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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湖南省旅游局课题组
2011.12
目录
一、解决旅游市场长期失范需要创新手段
(一)我国旅游市场在大繁荣的同时长期存在失范问题………(3)
(二)政府主管部门多举措治理旅游市场但效果不明显………(3)
(三)借助信息手段是解决旅游市场失范的有效办法…………(4)
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监管系统
(一)旅游市场监管环节中出现的突出问题……………………(5)1、企业方面的问题………………………………………………(6)
2、旅游从业者方面的问题………………………………………(8)
(二)通过《系统》解决市场监管问题…………………………(9)1、《系统》概述…………………………………………………(9)
2、《系统》层次结构…………………………………………(12)
3、《系统》主要功能…………………………………………(15)
三、完善推广系统的基本思路
(一)强化政策支撑,完善制度保障体系………………………(21)
(二)强化科技支撑,完善信息技术系统………………………(22)
(三)强化环境支撑,加强推广使用力度………………………(23)
(四)强化人才支撑,加快培养复合型人才……………………(23)
四、结论……………………………………………………………(24)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湖南省旅游局课题组
摘要:
本文指出,我国旅游市场在大繁荣的同时长期存在失范问题,政府主管部门多举措治理旅游市场但效果不明显。
近年来,湖南、云南、山东等地开发实施了旅游市场监管系统,通过信息化提高行业管理能力,取得了明显效果。
实践证明,借助信息手段是根本解决旅游市场失范的有效办法。
本文分析了我国旅游市场监管环节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以湖南诚信旅游服务管理系统为例,介绍了旅游市场监管系统平台结构和主要功能。
根据各地在探索建立旅游市场监管系统的经验和不足,对建立覆盖全国的旅游市场监管系统提出几条工作建议。
一、解决旅游市场长期失范需要创新手段
(一)我国旅游市场在大繁荣的同时长期存在失范问题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旅游业走上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轨道,旅游规模不断扩大,产业体系日益完善,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目前,在世界旅游产业的排位中,中国已经从1978年的40位之后,跃升至世界第四位,正从旅游资源大国向旅游强国迈进。
据国家旅游局预计,2011年全国旅游业总收入达2.25万亿元,国内旅游人数达26.4亿人次,入境旅游人数达1.35亿人次,旅游外汇收入470亿美元,出境旅游人数达6900万人次。
但是,我国旅游业在迅猛发展的同时,旅游市场秩序长期失范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企业缺少公平竞争环境,游客缺少优质服务的保障。
有些地方市场壁垒严重,有些地方存在黑店、黑车、黑导、欺客、宰客等严重扰乱市场的行为。
“零负团费”、挂靠承包经营、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问题欺客宰客“顽症”没有得到根本治理,旅游纠纷和旅游投诉问题不断,各种旅游质量问题层出不穷,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和公平竞争秩序,损害了守法经营企业和广大游客的合法利益,严重影响了旅游行业的形象与发展。
(二)政府主管部门多举措治理旅游市场但效果不明显
长期以来,我国从旅游法律法规制定、行业自律、旅游行业标准制定、教育引导、旅游执法检查等方面,大力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2009年5月,国务院新修订实施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紧缩其后颁布实施,对旅游行业“零负团费”、“强制购物”、“随意变更行程”、“虚假广告”等突出的不诚信现象明确规定。
目前,全国31个省、市、区均成立了旅游协会,行业协会的服务、监管作用日益发挥,旅游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金旅工程”进展顺利,形成了全国行业管理数据体系,旅游信息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行业标准化管理逐步深入,截至目前,我国旅游业颁布国家标准22项,行业标准18项,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200多项,是世界上颁布旅游标准最多的国家。
旅游星级饭店和等级质量旅游景区的评定,得到了全社会的普遍认可和欢迎。
国家旅游局开展了“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活动”,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引导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有的地方旅游、工商、物价、商务、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旅游执法检查,严惩违法行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但因目前我国社会诚信氛围不浓、诚信制度缺失,旅游法律法规自由裁量权过大以及体制机制原因,旅游市场秩序还没有根本好转。
(三)借助信息手段是根本解决旅游市场失范的有效办法
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要从提高旅游行业的诚信意识、诚信制度建设和科技手段等多方面采取措施,但在目前社会诚信氛围不浓、诚信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治理旅游市场秩序长期失范问题,成为值得探索的方法和手段。
纵观银行、电力、海关等其他行业,广泛采用信息手段管理、服务本行业本系统。
我们认为,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作为重要手段,管理和服务旅游行业具有准确、及时、客观等优点,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旅游管理中的人为干扰,减少旅游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不折不扣地执行旅游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制度,实现旅游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从而达到规范旅游市场的目的。
近年来,一些地方在通过信息化提高行业管理能力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尝试。
湖南省旅游局组织开发了《诚信旅游服务管理系统》,针对游客来源、数量、结构、安全、服务质量等每个环节进行监控,从制度上、手段上、管理上严格控制和监管着旅行社的合同行程和服务质量,为合法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保障合法经营者和游客的利益。
湖南省张家界通过“一诚通”信息系统、云南省旅游运输公司运用GPS定位系统,将旅行社、旅游购物商店、旅游客车等信息、结算和管理集合起来,实现了即时动态化监管,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
实践证明,旅游市场监管系统完全能在全国旅游行业推广应用,促进旅游市场秩序的规范。
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监管系统
在旅游业迅猛发展的同时,各种旅游质量问题层出不穷,旅游纠纷和投诉不断,如“零负团费”、旅行社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导游强制购物等。
这些问题对我国旅游业的形象乃至国家的形象产生了严重影响,对于旅游业的长期稳定、健康有序发展有着严重的制约。
国家旅游局为了改变旅游市场秩序长期失范的现状,做了大量的探讨和工作,对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起了一定的作用。
但从目前来看,要真正有效解决这些问题还需更大的努力。
本章从旅游市场监管环节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入手,分析目前我国的监管现状,并基于这一现状探索用现代信息手段,来有效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一)旅游市场监管环节中的突出问题
1、企业方面的问题
“零负团费”盛行。
“零负团费”问题一直是旅游行业中备受诟病的顽疾,也常被列为旅游市场专项整治的重点对象。
旅行社在旅游业发展中处于枢纽和集聚地位,在招徕客源、组合产业要素、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有重要作用,但是一些旅行社通过以低价旅游广告招徕消费者,发布虚假旅游广告,以低于成本的旅游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
在消费者旅游过程中,旅行社与其他其他旅游企业一起,通过诱导或者强制游客参加各类自费项目来获取不正当利润。
旅游商店、旅游景区等向消费者销售严重高价低质的产品,再与旅行社分配利润。
这种“回扣”风几乎渗透到了旅游业的每一个环节。
不管是购买门票还是用餐住宿,不管是超市购物还是拍照录像,回扣多则几千元,少则几元。
旅行社和其他企业都在以不同的方式,不同程度地瓜分因客人的消费所带来的利润。
为了合理的对零负团费的模式进行操作,旅游企业利用以下方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一是虚假宣传。
旅行社在对外宣传中,大量使用虚假广告来吸引消费者。
有的甚至冒用知名旅行社的品牌或者用模糊字眼进行宣传,如住宿是“准*星级”、“待评*星级”,交通是“豪华旅游大巴”,导游是“优秀导游”等,甚至还出现了“好准*星级”一类的字眼。
这些既不符合广告法的规定,又扰乱了消费者的正常判断,甚至认为这些就是旅行社产品的正常规范语言,理所当然的就选择了这些旅行社。
一些酒店、景区等配合旅行社,干脆玩起了客人进店时挂上仿造的星级酒店或景区的标牌,客人走后或行政主管部分检查时再将假冒的标牌藏起来的猫捉老鼠的游戏。
二是不签订或签订不规范合同。
组团社与地接社之间、旅行社与其他涉旅企业之间、旅行社与员工、旅行社与消费者之间不签订合同或者合同签订不规范的现象十分普遍。
一些企业在制定合同时,制定有利于自身的条款,而对于自身的一些违约责任则尽量回避,扩大免责条款,模糊责任条款,这种现象在旅行社和游客之间尤为突出。
在与游客签订合同时,旅行社有意或无意的回避一些具体的问题,如交通、酒店、购物、景点的一些具体信息,通过隐瞒或者使用一些模糊语句来含糊带过。
在履行合同时,由于实际的旅游产品和消费者当时签订合同时的预期不符,常常引起投诉,但消费者往往难以通过合同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是违反合同。
旅游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经常出现违约现象。
在旅游旺季,组团社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其他旅游企业输送游客,相关旅游企业不按照约定标准提供旅游服务,双方不遵守合同,最终使得旅游者旅游质量严重受损。
在全国的旅游投诉统计中,有关旅行社擅自更改行程(如增减旅游景点、增加购物次数)、降低服务标准等现象屡见不鲜。
无资质、无许可经营。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企业必须在工商注册,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方能经营业务。
但是,在我国的旅游行业中有许多不规范的“非企业”存在,他们经营旅游相关业务,却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如假冒饭店、游船星级、景区等级以及无营运资质车辆等企业和个人开展宣传招徕和经营等违规经营行为;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旅游业务、未取得旅游客运资质从事旅游客运等;旅行社及其分支经营服务机构超范围经营、无许可经营行为;旅行社准许其他企业、团体或者个人以部门或者个人承包、挂靠的形式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转让、出租、出借、受让、租借许可证等。
由于这些非法企业不具备经营资质,他们提供的产品也存在较大的质量隐患,在旅游者出游时暴露出各种问题。
而他们通常不承担或者无力承担责任,一旦出现问题便找不到人。
这些非法企业的大肆存在扰乱行业秩序,给旅游行业的正常有序发展带来了极大的障碍。
2、旅游从业者方面的问题
无证上岗。
一些旅游从业者没有取得相关资质便从事旅游业务,尤其是景区附近的“黑导”更加猖狂。
他们持假导游证追客赶客、缠客带客。
这些“黑导”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参与到旅游经营中来,破坏旅游市场的正常秩序。
以湖南省张家界景区为例:
一是在各大景区门票站口追客揽客,要求强行为游客提供导游服务。
二是与旅行社取得联系,挂靠在旅行社名下,非法从事导游流动。
三是在主要交通要道和人多的地方如阳龙公路、张清公路沿线以及城区主要路口、汽车站四周追客赶客,以自驾车、散客为主要目标。
四是建立临时网站,通过网络大肆宣传,招揽游客,待游客到达张家界后取得联系,然后为其提供向导服务。
从表面上看,相对于正规旅行社导游而言,“黑导”所收取的导游服务费用较低,但实际上客人往往被他们带到一些小餐馆和家庭旅馆内用餐或住宿,从中拿取高额回扣,有的甚至向游客收取较低的门票费用,带领游客偷逃门票后进入景区,进而引发各类纠纷和投诉,给游客造成伤害,对景区的美誉度和诚信度也有严重影响。
强制或欺诈购物。
旅游从业者以各种形式诱导或强制消费者购物,尤其以导游强制购物为甚。
导游擅自更改行程,对于行程中的自费景点,购物品,往往进行夸大描述,让消费者产生非去不可、非看不可、非买不可的心理。
有的甚至为了消费者改变选择,采用不正当手段,制造和散步一些有损于行程单上正规景区、购物店等的形象和商业信誉的虚假信息,让游客放弃某这些线路,转而到了他们推荐的其他景点或者是购物场所。
导游和司机、其他旅游企业的工作人员形成默契,一起诱导游客消费甚至强迫游客消费,而往往这些消费项目质价不符、质次价高,严重损害了旅游者的利益。
如湖南游客陈佑铭2010年5月22日在港旅游时,与当地导游就购物发生争执,心脏病发猝死,对港澳旅游市场形象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二)通过《系统》解决市场监管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国家旅游局和各省市、地方旅游局进行了大力整治,并联合其他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对旅游市场进行规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是没有从根源上解决这些问题,开始陷入了整治期间形势较好,风头一过又重新抬头的怪圈。
课题组对于这种现状进行了思考,认为目前旅游市场监管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目前旅游监督管理机制还不成熟。
我国虽然在加强法制建设方面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从总体上看,我国法律体制不健全不完善,存在诸多不足,还没有起到强有力的保障作用。
旅游法律地位低,现行法律尚有缺陷,给一些企业和不法人员的违法经营活动留下了很大的空间。
二是旅游市场监管力量不足,难以适应产业发展的要求,难以担负起常态化的旅游市场监管职责。
我国的旅游执法监督队伍力量弱小,许多省份没有专门的旅游执法人员,资金及配套设施亦十分有限,对于旅游中的许多违法违规行为往往很难管理到位。
旅游涉及面广,许多旅游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往往涉及到多个部门,仅靠旅游一家很难处理惩办,而目前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缺乏互动机制,对旅游市场联合监督管理的力度不够,这更增加了旅游市场监管的难度。
此外,旅游市场监管手段落后。
目前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缺乏人力资本和相关技术支持,监管效率低下,使得原本就弱小的旅游监管队伍雪上加霜。
面对大量的交办事务和诸多的旅游纠纷调解,疲于应付都忙不过来,抽不出更多的人力和精力,常态化地监管好庞大的旅游市场。
针对目前旅游市场秩序失范,旅游监管存在难度的现实,湖南省旅游局以科学管理促进旅游产业发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为宗旨,以科学、实用为原则,以服务企业、服务消费者、完善旅游诚信服务管理、树立旅游行业诚信服务形象为目的,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研发构建了《湖南诚信旅游服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该系统为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旅游市场监管进行了大胆探索,对于最大化整合资源,提高市场监管效率有着很大作用。
1、《系统》概述
该《系统》以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旅游企业、旅游区(点)、旅游从业者、旅游消费者为服务对象,搭建统一的旅游监管平台。
该《系统》将旅行社、导游、星级酒店等的详细信息形成数据库,有效的防止了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单位或个人私自经营旅游业务。
该《系统》具有旅游行业行政审批及政务公开、旅游市场及旅游质量监管、旅游结算、旅游统计分析、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自律等功能,能够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有效地为旅游业发展提供服务。
系统具体以旅行社为“起点”,通过旅行社的旅游团队操作的“主线”,将景区、酒店、餐饮、购物、娱乐、旅游客运等相关旅游服务企业联系起来建立“面”的联系。
旅行社通过该系统,从中心数据库中调用相关数据制作电子版旅行社导游委派及行程安排单(如图2-1所示)。
此单经过系统审核完整无误后由系统给出唯一电子身份验证码后方有效,具体包含组团社、导游、团队总体情况、具体行程中的吃、住、行、游、购、娱等情况。
该标准合同行程将作为旅游合同附件,旅行社必须交给游客一份,游客可进入系统验证旅游合同行程上信息的真假。
此单同时作为旅行社委派导游工作的任务单交给导游,在旅游行程中随身携带,随时接受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查。
此外,该系统与旅游交通、娱乐、购物、餐饮、住宿、景区等旅游服务企业终端相连接,数据实时交互。
图2-1旅行社导游委派及行程安排单
2、《系统》层次结构
系统应覆盖国家、省、市、县(区)级四个层面,以旅行社团队操作为流程,横向连接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旅游区(点)、旅游企业、旅游从业人员、旅游消费者等六方面。
根据业务的内容、性质和服务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三大块,一是旅游行政内部管理,如日常的公文处理;二是旅游系统的管理业务,如业内系统监管及统计分析;三是面向公众的服务,如信息发布等。
在网络平台方面,分为三个层次(如图2-2所示):
核心层——内部办公平台;中间层——管理业务平台;外围层—公众服务平台。
下面分别对三个层次的主要业务进行分类:
图2-2系统层次结构图
核心层——内部办公平台
该平台作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办公手段之一,可以进行网上办公,减少办公程序和手续,有效提高行政管理工作效率,为旅游企业、旅游者等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可以通过这一平台进行的工作主要有:
对旅游企业如旅行社、星级饭店等的网上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评定、复核,对旅游企业执业资格管理人员如导游、领队等进行考试、发证,年审年检、业务培训教育及带团业务管理等;对旅游企业、旅游从业者进行实时监管,如旅行社是否委派了正规导游、导游是否按照行程进行接待等问题都可以现场通过工作人员用检查仪器来进行监管;对旅游消费者的投诉进行处理;发布旅游行业信息,如旅游企业的诚信评估状况、旅游从业人员的违规情况、旅游投诉情况等;通过系统中的数据汇总,对旅游行业中存在的问题,旅游客源、旅游收入等情况都可进行统计分析,通过客观数据得到旅游业发展的参考意见。
此外,该系统可以扩展与其他相关部门如运管、民航、火车站、旅游保险、海关等。
如与交通运管部门联合对旅游车辆的监管;与海关部门联合对旅行社出境或赴台游资质,领队证的审核以及接待大陆游客资质的台湾旅行社的监管。
中间层——管理业务平台
旅游企业可以通过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的同时,更多的是通过该系统中的丰富数据,进行规范的旅游团队操作,更好的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旅行社可以通过进入系统,通过选择系统中的规范的旅游企业和从业者如酒店、导游、司机,制作电子行程单,这样既可以避免旅游行业中的无许可无资质经营,对于企业的内部管理而言也是极大的便利,能够有效防止内部人员利用企业名义私自操作团队。
此外各个旅游企业包括旅游景(区)点可以通过该系统进行旅游团队销售折扣管理、帐务结算等;星级饭店、家庭旅馆都可通过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及评定、复核;各涉旅企业通过系统进行备案与业务监管等,旅游(区)点可以进行实时动态监管系统,如在经营范围内安装多个摄像头,把旅游客流、景区安保情况、停车场的现场等情况实时传输到中心平台,游客通过电脑、手机等各个终端,就可以同步动态了解相关情况。
外围层——公众服务平台
通过中心数据库,大家可以得到正规企业、正规旅游从业者的相关信息,可以选择这些企业和人员提供产品和服务。
建立信息公开机制,扩大监管信息的披露范围和频度,对旅游企业的基本背景情况、财务数据、受处罚情况、经营情况等信息对外公开,使游客、旅游企业、信用中介机构和市场主体能够公平、方便、及时地获得必要的信息资源,提高旅行社信息透明度。
通过系统发布的各种数据,公众可在线查询旅游行业管理信息及涉旅信息(天气、交通等),同时可以随时随地上网登陆本系统核实旅行社行程单上的信息的真实情况和落实情况,并可在系统中对团队质量满意度进行反馈。
图2-3系统业务结构图
3、《系统》主要功能
数据汇总、统计和分析。
利用系统的信息化优势,将各类市场运行数据,实时汇总,统计,分析,根据准确可靠数据反映,决策层可以动态监管,应对旅游市场变化,科学预测市场动向。
如:
通过系统提供的真实、即时、全面的基础数据,分析旅游企业(旅行社、旅游酒店、餐饮、购物、休闲娱乐、旅游交通等)的经营状况,旅游从业者的结构状况、旅游者的客源地分布,为旅游业发展提供科学参考。
以《系统》为例,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查看各地区团队的实时分布情况,如图2-4所示。
图2-4系统实时监控旅游团队图
通过系统可以分析湖南省(2010-1-1至2011-5-21)旅游团队、人次统计情况(图2-5、图2-6),“湖南人游湖南团队”地区分布图(图2-7);湖南省各旅行社也可查看本社团队情况,游客结构构成等(图2-8)所示:
图2-5:
湖南省(2010-1-1至2011-5-21)旅游团队统计表
图2-6山东省(2010-1-1至2011-5-21)旅游人次统计表
图2-7湖南省“湖南人游湖南”(2010-1-1至2011-5-21)旅游人次统计表
图2-8湖南省某旅行社(2010-1-1至2011-5-21)旅游团队、人数统计表
行政审批、许可和备案。
在线完成旅游企业的审批或备案、各类等级或星级评定及复核、旅游从业人员的资格考试和各项培训考核等行政许可工作;构建政府合法、权威、统一的数据库。
2008年5月,湖南省旅游局在全省全面推行该系统,随后启动了全省旅行社(分社、网点)网上申报、评定打证系统、旅行社星级评定系统;星级饭店的网上申报、评定与复核系统;全省的家庭旅馆申报和评定系统;2009年实行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网上考试系统;并搭建临时导游证、领队证和星评员等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系统。
所有系统录入数据直接入系统中心数据库。
后该系统的结算功能在张家界进行试点,通过系统各数据接口,各部门通力协作,使张家界旅行社、酒店、旅游车辆、司机导游、娱乐购物等信息数据资料将逐步录入系统,并进入网络管理模式,建立起地接整环节的业务数据、管理信息、资金流,通过对旅行社企业的目的地接待各方成本的市场核算,推行接待服务企业间结算管理。
旅游执法监督。
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联动,通过与公安、工商、卫生、质检、海关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协作,实现对旅游投诉以及旅游质量问题的有效处理,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对旅游企业和从业者进行实时依法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
还可以依托信息技术,全面了解游客的需求变化、意见建议以及旅游企业的相关信息,实现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
该系统可通过手持机GPS与系统实时连接,对导游随身携带的电子行程单进行不定点检查,或者上门对旅行社分社、网点进行检查。
规范旅游合同行程,杜绝旅行社以不实信息欺骗游客;遏制旅行社对部门甩手承包经营和旅行社以次充好、削价竞争;防止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单位或个人非法经营旅游业务;杜绝旅行社使用无证导游担任导游工作和导游私自承揽业务、任意增减和更改行程。
旅游质监部门可以及时准确地掌握团队运行情况及游客的旅游活动信息,实现行业监管的动态化、实时化。
长沙火车站还通过终端团队购票系统,打击倒票、贩票的“黄牛党”。
旅游消费者监督。
网上旅游消费者满意度反馈渠道。
对旅游团队、购物、餐饮、住宿、交通等涉旅企业进行监督和意见反馈,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反馈。
目前,湖南省通过诚信旅游服务管理系统,实现游客网上监督管理。
游客只要通过电子行程单上的条码,登陆湖南省诚信旅游服务管理系统官方网站即可检验团队真伪,并可对旅行社、导游的服务提出建议和投诉,系统直接反馈到旅行社和旅游质监所终端。
旅游结算管理。
旅游结算管理,即以旅行社为交易为起点,通过旅游团队操作,与景区、酒店、餐饮、购物、娱乐、旅游客运等旅游服务企业之间,通过建立与银行、税务部门联网,进行电子支付结算管理。
旅行社通过该系统可按照团队人数进行网上购票,景区根据导游的行程单来进行电子结算和门票发放,景区自行配备结算电脑设备。
通过该项功能,可以有效遏制“零负团费”,保障游客利益,降低旅行社收付款风险。
三、完善推广监管系统的基本思路
从目前各地旅游市场监管系统运行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缺陷,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一是平台缺乏政策支撑,信息共享不通畅。
平台设计由于缺乏涉旅行业部门的统一规划和政策支撑,导致一些涉旅行业数据无法正常使用,尤其是旅游车辆、司机,购物场所、娱乐场所等数据来源没有与平台中心数据库对接,不具备权威性、真实性。
二是监管系统应用面窄,资源整合不到位。
目前系统所有数据来源于各地区,且应用面窄,根本不能整合全国数据资源,存在明显的数据孤岛问题。
涉旅行业的应用数据也整合不到位。
三是电子结算有待完善,运作机制不健全。
结算合法性和资金安全遭到旅游业界的质疑,软件设计有待完善,网络交易安全性也不高。
四是重视程度有待提高,资源配置不给力。
目前,我国对旅游信息化重视程度不足,对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更是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存在资金短缺、人才匮乏、配套设施跟不上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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