
3.员工有下列表现者,予以记小功(奖励现金100元):
1)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有具体成效者;
2)及时发现隐患,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3)检举偷窃财物、营私舞弊、破坏公物等违规现象,经查属实者;
4)遇有突变,勇于承担责任,处理得当,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5)对于生产技术、生产工艺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改善方案,经采用确有成效者。
4.员工有下列业绩者,予以记大功(奖励现金300元):
1)对改善工厂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作出重大贡献者;
2)对公司提供改善方案,经实施结果証明能给公司带来大额利益或减少重大损失者。
3)遇有突发事故,冒生命危险奋勇抢救,使公司免遭或减少损失者;
4)参与对公司或社会有益活动并为公司争得荣誉者。
二、惩罚
1.员工之惩罚分“警告”、“记小过”、“记大过”、“开除”。
2.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并给予50元罚款:
1)未按时出勤,屡教不改者;
2)不服从车间干部正常工作安排,影响生产者;
3)违反工厂纪律,不听从管理人员劝阻者;
4)个人行为不检点,仪表不端正,影响工厂形象者;
5)物品乱摆乱放,乱仍垃圾,影响工厂环境卫生,屡教不改者;
6)工作怠慢或擅离工作岗位,经指出仍不改正者;
7)因工作疏忽,导致影响生产进度或产品品质,导致设备损坏或造成漏水漏电漏气,情节轻微者;
8)在工作时间内,妨碍其他员工工作和违反生产纪律者;
9)不爱惜工厂财物,浪费工厂资源,情节轻微者;
10)其他违纪,情节轻微者。
3.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小过处分,并给予100元罚款:
1)醉酒上班及上班期间饮酒者;
2)在车间内吸烟者;
3)不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和合理工作安排,态度蛮横者;
4)不配合检查人员查身,并冲撞检察人员者;
5)上班时间,态度散漫并不听从管理人员劝阻者;
6)对同事进行恶意攻击,制造事端者;
7)未经许可,擅自操作机器设备导致损坏者;
8)管理人员管理不妥和偏袒属下和其他符合公司认定的违纪者。
9)因工作疏忽,导致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者;
10)其它较为严重的违规违纪事项;
4.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大过,罚款300元或开除处分:
1)玩忽职守,导致发生事故使公司蒙受严重损失者;
2)不服从管理人员工作安排,严重顶撞管理人员者;
3)打架斗殴,恐吓威胁他人者;
4)故意损坏公司财物,影响恶劣者;
5)未经许可将公司财物或文件资料带出公司者;
6)泄露公司技术机密者。
第七章:
出差
一、短途出差
1.凡当天能往返者,称为短途出差。
2.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应向部门主管口头报告。
3.出差人员返回后,应按实际支付的交通费、住宿费与其它费用填写“费用报销单“,呈报部门主管核签后,转呈财务部复核后,按审批权限,转呈其审批。
审批后再转呈财务部支付。
二、长途出差
1.因公外出本市一天以上者,称为长途出差。
2.出差人员出差前应拟订一份出差计划,交部门主管审批后呈总经理核准。
3.出差人员可凭计划书的预算金额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4.出差人员返回后应按实际支出的所有费用(需发票及单据)送财务部门整理,填写“费用报销单”,核签后呈报总经理审批,再送交财务部报销。
附则
1.本《员工手册》所称员工指受聘于公司从事工作获得报酬的正式员工、临时工、试用工。
2.凡本公司员工权益均受本手册之保障,其行为亦受本手册之约束。
3.本手册为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如有与此手册内容相抵触的其他条款,一律予以废除,以此手册各项条款为准。
4.本手册解释权属管理部,经总经理签字生效,修改时亦然。
5.本手册自二0一九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XXXXXXXXX公司
XXXX年XX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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