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协作配合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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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协作配合措施
第一章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协作配合措施
第一节现场总体协调管理
一、服务措施
<1.1>无偿为专业单位提供办公室、休息室、库房、宿舍等临时设施,但其须自行安排专人进行照看。
<1.2>提供专业单位的加工场地及现场临时道路的共同使用。
<1.3>为专业单位指定垃圾堆放区,并负责及时清运。
<1.4>保证现场搭建的架体、围护、爬梯等设施安全可靠,并为专业单位提供服务使用。
<1.5>为各专业单位提供能保证其正常施工的水电接驳源。
<1.6>为各专业单位提供现场各种施工标高、定位点/线等,并负责将各种点/线测量至其施工区域。
<1.7>负责维护和管理各单位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1.8>联系协调各单位对提供的设施的使用情况,如发生纠纷由总包方负责平衡解决。
<1.9>积极主动地了解各单位的施工进度情况,并为单位提供可完成其工作的各种便利条件。
<1.10>竣工后执行全面清理,包括各单位的工作面及其设备。
单位所负责的工程完工后,按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检查验收。
二、管理措施
<1.1>充分发挥本单位的综合能力,协调对单位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到位、解决问题,以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在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成本等方面,全面实现工程的综合管理目标。
<1.2>作为我单位,我们将在施工过程、人员和材料的进出场、设备材料采购加工及安装时间、施工场地和临时设施、材料的使用等方面,实施全面组织协调和管理。
<1.3>作为协调,我们将针对自选项目,从单位的选择确定、施工管理、工期控制、工序协调、质量验收、现场管理、安全管理、相互之间的密切配合等各环节上做到管理及时、到位,实现对工程质量的严格、有效地控制,确保工程实现过程精品。
<1.4>各单位进场施工前,要与协调签订总包协议,并根据相关的管理规定,签订有关安全、消防、环保、临水临电等具体协议。
<1.5>各单位进场施工前,应向协调提交其施工及构件堆放所需场地面积、部位等,协调根据施工进度计划以及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场地,为各单位提供搭建材料设备的仓库、设备堆放区、办公区的合理空间,并划分责任区。
对于临建设施,要由协调统一规划,统一布置,各单位必须遵守协调对现场场容场貌的管理,不得私自乱搭临建。
<1.6>协调要合理安排各单位的施工顺序、设备、材料进场时间、车辆流量控制,以确保现场施工道路畅通。
各单位不得私自占用施工运输通道,若必须临时占用时,要有导流措施,以确保现场运输通畅,不致影响其他单位的施工。
<1.7>在施工和管理方面采用计算机等先进的科学管理手段,对工程实施阶段进行科学合理的计划、安排,有效策划、组织与协调,确保关键线路和主导工期。
<1.8>统筹管理施工现场的围挡、交通、安全、保卫和施工消防,提供各单位和其他承包方进出场的通道。
提供现场已有的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为各专业单位使用。
<1.9>施工现场内各单位将施工垃圾堆放到协调指定的各楼层垃圾存放点,由协调负责清运和消纳。
<1.10>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封闭,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由门卫、保安值勤,人员、材料、机械设备将严格实行出入证制度。
<1.11>
施工物资进场后,各专业单位要按指定的地方卸货堆放,做到条块整齐划一,并在协调的统一协调安排下,按时吊运到施工作业现场。
<1.12>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布局,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提前完成各项临时设施及施工驻地建设,统筹规划和分配各单位的现场施工用地。
三、现场用水用电协调管理
<1.1>通过有关管理机构,申请从市政总管或支管接驳施工临时用水、用电,设置场内临时总控室、仪表、阀门、场内主管线、场内支管线、配电箱、各类临时检查井、沉淀池等。
统筹管理各单位施工用水、用电的接口,各单位自行敷设该接口到施工现场。
<1.2>对现场临时建筑物提供足够的水电供应,供水和供电系统要保证对工程施工提供足够的用水和对现场电动机械设备、工器具及测试工具提供足够的电力。
临时水电系统要保证24小时内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以保证施工按进度计划要求进行,确保工程如期竣工。
<1.3>为保证施工临时用电的不间断供应,现场将配备足够数量和功率的燃油发电机和配套的机房、系统转换设施、燃油和专业维修人员等。
外部一旦停电,备用发电机能自动启动,保证主要施工、电动机械设备以及办公生活用电不受外部供电的影响。
提供足够的用于维护的备用件和零配件,包括变压器、灯架、灯头、灯具、电线等,保证所有临时用电系统设施正常运行。
<1.4>为确保现场用电量,首先进行事前控制。
在预测工程用电高峰后,准确测算电负荷,合理配置临时用电设备,对各单位已经编制好的用电方案进行优化,总体协调,在不影响施工进度的前提下,尽量避免多台大型设备的同时使用。
用电线路按照重点部位施工线路、一般用电施工线路分开,按区域划分,做到合理配置、计划用电。
<1.5>对各单位,要在前端挂表计量。
协调定期对现场临时用电情况进行检查,保证电表、电线运行良好。
节约用电,协调将定期记录各施工单位的用电量,做好施工用电费用的管理工作。
<1.6>根据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的用水量及用水区域,由协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水线路做出统一规划并进行管理,在保证各施工单位施工用水的前提下线路布置合理。
对于各单位,在前端挂表计量。
协调的管理部门将定期对施工现场的供水线路进行检查,保证水表、管线等供水设备处于完好状态,防止供水管线跑冒滴漏,节约用水。
协调将定期记录各施工单位的用水量,做好施工用水费用的管理工作。
<1.7>现场排水系统畅通是保证现场文明施工的重要工作,协调将根据现场情况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系统主要包括临时落水管、排水井、集水井、水泵等。
协调负责检查现场各施工单位施工区域的排水系统,保证现场内屋面、地表面、基坑等处无积水。
四、现场安全、消防协调管理
<1.1>协调将加强对单位的安全、消防监督管理,并加强对单位的安全、消防教育。
组织各单位认真学习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的安全、消防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
<1.2>协调根据各单位的施工部位和施工阶段统一划分,明确各单位的安全、消防责任区(包括施工区和办公区),以便加强管理。
<1.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消防管理机构的要求,协调统一部署,协调管理,根据单位的不同施工区域,为施工中的永久工程和所有临时工程提供必要的临时消防和紧急疏散设施,包括提供临时消火栓、灭火器、水龙带、灭火桶、灭火铲、灭火斧、消防水管、阀门、水泵、检查井、临时消防水箱、泵房以及紧随工作面不超过一层的临时疏散楼梯。
<1.4>协调统一制定严格的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现场储存或正在使用的易燃或可燃材料或明火施工的工序实行严格的“用火证”管理。
专业单位要配备专人分管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建立健全安全、消防管理各项台帐,强化安全、消防管理工作。
<1.5>专业单位有义务保护现场的各项安全、消防设施,如施工脚手架、临边护栏及消防器材等,不得擅自变更及增加施工荷载。
<1.6>各单位必须接受协调的安全监控,参与工地的各项安全、消防检查工作,并落实有关整改事宜。
单位的整改工作若不能达到有关安全、消防管理标准,协调可以协助单位予以整改,其发生的人工、机械、材料等一切费用将由单位承担。
<1.7>单位工程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生各类违章作业,协调将依据情节轻重、危害程度等具体情况和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责令其停工整顿甚至要求其退场。
<1.8>
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及时启动相应的预案,并立即停止发生事故项目的施工。
协调协同有关单位,共同对事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事后,组织进行分析原因、追查责任、处理善后等工作。
五、现场临时通讯协调管理
<1.1>协调配备必要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设施,配备在现场范围内的呼叫系统,以方便工程的正常施工。
<1.2>所有临时通讯设施均提供给单位使用,以便在必要时能使用该系统对单位的现场人员进行呼叫。
第二节对指定项目协调管理
<1.1>对于业主指定的项目,进场前要组织召开有关单位的见面会(包括业主、监理、总包、),根据施工合同及业主的要求,明确单位名称、工地负责人、工程范围、开竣工日期、工程造价、需要提供的服务内容等具体事宜,以及各方职责和义务,并做好有关会议记录,以文件形式发至各与会单位并存档备查。
<1.2>根据施工合同,需要提供服务的内容包括:
已有的施工设施,临时用水、用电、道路、消防设施及场地、测量标高与定位轴线等。
对整个工程的进度进行总体计划安排时,将以上业主指定的项目的施工周期和施工起始时间合理恰当考虑列入施工总体进度计划,以确保本工程能即使受到上述其他工程的一定影响下也可在总体工期内竣工。
<1.3>各单位应按与协调签约的合同要求,编制出专业工程分部分项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请协调审批同意后才能进行施工。
<1.4>协调现场管理人员与各专业管理人员在施工高峰时每天收工前开一次碰头会,协商解决当天及第二天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应由协调负责协调解决的问题决不拖延和延期。
第三节对机电及管线工程协调管理
一、总体协调措施
<1.1>依据建设单位提供招标文件的要求,我们将为有关机电工程及时编制并提供经协调后的与机电工程相关的土建项目及机电工程管线图纸。
该图纸应提前经设计、监理(或建设单位)审核。
<1.2>在编制“已协调机电土建及管线图”时,必须保证各机电系统管线定位及安装次序不会产生任何矛盾,所有设备(或管道)均能达到整齐、合理、整洁的外观,占用空间合理,并为工程设备(或管道)检修提供足够的空间。
<1.3>若在编制上述图纸时发现与原设计有矛盾,或图纸中的设计意图无法实现时,我们将立即将问题通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及时与原设计沟通,并预留足够的时间给有关人员对机电设备图纸进行修改。
<1.4>工程经理部做好机电工程管道与管道间,管线(或设备)与设备间的协调工作,以保证设备或管道能在不影响正常安装和运行的情况下尽少占用结构空间,并防止机电系统设备、管道与设备或管道在安装上出现问题,保证机电各项工程在预定的工期中顺利完成。
二、机电部对施工的配合管理工作
<1.1>负责与其他单位协调和合作,提供所有需要的有关资料、设备和人员,以确保在分工交界点上能与其他单位满意地配合,并确保其负责的工作是按正确的程序施工。
在施工进行中的各个阶段,与其他有关的单位讨论、协调和落实各分工交界点。
<1.2>负责在有关工程施工前,复核由结构专业及其他专业单位为配合本工程机电专业所提供的各项设施和预留、预埋是否配合及适用。
<1.3>负责对各机电单位进行统筹管理,对其各项工作实施有效的部署、控制和监督,尽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使整体机电项目做到安排上协调统一,均衡部署。
<1.4>负责对指定的单位及其他单位的施工时间和方法进行协调,对各指定单位的工程质量及进度承担管理责任。
<1.5>负责在每楼层提供施工供水、供电接点,满足专业单位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1.6>统筹协调管理各专业施工技术方案,编制机电工程竣工文件。
三、对机电专业的管理要求
<1.1>责成单位严格按照总进度计划编制“月、旬、周施工进度计划”,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并纳入项目经理部统一领导,服从项目部及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的领导,按总体安排进退场。
<1.2>各单位严格执行工程经理部制定的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和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做好施工现场的CI工作。
<1.3>各单位所选用的设备、材料必须经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和协调的审定,严禁擅自代用材料和使用劣质材料。
<1.4>各单位认真执行行业标准和国家现行规范,施工过程中做好各种试验检查记录,随时接受业主、监理及协调职能部门的工作检查,特别是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工程竣工后,要求及时提供完整、真实的施工技术资料。
第四节对专业协调管理
一、对专业单位施工技术的协调管理
<1.1>根据协调技术管理的要求,发挥协调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功能,积极贯彻国家和天津市的技术政策和法规。
建立良好的项目技术管理秩序,使项目管理过程能符合技术规范、规程,科学、有效地组织各项技术工作的顺利开展,将单位的技术管理工作纳入总包单位的技术管理体系中。
<1.2>协调在接到施工图纸以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熟悉图纸,并将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汇总整理,在图纸会审前提交设计单位,在各工序施工前将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1.3>在图纸会审后一周内,由协调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并经工程经理部总工程师审批后送交业主和监理审核批准。
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再按各分项工程由专业单位编制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各单位提供相应的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应包括:
工程概况、主要工作准备计划、施工流水段的划分、主要项目的施工顺序和施工方法、劳动组织、技术措施、工程进度表、分期材料、半成品、劳动力、机具需用量计划表、分阶段的现场平面布置图、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措施、技术节约措施、施工组织任务分工表等。
经工程经理部总工程师批准后再分送业主和监理审定。
<1.4>对经业主和监理批准的各级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经理部项目经理及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随时接受业主、监理的监督检查。
各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维护其严肃性。
如因条件变化而修改原设计时,应经原审批人同意。
<1.5>协调负责各单位技术方面的协调,满足施工的需要。
对于施工中发生的一般技术问题及时解决,如有重大技术难题,则组织有关方面共同参与解决。
<1.6>工程施工前,由协调测量人员对业主和勘测设计单位提供的基准点进
行接收并进行复核,并在场区建立首级精密控制网,协调负责对首级精密控制网进行维护和复核,每两周校测一次。
<1.7>工程施工中,各专业按照协调提供的统一的测量基准线、基准点进行施工测量,专业单位在使用基准点、基准线时必须进行复核。
协调测量人员对工程重要部位以及各专业单位施工交接部位进行重点检查。
<1.8>工程施工过程中,各专业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对隐蔽验收项目进行规划,并在专项施工方案予以明确,使协调和监理工程师对隐蔽验收项目做到心中有数。
对隐蔽工程验收分项,专业单位先将报验计划、报验资料送协调技术质量部,经协调检查复核后报监理工程师审定。
未经监理复核审定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1.9>协调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设置相适应的计量管理机构,要求各单位也要配备专职计量管理人员,开展计量工作。
协调定期对各单位的计量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各单位做好计量器具的送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1.10>协调及时做好各项技术资料汇总工作,定期归档,并定期对各单位的技术资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解决。
二、对专业单位施工质量的协调管理
<1.1>通过对工程实施“过程控制”管理,从而创作精品工程。
我们将按照质量管理体系及我公司质量管理程序文件的要求,建立“分级管理、分层控制”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和全员参与的全面质量管理。
<1.2>对专业单位的能力和队伍素质要严格把关,在选择专业单位时,严格采用招投标制,重点审查施工资质、履约能力、信誉保证、工程业绩、队伍的管理素质和操作水平。
并且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层和操作层的规范化、标准化,重视对管理人员尤其是操作工人的培训教育,从根本上使他们对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操作工艺有更透彻的理解。
<1.3>对单位实施质量管理责任制,明确现场施工质量的各环节责任人,按照责任的逐级分解、层层到位的要求,从而保证施工中各个环节的质量。
<1.4>对专业单位的材料设备进行严格的进场前检查验收,要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程序进行严格控制。
首先是单位自检、然后由协调与单位联合检查验收,再由监理单位验收。
对于重要的材料设备,要由协调、业主、监理共同参与验收,严把质量关。
对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达不到质量标准的一律不能在工程上使用。
<1.5>建立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
包括图纸会审制、技术交底制、人员培训制、装修材料样品制、施工样板制、三检制、工序交接制、质量例会制、质量会审讲评制、挂牌制等等,并严格贯彻执行,通过各种手段实施对过程质量的有效管理和严格监控。
<1.6>严格程序化管理,包括制定和执行项目质量计划、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物资管理程序、产品标识和可追溯程序、过程控制程序、检验试验程序、不合格控制程序、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质量记录程序,以严格的程序规范各项质量管理工作。
<1.7>强化过程监控,包括制定和实施过程控制计划、质量检验计划、质量验收控制实施细则、单位过程质量管理程序、过程标识制度、特殊(重要)工序质量控制计划、月度计划、质量分析、成品保护、新材料、新工艺质量控制程序要点。
<1.8>各专业施工全面开始前,要将质量控制标准写在牌子上,并注明施工负责人、班组名称等,挂在施工部位,有利于每一名操作工人掌握和对照执行,也便于监督检查。
<1.9>实施过程中,严格实行图纸会审,根据审批意见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的控制措施,严格实行合理工序安排和管理,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工序必须返工。
<1.10>对工程质量要进行会诊、讲评、检查和考核,通过分析预测出质量薄弱环节,提前采取预防措施,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有针对性的提出质量改进的办法和措施,使工程质量得到持续的改进。
三、对专业单位施工进度的协调管理
<1.1>协调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要求编制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并定出施工过程中的控制节点,加强监控,各专业单位根据施工总体进度计划编制各项工程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1.2>施工总体进度计划要充分结合施工技术方案、各单位的进度要求,充分利用进度计划中的自由时差,抓住关键线路和重点工序,确保施工的最佳均衡和连续作业。
<1.3>施工中协调将高度重视设备安装、调试以及专业设备安装与装修施工的相互协调,我们将与此类专业单位密切配合,严格要求,将单位的施工进度纳入总体进度计划,统一协调和管理,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1.4>协调在现场建立总体控制进度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计划、周计划等计划控制体系,加强现场信息的传递与反馈,加大对各单位的现场管理力度,确保施工现场各专业单位在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下,有条不紊地工作。
<1.5>施工总体进度计划确定后,在施工过程中,协调将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各单位施工进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召开现场调度会和协调会,及时解决矛盾,增强协调力度。
四、对专业单位进场物资的管理
<1.1>协调设专人负责对进场物资进行管理,各专业单位也要指定对口管理人员参与进场物资的管理工作。
<1.2>专业单位提供设备、材料进场的总计划,并按月提供月度计划,以使协调能够统一协调与安排。
<1.3>严格按照进场物资管理流程安排进场,各种进场物资必须在10天前向协调提出申请,具体写明进场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及所占场地面积,待协调批复后才可进场。
<1.4>物资进场后,必须在24小时内卸货至地面,并存放到协调指定的位置,避免阻碍运输道路,避免影响协调和其他单位的施工。
<1.5>各专业单位要落实专人对进场物资予以保管,并注意对产品进行保护,防止失窃与损坏,尤其对小件贵重物资及易燃易爆物品要重点进行保管。
五、对专业单位劳动力的管理
<1.1>专业单位应将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名单及照片向协调申报,由协调安保部审查后办理施工现场出入证。
<1.2>专业单位要提供劳务人员的三证复印件(身份证、务工证、健康证)及特殊工种的相应操作证及上岗证。
<1.3>专业单位要有专人管理外来劳动力的使用,对新入场人员进行入场教育,包括安全、消防、文明施工、治安等方面的教育工作。
<1.4>所有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应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有关监督检查工作,违反规定者应由专业单位承担有关责任。
<1.5>各专业单位有责任约束所属员工遵守政府部门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施工现场的各项有关规定,确保施工现场文明有序地进行施工。
六、对专业单位成品保护的管理
<1.1>协调要负责组织实施施工现场的成品保护工作,在整个工程施工阶段尤其是机电安装和装修阶段,成品保护工作重点。
各单位根据协调划分的各自责任区域,组织安排有关人员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避免工程出现交叉破坏而造成返工,材料设备也要控制在合理的损耗范围内,以保证工程的顺利交付使用。
<1.2>工程施工过程中,总承包及单位将投入充足人员专门监督和看管施工作业面,对工程成品保护工作进行统一管理,重点部位设专人昼夜盯守,确保施工成品和半成品不受破坏或少受破坏、材料设备不丢失。
七、对专业单位文件档案、施工技术资料的协调管理
<1.1>协调技术质量部将成立专门的图纸管理小组,由专人负责组织、协调整个工程的图纸接受、转发工作。
建立专门的图纸管理台帐,制定相应配套的图纸管理制度,负责协调、组织图纸的接收工作,及时按专业进行分类并通知有关单位图纸管理人员领取图纸。
<1.2>协调加强档案基础工作的建设,将安排专职档案资料员,建立健全资料收集、管理的组织管理网络,为竣工资料的完整准确提供条件。
协调将监督指导单位建立自己的图纸接收、发放、变更等管理程序,确保施工图纸的有效管理、正确使用。
<1.3>各单位也要指定专职档案资料员,按照国家和天津市的规章制度,以及协调的要求,及时收集日常资料和有价值信息,保证完整、准确,并做好竣工归档资料的整理。
<1.4>如果发生图纸变更事宜,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及时采取相应的变更措施,保证各方使用正确有效的图纸进行施工。
协调将协助单位就图纸有关问题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工作。
<1.5>技术质量部每月组织检查考核,以保证各单位的档案和资料管理工作及时并有成效。
在专业分部、分项工程结束前,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档案资料员,应对工程档案资料认真自检,并按业主和协调的规定写出档案自检报告并交协调审核,为工程验收做好准备工作,验收后一个月内整理完毕交协调汇总。
<1.6>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目等工作要严格执行天津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中的有关要求,各施工单位应保证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1.7>竣工档案的封面、卷内目录、案卷目录、装册盒都按照协调统一规定,对资料的分类编号,采用计算机编号系统进行统一编码,以便查询和调阅。
<1.8>协调负责本工程全部施工资料的汇总工作,各单位在退场前按有关规定向协调提供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资料。
第五节交叉施工的原则
一、结构施工与粗装修的交叉施工原则及措施
<1.1>为确保施工总体工期,关键在于粗装修施工的提前插入,从而保证精装修有充裕的时间。
要充分体现结构快、粗装修和机电安装早插入,精装修紧张有序的原则,在具备施工作业面的情况下及时组织交叉施工的原则。
<1.2>通过采取结构分区验收的方法,可确保粗装修(砌筑、抹灰等)提前插入、机电安装及精装修施工及时跟进的原则得以实施。
但在具体的施工中,由于工序交叉复杂,粗装修插入后要与结构工作面适当隔离,划分区域,具有一定的独立性,避免过多的干扰。
二、装修施工与机电安装之间的交叉施工
<1.1>装修与机电安装之间的交叉施工,历来是工程施工中最尖锐的交叉矛盾。
装修施工与机电安装施工交叉工作面大、内容复杂,如处理不当将出现互相制约、互相破坏、互相扯皮的不利局面,土建与机电安装的交叉问题是一切交叉中的重点,必须重点解决。
我们根据长期的施工经验,总结出以下解决此项矛盾的原则:
<1.2>机电安装进度必须服从总体进度计划,保证主导工序的施工进度;穿插要选择合理的时机;必须根据总体进度计划进行统一组织、安排和协调,使整个工程成为一个和谐高效的有机整体。
<1.3>建立固定的协调制度
一切从工程全局出发,各承包商应在总承包商的统一组织、管理和协调下开展施工,互相帮助、相互谅解,土建施工要为机电安装创造条件,机电安装要注意对土建工程的成品及半成品保护。
三、室内外装修的交叉施工
进入装修阶段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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